干部管理办法心得体会(优秀17篇)

时间:2024-02-20 03:14:11 作者:GZ才子

撰写心得体会有助于我们总结经验教训,发现自身的不足和问题,并为以后的改进提供参考。在这里,小编将为大家分享一些关于心得体会的案例和经验,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大队干部管理办法心得体会

大队干部是乡村治理的中坚力量,因此,加强对大队干部的管理非常必要。大队干部管理办法也已经制定出来了,而本文将从个人角度出发,谈一谈自己关于大队干部管理办法的心得体会,以期对更好地落实大队干部管理办法有所帮助。

在谈论自己的心得体会之前,我们需要先对大队干部管理办法有所了解。大队干部管理办法是乡村治理一项非常重要的法律法规,它规定了大队干部的岗位职责、选拔任用标准、绩效考核标准等等方面的内容。做好大队干部管理是政府治理乡村事务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乡村治理的重要保证。

作为一名乡村干部,我深深地认识到了大队干部管理办法对于乡村治理的重要性。实施大队干部管理办法可以提高大队干部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从而带动乡村现代化建设的快速发展。同时,大队干部管理办法可以保证大队干部的权利和利益,在工作的同时尊重大队干部的人格尊严。

第四段:反思个人工作体会。

在实际工作过程中,我们应该如何将大队干部管理办法贯彻到具体工作中去呢?我认为,首先要把思想立起来,深入领会大队干部管理办法的精神和实质,不断增强自身的法律意识。其次,我们要及时地调查研究,了解大队干部的实际情况,从而制定出更加实际可行的工作计划。最后,我们要做好学习和交流,结合实际经验,不断总结经验和教训,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

第五段:总结。

通过这些年的工作实践和对大队干部管理办法的学习,我深深地认识到,做好大队干部管理是我们乡村治理的一项重要任务。只有加强对大队干部的管理,不断满足农村的发展需要,才能让乡村社会稳步向前发展,走向现代化建设。当然,除了个人的认识和努力之外,还需要政府对大队干部管理的进一步加强,从而使乡村治理更加规范和科学。

领导干部管理办法心得体会

领导干部管理是国家治理和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我国加强了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并制订了一系列的管理办法。在实际工作中,我们要结合实际情况,深入领会和贯彻执行这些管理办法,把握好管理的核心要素,从而更好地管理和服务人民。

领导干部管理办法的核心要素是选人用人、教育培训、考核评价、纪律处分。选人用人是对干部能力和作风的考察评估,是落实干部任免的基础。教育培训则是对干部业务、作风、纪律等多方面能力的提升和培训。考核评价是对干部工作业绩和行为的过程性评估。而纪律处分则是对干部工作行为不当的惩处。这些核心要素相互衔接,一体推进。

首先,我们要注重选人用人。选拔干部要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使优异的人才能真正展示自己的能力,促进用人机制的改进。其次,教育培训也是非常重要的。只有加强干部业务培训和作风建设,才能为干部的工作提供更多支持和保障。同时,各级领导干部也必须按照制度要求,认真接受培训,提高自身素养和能力水平。对于考核评价,我们应该注意考核的过程性和实效性,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考核制度,以引导和激励广大干部不断提高工作水平。最后,纪律处分也是重要的管理手段。加强纪律监管,对违反纪律的干部依法严肃处理,能形成良好的管理环境。

落实领导干部管理办法,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通过制定细化的台账和制度,督促各部门干部强化自我管理,增强自我完善能力。同时,我们也要坚持透明度原则,把管理办法落实情况公之于众,加强社会监督,形成全社会的监督力量。

第五段:总结。

在当前的形势下,加强领导干部管理是全党全社会的责任。我们应该以全面从严治党为核心,不断完善各项制度,坚持问题导向,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思想觉悟和工作能力。同时,还要注重激发干部的内部动力,增强干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营造出科学高效、严谨规范的管理氛围,为推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重要支持。

建行干部管理办法心得体会

中国建设银行是一家国有商业银行,作为银行业的龙头企业,一直致力于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近日,中国建设银行进行了新一轮干部管理办法的修订与完善,不仅加强了对干部选拔任用的考察,更加注重了对于干部廉洁自律的要求,这一系列改革措施在各界引起了广泛关注。本文将从对建行干部管理办法的理解和实践出发,分享一些个人的心得体会。

段落二:干部选拔管理机制的理解和实践。

干部选拔任用是银行业职业生涯中非常重要的一环,中国建设银行更是明确规定:“干部选拔任用必须高举政治标杆,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以德施权,严守程序,把好标准。”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应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的程序,公正公平地审核每一名干部的申请材料。同时,还应该抓好干部选拔导向,注重引进和培养年轻有为的干部,加强对于优秀干部的激励和保护,从而为银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段落三:廉洁自律审查机制的理解和实践。

廉洁自律是中国建设银行干部管理办法的重要内容,银行业工作需要保持高度的纪律性和专业性,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在实践中,我们需要加强工作中所涉及的各个方面的规范,例如:贷款审批、信用卡审批等;另外,我们还应该注重从银行业的特点出发,对党员干部进行志愿服务和联系农户等工作,提高党员干部的综合素质和群众工作能力。

段落四:加强干部培训和能力提升。

干部管理办法对于干部培训和能力提升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包括:要注重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升银行业整体业务水平;要加强知识管理,推广全员培训,提高干部的业务和技能水平;要注重职业道德教育,严格遵守廉政纪律和职业道德要求,保护客户资产和信誉。在银行业职业生涯中,干部的职业道德和业务能力是非常重要的一点,我们应该认真学习和积累,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给银行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段落五:结论。

总之,中国建设银行的干部管理办法体现了中国银行业始终秉持的精神,不仅规范了干部管理的流程,还加强了对于干部综合素质的要求,使银行业的发展更加规范、透明、稳定。在工作中,我们要严格按照干部管理办法的规定,自觉维护银行业的形象;同时,我们也应该关注自身发展,自我加压,提高职业素养,为银行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锻炼干部管理办法心得体会

随着时代的进步和社会的发展,干部队伍的建设对一个组织的发展至关重要。锻炼干部是培养和选拔优秀干部的一种重要途径。为了更好地管理和发展干部队伍,各级组织纷纷出台了相应的干部管理办法。在我自己的工作中,我深刻体会到了锻炼干部管理办法的重要性和有效性,并从中获得了一些宝贵经验。

首先,通过锻炼干部管理办法,可以选拔出更具潜力和能力的干部。锻炼干部管理办法注重全面考察干部的政治素养、组织能力、工作经验等方面。通过一系列的考察和测试,能够筛选出那些具备一定管理潜力和能力的人才。这对于优化干部队伍、培养复合型干部具有重要的意义。在我的工作中,我参与了一个锻炼干部的项目,通过选拔出具备一定领导潜力和才能的人才,并给予他们一定的培训和锻炼机会。经过一段时间的锻炼,这些干部展现出了很高的工作能力和应变能力,取得了很好的工作成果。

其次,锻炼干部管理办法能够增强干部的团队合作能力。在干部的培养和锻炼过程中,注重发挥团队的力量是非常重要的。通过团队合作,干部可以相互学习、相互借鉴,发挥出更大的效能。在我参与的一个锻炼干部项目中,我们组织了一次团队建设活动,通过各种团队合作项目,让干部之间建立了更好的沟通和合作关系。这种团队合作精神在日后的工作中也得到了体现,大家互帮互助,共同完成了一项重要的任务。

此外,锻炼干部管理办法还能够提高干部的管理能力。干部是一个组织的重要骨干,他们的管理能力直接关系到一个组织的发展。通过锻炼干部的管理能力,可以培养出更多的管理人才,提高整个组织的管理水平。在我们单位的干部培训中,我们重点关注干部的管理能力培养。通过各类培训课程和实际操作,干部们的管理能力得到了有效提升。他们学会了如何制定合理的工作计划,如何安排和调度人员,如何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对于组织发展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最后,锻炼干部管理办法还能够增强干部的责任感和职业道德。一名优秀的干部应该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通过一系列的锻炼和考验,可以增强干部的责任感和职业道德,使其能够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在我的工作中,我见证了一些锻炼干部的过程。在面对困难和压力时,这些干部能够以积极的态度面对,坚持自己的原则和职责,用实际行动践行职业道德。他们的表现让我深受感动,也让我更加坚定了锻炼干部的重要性。

总的来说,锻炼干部管理办法在干部队伍的培养和发展中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通过选拔、培训和锻炼,锻炼干部管理办法能够培养和选拔出更具潜力和能力的干部,增强干部的团队合作能力,提高干部的管理能力,增强干部的责任感和职业道德。在我参与的锻炼干部项目中,我深刻体会到了锻炼干部管理办法的有效性和积极性,也从中获取了一些宝贵的经验。我相信,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更加注重锻炼干部的管理工作,不断提高自己的能力和水平,为组织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大队干部管理办法心得体会

大队干部管理办法是指指导大队干部如何按照科学合理的理念和方法对大队工作进行管理的一种规范性文件。本文将就大队干部管理办法的实际操作给予一些心得体会。

在一些大队里,很多干部并不清楚大队干部管理办法的实际操作,不知道该如何执行。对于这种情况,我们需要在执行之前对《大队干部管理办法》进行彻底的学习和了解,明确其意义和作用。只有充分地了解了大队干部管理办法的内容,才能更好地执行。

虽然《大队干部管理办法》是一份规范性文件,但是在具体的执行过程中,我们需要根据大队实际情况做出一些灵活的调整。比如,不同的工作环境、组织架构、人员分工等等因素的不同,都需要我们在实施《大队干部管理办法》的过程中做好调整。

第四段:加强干部责任制培训。

对于大队干部来说,他们肩负着大队各项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工作,因此也需要具备相应的维护大队条令制度的责任制知识和技能。因此,在实施《大队干部管理办法》的过程中,应该加强对干部的责任制培训,使其更好地掌握并执行。

第五段:关注干部的激励机制。

除了《大队干部管理办法》对干部的管理和约束外,也应该适时地引入激励机制,让干部切实地感受到奖励和荣誉的到达,从而更好地提高其工作热情和积极性。这对于提高干部的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结尾段:总结。

在执行《大队干部管理办法》时,我们需要明确该办法的意义和目的,并在实践中加强干部的责任制培训,同时加强对干部的激励机制,这对于提高大队干部的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有着重要的作用。通过这些实践,我们才能更好地落实《大队干部管理办法》,从而让我们的大队工作更加科学、切实。

干部工人管理办法心得体会

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我们一直接受着干部工人管理的教育和培训。这些培训旨在使我们更好地了解和管理工人。我通过这些培训感到了自身的不足,和对于管理的重要性的认识。下面,我分享一些干部工人管理办法的心得体会。

首先,要认识干部工人管理办法的重要性。干部工人是企业中最基础的力量,他们是企业的中坚力量。好的管理办法能够促进企业的发展和稳定,保证在发展的同时,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增强工作的效率,从而达到企业的良性循环。

第二段:良好的沟通。

任何一个企业中,沟通都是极为重要的。良好的沟通能够消除员工的误解,让员工了解企业的发展计划以及目标,增加员工的工作动力。要实现良好的沟通,干部工人之间应该相互信任,每个员工都应该感到企业对他们的重视和理解。只有这样,工人才能够全力以赴地完成企业交给的任务。

第三段:处理工作矛盾。

该干部工人管理办法还包括任务的分配以及矛盾的处理工作。在这些方面,干部工人的管理就尤其重要。干部应该分配任务到能力和素质相当的员工,这样可以提高工作的效率。而在矛盾的处理方面,干部应该做到公正、合理,不偏袒任何人,解决矛盾的同时,要保持员工的自尊心和尊严。

第四段:加强员工培训。

员工的培训也是干部工人管理中至关重要的方面。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技术的革新速度越来越快。如果员工没有接受良好的培训,就很难适应市场快速变化的需求。干部要认真关注员工的培训的需求,从而帮助员工提高自身的技能和能力,增加员工的竞争优势,为企业的发展奠定基础。

第五段:营造和谐工作氛围。

一个和谐的工作环境不仅能够改善员工的心情,还可以提高员工的幸福感。如何营造和谐的工作氛围呢?干部应该从细节入手,从管理上实行细致入微的管理措施,让员工在日常的工作、生活中体会到企业的关爱。

总之,干部工人管理办法确实影响企业的发展,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和工作效率。作为一名干部,我认为加强沟通与交流、尊重员工的权益、处理工作矛盾以及员工培训和打造和谐工作环境是干部工人管理办法其中最重要的方面。同时,我们也应该不断地提高自身的管理能力,进一步促进企业的发展和提高员工的幸福感。

小学班干部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理顺、完善陆宅小学内部管理体制,提高管理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普陀区教育基建管理中心合同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精神,对学校建设工程项目的勘探、设计、施工合同、材料或有关设备采购合同、技术咨询、服务合同、工程监理合同及其它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实行集中管理、同意存档。制定本办法。

一、订立经济合同的基本原则。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

2、遵守国家、市、区、局各项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3、甲乙双方平等互利、协商一致。

二、经济合同的主要条款。

1、标的`(项目内容、范围等)。

2、数量和质量及验收标准。

3、价款或酬金及付款方式。

4、履约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5、合同的效力、履行的权利和义务及违约责任、赔偿方式。

6、甲乙双方法定代表或委托人签字及盖章。

7、特殊合同需经相关部门备案或见证有效。

三、合同的签订程序。

1、设计、勘察等项目前期合同,由前期配套室经办、预决算财务室协办、主任签定。

2、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由项目负责人经办,预决算财务室协办、主任签订。

3、施工总包合同、监理合同由项目负责人经办、预决算财务室协办、主任签定。

四、合同的发放范围。

根据工作需要,由经办人发放到相关部门和人员。

五、合同的管理责任。

1、正式合同签订后,合同经办人必须将正式合同送交资料管理员并办理签收手续,管理员按规定存放归档妥善保管。

2、合同在实施中必须加强监督管理。工程项目负责人、预决算人员应认真检查工程是否按合同规定实施,并定期或不定期向主任室报告合同履行情况。由于经办人未按规定范围及时发送合同或有关人员未严格执行合同,而在工程中产生纠纷或产生质量事故、影响工期,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为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严禁泄露合同机密。由于泄密而造成损失,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机关中层干部管理办法

企业文化与80后管理问题。

80后员工管理重在情绪和态度。

对违纪员工和问题员工的合法处理方…。

课程主题时间。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中层干部管理,充分调动中层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全面完成目标责任书的任务,逐步建立起一支廉洁、高效、精干的干部队伍,依据国家及省、市、区有关干部管理规定,结合我委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各股(室)长负责本股(室)的工作计划安排、本股(室)人员管理等工作。各股(室)工作人员必须服从股(室)长的管理,股(室)长必须服从分管领导和其他领导班子成员的领导。副股(室)长和挂职后备干部协助股(室)长工作,并抓好分管的工作。

第四条各股(室)长负责落实本股(室)签订目标责任书的有关内容,确保任务按计划完成。

第五条凡股(室)长在一个岗位上连续任期三年的,原则上进行交流。对股(室)长的交流,一般在半年或年终参照考核结果进行;一次交流的人数一般不超过股(室)长总数的三分之一。

第六条股(室)长在确保本股(室)工作正常运转的同时,积极做好委领导安排的其他临时性工作及协调配合好其它股(室)工作。

第三章奖励制度。

第七条年终目标责任书考核第一、二、三名的股(室)长给予1000元、800元、600元奖励,费用由委承担。其股(室)直接命名为先进科室,科室长直接命名为优秀股室长,并向组织部门推荐第一名科室的主要负责人,建议予以提拔。

第九条股(室)长有权对不服从管理的工作人员提出批评教育或在本股(室)内部岗位交流;对经多次教育不改的,中层干部有向组织提出辞退或调整本股室工作人员建议的权力;对于本股室的工作人员,如出现重大违纪现象,股室长有权提出交流建议,或令其待岗,交流建议委党组在一个月内予以答复;若改正错误态度诚恳,则允许其在委内竞选其它岗位,若半年内选不上岗位,则要求其在6个月内办理调动手续,若找不到接收单位,则停薪待岗。

第十条股(室)长对本委决议、决定和命令不执行或不服从分管主任和其他领导班子成员领导情节轻微的,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或二次以上违反的,予以交流或免职。

第十一条因工作失误、失职、渎职,导致股(室)职责难以执行,目标难以实现,对单位未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的,由本人写出书面检查,报主任办公会处理;给单位工作、形象造成损失的,单位将处理结果予以公布,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廉政纪律的,移交有关部门或单位处理。

第十二条散布有损单位或他人声誉的言论,拨弄是非,破坏团结的,在委机关予以通报批评,责任人在全委职工大会上作检讨,同时,给予免职处理。

第十三条违反职业道德或服务态度恶劣,情节较轻的,给予警示;情节严重,引发上访或投诉的给予降免职处理;影响极坏的,建议有关部门予以调离或辞退。

第十四条因股(室)工作人员违反制度、规定给单位造成不良影响及损失的,股(室)长写出情况调查报告,报委党组,委党组视问题性质,在中层以上干部会议或全体职工大会上予以通报,并对直接责任人给予处罚,股(室)长承担相应的责任和处罚,并在中层以上干部会议上做出检讨。

第十五条违反廉政纪律,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吃、拿、卡、要情节轻微的,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第十六条中层干部施行辞职制度,凡符合我委《中层干部辞职制度暂行规定》的,要提出辞职。对符合辞职条件又未提出辞职请求的,责令其辞去职务;对仍不辞职的,予以免职。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委党组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乡镇干部考勤管理办法

1、全体机关干部必需自觉遵照机关统一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工作岗位,认真履行各自岗位职责。

2、机关干部离开机关必需填写去向板,同时向主管领导报告,包括到区里开会或下乡等。

3、机关开会、学习时不准接听电话、接待客人,不准处理业务(接待上级领导除外);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开会、学习的,需经有关领导批准。

4、积极参加机关组织的各项活动及义务劳动,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的需经有关领导批准。

5、工作时间不准办私事、干私活,除工会活动外,不准进行各种娱乐活动;不准在办公室从事赌博活动;中午不准喝酒(接待客人需提前请示)。

6、机关干部请病、事假需填写假条。一般干部请假一天由部门负责人审批,两天由主管领导审批,三天以上由书记和镇长审批;部门负责人请病、事假一至二天由分管领导审批,三天以上由书记和镇长审批;副职领导干部请假半天以上的,由书记和镇长审批。请假条要交办公室备案。

7、机关党政干部休假由镇里统一安排时间集中休假。

8、坚持值班值宿制度,不得擅自离岗、脱岗、漏岗。

9、纪检委员和办公室负责机关干部的日常工作考核,每月公布一次考核结果。

二、相关规定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调查属实,扣除当月下乡费:

1、迟到、早退、擅自离岗月累计达到3次,扣除当月下乡费50,请假除外;

2、旷工两天的;

3、工作时间喝酒(接待客人除外),影响工作的;

4、工作时间办私事、干私活、玩电脑游戏、上网聊天的;

5、工作时间在办公室打麻将、打扑克的;

7、值班时擅自离岗、脱岗、漏岗,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调查属实,扣除当月下乡费和岗位补贴。

1、迟到、早退、擅自离岗月累计超过5次(含5次),请假除外;

2、病、事假月累计超过10个工作日的`;

3、责任心不强,办事拖拉、推诿、扯皮,造成他人向镇主要领导或上级部门上访的。

4、工作失职造成一定影响的;

5、因违纪被处分的。

三、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机关在岗的全体机关干部。

本制度如有与上级部门有关政策规定相抵触时,以上级部门规定为准。

为强化机关事务管理,健全干部考勤管理制度,使机关事务管理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提高机关效能,全面完成我镇各项工作任务,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经研究决定,制定本制度。

一、 考勤制度

1、上班。镇机关干部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和旷工,工作时间不准干与公务无关的事情,不得随意串岗、闲聊、玩电脑游戏,或进行其他娱乐活动。离开工作岗位1天以上及下村,应告知部门负责人及党政办。

2、签到。镇机关干部实行签到管理,上午签到时间为7:45—8:00。镇里组织并要求参加的学习、会议由镇主要负责人点名,学习、会议开始15分钟后到的按迟到处理,开会时要遵守会场纪律,关闭手机铃声,并认真做好会议记录。镇领导班子成员带头遵守,按时上下班。

3、查岗。上班时间,镇效能办对镇干部进行不定期检查。对每次学习、会议进行点名情况进行登记、汇总,迟到、缺席和检查离岗的干部,计入当月考勤。

4、值班。实行周末、节假日轮流值班制度,并坚持主要负责人值班制度,所有值班人员不得随意调班,特殊情况经分管领导同意调班后,向主要领导请假,未到岗的人员按旷工处理。

5、下村。干部下村前必须先告知镇党政办登记备案,并在签到簿标明去向。镇效能办针对下村干部实行电话抽查,下村干部需使用固话进行回复确认,查岗结果计入电话查岗登记薄。不能及时使用固话回复或回复电话与村区号不符的,视为旷工。

6、请假。(1)干部因公出差、请假(事假、病假)必须办理出差和请假手续,开会须凭会议通知(电话记录或文件通知),出差由分管领导审核把关同意后到办公室填写出差单,请假必须填写请假条,领导班子成员出差,请假由书记或镇长审批,一般干部出差、请假1天由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批;请假2天由分管领导审核,镇长或书记审批;2天以上由书记审批,假条(需本人填写)交办公室备案,未及时办理或未交办公室备案按旷工处理。如人在镇外临时确有急事的,应通过电话向相应领导请假,并告知党政办,回镇后及时补假。(2)工作人员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请病假2天以上的须持有医院证明。

二、管理办法

1、干部考勤每天由办公室负责考勤,统计完后交党政办存档,每月由镇效能办对干部考勤情况进行公示。

2、(1)在岗未按时签到的按迟到处理,发现代签的,一律按旷工处理。(2)查岗不在岗,又未先告知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或党政办的,按照旷工处理。(3)学习、会议点名迟到、缺席的,分别按迟到、旷工处理。(4)未经领导批准擅离值班岗位者,离岗一天按旷工两天处理。

三、奖惩措施

处罚措施参照镇“114”考评和2015年机关干部年度考评办法:在编在岗事业干部和镇聘人员,迟到一次扣0.3分,旷工一次扣1分,周末值班有事报事,没事报平安(副职向主要领导汇报,干部向分管领导汇报),脱岗一次扣2分,值班人员被主要领导查岗脱岗一次扣5分。

小学班干部管理办法

为加强班级建设,发挥班委会及班委的核心领导作用,各负其责,各尽所能调动工作的积极性,使班级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特制定此管理办法。

一.班委会的基本任务:

在班主任的指导下,团结带领全班同学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工作,积极开展各种活动,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班风学风,沟通同学与老师和学校的联系,促进同学们德、智、体全面发展。

1.思想觉悟高,工作认真、主动、踏实,能积极贯彻学校的各项指示和要求。

2.学习态度端正;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3.能以身作则,模范遵守《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校规校纪,在同学们中有较高威信。

三.班干部工作原则:

团结协作主动服务。

班长。

1.全面负责班级工作,独当一面开展工作;班主任不在时,履行班主任职责。

2.密切联系各班干部,定期召开班干部会议、班会。

3.及时向班主任汇报班级情况、商议班级管理策略。

副班长。

1.协助班长工作,当班长不在时代理其工作。

2.负责各项量化评比、成绩统计、公布。

2.负责班级活动课组织工作。

团支书。

1.搞好班级团支部建设,使团员处处为同学表率。

2.搞好团员的管理,做好同学的思想政治工作,搞好班级政治学习活动。

3.负责组织全班团员,按时完成学校团委布置的各项任务。

4.负责发展新团员的工作,负责对团外积极分子的'帮助和引导,使之尽快达到团员标准。

5.监督班级的各项管理工作。

学习委员。

1.负责班级“学习管理方案”具体工作的实施、总结等。

2.组织科代表向科任老师反映各科目学习情况、同学意见等。

宣传委员。

1.负责班级宣传工作。组织出好黑板报等。

2.合理布置、美化教室环境。

3.向同学推荐有益的书刊等、报刊征订。

4.组织同学向广播站、校刊投稿;组织校运会投稿等。

5.整理书橱,编写每天“妙言佳句”。

劳动委员。

1.安排每天值日生、督促同学做好值日工作;提醒同学维护卫生。

2.按时到办公室室领取粉笔等。

4.布置劳动任务及劳动工具。

生活委员。

1.严格管理、合理使用班费;购买班级所需物品;定期公布班费收支情况。

2.负责矿泉水瓶、旧报纸等的整理,出售。

3.检查、规范同学仪容仪表。

4.负责宿舍长工作,统计、总结文明宿舍评比情况。

体育委员。

1.组织同学积极开展体育锻炼,定期组织举行班级体育竞赛活动。

2.做好升旗仪式、课间操、室外集体活动的集合、监督工作。

3.上体育课时拿讲义夹给体育老师点名;做好运动器材分发、保管工作。

科代表。

1.密切联系科任老师,当好科任老师的助手。

2.及时向科任老师反映同学学习情况、同学意见。

3.按时认真收发作业、向科任老师汇报作业完成情况。

组长。

1.组织本组同学完成学习等各项任务,作好记录与统计。

2.收发本组作业本,帮助和提醒不交作业的同学,并把各次不交作业的同学名单交科代表。

3.组织本组同学参加各种以小组为单位的活动。

4.协助班干部维持本组纪律,作好记录。

宿舍长。

1.负责管理、登记本宿舍纪律、劳动卫生情况。

2.协调本寝室成员之间的关系,让舍员能团结友爱、互帮互助。

3.联系班主任老师,生活委员,及时汇报宿舍异常情况。

村干部管理办法

为加强对驻村干部的管理,确保驻村干部真正深入基层、到岗到位、履职尽责,挂出实绩、挂出水平、挂出群众满意,根据《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中共巴中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巴中市财政局、巴中市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关于印发巴中市深化“挂包帮”精准扶贫工作驻村干部管理办法的通知》(巴市组通〔2014〕52号)文件精神,制定《某某县精准扶贫驻村干部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办法》旨在通过深入开展精准扶贫,着力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推动党员干部作风持续转变,健全机关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机制,实现党群更和谐、干部受锻炼、群众得实惠、基层大发展的目标。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从县级部门(单位)选派的参加全县精准扶贫工作的驻村干部。

第二章时间与职务。

第三条驻村帮扶工作一定三年不变,驻村干部实行动态管理,可一年一派、连派连驻。如有特殊情况,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委组织部批准可适当延长或缩短。每轮驻村工作。

开始前,由派出部门(单位)确定驻村干部,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委组织部审批备案。

第四条驻村干部,是党员的一般挂任村级党组织“第一书记”或副书记,不是党员的一般挂任村主任助理。驻村挂职干部不占村“两委”班子职数。

第三章职责。

第五条驻村干部要按照《某某县驻村干部帮扶工作方案》要求,落实帮扶职责,完成减贫目标。

第六条驻村干部要当好农村工作宣传员。

1.宣传惠民政策。通过会议宣传、入户讲解等方式,组织群众学习党在农村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并督促落实。加强对孤寡老人、留守儿童、贫困党员和困难群众的关心关爱。

2.宣传科普知识。指导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站点建设和管理工作,大力宣传农村科普知识,积极为群众提供科技致富信息,协助村“两委”开展村民科技知识培训。

3.宣传法律法规。协助村委会实施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制定完善《村规民约》。组织开展普法教育,协助村“两委”干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积极创建“遵纪守法户”“五好家庭户”和“文明户”。

第七条驻村干部要当好农村工作协管员。

1.加强基层党的建设。按照“六有”建设目标,指导抓好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提升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

聚人心、促进和谐的能力和水平。

2.大力推进新农村建设。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要求,帮助村“两委”班子制定完善发展村域事业发展规划及阶段工作计划,大力推进以“巴山新居”为重点的幸福美丽新村建设。

3.切实改善基础条件。协助村“两委”推动“1+6”党建精准扶贫工程实施,完成贫困农户的危房改造,帮助引进发展项目,着力解决群众“四难”问题,不断改善生产生活条件。

4.监督落实各项制度。协助村“两委”制定和完善管理制度,大力推进党务、村务公开。认真落实村民议事制度、村规民约、“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党员活动日等规章制度。

第八条驻村干部要当好农村工作调解员。

1.协调处理民事纠纷。协同村“两委”干部对辖区出现的土地、山林权属纠纷和家庭纠纷、民事纠纷等问题,按照法律法规进行调解,确保社会治安良好,无违法和上访案件。

2.处理群众来信来访。认真开展走访活动,及时收集掌握民情信息,认真接待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确保小事不出社、大事不出村。

第四章管理。

第九条驻村干部挂职期间,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和县直工委牵头,会同派出部门(单位)和派往的乡镇党委共同管理。

1.在岗工作制度。驻村干部要与原派出部门(单位)工作脱钩,将党组织关系接转到村级党组织,参加村级党组织“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食宿在村,自觉遵守村内各项规章制度。

2.请销假制度。驻村干部到村实行签到制,具体由所在村党支部书记负责记载。驻村干部因事、因病请假3天以内的,由乡镇党委审批,请假3天以上的(含3天),经乡镇党委审核,报派出部门(单位)审批。

3.定期查岗制度。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和县直工委会同有关部门适时采取实地走访、电话查询等方式,对驻村干部在岗情况进行检查,并将结果作为驻村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对无故脱岗的,进行批评教育。当年无故脱岗超过3次或当年驻村时间未达到2/3的,取消驻村干部参加年度评优资格,并在全县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

4.工作季报制度。驻村干部要定期汇报工作。每季根据驻村工作开展情况、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学习及思想情况、工作意见及建议等情况,报派出部门(单位)、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委组织部。

5.调查研究制度。驻村干部每月至少向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委组织部上报一篇信息,每年至少撰写一篇高质量的调研报告或工作建议。

6.勤政廉政制度。驻村干部要自觉遵守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

设各项规定,珍惜锻炼机会,虚心接受学习,克服“镀金”思想和临时观念,自觉接受当地党组织管理,不得向挂职村提出工作之外的特殊要求。

7.驻村干部调整制度。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及时进行调整:因病或家庭有特殊困难不能坚持工作的;因本人素质、能力等方面原因不适应挂职职务,且挂任效果不明显的;年度考核不称职,或受党纪政纪处分的;驻村干部未认真履行职责,群众意见较大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第五章待遇。

第十一条驻村干部驻村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与选派部门(单位)同级别干部相同,驻村期间不影响其正常职务晋升、调资和职称评定。

第十二条派出部门(单位)要按照省委组织部《关于明确干部挂职工作期间有关待遇的通知》(川组通〔2008〕56号)相关规定,做好干部挂职工作期间有关待遇的保障工作。驻村干部驻村期间补助按以下规定进行报销。

驻村干部驻村往返派出单位及驻村期间到社、到农户所产生的交通费用凭票据实报销。

驻村干部驻村(社)期间的住宿、水、电等费用由派驻村的村民委员会出具依据回派出单位报销。

驻村干部实际驻村(社)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公杂费,一般地区按照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某某县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

办法的通知》(南财发〔2014〕20号)中乡镇伙食费及公杂费补助标准的70%报销。

上述费用的报销天数是指在村、社实际工作的天数。

第十三条派出部门(单位)要加强对驻村干部的工作指导和支持,经常与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委组织部、乡镇党委沟通,帮助协调解决驻村干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为驻村干部开展工作创造条件。

第十四条驻村干部费用报销须经派驻村的村“两委”负责人审查驻村干部实际驻村天数并签署意见,以此作为报销依据(附件1)。驻村干部的伙食补助费、公杂费在派出部门(单位)报销。

第六章考核与奖惩。

第十五条驻村干部的年度考核工作按照管干权限进行。

由村(社区)党组织、乡镇党委综合提出初步考核意见,报派出部门(单位)。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委组织部、乡镇党委要加强对驻村干部的日常考核,考核情况及时反馈派出部门(单位)。

第十六条驻村干部挂职期间考核结果与驻村干部本人年度目标考核、绩效评定、评先选优和派出部门(单位)开展精准扶贫工作绩效挂钩。

第十七条驻村干部挂职期满,原则上回原单位工作。组织人事部门将坚持培养和使用相结合,对经考核表现突出、成绩显。

著、群众公认的优秀驻村干部,根据领导班子建设需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使用;对潜质较好的驻村干部加大培养力度,列入后备干部人才库进行重点培养。

第十八条建立驻村干部责任追究制度。驻村干部驻村期间,因工作不力、玩忽职守、违反作风规定或滥用职权造成恶劣影响的,必须承担相应责任,视情节轻重对其批评教育、调离现职、取消挂职资格、党政纪处分直至辞退。

第七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机关中层干部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搞活企业内部用人机制,充分体现德才兼备、人尽其才的用人原则,充分发挥干部这一关键因素的积极作用,保证企业持续、稳定、快速、良性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局列入干部管理的人员包括:市局任命的支局长(班长)、公司经理、分局局长(副局长)、部门主任(副主任)及非领导职务管理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

第二章干部选任。

第三条:干部选任通过组织提名、民主推荐、竞聘上岗等各种形式,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平者让的干部选任机制。

第四条:干部选任的基本条件是拥护共产党,热爱祖国,以局为家。具备拟任岗位的基本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的,同等条件下,原则上年轻者优先选任。

第五条:干部选任的基本程序是:根据工作需要由领导提名,民主推荐或自愿申请,并经局党委审查,具备基本条件者,可列入考核对象。经考核或竞聘程序确定为拟任的人员,由党委组织考核并公示。第六条:经党委考核的拟任人员一般公示五天,无异议者由局党委行文任命。公示期间有署名举报违法违纪行为的,局党委在七天内审查,并做出结论,确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取消选任资格。举报失实的,除按程序任命外,党组织负责在相应范围内予以澄清。

第七条:干部选任实行试用期制度。机关部门主任、公司经理试用期为一年;部门副主任、支局长(班长)试用期为半年;其他人员为三个月。试用期内不胜任本岗位工作的,可由本人申请辞职,也可由组织做出调整。

第八条:干部任用期限与局长任期相同,期满重新选任。上级局有特殊要求时,按上级局精神办理。

第九条:干部日常管理由党委组织委员负责,干部档案和具体事务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

第十条:干部管理实行功过积累制、谈话诫勉制、黄牌警告制。功过积累制就是要将干部的工作业绩、重大贡献、过错责任及民主测评情况记录在案,每年由局党委予以综合评价;谈话诫勉制就是对于公司经理以上的干部由局领导每年至少谈话一次,点评功过成败,指导干部工作;黄牌警告制是对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错误,或不负责的干部提出限期改进工作警告,如到期仍无改进者,予以免职或撤职。

第十一条:对干部要实行定位培养和定向培养制度。定位培养就是对特别适合某岗位工作的人员,要创造条件使其大展才华,多做贡献;定向培养就是根据干部自身能力、表现和发展潜力,有意识地向某个方向培养或列入局级后备干部培养。

第十二条:在干部使用过程中,要注意对综合能力较强的干部实行轮岗,培养干部独当一面或独当全面的能力。

第十三条:干部要认真遵守干部守则,局纪检监察部门要对干部日常工作情况、言谈举止及八小时以外道德操守有所掌握,有违法违纪行为者要依法依纪查处。对于言行不检点并造成不良影响者要督促改正。

第四章干部考核。

第十四条:干部的考核分为两种,第一种为适应性考核,即由党委组织对任职资格(任职能力)的复查。第二种为岗位责任制(包括经济责任制)履行情况的考核。对干部要从德、能、勤、绩等方面全面考核。第十五条:干部适应性考核必须与职工民主评议相结合。职工民主测评结果要量化成满意程度系数,与其它定量指标综合计算。

第十六条:对干部违法违纪的考核除依据相关法纪规定处理外,其结果要与干部任职挂钩,该免的免,该撤的撤,不能以罚代之,以处分代之。第十七条:对于干部考核结果要向全局职工公开。

第十八条:对于在日常工作中业绩突出的干部,要予以通报表彰、特殊奖励。年终要评出一定比例的优秀干部予以表彰奖励。

第十九条:本局要建立二级后备干部队伍。即选择三至五名优秀的年轻干部做为局级后备干部重点培养;选择十至十五名年轻干部和骨干作为梯队骨干培养和使用。后备干部和梯队骨干实行考评,不适应的要剔除名单。

第二十条:干部岗位实行“干部岗位目录及责任制”办法。对于行政领导岗位设置,一般根据行政机构变化情况确定。行政管理和机关重点岗位设置及岗位责任,一般不予变化,确需随机构调整而调整的,岗位责任要完整移交。

第二十一条:干部任职发生变化的,由主管局领导主持交接。交接内容包括具体管理事项、岗位责任、相关政策、管理对象情况及本部门或本单位下步工作。

第二十四条:局每年要对干部继续教育制定计划,分层次、有步骤安排干部脱产学习、半脱产学习或挂职交流学习。

第二十五条:对于干部在业务经营、专业管理、企业管理等领域有较突出的学术或研究成果,在省以上学术或专业刊物发表文章、受省以上奖励表彰的,予以重奖。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条例修改解释权在局党委。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小学班干部管理办法

为加强班级建设,发挥班委会及班委的核心领导作用,各负其责,各尽所能调动工作的积极性,使班级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特制定此管理办法。

一.班委会的基本任务:

在班主任的指导下,团结带领全班同学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工作,积极开展各种活动,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班风学风,沟通同学与老师和学校的联系,促进同学们德、智、体全面发展。

1.思想觉悟高,工作认真、主动、踏实,能积极贯彻学校的各项指示和要求。

2.学习态度端正;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3.能以身作则,模范遵守《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校规校纪,在同学们中有较高威信。

三.班干部工作原则:

团结协作主动服务。

班长。

1.全面负责班级工作,独当一面开展工作;班主任不在时,履行班主任职责。

2.密切联系各班干部,定期召开班干部会议、班会。

3.及时向班主任汇报班级情况、商议班级管理策略。

副班长。

1.协助班长工作,当班长不在时代理其工作。

2.负责各项量化评比、成绩统计、公布。

2.负责班级活动课组织工作。

团支书。

1.搞好班级团支部建设,使团员处处为同学表率。

2.搞好团员的管理,做好同学的思想政治工作,搞好班级政治学习活动。

3.负责组织全班团员,按时完成学校团委布置的各项任务。

4.负责发展新团员的工作,负责对团外积极分子的帮助和引导,使之尽快达到团员标准。

5.监督班级的各项管理工作。

学习委员。

1.负责班级“学习管理方案”具体工作的实施、总结等。

2.组织科代表向科任老师反映各科目学习情况、同学意见等。

宣传委员。

1.负责班级宣传工作。组织出好。

黑板报。

等。

2.合理布置、美化教室环境。

3.向同学推荐有益的书刊等、报刊征订。

4.组织同学向广播站、校刊投稿;组织校运会投稿等。

5.整理书橱,编写每天“妙言佳句”。

劳动委员。

1.安排每天值日生、督促同学做好值日工作;提醒同学维护卫生。

2.按时到办公室室领取粉笔等。

4.布置劳动任务及劳动工具。

生活委员。

1.严格管理、合理使用班费;购买班级所需物品;定期公布班费收支情况。

2.负责矿泉水瓶、旧报纸等的整理,出售。

3.检查、规范同学仪容仪表。

4.负责宿舍长工作,统计、总结文明宿舍评比情况。

体育委员。

1.组织同学积极开展体育锻炼,定期组织举行班级体育竞赛活动。

2.做好升旗仪式、课间操、室外集体活动的集合、监督工作。

3.上体育课时拿讲义夹给体育老师点名;做好运动器材分发、保管工作。

科代表。

1.密切联系科任老师,当好科任老师的助手。

2.及时向科任老师反映同学学习情况、同学意见。

3.按时认真收发作业、向科任老师汇报作业完成情况。

组长。

1.组织本组同学完成学习等各项任务,作好记录与统计。

2.收发本组作业本,帮助和提醒不交作业的同学,并把各次不交作业的同学名单交科代表。

3.组织本组同学参加各种以小组为单位的活动。

4.协助班干部维持本组纪律,作好记录。

宿舍长。

1.负责管理、登记本宿舍纪律、劳动卫生情况。

2.协调本寝室成员之间的关系,让舍员能团结友爱、互帮互助。

3.联系班主任老师,生活委员,及时汇报宿舍异常情况。

挂职干部管理办法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第一条为推进挂职干部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2019年3月颁布实施)、《xxxxxx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实施细则》等规定,结合xx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挂职干部,是指xx选派外出挂职的干部和院外到xx交流挂职的干部。根据是否从xx脱产挂职,分为全日制与非全日制。

xx选派外出挂职的干部,是指由xx党委从我院在编在岗的中层干部或专业技术人员中选派到上级部门、地方党政机关、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x属医疗机构、基地xx等挂任领导职务的干部。

院外到xx交流挂职的干部,是指从上级部门、地方党政机关、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x属医疗机构等选派到我院挂任领导职务的干部。

第三条xx选派外出挂职的干部,主要是从政治素质好,德才兼备,有发展潜力的优秀年轻干部中选派。注重选派一定数量的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

第四条干部挂职工作在xx党委的领导下,以xx实际工作需要和干部培养锻炼为目标,由党委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第五条院外到xx交流挂职的干部,按照有关规定,根据xx党政管理、医疗、教学、科研及其他工作需要,结合干部培养使用方向和个人经历合理安排。

第六条xx选派外出挂职干部,具体程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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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按照拟选派的名额和人选条件,提出建议人选及方案,报xx党委会研究;。

(四)经xx党委会研究同意后,将挂职人选及方案反馈至有关部门,并按有关规定履行挂职手续。

第七条xx接收院外到xx交流挂职干部,具体程序如下:。

(一)院外单位根据工作需要,选派挂职干部,并向xx党委办公室提供挂职干部的《干部任免审批表》、近期现实表现、廉洁自律情况等相关材料。

(二)党委办公室认真研究挂职干部基本情况,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xx党委同意后,履行挂职手续。

第八条建立联系人制度,由党委办公室负责人作为挂职干部联系人,每月至少联系一次医院选派外出挂职的干部,及时掌握他们的政治、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

对院外到xx交流挂职的干部,xx为其提供必要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条件,支持挂职干部开展工作。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及时掌握挂职干部工作情况和思想动态。

第九条挂职干部要自觉服从管理,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全日制挂职干部应定期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挂职时间半年以上的,每半年以书面形式向派出单位和接收单位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不足半年的,挂职期满后向派出单位和接收单位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非全日制挂职干部,挂职期满后向派出单位和接收单位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

第十条xx选派外出挂职的全日制干部在挂职期间以接收单位管理为主,原则上不再承担xx的工作任务。

第十一条xx选派外出挂职的干部在挂职期间可转组织关系,不转户口和行政、工资关系,由xx发放工资,享受xx同类同级人员的各项福利待遇。

xx选派外出挂职的干部在挂职期间,由xx发放一定的生活补助,补助标准为:全日制挂职驻村第一书记的每月补助xxxxx元;在市外全日制挂职领导职务的待遇根据实际情况由院党委会研究决定。

全日制挂职干部在挂职期间,由xx为其办理保额不低于100万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保额不低于20万元的重大疾病保险,每年组织一次身体健康体检。在市外挂职一年以上的,一年可报销4次本人往返挂职地的国内交通费,按规定应休而未休探亲假的,一年可报销1次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往返挂职地的国内交通费。院外到xx交流挂职的干部在挂职期间的相关待遇原则上由派出单位负责,xx发放职工工作餐卡。

第十二条xx选派外出挂职的干部在挂职期间的工作相关实绩,视为继续从事教学、科研或管理工作取得的成果;挂职时间视为继续从事教学、科研、医疗或管理工作的时间。

第十三条xx选派外出挂职的干部挂职期满,由党委办公室会同接收单位共同进行考察,对挂职干部各方面表现情况作出鉴定。挂职干部填写《挂职干部总结鉴定表》,其中全日制挂职干部鉴定表存入本人档案。

接收院外到xx交流挂职的干部挂职期满,xx积极配合挂职干部派出单位做好相关考察工作。

第十四条坚持挂职锻炼与培养使用相结合,对挂职锻炼期间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要积极培养和使用。

第十五条对因身体情况、家庭状况、工作需要等原因不适宜继续挂职,或只挂名不履职,或言行不当、造成不良影响的挂职干部,要按程序及时调换或中止挂职。挂职干部因工作失职或违法违纪的,要按有关规定处理并终止挂职。

第十六条院内各部门因工作需要,选派中层管理干部短期到院外单位工作的,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xx党委或党委办公室备案。

机关中层干部管理办法

各支部、部门:

为适应公司生产经营和战略发展需要,培养造就一支素质优良、数量充足、专业配套、结构合理,能够担当企业改革发展重任、年轻优秀的领导班子后备干部队伍,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方针,结合公司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请各支部遵照执行。

通知。

邯郸涉县金隅水泥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2010年10月10日印制。

(共印20份)。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打造一支德才兼备、作风过硬、善经营、会管理,培养一支能够独立担当重任的高素质的企业干部队伍,形成知人善任、广纳群贤、人尽其才、能上能下、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保证公司可持续发展,经公司党委研究决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选拔任用中层领导干部,必须坚持的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

(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五)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六)依法办事的原则。

(七)建设学习型干部队伍原则。

第三条选拔中层干部,应广开推荐渠道,扩大选人视野。后备干部人选主要在公司内部产生,同时应注意运用市场配置、公开招聘、交流引进等手段选备。

第四条本细则适用于选拔任用的中层领导干部包括:中层正职、中层副职、中层助理。

第五条公司党群工作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职责,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

第二章选拔任用的条件。

第六条中层领导干部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及集团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具备履行职务所需要的政治理论、政策水平。

(二)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工作能力、业绩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坚持原则,不计个人得失;能力:有胜任所竞聘职位工作的业务(技术)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协调管理能力和相应的决策能力等;绩效:

(三)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中层领导干部岗位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能力和文化水平专业知识,具有独立处理所分管工作的能力。

(四)作风正派,工作扎实,能够团结并带领员工积极进取,原岗位工作业绩考评比较优秀。

第七条任职资格。

(一)提任中层助理领导职务的,一般应具备本企业二年以上工龄。

(二)担任中层副职领导职务的,一般应从担任中层助理一年以上的人员中选拔。

(三)担任中层正职领导职务的,应当在中层副职岗位工作二年以上。

(四)担任中层领导职务的,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五)身体健康。

(六)提任职务一般应当逐级提拔。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工人或者工作特别需要的干部不受本企业的工龄和学历的限制可以破格或越级提拔。

第三章选拔任用程序。

第八条民主推荐和组织推荐。

(一)民主推荐包括会议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民主推荐结果在一年内有效。组织推荐包括公司党委、董事会、经理部、公司党政领导、公司党委党群工作部及部门领导班子。推荐人选要按照有关规定程序进行民主推荐,推荐人选不足所在单位参加推荐多数群众拥护的,不列为考察对象。个人自荐,经党群工作部审核后,按照有关规定程序进行民主推荐,个人自荐不足所在单位参加推荐多数群众拥护的,也不列为考察对象。

(二)民主推荐的范围。选拔公司机关职能部室的中层领导干部,参加推荐人员的范围,由公司党委党群工作部根据相应职能部门的职责与工作要求确定。

(三)民主推荐由公司党委党群工作部主持,经过召开推荐会,公布推荐。

职务、任职条件和有关要求,填写推荐票,汇总推荐情况,向公司党委汇报推荐情况等程序。

(四)公司党委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确定考察对象。确定考察对象时应当把民主推荐结果作为重要依据之一,同时防止简单地以票取人。

(五)公司企业管理部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定期分析公司人员结构,依据员工绩效考核结果和日常考察情况,结合员工个人的职业规划,筛选出各层级的核心、优秀、后备人才,报党群工作部,以便对其进行有针对性的培养,为公司发展做好干部人才的储备。

第九条考察。

(一)对确定的考察对象,由公司党委党群工作部依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不同领导职务的职责要求,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注重考察实绩。

(二)考察将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广泛深入了解情况。

(三)党委党群工作部通过综合分析考察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上报公司党委备案。

(四)公司党政联席会对评估结果进行评定,并按照公司管理岗位需求确定后备干部人数,建立后备干部人才库。

(五)对后备干部采取考察和经常性考察了解、定性考察和定量考察相结合的方式。主要考察后备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理论政策水平和组织领导能力提高情况;工作实绩和学习情况;与培养目标的差距和原有缺点、不足改正情况;廉洁自律和群众公认情况等。要全面考察后备干部思想、工作、生活、社交等各方面情况。考察结果作为后备干部培养、使用、调整的依据。

(六)对后备干部实行总量控制、动态管理。在考察的基础上,及时对后备干部进行必要的调整充实。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调整出后备干部名单:

1、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党风廉政等方面出现问题;

2、工作实绩不明显,发展潜力不大;

3、工作失职,造成较大损失或不良影响;

4、群众意见较大、威信不高;

5、年龄、身体状况不符合条件。第十条聘用。

(一)公示。对提拔任用的干部在公司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后,下拟任职通知前,进行公示。公示一般可以采取会议公示、张榜公示等形式进行,公示一般为三至七天。

(二)履行聘用手续。公司下发正式的任职文件,并存入个人档案;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相关的责任书,约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三)党群管理的中层干部聘用,由公司党委任免;行政管理的中层干部聘用,由公司经理聘任。

(四)聘用期限。原则上中层干部的任期为一年。

第十一条选拔后备干部一般两年集中进行一次,也可以结合领导班子调整一并进行。对在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中发现的优秀年轻干部,如一时不能提拔任用,可按规定程序列入后备干部名单。

第十二条培养。

根据干部工作的需要,后备干部选定后,公司将本着立足于当前,着眼于未来,“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有计划地加强对后备干部的理论、专业培训和实践锻炼,尤其要重视做好年轻后备干部培养工作。

(一)干部聘任上岗后,公司将通过各种有效途径,积极创造条件,组织中层领导干部参加考察、培训和各种学习班,不断提高中层领导干部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二)培训主要采取内培为主与外学为辅方式。

公司的文化与价值理念,促进其从公司的发展战略层面及全局角度来理解、执行、推动公司的各项制度,以增强中层干部的行动自觉性、执行力及归属感;聘请专家、学者为中层干部进行有针对性的管理知识、管理技能、领导艺术等讲解,以提高其管理知识水平与工作效率;参加专门培训机构的管理培训,以开阔视野与思维、拓宽实战领域,提高其管理的专业程度。

第十三条考核。

(一)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制定干部考核办法,建立科学、规范、有效的考核体系,从德、能、勤、绩、廉等几个方面,综合考核中层领导干部履行职责情况。

(二)对干部的考核结果,将作为今后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工作业绩突出,考核优秀的中层干部,给予奖励,对干部考核不合格的中层干部免去现职或降职使用。

(三)考核原则。坚持政治上可靠,业务素质高,作风过硬使用干部的原则;坚持重工作实绩考核干部的原则;坚持日常考核与考核干部相结合的原则。

(四)中层干部考核每年进行一次。具体考核程序和步骤是:自查申报、民主测评、实绩评估等。

第十四建立谈话诫勉制度。

(一)对决定使用的中层干部任职前或平调到另一个岗位任职时,由公司党委指定专人同本人谈话。

(二)对中层领导干部任职谈话之后,纪委主要领导对提拔任用的中层干部进行一次廉政诫勉谈话,实施廉政教育。

(三)任职期间诫勉。对中层干部在任职期间:事业心不强、工作不负责任,在班子内部制造矛盾,闹不团结贻误工作的;违反党委廉洁自律规定、以权谋私、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干部形象差、群众反映强烈的;述职考核测评中,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票达50%以上的,由公司党委主要领导给予诫勉。

准后,方能外出,外出时通告公司党委党群工作部。外出返回要按程序及时销假。对于中层领导干部因公外出不请假者,一次批评,二次通告。因私外出不请假者按旷工处理。

第五章免职降职辞职。

第十六条中层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应当免去现职:

(一)在考核干部中,民主测评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经组织考核认定为不称职的;

(二)因工作需要或其它原因,应当免去现职的。

第十七条实行中层领导干部降职制度。因工作能力较弱或者其它原因,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应降职使用。

第十八条中层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可以提出辞职。中层领导干部因个人或其它原因,自动提出辞去现任领导职务,必须写出书面申请,报公司党委审批。未经批准,不得擅离职守,擅离职守的,给予党纪或者行政处分。

降职的干部,在新的岗位工作一年以上,实绩突出,符合提拔任用条件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重新担任或者提拔为领导干部。

第六章纪律和监督。

第十九条选拔任用中层领导干部,必须严格执行本办法的各项规定,遵守干部任用选拔工作的各项纪律。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

第二十条经公司党政联席会或扩大会讨论的干部,如无特殊情况,必须在七天之内报到,如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组织调动的就地免职或降职使用,并在三年内不再重新任用。

第二十一条实行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追究主要责任人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十二条公司纪委按照有关规定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第二十三条党员、干部、群众对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违纪违规行为,有权向公司党委和纪委举报、申诉,受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核实处理。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本办法由党委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第四十条本办法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中共邯郸涉县金隅水泥有限公司委员会2010年10月10日。

村干部管理办法

为强化管理,切实增强宗旨意识,规范干部工作程序,转变干部工作作风,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干部形象,体现基层党员干部的先进性,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村干部管理必须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发扬民主、依法选举原则。要通过贯彻上述原则,让一批综合素质好、发展潜力大的新农村建设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村干部必须与乡党委政府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地执行乡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及各项决定。

村干部要严格落实每月20天工作制,考勤由组团联村值班团员负责登记,每月考勤表上报乡综合督考办,每季度进行汇总,对没有完成出勤天数的,每少一天扣除50元,对迟到、早退的,每次扣20元。

在正常工作日期间,各村要统筹安排好值班干部,每天至少要保证1名村干部值班办公,值班时间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6:30(夏季下午原则延后半小时)。节假日要安排专人值班,并将值班表上交到乡综合督考办公室。值班人员不得缺岗漏岗,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安排其他干部代为值班。值班地点必须在村委会办公室,严禁在家值班,值班人员要填写好《值班日志》,做好上传下达,遇有突发事件及时向乡里汇报。未值班的干部要保证通讯畅通。

1、认真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市委市政府、乡党委政府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2、各级干部与市委市政府、乡党委政府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地执行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及各项决定。

3、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对工作认真负责,不得以任何理由对工作职责范围内的事敷衍塞责。因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措施不力而导致工作失误的。如发生火灾、安全事故、重大信访、治安事件的,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4、村干部要随时处理解决群众来访的各种矛盾纠纷,做到随到随办,立即解决,不推诿扯皮,不得造成越级上访。如出现越级上访或群众事件,应第一时间向乡分管领导或者联村领导汇报,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并及时化解稳控妥善处置。出现越级上访,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凡属两委会研究决定的事,任何个人无权改变,确有不妥的,必须经村两委复议。

6、村级干部之间必须团结互助,互谅互让,要有大局意识,要保持团结一致、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艰苦朴素、清廉务实的优良传统,严禁各行其事,出现不团结情况,造成较大影响或后果的,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7、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持五议两公开,不得假公济私,不准利用职务之便索贿受贿,遇到亲朋好友办事,不准违反规定开绿灯。村级财务严格按规范化管理运转,并经常性开展自查活动,对违反财经纪律的,视其情节进行党纪、政纪处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8、村干部在履行职责时,必须严格遵守各项安全制度,落实好安全防范措施,切实保护好自身的安全,不能发生任何人身安全事故。严禁在工作日午餐饮酒。在任何时候、任何场合均不得酗酒,不得酒后驾驶。村干部不得参与赌博,不提供赌博场所。

9、村干部不得在公开场合发布妄议上级党委、政府工作部署,诋毁干部形象的言论。对上级领导、干部如有意见建议,可当面或来信向上反映,绝不允许粗鲁顶撞,阳奉阴违。如造成较大影响或后果的,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10、市、乡召集的会议,应提早10分钟到场。因故确需请假的,向分管领导或者乡主要领导请假,并安排其他村干部参会。替会人员要及时将会议精神传达给请假人。

11、村干部要积极带头践行“有礼指数”行动,对前来办事的群众主动行作揖礼,推广公勺公筷使用、不随地吐痰、自觉排队等文明行为。

1、村务工作议事会议应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村务工作议事会议每周不少于一次,必要时可临时召集。

2、村务工作议事会议由村书记召集,村书记不在时,由村书记委托其他村干部召集。

3、村务工作议事会议内容主要是:部署落实乡党委、乡政府布置的重点项目及各项工作任务;研究本村经济、社会发展、农房管控、土地管理、矛盾纠纷等日常事务;本村建设的规划、村民建房、建设用地安排;扶贫脱贫的落实;村级资金调配和使用及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等。

4、村务工作议事要求:每次村务工作议事时村两委干部必须自觉参加,不得无故缺席,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必须经召集人同意;每次议事都要有议事结论并由专人负责会议记录;重大议事事项要征求机关业务部门负责人意见或邀请乡组团联村团长等参加,并按有关要求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实施。经村务议事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后,必须按照会议讨论结果实施,个人不得随意更改。

5、周二集中办公。每周二组团联村干部下村与村干部集体办公,召开会议,传达上级会议精神,检查上周服务清单工作完成情况,布置本周服务清单工作,重点围绕建强基层战斗堡垒、进村入户服务群众、推动落实重点工作、积极做好网格管理四个方面开展工作。研究村级财务集中审批报结、工程建设招投标、工程合同协议的签订等具体内容。周二集中办公要做好办公记录并按规定上报。

1、村级财务实行“村帐乡代管”,做到收有凭,付有据,各项收支要实事求是,不得避实就虚,要具有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原则上每月报一次帐,并按规定及时公开。

2、票据方面:1000元以上误工支出,要求村两委讨论,村两委干部联签,误工单次10000元以上,需召开村民代表会议;一般票据3000元以上要求村两委讨论,村两委干部联签。报账时需村监委主任和村监委委员联审联签。

3、采购方面:单价3000以下,单次批量10000元以下,村两委自行采购;单价3000元以上,单次批量10000元以上,报乡镇审批。

4、现金支付方面:500元以上的支付款项应当通过银行转账,不得现金支付。确须大额现金支付,必须提前填写“大额现金使用审批单”,经乡分管领导审批同意。

5、库存现金不得白条抵库,不准私设小金库和账外账,更不准坐支现金,不准公款私存,不准超过规定库存限额5000元。

6、村级资源资产的处置必须经至少村两委商议同意,按相关程序处置,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1、合同估算价在5万元及以下的建设工程项目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须的设备、材料等)、服务采购项目(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全过程咨询等服务)须经提供村“两委”会商议、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并提供相关议事材料(村两委决议、村民代表决议),经乡相关规定程序审批后,可以不进入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由各行政村自行组织交易,具体实施方法按江监管办〔2020〕6号文件执行。

2、合同估算价在5万元以上村级工程必须进入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各行政村对本村工程要严格监管,确保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村主职干部承担主体责任。村监委要强化监督职能,对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并做好记录。

3、工程在实施过程,必须要严格控制设计变更,原则上不得变更,确需变更的,工程量增减不得超过原合同价的20%;如超过的,须经村“两委”会商议、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后报乡相关职能办公室审定后方可继续实施。属于小微工程的,支付款累计不超过5万元。

4、严格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一般按工程进度支付,不得超工程进度支付。指定专人负责收集和工程建设有关的台账资料,完善工程档案资料。

5、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村经济合作社班子成员本人及近亲属、近姻亲属不得参与本村建设工程和项目的投标、承包;不得假借他人或企业名义承包本村工程和项目;不得强迫中标人转包,分包项目;不得强买强卖建筑材料;不得以强制受聘形式参与本村工程项目建设。

1、病假:因病不能工作,需要休息的村主职干部,必须持有病例和书面请假条,一周以上的由乡党委、乡政府主职领导审批。病假期满,经确诊确需继续休息的,必须重新办理请假手续。

2、事假:村主职干部因私请假,必须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1天以内的,向联村领导请假,1天以上的书面报乡主要领导审批。

3、村主职干部因公外出1天以内的,向联村领导请假。1天以上的,书面报告乡主要领导批准,如途中因事不能及时返回,必须电话报告乡主要领导,并按时销假。

4、假期结束,必须按时或提前向批假人报道销假。否则,超期部分作旷工处理。

5、村其他干部的请销假,由各村党组织书记视情况直接批准,并向联村领导报备。

有以下行为之一的,村干部应自愿辞职、引咎辞职直至责令辞职:

4、因违法违纪违规,情节严重,被纪检、司法等相关部门查处的;

7、接受上级乡党委、乡纪委问责、处理,在影响期限内未改正或改正不明显的;

8、身体状况不佳,不能胜任工作的;

9、其他不正确履行岗位职责,情节严重的。

1、本办法由大陈乡党委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办法

为加强我局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档案业务科学管理水平,有效地保护和利用干部人事档案,更好地为干部工作服务,根据《出入境检验检疫系统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办法》,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我局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由人事科负责,管理人员必须是政治可靠、作风正派、责任心强的中共正式党员。

(四)登记干部职务、工资变动情况:

(五)为有关部门提供干部情况:

规章制度。

(九)办理其他有关事项。

干部人事档案是出入境检验检疫系统人事部门按照相馆党的干部政策,在培养、选拨和任用干部等工作中形成的记载干部个人经历、政治思想、品德作风、业务能力、工作表现、工作实绩等内容的文件材料,是历史地、全面地考察了解和正确选拨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是国家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其内容和分类如下:

第一类 履历材料。

第二类 自传材料。

第三类 鉴定、考核、考察材料。

第四类 学历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材料(包括学历、学位、学绩、培训结业成绩表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审批材料等)。

第五类  政治历史情况的审查材料:

第六类  参加中国共产党、共青团及民主党派的材料:

第七类 奖励材料(包括表彰奖励活动中形成的有关材料)。

第八类 处分材料(包括纪律检查、监察、法院和行政管理等部门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

第九类 录用、任免、聘用、转业、工资、待遇、出国、退(离)休、退职材料及参加各种代表会的代表登记表等材料:

第十类 其他可供组织上参考的材料。  。

四、干部档案管理范围应与干部管理范围相一致。其保管范围如下:

(一)干部(科级以下)档案正本,由本局保管,副处级以上干部建立档案副本。

(二)干部辞职、退职、自动离职、被辞退(解聘)后,未就业的,其档案仍由本局保管;另就业的,其档案转至有关的组织、人事部门保管,不具备保管条件的,装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流动服务中心保管。

(三)干部被开除公职后,未就业的,其档案由本局保管;另就业的,其档案转至有关的人事部门保管。凡通过劳动部门就业的,其档案由有关的劳动部门保管。

(四)干部出国不归、失踪、逃亡以后,其档案由本局保管。

(五)干部死亡以后,按照《干部档案工作条例》规定保管:

(六)干部退(离)休以后,档案仍由本局保管。

五、干部档案的收集、临别及归档按规定执行。收集的材料必须经过认真鉴别。归档材料应真实、完整齐全、文字清楚、对象明确、手续完备。需经组织审查盖章或本人签字的,盖章签字后方能归入干部档案。归档材料均按《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进行整理立卷,做到认真鉴别,分类准确,编排有序、编号、目录清楚,装订整齐。

六、干部档案应统一按国家档案案卷标准规格制作。档案材料按时间、内容、层次不同排序。编号归档材料统一保管,设专用库房,按《库房管理制度》做好管理工作。

七、干部档案的保管原则应是安全保密、便于查找,建立登记和统计制度,严禁任何个人私自保存他人的档案。对利用档案材料营私舞弊的,应视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对违反《档案法》、《保密法》的,要依法处理。

八、因工作需要查阅和借用干部档案,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查阅单位应填写《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审批表》,按照查阅干部人事档案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不得凭借调查证明材料。

介绍信。

(二)人事科应根据规定,确定是否提供和提供什么材料:

(三)凡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利用单位应派中共党员到人事科查阅:

(四)档案一般不外借。对必须借出使用时,要说明理由,经过主管领导批准,要严格履行登记手续,限期借还,不得转借他人:

(五)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或借用本人及直系亲属的档案:

(六)查阅档案,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阅档规定,严禁涂改、圈划、抽取、撤换档案材料。查阅者不得泄露或擅自向外公布档案内容,违反者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以致追究刑事责任。

(七)借用、查阅档案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拍摄复制档案内容。因工作需要从档案中取证的,必须经主管领导审批,获准后才能复制(拍摄)。复制的材料必须加盖公章,否则无效。

九、干部调动或职务变动后应及时将档案转给新的单位。转递档案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干部人事档案应通过机要交通转递或派专人送取,不准邮寄或交干部本人自带;

(二)转出的档案必须完整齐全,并按规定经过认真的整理装订,不得扣留材料或分批转出:

(三)转递档案必须按统一规定的《干部人事档案转递通知单》详细登记,严密包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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