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成本费用合同(通用16篇)

时间:2023-10-23 11:05:36 作者:碧墨 实用成本费用合同(通用16篇)

竞业协议应根据不同的行业和职位而定制,具体的约定应当合理合法。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居间合同范本,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对您的合同起到一定的指导作用。

成本费用控制措施

文具有限公司于1994年在区小港衙前纬一路正式成立。注册资本1000万美元,公司员工1000多人,生产文具、办公用品、包装制品的制造和加工。作为文具行业需考虑该行业的发展情况、发展方向。也可结合先进的技术加上品质质量提升产品价位,由于现在的市场竞争力非常强,面临的问题也有很多。我们可以从内部经营模式进行分析。

为此,我专门于xx年1月到10月对xx文具有限公司的经营状况进行调查。经过调查,发现公司取得这样的成绩是和合理控制成本、降低费用分不开的。公司本着"诚信、奉献、创新"的宗旨,生产出的产品也受到行业各界人士的认可。特别是直液笔,在国内有很好的市场,产品远销世界各地。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与国家工信部信息化推进司共同授予的"xx年全国轻工业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示范企业"称号。通过调查,我总结出xx文具有限公司对于成本费用的控制主要表现在几个方面:

1、原材料的控制问题

据了解该公司主要以装配为主,原材料由公司接单下给外协单位,外协单位加工成零件销售给该公司。由于零件的销售价是基本上固定不变的,而原材料的价格一直受到市场价格影响,尤其是笔芯的原料(德国料,国产料,普通料)在市场上价格起伏很大。外协单位通过成本核算后发现亏本现象,这时他们会要求该公司调高零件价格。而这时公司领导意识到后,认真分析原材料的未来走势,看好市场,打听行情,尽可能以便宜的价格买进,达到控制原材料费用的目的。

2、零件控制问题

外协单位加工完零件来该公司进仓,该公司专设进厂检验一名,对外购零件进行仔细的检验,检验合格后出具"检验合格单"送往仓库,经仓库保管员核对数量无误后给予进仓。如发现检验不合格或数量有误,采取补退或调换措施。

对于车间领用零件采用限额领料制度。例如:生产部发下装配1000只笔的任务单,任务单上的数量应按3%的合理损耗来配料。即总配料数为1030只笔芯。如生产1000只笔按限额领料单上1030只还不够做的话,那么车间就要写一张信息反馈单给品管部,品管部分析原因,如确实由于员工操作不当引起损耗,由品管部审批后交由仓库补料。如因工厂机器设备的原因引起损耗,则由仓库直接向工厂补料。通过一系列化的措施促使各部门提高警惕,把产品质量做好,减少零件亏损,从而提高经济效益。

3、日需品控制问题

如需品的购入一般由仓库保管员填写一张"采购确认单",价格在100元以下的报送生产部审批后,交公司采购员去采购。价格在100元以上的,则由生产部审批后再送总经理审批,然后交公司采购员。

该公司的日需品用量过高、数量较大要根据人数,所以对每个人的领用也实行限数领物。而对其它一些数量较少,价格低的物品则实行审批制度。这样一来,大大减少了物资的浪费。

1、工资核算方法的转变,来节约成本

据了解,该公司前两年实行计时工资制度。例如,生产部任务下来,一车间每天要完成装配8000只笔。一组生产线上有15个员工,产品要经过5道工序完工,而每道工序人员都不等。即前一道工序半产品积压,后一道工序的人员去帮忙。计时工资的优点就是大家有团队精神,齐心协力完成任务。而它的缺点就是让那些不肯真正出力的人有机可乘,延迟完成产量。自从实行计件工资以后,采取"多劳多得"的工资核算制度。在产量不变的情况下,可实行工作分配,由两个同时做一道工序,这样不仅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缩短了时间,加快了进度,而且大大减少了工资费用。

2、对某些人员实行"一人多岗"制度

由于公司规模不是很大,有些岗位比较空闲。公司领导看到这个情况后,便采取裁员政策,对某些岗位实行"一人多岗"制度。例如:公司质保部设进厂检验一名,由于外协单位并不是每天都来送货,所以也没有很多零部件需要检验,有空时会让她做一些核算工资方面的工作。又如:公司采购员,由于公司生产笔芯的零件都有生产部专人负责,而采购员只负责笔芯的采购,其它包装虽然有很多,但大多数物品是送货上门的,不需要直接去买。所以采购员也兼每月一次核算工资的工作。再如:公司驾驶员,原本只负责驾驶工作,有专职的装卸工把公司生产出的产成品装上车,跟着驾驶员每天一早送往门市部,大概一上午的时间就可以来回了。所以就辞退了装卸工,由驾驶员一人负责。公司对以上人员的工资进行合理调整,这样一来,不仅使员工工作充实,有积级性,同时为公司节约了费用。

公司生产出不合格产品,外协外购用的废旧包装物等从去年开始实行专人买卖制度,定期上交财务。一年下来也有好几千元的收入,不仅减少了不必要的浪费,而且为公司增加了收入。

通过以上几点的改革,对成本费用合理的控制,使公司的利润稳步上升,同时也使投资者更有信心。

调查总结:成本费用要真正落到实处,要建立一套切实可行的奖惩考核办法,明确规定各种考核指标及办法,使成本费用指标真正同职工切身利益挂钩起来。有了指标就有了责任,该罚的一定要罚,对超额完成指标者该奖的一定要奖,不能随意改变考核奖惩办法,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成本费用指标的完成,才能把成本费用落到实处。

成本费用控制措施

目前,控制医院药品费用的快速增长已成为大家共同关注的公共卫生问题。医保支付方式转变为预付制,超支部分由医院补偿,通过预算约束,强迫医院承担经济风险,自觉规范用药行为,这使得各地均围绕破除医院“以药养医”机制为关键环节,采取一系列措施控制医院药品费用,减少因供方逐利而带来的药品费用快速增长。降低药品销售价格、推行药品统一招标采购、实行药品零差价、制定基本药物目录以及医师用药技术规范等与医院药学部门紧密联系的措施已逐渐施行,因此医院应充分发挥医疗机构药学部门的作用以控制药品费用。本文在此主要从医院药学部门管理方面对医院药品费用的控制措施予以总结。

对于医院需要采购的药品,在全省集中招标采购范围内的,在省网公示的医药企业进行比价,通过对比不同厂家的相同通用名及规格的药品,选用质优价廉者;对于招标外的药品,优选国产同类质优价廉药品,限制疑有促销的药品,从而控制药品费用的增长。另外,对于同一药品,尽量减少医院无理由频繁更换供应商,尤其是质优价廉的药品。因为在更换供应商时,可能出现药品供应暂时短缺,影响临床医师用药,如果供应不上,可能促使医师使用价格较高的药品代替,从而增加药品费用。

近年来,许多新药不断上市。其中,部分新药的确是通过自主研发,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及时间,并申请专利权,因此价格昂贵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大部分新药只是厂家通过改变药品包装、剂型、规格及复方组成等手段而成,而市场价格却高于原价数倍甚至十几倍,这类“新药”品种多,且用量大,极大地促使药品费用快速上涨。因此,医院对申请引进的新药应慎重,在引进前应先进行一定的调研,考察该药销售的合法性和质量的可靠性;引进后,在一定范围考察其临床疗效、安全性、有效性等。对于通过考察的品种,经药事管理委员会审批,并对其尽量进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

各级医院按要求设立临床药学室,配备相应的专兼职临床药师,同时积极为各临床科室提供药学服务。临床药学室的主要工作如下:

(1)每月对门急诊处方、出院医嘱进行点评。对于门急诊处方,通过结合患者的性别、年龄和临床诊断等情况对处方中药品的用法用量、配伍禁忌、是否滥用以及基本药物使用率和处方金额等方面进行评价,尤其是对使用抗菌药物和药品金额较大的处方重点检查;对于出院医嘱,结合患者的疾病诊断和病程进展以及各项检验报告,除了药品的用法用量、配伍禁忌等指标外,更对药物使用的有效性、合理性、经济性等方面进行评价,尤其是抗菌药物和辅助类药物的使用情况。对于存在问题的处方、医嘱,集中整理上交医务科,由医务科进行处理决定。

(2)临床药师参与查房,为医师护士提供药物相互作用、配伍禁忌、不良反应等信息,参与制定临床用药方案,并在不影响临床疗效的前提下,建议医师以质优价廉的同类药品替代虚高定价的药品,尤其是辅助类药品。

(3)对临床用药进行适时监控,提高合理用药水平,提高患者用药的依从性,避免药物资源的无谓浪费,降低药品费用。

(4)大力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察工作,减少药物不良反应的发生,降低不必要的药品费用支出。

(5)定期为医务人员提供新药信息并开展合理用药讲座,及时与临床交流各方面的药物信息;同时开设合理用药咨询窗口,提供咨询服务,解答患者的用药疑问,制定健康宣传材料,普及合理用药知识,避免药品的浪费。

(6)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药品使用监控,每月将药品按使用数量和金额分别排序,并进行用药结构分析,将结果提交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以供决策。发现有异常情况的药品,及时调查原因,对确实存在问题的药品,根据情况分别予以合理的干预措施。综上所述,医院药学部门在控制药品费用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医院应充分发挥其作用,让药学渗入到临床用药的各个环节中,以合理控制医院药品费用。

成本费用控制措施

自04年起公司将“旅客、联检、安检”原因延误航班和不正常费用控制归由地服部管理,将其作为地服部的经营考核项目之一。05年公司下达的“旅客、联检、安检、设备”延误考核指标为43班;不正常费用指标为2300万,赔偿费用400万。围绕航班正点保障和不正常费用控制,生产调度室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

一)、重管理,抓贯彻。

从管理入手,认真逐级宣贯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航班正点管理工作的通知》,强化员工安全、正点意识。

二)、制定强力措施。

制定了相关人为原因导致航班延误或质量差错的专项处罚规定等。在广泛征求了意见后,于05年2月出台了《航班延误举证管理规定》,确保延误一班查明一班;于05年4月修定了《航班正点关键控制点》,并对各基层单位对其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和走访,广泛征求各部门对保障航班正点采取的有利措施的意见。

三)、加强现场指挥、临场决策。

自04年起地服领导增强了正点意识,在旺季(如春运、7—10月、黄金周等)以及其他特殊情况时,地服部值班经理实行双岗值班制度,从组织领导上提高保障能力。

四)、抓好航班正点保障关键控制点。

1、根据航班正点运行保障,从九个航班正点保障工作的关键控制点入手,提高正点保障能力。(正点关键控制点附后)

2、召开航班正点保障月例会。

组织各现场生产单位在每月上旬召开以航班正点保障为主题的专题会议,及时就现场出现的影响航班正点的因素进行分析,及时制定措施。04年四月初地服部根据九寨、拉萨航线中转需求日益上升的趋势,及时组织各相关保障单位召开了专题讨论会,克服了机场无专用中转区域和相关保障设施的困难,制定了机门对机门的“快速中转流程”。该流程在去年九寨、拉萨航班频繁延误的情况下,对后续航班的正点保障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也避免了大量中转旅客误机情况的发生(04年共办理中转旅客14634人次)。

五)、与相关保障单位积极协调,保障航班正点工作的持续、有效运行和顺利开展。与安检协调开设了快速安检通道和隔离区内中转通道;与各驻场外航代办协调达成航空公司间的快速中转保障程序等。

04年公司共执行航班6.34万架次,同比增长18.5;因受3、4、7、8月拉萨、九寨天气持续恶化影响(拉萨持续扬沙80多天),全年航班正常率仅为62.1,较03年下降9。04年7月民航总局出台了《航班延误旅客经济补偿指导性意见》,旅客对其理解片面,加大了航班正点保障和不正常航班费用控制的难度。7—11月,公司航班在成都航站共发生占机、拒登机、冲登机口事件50余起。

以上情况增大了对不正常费用的控制难度,为确保在保证服务质量的前提下,有效控制不正常费用支出,生产调度室积极采取措施,严格费用控制。在处理过程中严格按照地服(20xx)33号文件《航班不正常费用控制管理办法》执行。

一)、积极参与航班不正常谈判。

在04年4月地服部成立了不正常航班谈判小组。在发生航班长时间延误或其他特殊情况时,21及其他生产调度室的谈判小组成员积极参与旅客的疏导和谈判,避免了因个别延误航班的特殊情况导致其他正常航班疏于指挥、监控,有效保障了其他航班的正常、正点运行。

二)、积极与外站协调。

与不正常航班多发的主要航站积极主动沟通与协调,共同做好外站延误航班的指挥、处置工作:及时通报信息,提前制定处置预案,减少外站不正常费用开支,尽量避免旅客在外站发生拒登机,到本站拒下机的过激行为发生。

04年生产调度室针对个别航站不正常费用偏高情况(03年拉萨、昌都航站发生的不正常费用占公司全年不正常费用的44),派人先后赴拉萨、广州、九寨等机场协调,通过协调受到了良好的费用控制效果。04年拉萨航站在不正常航班量大幅增加的情况下发生的不正常费用较上年下降226万。

三)、充分发挥调度室信息发布中心和指挥中心的功能。

跟踪发生长时间延误的航班,主动了解旅客情况,提前制定预案,采取措施。04年3—4月拉萨航班发生不正常时及时与总控沟通,共计锁定座位5000多个,以80元/人计算,仅此项便节省费用40万元。

在关键时刻灵活指挥,果敢决断,维护大部分旅客及公司的利益,避免延误航班的不良影响进一步扩大,缩短航班的延误时间和减少不正常费用的支出。

五)、积极协作,共同做好不正常航班的旅客服务。

与其他部门通力配合,加强信息沟通,做好预案,在发生航班不正常时及时发布信息,提供旅客改签、换乘等方案,疏散旅客,减少费用支出。

通过以上措施的保障,确保了04年航班延误考核指标和不正常航班费用指标均控制在考核范围以内,全年发生“运输、旅客、联检、安检”原因共计47班,大大低于253班的指标;不正常费用20xx万,仅增加44万(航班量增加18.5,正常率下降9)。今年截止3月底,成都共计发生因“旅客、联检、安检、设备”延误12班;不正常费用302.2万,为全年指标的13.9;赔偿费用19.38万,为全年指标的4.85。

成本费用规章制度

为了加强成本信息归集与管理,降低成本耗费,提高经济效益,贯彻实施“分层管理、有效控制”的.管理原则,进一步细化理顺两个业务板块的成本核算工作,有效地控制成本开支,准确核算各产品成本,落实管理责任,更好地指导生产经营,并根据公司有关的定额成本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湖北合加环境设备有限公司。

第三条职能职责。

(一)财务部。

1、财务部-核算中心:为公司成本费用归口核算一级单位,负责制定成本管理办法、成本核算标准,并负责产品成本的核算工作,包括业务基础数据审核确认,成本信息资料的归集入档,编制月度生产成本、归集各项目、产品明细成本。

2、财务部-仓库:仓库依据材料定额对各个项目产品及车辆的物料领用实行管控,负责物料领用、增补、代用、退回数据的录入,保证各个项目产品及车辆产品的物料实际领用及时准确录入系统。

(二)生产技术部。

1、生产技术部-工艺:工艺负责编制各个项目产品及车辆的工时定额及材料定额并提交财务部。

2、生产技术部-生产部:调度中心为公司生产成本费用统计归口职能部门;

3、生产技术部-生产班组:生产班组为成本核算主体单位,是公司成本核算二级单位,负责各个项目产品及车辆实际消耗工时统计。

(四)其他生产各职能部门(包括质量安全、维修):负责其部门辅助剂共用物料领用、费用等成本基础信息的统计生产台账并提交财务部。

第四条成本核算范围。

(一)为生产商品而发生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燃料及动力费和制造费用计入制造成本。

2、直接人工:直接从事产品生产的工人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以及职工福利费。

3、燃料及动力费:直接用于产品生产的外购及自制的燃料和动力。

4、制造费用:由产品承担,不能直接计入产品成本的有关费用,主要指各生产部门管理人员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职工福利费、其他物料消耗、修理费、试制检验费、技术资料费、劳务费、办公费、差旅费、运输费、折旧费、劳动保护费、水电费、低值易耗品摊销、业务招待费、通讯费、保险费、租赁费及其他费用。

(二)下列各项支出不得计入成本。

1、资本性支出,即购置和建造固定资产和其他资产的支出。

2、违法经营罚款和被没收财产损失。

3、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

4、灾害事故损失赔偿。

5、各种捐赠支出。

6、各种赞助支出。

7、国家规定不得列入成本的其他支出。

第五条成本管理办法流程。

见附件1:成本管理办法流程图。

第六条成本管理办法流程要求。

成本核算工作必须在不断加强与完善各项基础管理工作的前提下进行,使成本费用的核算具有可靠的基础。

(一)制度制定。

1、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建立财务部一级成本管理办法的流程和职责分工,制订相应管理办法并根据成本管理办法制订成本核算标准,定期在相关系统中对核算标准进行维护。

2、各生产职能部门依据本办法制定各成本信息基础资料统计台账管理制度。

3、各生产班组依据本办法建立二级成本核算管理的流程和职责分工,制定各成本信息基础资料统计台账管理制度。

(二)成本核算要求。

1、仓库统一在每月25日结账,成本费用计算期应为上月26日至当月25日,计入当月成本的费用要素消耗和产品产量的起止日期须与成本计算期保持一致,不得提前和延后。

2、成本核算必须坚持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应真实准确反映特定会计期间的成本水平的经营成果。

3、根据计算期内完工验收入库的产品数量、实际消耗情况计算产品的实际成本,不得以预算成本、目标成本代替实际成本。

4、遵循谁受益谁承担费用的原则确定成本核算对象,对生产和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应设置成本费用台账,以审核无误手续齐备的原始凭证为依据,对成本项目在各成本核算与管理对象间进行分配,做到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5、成本核算中的各项具体方法(包括材料计价、费用分配方法、完工产品和在产品成本计算等),前后各期必须一致,不得随意变更。

(三)物料管理与核算信息归集:各生产职能部门、班组按核算要求在指定时间内归集截止至各月最后一天的当月成本信息资料,提供给财务部或财务服务中心,并应当确保所提供归集信息与实际领用一致。

1、生产部门归集统计各个项目产品及车辆的物料(包括原材料、外购件、工序间外协件,其他辅料)领用、退回、回收信息台账并提供给财务部,为原料成本核算提供审核核对依据。

2、生产调度中心归集统计各个项目产品及车辆实际生产工时信息并提供给财务部,为成本核算分配提供依据。

5、综合管理部统计归集公司月度水、电、气等能源分配表结合生产系统提报的用量分配表核定后提供给财务部,为动力成本费用核算提供依据。

(四)数据归档。

财务部完成月度成本核算后应对各类成本数据和报表进行归档管理。每年末实施成本会计系统年关账,建立新年度成本系统档案。

第七条附则。

本办法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自生效之日起。

成本费用控制措施

目前,我国医保费用问题不断凸显,这个时候,控制一些不必要的医疗费用的使用也就成为了医保改革的瓶颈和重点,因此,要想对目前这种医保制度进行改革,从而使医疗保险制度能够更加完善的执行,就应该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对医疗保险费用的控制。

1.加大社区医疗服务机构的建设力度

控制医疗保险费用的合理使用,可以从社区医疗服务机构的建设做起,也就是说,在患者就医的时候,应该让其就近选择医疗机构去就医,这样不但可以节省患者的就医时间,还可以从一定程度上降低患者因就医而导致在路上花费的时间。而且加大社区医疗服务机构的建设,本身就可以降低患者的门诊或住院费用。

2.加强对药品及医院的控制

非常重要的一点,就是对医疗药品的控制,医疗药品的控制主要是对医疗药品的价格以及医疗药品的质量进行严格把关,这样才能使患者在就医时使用的医疗药品都是价格最低且质量最优的。同时,就算医院在相互竞争患者的时候,也要保证对患者的服务态度以及就医的质量,这个时候,就要对医院进行统一的规定,规定每个医院接待患者时候的公平性,这样也可以从一定的程度上避免医疗保险费用的流失。

3.完善医疗保险费用支付方法

完善医疗保险费用的支付方法,也就是说,要对目前患者的医保费用的支付方式进行改革。传统的医疗保险费用的支付手段存在的太多的弊端,譬如说,预支付虽然减轻了患者的负担,但对有限的医疗保险资金是个很大的挑战,支付需要患者先行垫付,有的患者无力承担,也有的患者不愿承担等等。所以必须要对医疗保险费用的支付方法进行改革,现在通行的做法是在患者出院时统一结算,希望日后有越来越好的可行的管理办法与方式出台,为患者就医提供更大的方便,也使有限的医保资金得到更为有效的应用。

总而言之,要想合理地控制医疗保险费用的使用,那么就应该正确处理好参保者、医院及医保管理机构之间的关系,此外还要对医院的管理制度及药品的监控制度做好严格的把关,只有这样,才可以有效地控制医疗保险费用的支出与使用,避免不必要的医疗保险费用的浪费。

成本费用控制措施

对于医疗费用较高的病患要提前告知费用,并且要及时的进行监控,病患的主治医生也要严格的控制费用,以保证病患在诊疗过程中避免出现治疗中断的情况。对于医患所做的检查也要严格控制,减少重复检查重复收费的事件发生。还要强化收费管理制度,由护士长负责收费监督,杜绝重复收费,私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的情况出现。医师要控制药品处方量,超过预算的部份需要承担责任,和相应的费用。增强医师的职业道德。

(二)建立科学合理的医院分配制度

医生的收入影响着医生工作的积极性,如果单纯的按照工作量进行分配,则会导致医生过度医疗或者专门开高价处方的情况出现。如果完全按照统一的薪酬进行分配则会大大降低医生工作的积极性。所以最好的办法是,固定医生的基础报酬,并在此基础上加有提成。

(三)通过适当调整不同级别医疗,加强双向逐级转诊制度

要想减轻农民的医疗费用要加强转诊制度,将病人进行合理的分配,节约医疗资源。农民会诊多在临近的乡里或者村里的卫生所,而病情严重需要住院的农民会选择县里面医疗条件更为健全的医疗机构。一些下级的医疗机构由于医疗条件达不到或者其他原因,会选择将病患转移到上一级的医疗机构。正在恢复期的患者也会由上一级的医院转回下一级医院,这样的做法是十分合理的。一方面可以节约医疗资源,让需要及时治疗的病患可以得到治疗,另一方面也可以减轻农民的住院费诊疗费等等的费用。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起付费,农民医疗补助比例也要按照级别的不同进行划分。

(四)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考核

对于定点医疗机构的选择要经过多个部门的审核,药品监督机构,物价管理机构,卫生局等多方机构要经过严格的考察之后才可以设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试点。在确立试点之后也要定期的对其进行监督考核。按照法律要求对医院的收费情况和药品采购情况全面监督。其中,合作医疗积木用药目录和基本诊疗目录要作为重点检查对象。也可以定期收集患者的治疗收据和治疗过程的反馈作为对医疗机构考核的一部分。

为了有效的对参合农民进行控制,首先要让农民明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用途和使用方法。让农民清楚这项政策是帮助他们在生病时可以更好的就医,而不是让他们随意利用国家的补贴。加强对参与合作医疗享受的服务和承担的义务的宣传,让农民在得到医疗救治补助的同时,及时的上缴参合费用。在参合农民的治疗过程中要按照规范的就医流程,以及后期的报销流程。管理和经办机构也要加大检查力度,找出那些钻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空子谋取利益的农民。在参合农民就诊时,作为医疗机构也有义务审核其合作医疗证的真实度,杜绝一证多人用或者是假证的出现。一旦发现不法人员要予以法律的制裁。一证多用的情况要对医疗证的所有人进行法制教育,严重时可以暂停他的参合资格。利用假证骗取医疗基金的不法人员要追究其刑事责任。加强对参合农民的控制,树立参合农民正确的消费观,规范参合农民的治疗流程,才能让参合农民可以更好的利用卫生资源和医疗服务。

(一)努力提高管理水平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人员的选取要经过严格的筛选。首先需要管理人员具有责任心,可以公正的处理自己的事务,公平的进行监督。其次,管理人员还需要有相应的医学知识储备,对于医疗体系的运作有些了解。在提高管理水平的过程中可以采取奖惩模式,提高管理人员的积极性。

(二)加强检查审核

管理人员的检查审核环节对于整个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体系的运行来说极为重要。尽快完善相关制度有利于更好的行使监督这一指责。作为管理人员要能鉴别患者的身份,核查出其是否真的为参合人员,还是想利用合作医疗谋取利益。管理及经办机构也要定期的考察定点医疗机构,考察其是否存在诱导患者过度消费,谎报药品收据等情况。

(三)建议

针对如何加强新农村合作医疗费用的控制,真正的为农民的健康着想,提出如下几条看法和建议。

对于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要出台不同政策和制裁方法,不可同一而论。要引导参合农民参与到监督医疗机构和医疗人员的过程中去,提高医疗人员的自觉性。多方面的监督,可以有效地避免过度收费,私自增加收费项目等的情况发生。如何让医院的工作重心从增加医院的经济收益到提高医疗水平中去,需要医药卫生体系不断的改革。在药品管理上应该要求使用价廉的药品,严格控制贵药,回扣药,治疗上严格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不准套餐式检查。

2.分级诊疗和逐级转诊分级诊疗和逐级诊疗有助于合理的利用医疗资源

让更多的参合农民得到医疗救助。根据患者的患病程度,选择是乡级卫生机构还是市级卫生机构。让各个级别的卫生机构都充分得到利用才能减少医疗资源的浪费。国家为参合农民提供医疗保障,并不是一味的让参合农民享受最好最优质的治疗,而是想解决农民“怕花钱,不敢治”的难题。

3.加快合作医疗制度立法进程新农合制度虽然得到推广

但是整个执行过程并不在法律的规定之下,所以合作医疗制度相关的法律法规亟待完善。解决费用不合理的问题要靠法律,执行管理医疗机构的职责也需要法律,参合农民与定点医疗机构的纠纷处理仍需要法律,所以从保护参合农民的权利角度出发,颁布相关的法律法规迫在眉睫。

成本费用控制措施

(一)公司日常费用采用预算报批制度。各部门根据公司经营特点,结合部门年度、季度、月度计划进行本部门费用预算,报财务审核,总经理批准。预算外开支当月不予报销。

(二)各部门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本部门所发生的水、电、纸张、电话费等日常费用。贯彻节约每一滴水、每一度电、每一张纸、每一分钟话费的观念。

(三)严格控制车辆费用。公务用车根据事务的缓急和重要性审批是否派车。

(四)严格控制业务费用。各部门业务费用严格按照公司标准执行,严格控制超额费用开支,讲礼节,不摆阔气。超标准业务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一)采购人员要提高议价能力,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采购成本。对异常物资价格,财务部进行二次询价后决定是否付款。

(二)采购人员要及时了解和掌握市场价格信息,洞察物资价格变动趋势,以选择合理的采购价格和恰当的市场采购时机。因采购时机恰当造成采购成本节约的,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奖励。

(三)大宗原材料采取招标等方式,寻找有实力客户,签订长期供货协议。

(四)签订采购合同一定要考虑售中、售后条款,避免产生后续费用和可避免的损失。

(五)财务部要根据往期采购价格和公司利润核算情况对物资处进行价格指导。

(一)材料出库采用先进先出的原则,避免因存放过久导致材料损耗和损坏。

(二)仓库要准确把握合理库存储备量,对库存物资制定《库龄分析报表》,避免库存物资积压。仓库每月底要向财务部提报《库龄分析报表》。

(三)物资处要根据库存储备、物资采购周期以及申购物资时间要求的缓急合理编排采购计划。

(四)加强技术革新调整产品和工装用料的合理性,提高材料利用率。

(五)生产和工程施工人员严格执行工艺要求,合理选材,尽可能提高材料利用率。对节约用料现象,公司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奖励。

(六)强化员工质量意识,提高产品质量,杜绝产品生产返工或工程返工现象。

(七)生产部要加强设备检修,杜绝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研究中心混料工和生产线运行工应避免原料抛洒现象的发生。

(一)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做到人尽其才。避免岗位重叠、人员超编现象。

(二)提高工作效率,用足八小时,用好八小时,降低相对成本。

(三)加强设备技术改造,提高产品生产和工程施工的机械化水平,降低人工成本。

(一)财务部根据公司月度、季度、年度计划和有关资金拨付的管理规定合理调配资金,将库存现金降低到最小。

(二)遵循“早收晚付”的收支原则

1、缩短应收账款的回收周期。

(1)对已执行销售合同,销售人员要及时与客户联系发票开具事宜,以缩短货款回收周期。

2、对应收款制定《应收账款账龄分析表》,根据合同付款条款,及时编制催款通知,下发相关部门或责任人向客户催收货款。

(三)合理利用贷款、应付账款的支付周期

1、根据贷款、应付账款的相关条款,合理控制应付账款的支付时间。

2、对要求现款现货的采购合同,可以根据公司产品的交货时间,在不影响生产和交货的情况下,合理控制采购时间进而控制款项的拨付。

(四)根据公司运营的实际情况结合宏观金融政策和国内国际环境,选择合理的金融工具投资、融资。

成本费用管理制度

控制是指在施工生产中,对项目成本过程中发生的偏差进行持续的预防、督促和纠正,使项目成本费用限制在计划成本的范围内,以达到控制成本提高效益的目的,工程项目成本控制通常采用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和经济措施三种方式。

(一)采取组织措施控制项目成本的核心内容是落实成本责任制。通过界定项目各岗位人员在成本工作中应担负的责任,明确各业务科室所承担的降低成本指标,并加强考核工作来落实成本责任制。此项工作由项目总工和成本经理负责。

(二)采取技术措施控制项目成本的工作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

1、在施工准备阶段,做出多种施工方案,进行技术经济比较,然后确定利于缩短工期、提高质量、降低成本的最佳方案。

2、在施工过程中,贯彻执行各种降低消耗、提高工效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等技术措施。

3、在竣工验收阶段,注意保护成品,缩短验收时间,提高交付使用效率。

(三)采取经济措施控制项目成本,此项工作由成本经理负责。

1、抓好计划成本的'贯彻实施工作,努力将实际成本控制在计划成本之内。

2、以合同的形式加强对分包单位的经济约束。分包合同应明确规定分包工程完成后,应通过项目质检员验收,方能结算工费,出现返工返修时,浪费的材料费、机械台班费由应负责任分包单位承担。如果该单位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返工返修到位,项目可安排别的单位处理,工费从原责任单位工费中扣减支出。

1、材料室主任负责将材料成本降低指标从材料采购成本、材料使用成本、库存损耗等方面进行分解,制定措施,实现各项分解后的具体指标。

2、材料采购时,做好询价工作,坚持'货比五家'的原则。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前提下,尽量降低采购成本。平均材料费用支出应地于市场价格,具体单项材料费用支出不应高于同类产品价格。

3、严格执行定额发料制度,施工队不能超量存料,以防材料外流。

4、周转料不用时,应及时组织退场,以减少无用的租金支出。

5、做好库存物资的盘点工作,加强材料的月份核算,及时发现问题,堵塞漏洞。

成本费用控制措施

(一)思想上不够重视由于建筑行业的快速发展,最近几年,建筑业已经成为拉动我国gdp增长的重要力量,建筑业也逐渐成为把握我国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产业。由于市场对建筑产品的大量需求,社会公众一直认为该行业属于暴利行业,不存在经营风险等问题,因此,建筑施工企业的'领导者不关注成本与费用的控制,更不会考虑如何节约成本,认为只要按时完成工程就万事大吉。这种错误的思想意识阻碍了成本与费用控制措施的实施,不利于控制措施效果的发挥。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渐发展和相关产业的迅速崛起,建筑业面对的竞争也越来越激烈,在加上通货膨胀的影响,建筑施工企业需要的各种原材料、人工成本、机器设备的购置费用等大大的增加。因此,如果建筑施工企业的领导者不重视成本与费用的控制,将面临更大的生存危机,从而不利于企业的长远可持续发展。

(二)成本与费用控制的方法不合理目前,建筑施工企业的成本与费用控制大多数是由财务部门设计和实施。这使得成本与费用控制的具体实施存在一些问题。但是由于财务部门不了解具体的业务流程与工程开销,可能使得成本与费用控制方法缺乏实际的可操作性,从而达不到应有的效果。财务部门的人员主要是在企业内部进行账务处理和数据收集,对于在实际成本支出当中的费用变化了解不够充分,对成本与费用的控制不能很好的掌控,从而降低了成本费用控制效果。

(三)建筑施工全程控制存在问题建筑施工企业承揽工程之后,对于不同的项目,应当结合当地的自然环境和地理位置设计合理的施工方案,预算成本费用,最后组织有经验的专家确定最合适的施工方案。但是,在施工方案实施的过程中,因为人员、环境、条件等原因可能存在成本费用控制力度不足的问题,进而做不到成本与费用的全程控制,从而造成资金的浪费。

(一)加强成本与费用控制意识建筑施工企业的成本与费用控制首先依赖于管理层的重视。只有管理层重视成本费用控制,才能建立完善的成本费用控制方法,以及监督指导成本与费用控制的实施,保证成本与费用支出与使用的合理性。根据当今的市场环境的竞争状况,建筑施工企业的竞争者越来越多,成本费用的金额也越来越大。面对如此严峻的形式,企业领导层只有严格控制成本与费用的支出才能更好的提升企业的利润,从而构建企业的竞争优势。另外,建筑施工企业的成本费用控制需要全体员工的参与,只有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工作热情,才能集思广益,找到更好的成本与费用控制方法,使得成本费用控制更加有效。建筑施工企业可以在企业内部树立勤俭节约的文化理念,做好节约的宣传工作,赋予全体员工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做好成本与费用控制的细节工作和推动工作。

(二)建立和完善成本与费用控制体系在建筑施工企业,首先应当建立完善的成本费用的控制体系。其中首先要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控制企业的成本与费用。企业管理往往具有把握企业宏观局势和战略目标的能力,因此,管理层应该识别和评估企业成本费用控制的困难点和弱点,并结合所具有的资源和条件,把这些问题具体化,制定具有操作性的控制措施,并确保控制措施的实施。企业在施工的过程中,要努力的收集数据信息,并进行归集和整理,保证信息的完整性和可靠性。当竣工结算时,把各项资料提交给预算部门,由预算部门进行审核,检查预算费用与实际支出之间的偏差,并找到出现差异的原因,同时核查各种材料、人工工资与机器的使用费用的准确性,保证信息资料的真实和可靠。建筑施工企业的项目负责人应当采用预算成本核算原则,及时的对成本费用进行管理,保证成本与费用核算的质量。建筑施工企业在进行成本费用控制时应当重视细节,加强对成本费用的控制。

比如,当企业在进行成本控制时,当设计成本变化、变更的情况时,要注重结合自身的经验,并结合对施工企业项目的成本变化的经验积累,把握成本变化的情况,评价不利影响,负责人可以通过签订合同、检查施工许可证件等措施尽量保证成本在可控制的范围内。而对费用控制时,建筑施工企业应当根据具体项目的情况,预算设定各项费用的支出指标,从而使得在保证业务正常进行的同时,降低费用浪费的发生频率。建筑施工企业要想做好成本费用控制,还应当保证执行的力度,加强对成本费用的日常管理,确保成本费用控制措施的实施。

(三)加强建设施工各个阶段的成本费用由于建筑施工企业的各个项目的具体情况不同,因此,建筑施工企业应当结合不同的情况在每一项目中做好成本费用的全程控制。

首先是在施工的准备阶段,建筑施工企业的成本费用控制部门要依据施工方案和相关的报价资料,并结合项目的施工方法、以及相关的机器设备和人员等内容,把企业的总体目标分解到各个基层部门,施工小组,从而确定劳动成本费用、材料成本费用以及制造费用。

其次,建筑施工企业成本费用控制负责人要根据合同金额以及成本呢预算表编制详细的费用明细表,这中间必然包括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在项目施工期间,有关成本控制负责人要加强对材料领料单以及劳动工时计量表的管理,进而保证财务原始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根据数据信息的归集结果,成本费用负责人要进行成本差异分析,将实际消耗的成本与计划成本比较,分析产生差异的原因,并对严格成本费用控制的员工给予奖励,对于浪费成本费用的人员给予惩罚,从而从根源上杜绝浪费,节约成本支出。

最后,当项目竣工结算时,成本负责人也应该保持谨慎,及时的核查材料出库情况,把控材料退回以及退料单据的编写的审查工作,从而保证竣工结算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建筑市场也在不断的发展和完善。建筑施工企业面临的市场竞争也越来越激烈,企业的管理意识越来越受到重视,尤其是成本费用的控制方面。但是目前我国建筑市场上的有些企业的成本费用控制还存在一些问题,建筑施工企业可以从加强成本与费用控制意识、建立和完善成本与费用控制体系、加强建设施工各个阶段的成本费用等角度,逐渐的加强成本与费用的控制,从而更好的提升建筑施工企业的竞争力,保证建筑施工企业的长远发展。

班组成本费用控制措施

1.评价有关成本费用的内部控制是否存在、有效且一贯遵守。

2.获取相关成本费用明细表,复核计算是否正确,并与有关的总账、明细账、会计报表及有关的申报表等核对。

3.审核成本费用各明细子目内容的记录、归集是否正确。

4.对大额业务抽查其收支的配比性,审核有无少计或多计业务支出。

5.审核会计处理的正确性,注意会计制度与税收规定间在成本费用确认上的差异。

(二)主营业务成本的审核(以工业企业生产成本为例)。

1.审核明细账与总账、报表(在产品项目)是否相符;审核主营业务收入与主营业务成本等账户及其有关原始凭证,确认企业的经营收入与经营成本口径是否一致。

2.获取生产成本分析表,分别列示各项主要费用及各产品的单位成本,采用分析性复核方法,将其与预算数、上期数或上年同期数、同行业平均数比较,分析增减变动情况,对有异常变动的情形,查明原因,作出正确处理。

3.采购成本的审核。

(1)审核由购货价格、购货费用和税金构成的外购存货的实际成本。

(2)审核购买、委托加工存货发生的各项应缴税款是否完税并计入存货成本。

(3)审核直接归于存货实际成本的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等采购费用是否符合税法的有关规定。

4.材料费用的审核。

(1)审核直接材料耗用数量是否真实。

——审核“生产成本”账户借方的有关内容、数据,与对应的“材料”类账户贷方内容、数据核对,并追查至领料单、退料单和材料费用分配表等凭证资料。

——实施截止性测试。抽查决算日前后若干天的领料单、生产记录、成本计算单,结合材料单耗和投入产出比率等资料,审核领用的材料品名、规格、型号、数量是否与耗用的相一致,是否将不属于本期负担的材料费用计入本期生产成本,特别应注意期末大宗领用材料。

(2)确认材料计价是否正确。

——实际成本计价条件下:了解计价方法,抽查材料费用分配表、领料单等凭证验算发出成本的计算是否正确,计算方法是否遵循了一贯性原则。

——计划成本计价条件下:抽查材料成本差异计算表及有关的领料单等凭证,验证材料成本差异率及差异额的计算是否正确。

(3)确认材料费用分配是否合理。核实材料费用的分配对象是否真实,分配方法是否恰当。

5.辅助生产费用的审核。

(1)抽查有关凭证,审核辅助生产费用的归集是否正确。

(2)审核辅助生产费用是否在各部门之间正确分配,是否按税法的有关规定准确计算该费用的列支金额。

6.制造费用的审核。

(1)审核制造费用中的重大数额项目、例外项目是否合理。

(2)审核当年度部分月份的制造费用明细账,是否存在异常会计事项。

(3)必要时,应对制造费用实施截止性测试。

(4)审核制造费用的分配标准是否合理。必要时,应重新测算制造费用分配率,并调整年末在产品与产成品成本。

(5)获取制造费用汇总表,并与生产成本账户进行核对,确认全年制造费用总额。

7.审核“生产成本”、“制造费用”明细账借方发生额并与领料单相核对,以确认外购和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是否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当期用于连续生产的外购消费品的价款数及委托加工收回材料的相应税款数是否正确。

8.审核“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的借方红字或非转入产成品的支出项目,并追查至有关的凭证,确认是否将加工修理修配收入、销售残次品、副产品、边角料等的其他收入直接冲减成本费用而未计收入。

9.在产品成本的审核。

(1)采用存货步骤,审核在产品数量是否真实正确。

(2)审核在产品计价方法是否适应生产工艺特点,是否坚持一贯性原则。

——约当产量法下,审核完工率和投料率及约当产量的计量是否正确;。

——材料成本法下,审核原材料费用是否在成本中占较大比重;。

——固定成本法下,审核各月在产品数量是否均衡,年终是否对产品实地盘点并重新计算调整;——定额比例法下,审核各项定额是否合理,定额管理基础工作是否健全。

10.完工产品成本的审核。

(1)审核成本计算对象的选择和成本计算方法是否恰当,且体现一贯性原则。

(2)审核成本项目的设置是否合理,各项费用的归集与分配是否体现受益性原则。

(3)确认完工产品数量是否真实正确。

(4)分析主要产品单位成本及构成项目有无异常变动,结合在产品的计价方法,确认完工产品计价是否正确。

11.审核工业企业以外的其他行业主营业务成本,应参照相关会计制度,按税法的有关规定进行。

(三)其他业务支出的审核。

1.审核材料销售成本、代购代销费用,包装物出租成本、相关税金及附加等其他业务支出的核算内容是否正确,并与有关会计账表核对。

2.审核其他业务支出的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的差异,并作出相应处理。

(四)视同销售成本的审核。

1.审核视同销售成本是否与按税法规定计算的视同销售收入数据的口径一致。

2.审核企业自己生产或委托加工的产品用于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性机构、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是否按税法规定作为完工产品成本结转销售成本。

3.审核企业处置非货币性资产用于投资、分配、捐赠、抵偿债务等,是否按税法规定将实际取得的成本结转销售成本。

4.审核企业对外进行来料加工装配业务节省留归企业的材料,是否按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计算销售成本。

(五)营业外支出的审核。

1.审核营业外支出是否涉及税收规定不得在税前扣除的项目。重点审核:

(1)违法经营的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2)各种税收的滞纳金、罚金和罚款;。

(3)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损失的有赔偿部分;。

(4)用于中国境内公益、救济性质以外的捐赠;。

(5)各项赞助支出;。

(6)与生产经营无关的其他各项支出;。

(7)为被担保人承担归还所担保贷款的本息;。

(8)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2.审核营业外支出是否按税法规定准予税前扣除。

(1)审核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流动资产非正常盘亏、毁损、报废的净损失是否减除责任人赔偿,保险赔偿后的余额是否已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定。

(2)审核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投资发生永久性或实质性损失,是否已经过主管税务机关认定。

(3)审核处置固定资产损失、出售无形资产损失、债务重组损失,是否按照税法规定经过税务机关认定审批。

(4)审核捐赠是否通过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非营利性公益组织、社会团体、国家机关进行,捐赠数额是否超过税法规定限额。

(5)审核企业遭受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是否扣除了已经赔偿的部分。

3.审核大额营业外支出原始凭证是否齐全,是否符合税前扣除规定的要求。

4.抽查金额较大的营业外支出项目,验证其按税法规定税前扣除的金额。

5.审核营业外支出是否涉及将自产、委托加工、购买的货物赠送他人等视同销售行为是否缴纳相关税金。

1.审核资产评估减值等其他特殊财产损失税前扣除是否已经过主管税务机关认定。

2.审核其他需要主管税务机关认定的事项。

(七)销售(营业)费用的审核。

1.分析各月销售(营业)费用与销售收入比例及趋势是否合理,对异常变动的情形,应追踪查明原因。

2.审核明细表项目的设置,是否符合销售(营业)费用的范围及其有关规定。

3.审核企业发生的计入销售(营业)费用的佣金,是否符合税法的有关规定。

4.审核从事商品流通业务的企业购入存货抵达仓库前发生的包装费、运杂费、运输存储过程中的保险费、装卸费、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和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用等购货费用按税法规定计入营业费用后,是否再计入销售费用等科目重复申报扣除。

5.审核从事邮电等其他业务的企业发生的营业费用已计入营运成本后,是否再计入营业费用等科目重复申报扣除。

6.审核销售(营业)费用明细账,确认是否剔除应计入材料采购成本的外地运杂费、向购货方收回的代垫费用等。

7.涉及到进行纳税调整事项的费用项目,应按相关的纳税调整事项审核要点进行审核,并将审核出的问题反映在相关的纳税调整事项审核表中。

(八)管理费用的审核。

1.审核是否把资本性支出项目作为收益性支出项目计入管理费。

2.审核企业是否按税法规定列支实际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并确认计算该项支出金额的准确性。

3.审核企业是否按税法规定剔除了向其关联企业支付的管理费。

4.审核计入管理费的总部经费(公司经费)的具体项目是否符合税法的有关规定,计算的金额是否准确。

5.审核企业计入管理费用的差旅费、会议费、董事会费是否符合税法的有关规定,有关凭证和证明材料是否齐全。

6.涉及到进行纳税调整事项的费用项目,应按相关的纳税调整事项审核要点进行审核,并将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反映在相关的纳税调整事项审核表中。

(九)财务费用的审核。

1.利息支出的审核参见纳税调整审核中利息支出的审核,并将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反映在利息支出审核表中。

2.审核利息收入项目。

(1)获取利息收入分析表,初步评价计息项目的完整性。

(2)抽查各银行账户或应收票据的利息通知单,审核其是否将实现的利息收入入账。期前已计提利息,实际收到时,是否冲转应收账款。

(3)复核会计期间截止日应计利息计算表,审核其是否正确将应计利息收入列入本期损益。

3.审核汇兑损益项目。

(1)审核记账汇率的使用是否符合税法规定。

(2)抽样审核日常外汇业务,审核折合记账本位币事项的会计处理的准确性。

(3)抽查期末(月、季或年)汇兑损益计算书,结合对外币现金、外币银行存款、对外结算的外币债权债务项目,审核计算汇兑损益项目的完整性、折算汇率的正确性、汇兑损益额计算的准确性、汇兑损益会计处理的适当性。

4.抽查金额较大的手续费或其他筹资费用项目相关的原始凭证,判断该项费用的合理性。

成本费用会计岗位职责

3.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及固定资产新增、折旧、清理等账务处理;。

5.定期进行科目余额检查和历史账务清理,并对清理结果进行及时处理;。

6.完成上级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与其他任务。

企业成本费用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中心成本费用控制,强化全员成本意识,严控不合理开支,增强财务约束能力,使中心财务管理工作更趋程序化、规范化、精细化和预算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心成本费用管理工作应遵循“成本效益、统一管理、监督制约、依法合规”的整体原则。

1、成本效益原则。各成本中心都应树立成本观念和成本意识,在设备采购、基本建设、行政管理、后勤服务等涉及资金投入方面,必须充分考虑“投入产出”平衡,避免盲目投入,重复建设、不计成本、不重效益的随意行为。

2、统一管理原则。按照财务统一管理的思路,中心及关联单位的财务管理和计划投资工作,由中心计划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与协调。各部、室成本费用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

3、监督制约原则。根据中央部门预算管理的要求,通过预算分解、定额包干、适度奖惩、财务监控的手段,达到监督制约的效果。各部门班子成员应对部门成本费用进行监督管理。

4、依法合规的原则。中心各项财务管理活动和行为必须依据和遵照现行法律,法规和。

规章制度。

办事,做到依法理财,照章办事。

第三条:中心成本费用项目按性质分为变动费用和刚性费用(相对)两类。对变动费用实施定额包干管理,对刚性费用实施监控约束管理。

第四条:实施监控约束管理的成本费用有工资总额,职工福利基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障费,劳动保护费、住房公积金、防寒取暖费、防暑降温费,保险费、绿化保洁费、水电消耗、各类税金及附加等项目。

第五条:实施定额包干管理的成本费用有差旅费、办公费、业务费、修理费、燃料动力、器材配件、运输费、电话费、业务招待费等项目。

第六条:刚性费用实施监控约束管理,由计划财务部门根据全年预算批复,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制定具体指标,报中心批准后实施。变动费用实施定额包干管理,由计划财务部门根据全年预算批复及历年数据采取“零基预算”与“定基预算”相结合方法编制,报中心批准后实施。

第七条:计划财务部门在编制全年预算时,根据预算批复情况,考虑中心生产运行实际,预留部分机动经费作为中心总预备费,以应对临时性、专题性、实发性、大额性的相关经济事项。动用总预备费,必须由使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计财部门汇同其他职能部门初审后,报中心批准后方能实施。中心领导的相关费用实施单列,在定额以内使用。

第八条:对各项变动费用定额包干的具体说明。

1、差旅费:核算各部、室员工出差期间发生的相关费用。(部门核算指标中不含境外培训和专题性考察发生费用)凡涉及一个以上部、室员工共同出差、培训、考察时,一般按出差人数平均分摊出差费用,分别计入各自所在部、室变动费用指标内。(具体报销规定参照《中心差旅费开支管理暂行办法》及《总局财务司转发财政部、外交部关于印发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的通知》。

2、办公费:核算各管理部门办公用品的耗用,以及其它应列入“办公费"科目的费用。不含业务部门的办公费用(在“业务费’’科目核算)。集中采购、仓库发放的办公用品,入库时统一计入采购部门的办公费用,月末计划财务部门根据仓库提供的出库统计表,分别计入各领料部门的变动费用指标中,并相应冲减采购部门的变动费用指标。

3、业务费:核算各业务单位开展专业技术工作发生的相关费用,包括在仓库领用的办公用品。

4、修理费:包含房屋修缮费和设备修理费。设备修理费包括车辆维修费、专业设备维修费、通用设备维修费、有关专业设备的维保费等。设备出现重大故障或房屋建筑物大修,涉及费用较大可由具体承办部门提出申请,经综合业务部门技术论证,计划财务部门平衡预算后上报中心批准,方可动用总预备费。

5、燃料动力:核算中心各部、室车辆、设备耗费的各种油耗。其中车辆在定点加油站签单加油,将定期根据车管部门提供的各车辆油耗明细计入各部、室的变动费用指标中。

6、器材配件:核算业务部门购置的未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零配件和小型设备、器具。.

7、运输费:核算各部、室车辆的路桥费、租赁费、停车费、养路费、以及其他力源费等。

8、电话费:核算中心支付给电讯部门的固定电话、移动电话、以及专线费用。此变动费用指标下达给各部、室的为部、室实际使用的办公电话费用,其余的在预备费中核算。

第九条:,中心计划财务部门将定期与部、室核对有关变动费用指标使用情况并予以公示。对变动费用指标按时间配比超标单位,将提出预警提示。(有关表格附后)。

第十条:各部、室应指定专人为成本费用核算员。对部、室发生的成本费用登记流水账管理并定期与财务部门对账。

第十一条:为使成本费用预算控制落到实处,中心将结合变动费用指标考核情况,酌情。

进行适度奖惩。

(一)拥有住宅产权的被拆迁人,实行产权调换的,相等建筑面积部分和一次性安置应增加的建筑面积部分,按安置用房建筑安装造价计价;因就近上靠标准房型增加的建筑面积按成本价80%计价;因上调一个房型安置增加的建筑面积按成本价计价;因分房型及其他原因增加的建筑面积按商品房价计价。

(二)私房所有权与使用权同属一人时,被拆迁人不实行产权调换和货币安置,但要求租住安置用房的和公房承租户继续承租安置用房的,相等建筑面积和一次性安置应增加的建筑面积部分不收取分配费;超出部分按安置用房建筑安装造价25%收取分配费。私房所有权人不实行产权调换的私房承租户相等面积和一次性房屋安置应增加的建筑面积部分,收取安置用房建筑面积建筑安装造价15%的分配费,超过部分收取25%分配费。

(三)以产权调换形式偿还的非住宅房屋,偿还建筑面积与应安置建筑面积相等部分,按照重置价格结算结构差价;偿还建筑面积超过应安置建筑面积的部分,按照商品房价格结算。

第三十五条拆除违章建筑或超过使用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安置和补偿,并由所有人或使用人自行拆除。逾期拒不拆除的,依法拆除。拆除未超过批准使用期限的临时建筑,给予适当补偿,不予安置。

第三十六条因国家重点建设或市政公共设施建设,拆迁住房实行一次性房屋安置确有困难的,经拆迁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实行临时周转过渡安置。

过渡房由拆迁人负责提供;被拆迁人自行过渡的,应当允许。

临时周转过渡安置期间,除国家政策调整和不可抗力外,不得超过2年;安置用房属高层建筑的,不得超过3年。

第三十七条安置用房建设配套齐全,并经竣工综合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拆迁人在安置用房交付使用时,应向被拆迁人提供房屋质量。

保证书。

和房屋使用。

说明书。

第四章拆迁补偿。

第三十八条拆迁补偿价格按房屋及其附属物的类别、等级、项目和标准,由市人民政府本着公平合理、等价有偿的原则,结合本市具体情况制定。

第三十九条房屋拆迁补偿按下列规定计价:

(一)拥有住宅房屋产权的被拆迁人,实行产权调换的,安置用房建筑面积与原房建筑面积等量部分,按原房重置价格结合成新计价。

(二)被拆迁住宅所有权与使用权同属一人时,被拆迁人不要求产权调换和货币安置,但要求租住安置用房的,按原房建筑面积的重置价格结合成新补偿。所有权与使用权分属二人时,不实行产权调换的,按原房建筑面积的重置价格结合成新计价。

(三)拆迁国家机关、房地产管理局管理的国有房屋,按原房建筑面积和一次性房屋安置应增加的建筑面积归还产权,互不计价。

第四十条被拆迁人自行过渡,在规定的过渡期内,拆迁人应付给临时安置补助费。逾期未给予房屋安置的,从逾期之月起,每月应付给3倍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半年的,每月应付给6倍的临时安置补助费。由拆迁人提供周转房过渡,逾期未给予房屋安置的,从逾期之月起拆迁人应按月标准付给临时安置补助费。

被拆迁人实行一次性房屋安置的,拆迁人应付给搬家补助费;临时安置的,加倍发给搬家补助费。

第四十一条因拆迁造成停产、停业的,停产、停业期间,拆迁人应对被拆迁单位的在册职工按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社会保险金额及国家规定的物价补贴给予补偿;对离退休人员给付规定的医疗保险费用;对个体工商户按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实行经济补助。对上述被拆迁人均应发给搬迁费用。

被拆迁人因参加拆迁会议或搬迁的,由拆迁人给予3~5日的误工补助。

第五章纠纷处理和法律责任。

第四十二条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对补偿形式、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安置地点、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经协商达不成协议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由拆迁主管部门裁决。被拆迁人是拆迁主管部门的,由市人民政府裁决。

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诉讼期间如拆迁人已给被拆迁人作了安置或者提供了周转房的,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因履行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发生纠纷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三条在房屋拆迁公告规定的或者本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裁决作出的拆迁期限内,被拆迁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拆迁的,市人民政府可以作出责令限期拆迁的决定;逾期不拆迁的,由拆迁主管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属市政建设项目,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拆迁主管部门可予以强制拆迁。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拆迁主管部门根据情节予以警告、责令停止拆迁、吊销有关拆迁证件,没收非法所得,并可按拆迁安置补偿总费用的1%~5%处以罚款:

(一)未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或者未按《房屋拆迁许可证》的规定擅自拆迁的;。

(三)未对被拆迁人妥善安置,强行拆迁,或者超越、缩小批准范围拆迁的;。

(四)擅自提高或降低补偿标准,扩大或缩小补偿、安置范围的;。

(五)逃避监管,擅自变卖安置用房或转移、挪用安置资金的;。

(六)安置用房质量不合格或配套设施不齐全,造成被拆迁人逾期安置的;。

(七)拒不按照规定报送拆迁安置报表或拆迁资料档案的。

第四十五条拆迁人无正当理由超过拆迁期限或者擅自延长过渡期限的,由拆迁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对拆迁人予以警告,或处以30000~50000元罚款。由于拆迁人的过失造成被拆迁人经济损失的,拆迁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六条拆迁人在房屋交付使用时,未及时提供房屋质量保证书和房屋使用说明书而造成被拆迁人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七条因拆迁损坏四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的,由拆迁人负责修复或给予相应赔偿。

第四十八条被拆迁人违反协议,擅自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获取建筑材料,或者拒绝腾退周转房的,由拆迁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归还所得的建筑材料,限期退还周转房,并可对被拆迁人予以警告或处以300~1000元罚款。

第四十九条被处罚的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

通知书。

之日起60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五十条扰乱拆迁工作秩序,煽动闹事,损坏或哄抢财物,强占房屋,阻碍拆迁主管部门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一条拆迁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实施拆迁单位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收受贿赂、敲诈勒索、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五十二条一次性安置应增加的面积、拆迁补偿价格、临时安置补助费、搬家补助费标准经省人民政府授权,由福州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五十三条本办法的应用解释权属福州市人民政府。

第五十四条市辖各县(市)的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可参照本办法施行。

第五十五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91年9月15日福州市人大常委会颁布施行的《福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本办法生效前已发布拆迁公告的,拆迁安置、补偿按原办法执行。

成本费用控制措施

1.评价有关成本费用的内部控制是否存在、有效且一贯遵守。

2.获取相关成本费用明细表,复核计算是否正确,并与有关的总账、明细账、会计报表及有关的申报表等核对。

3.审核成本费用各明细子目内容的记录、归集是否正确。

4.对大额业务抽查其收支的配比性,审核有无少计或多计业务支出。

5.审核会计处理的正确性,注意会计制度与税收规定间在成本费用确认上的差异。

(二)主营业务成本的审核(以工业企业生产成本为例)。

1.审核明细账与总账、报表(在产品项目)是否相符;审核主营业务收入与主营业务成本等账户及其有关原始凭证,确认企业的经营收入与经营成本口径是否一致。

2.获取生产成本分析表,分别列示各项主要费用及各产品的单位成本,采用分析性复核方法,将其与预算数、上期数或上年同期数、同行业平均数比较,分析增减变动情况,对有异常变动的情形,查明原因,作出正确处理。

3.采购成本的审核。

(1)审核由购货价格、购货费用和税金构成的外购存货的实际成本。

(2)审核购买、委托加工存货发生的各项应缴税款是否完税并计入存货成本。

(3)审核直接归于存货实际成本的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等采购费用是否符合税法的有关规定。

(1)审核直接材料耗用数量是否真实。

——审核“生产成本”账户借方的有关内容、数据,与对应的“材料”类账户贷方内容、数据核对,并追查至领料单、退料单和材料费用分配表等凭证资料。

——实施截止性测试。抽查决算日前后若干天的领料单、生产记录、成本计算单,结合材料单耗和投入产出比率等资料,审核领用的材料品名、规格、型号、数量是否与耗用的相一致,是否将不属于本期负担的材料费用计入本期生产成本,特别应注意期末大宗领用材料。

(2)确认材料计价是否正确。

——实际成本计价条件下:了解计价方法,抽查材料费用分配表、领料单等凭证验算发出成本的计算是否正确,计算方法是否遵循了一贯性原则。

——计划成本计价条件下:抽查材料成本差异计算表及有关的领料单等凭证,验证材料成本差异率及差异额的计算是否正确。

(3)确认材料费用分配是否合理。核实材料费用的分配对象是否真实,分配方法是否恰当。

5.辅助生产费用的审核。

(1)抽查有关凭证,审核辅助生产费用的归集是否正确。

(2)审核辅助生产费用是否在各部门之间正确分配,是否按税法的有关规定准确计算该费用的列支金额。

6.制造费用的审核。

(1)审核制造费用中的重大数额项目、例外项目是否合理。

(2)审核当年度部分月份的制造费用明细账,是否存在异常会计事项。

(3)必要时,应对制造费用实施截止性测试。

(4)审核制造费用的分配标准是否合理。必要时,应重新测算制造费用分配率,并调整年末在产品与产成品成本。

(5)获取制造费用汇总表,并与生产成本账户进行核对,确认全年制造费用总额。

7.审核“生产成本”、“制造费用”明细账借方发生额并与领料单相核对,以确认外购和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是否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当期用于连续生产的外购消费品的价款数及委托加工收回材料的相应税款数是否正确。

8.审核“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的借方红字或非转入产成品的支出项目,并追查至有关的凭证,确认是否将加工修理修配收入、销售残次品、副产品、边角料等的其他收入直接冲减成本费用而未计收入。

9.在产品成本的审核。

(1)采用存货步骤,审核在产品数量是否真实正确。

(2)审核在产品计价方法是否适应生产工艺特点,是否坚持一贯性原则。

——约当产量法下,审核完工率和投料率及约当产量的计量是否正确;。

——材料成本法下,审核原材料费用是否在成本中占较大比重;。

——固定成本法下,审核各月在产品数量是否均衡,年终是否对产品实地盘点并重新计算调整;——定额比例法下,审核各项定额是否合理,定额管理基础工作是否健全。

10.完工产品成本的审核。

(1)审核成本计算对象的选择和成本计算方法是否恰当,且体现一贯性原则。

(2)审核成本项目的设置是否合理,各项费用的归集与分配是否体现受益性原则。

(3)确认完工产品数量是否真实正确。

(4)分析主要产品单位成本及构成项目有无异常变动,结合在产品的计价方法,确认完工产品计价是否正确。

11.审核工业企业以外的其他行业主营业务成本,应参照相关会计制度,按税法的有关规定进行。

(三)其他业务支出的审核。

1.审核材料销售成本、代购代销费用,包装物出租成本、相关税金及附加等其他业务支出的核算内容是否正确,并与有关会计账表核对。

2.审核其他业务支出的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的差异,并作出相应处理。

(四)视同销售成本的审核。

1.审核视同销售成本是否与按税法规定计算的视同销售收入数据的口径一致。

2.审核企业自己生产或委托加工的产品用于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性机构、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是否按税法规定作为完工产品成本结转销售成本。

3.审核企业处置非货币性资产用于投资、分配、捐赠、抵偿债务等,是否按税法规定将实际取得的成本结转销售成本。

4.审核企业对外进行来料加工装配业务节省留归企业的材料,是否按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计算销售成本。

(五)营业外支出的审核。

1.审核营业外支出是否涉及税收规定不得在税前扣除的项目。重点审核:

(1)违法经营的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2)各种税收的滞纳金、罚金和罚款;。

(3)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损失的有赔偿部分;。

(4)用于中国境内公益、救济性质以外的捐赠;。

(5)各项赞助支出;。

(6)与生产经营无关的其他各项支出;。

(7)为被担保人承担归还所担保贷款的本息;。

(8)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2.审核营业外支出是否按税法规定准予税前扣除。

(1)审核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流动资产非正常盘亏、毁损、报废的净损失是否减除责任人赔偿,保险赔偿后的余额是否已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定。

(2)审核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投资发生永久性或实质性损失,是否已经过主管税务机关认定。

(3)审核处置固定资产损失、出售无形资产损失、债务重组损失,是否按照税法规定经过税务机关认定审批。

(4)审核捐赠是否通过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非营利性公益组织、社会团体、国家机关进行,捐赠数额是否超过税法规定限额。

(5)审核企业遭受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是否扣除了已经赔偿的部分。

3.审核大额营业外支出原始凭证是否齐全,是否符合税前扣除规定的要求。

4.抽查金额较大的营业外支出项目,验证其按税法规定税前扣除的金额。

5.审核营业外支出是否涉及将自产、委托加工、购买的货物赠送他人等视同销售行为是否缴纳相关税金。

(六)税收上应确认的其他成本费用的审核。

1.审核资产评估减值等其他特殊财产损失税前扣除是否已经过主管税务机关认定。

2.审核其他需要主管税务机关认定的事项。

(七)销售(营业)费用的审核。

1.分析各月销售(营业)费用与销售收入比例及趋势是否合理,对异常变动的情形,应追踪查明原因。

2.审核明细表项目的设置,是否符合销售(营业)费用的范围及其有关规定。

3.审核企业发生的计入销售(营业)费用的佣金,是否符合税法的有关规定。

4.审核从事商品流通业务的企业购入存货抵达仓库前发生的包装费、运杂费、运输存储过程中的保险费、装卸费、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和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用等购货费用按税法规定计入营业费用后,是否再计入销售费用等科目重复申报扣除。

5.审核从事邮电等其他业务的企业发生的营业费用已计入营运成本后,是否再计入营业费用等科目重复申报扣除。

6.审核销售(营业)费用明细账,确认是否剔除应计入材料采购成本的外地运杂费、向购货方收回的代垫费用等。

7.涉及到进行纳税调整事项的费用项目,应按相关的纳税调整事项审核要点进行审核,并将审核出的问题反映在相关的纳税调整事项审核表中。

(八)管理费用的审核。

1.审核是否把资本性支出项目作为收益性支出项目计入管理费。

2.审核企业是否按税法规定列支实际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并确认计算该项支出金额的准确性。

3.审核企业是否按税法规定剔除了向其关联企业支付的管理费。

4.审核计入管理费的总部经费(公司经费)的具体项目是否符合税法的有关规定,计算的金额是否准确。

5.审核企业计入管理费用的差旅费、会议费、董事会费是否符合税法的有关规定,有关凭证和证明材料是否齐全。

6.涉及到进行纳税调整事项的费用项目,应按相关的纳税调整事项审核要点进行审核,并将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反映在相关的纳税调整事项审核表中。

(九)财务费用的审核。

1.利息支出的审核参见纳税调整审核中利息支出的审核,并将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反映在利息支出审核表中。

2.审核利息收入项目。

(1)获取利息收入分析表,初步评价计息项目的完整性。

(2)抽查各银行账户或应收票据的利息通知单,审核其是否将实现的利息收入入账。期前已计提利息,实际收到时,是否冲转应收账款。

(3)复核会计期间截止日应计利息计算表,审核其是否正确将应计利息收入列入本期损益。

3.审核汇兑损益项目。

(1)审核记账汇率的使用是否符合税法规定。

(2)抽样审核日常外汇业务,审核折合记账本位币事项的会计处理的准确性。

(3)抽查期末(月、季或年)汇兑损益计算书,结合对外币现金、外币银行存款、对外结算的外币债权债务项目,审核计算汇兑损益项目的完整性、折算汇率的正确性、汇兑损益额计算的准确性、汇兑损益会计处理的适当性。

4.抽查金额较大的手续费或其他筹资费用项目相关的原始凭证,判断该项费用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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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费用会计岗位职责

3、根据公司费用政策,及时解答各部门报销答疑,做好沟通、协调工作。

4、负责编制总分公司各类费用统计表,并实时上报汇总情况。

5、参与拟订财务计划,审核,分析,监督预算和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成本费用控制措施

3、管理会计凭证和报表,认真执行安全、保密制度,管理好会计印鉴和会计档案;。

4、定期对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等往来科目管理;管理发票开具;。

5、成本核算,采购核价;。

6、领导交办的其他财务工作。

班组成本费用控制措施

一、会议重点本月沙井钦江大桥完成了临时大桥的搭设及3#墩施工平台的搭设施工且项目驻地建设已基本完成本次会议重点对沙井钦江临时大桥及项目驻地建设成本进行分析。

三、下月成本管理重点加强物资材料盘点,做到材料使用数量、材料使用部位明确以后每月由:物资部、财务部、合约部、技术部、质检部联合对项目物资情况进行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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