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碧华先进事迹材料(优秀19篇)

时间:2023-12-18 19:42:00 作者:BW笔侠

事迹材料是记录人们在某个特定事件或行为中展现出的特殊能力和品质的一种文字材料。小编为大家准备了一些精选的事迹材料范文,希望能够给大家编写事迹材料提供一些新的思路和方法。

邹碧华先进事迹材料【】

然而,这位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再没醒来。

网上网下,哀思如潮。2天里,10万多网友留言讨论“邹碧华现象”;深圳律师在足球赛前举旗默哀:“邹碧华法官的离世,是法院系统、律师界、法律人共同的损失。”上海高院院长崔亚东说:“他以一个法官的身份赢得整个法律界的尊敬!如此哀荣,实属罕见。”

一位法官叹息:“这世间真有楷模,让我辈有所皈依……”

记者追寻邹碧华生命的最后3天,试图还原这位改革者的所思所为。

“改革,怎么可能不触及利益”

12月8日,周一,7时30分,邹碧华准点出门。当天,分管司法改革的他,要主持召开上海高院司法改革办公室专题会议。

“会议主要讨论如何科学合理计算法官工作量及质效。”上海高院司改办副主任张新回忆,“邹院长让我们将上海4家试点法院所有法官5年来人均办案量梳理一遍,单看办案数量不行,还要计算案件质效。”

这是为细化法官员额制改革方案做准备。法官要压缩到33%,很难。邹碧华曾对最高法院法官何帆说,“避免搞‘一刀切’,不能为了图省事,就‘欺负’年轻法官,将助理审判员‘就地卧倒’转为法官助理,一定要有科学考核标准,让真正胜任审判工作的优秀法官进入员额。”

邹碧华深知,“改革,怎么可能不触及利益,怎么可能没有争议。对上,该争取时要争取;对下,该担当时必担当。”

6年前,邹碧华任长宁区法院院长,让时任法院信访办主任滕道荣抓信访改革,每月做投诉率分析。“这不得罪人吗?”滕道荣有顾虑。邹碧华说:“我们的产品是司法公正,产品质量出问题,总得找原因,怕什么?”

他对朋友说,“改革,一直是一点一点往前拱的”,“背着‘黑锅’前行,是改革者必须经历的修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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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像一个孜孜不倦的改革布道者”

9日上午,高院党组会议;下午,司法改革座谈会。“邹碧华从下午2点一直讲到5点。”张新说。

在中央统一部署下,上海成为司法改革的首批试点地区,相关改革方案全国瞩目。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如何为全国司改担当探路先锋,邹碧华深感重任在肩、时不我待。

“他像一个孜孜不倦的改革布道者,”张新说:“他确实累了,调整了作息,晚上1点就睡下,比平时提前了一小时。”

当年在长宁区,邹碧华做了件“前卫”的事儿——压缩会议室,给每个法官一间独立办公室,为了“维护法官的职业尊荣”。长宁区法院曾俊怡法官说:“法官专业化、职业化,法官分类管理,他那时已有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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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律师的执业环境越来越好”

9日,11时45分,邹碧华在朋友圈转发上海法院律师诉讼服务平台上线的新闻,评论道:“希望让律师的执业环境越来越好。”

这最后的留言勾起许多律师的伤感。

“2010年,他推动在上海长宁区法院出台《法官尊重律师十条意见》,”傅平律师说,“他还写过《法官应当如何对待律师》,阐述法官、律师职业共同体建设对中国法治的重要性。”

全国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2014年年会,是他最后一次公开演讲,“律师对法官的尊重程度,表明一个国家法治的发达程度;而法院对律师的尊重程度,则表明这个社会的公正程度。”

晚上,邹碧华给儿子打电话祝贺他21岁生日,谈及自己21岁北大毕业到上海找工作,“除了你妈妈(北大同学)谁都不认识,住在纺大学生公寓,一家家单位投简历……”儿子次日发朋友圈,“爸爸还说这里面有很多故事,下次有机会要和我细说,没想到却成了永别。”

儿子还拍了家中书房:三面书墙,桌椅旁都堆满了书。勤奋的邹碧华将审判实务和理论研究结合,写下《要件审判九步法》《公司法疑难问题解析》《基层法院可视化管理》等10多部著作,其中《要件审判九步法》成为全国民事法官和律师办案的重要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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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其抱怨,不如做好手中的事”

10日,邹碧华的生命在17时20分定格。

15时,长宁区法院少年庭法官顾薛磊发了条短信给邹碧华,感谢他对自己参加上海十大杰出青年评选的指点。

然而,他永远等不到回复了。

11月14日,邹碧华为小顾鼓劲。“他说起,母亲一句‘你要做个有良心的法官’激励了他一辈子,2006年,他入选‘上海十大杰出青年’,演讲题目就是《做有良知的法官》。”

在心里说“谢谢”的,还有邹碧华指导的研究生夏关根:“我曾问过老师,为什么从不抱怨?他说,一个人有了信念、信仰,就不会觉得委屈。”

邹碧华的信念是什么?

在接受一家杂志采访时,他说:“很多人都抱怨司法不完善,在抱怨别人时,可能自己写的那个判决书也不那么完美。与其抱怨,不如做好手中的事。每个人都是历史,如果每个人能让自己完美一点,历史也会完美一点。”

邹碧华先进事迹材料

一个名字让我们不同领域的法律人感动,他就是人民的好法官——邹碧华!2021年3月2日下午3时许,鸡东法院组织全体干警观看邹碧华先进事迹报告会,全面掀起了学习邹碧华先进事迹的高潮。

邹碧华,生于1967年1月18日。1984年考入北京大学法律系经济法专业。1988年本科毕业后进入上海市高级法院经济庭工作。1993年至1999年期间先后在北京大学法律系就读,获国际经济法专业硕士学位和经济法专业博士学位。2001年之2012年间,先后担任上海市高院研究室主任助理、副主任,上海市高院民一庭副庭长、民二庭庭长和上海市长宁区法院院长。2012年11月,就任上海市高院副院长。2021年12月10日,在赴上海市徐汇区法院参加司法改革座谈会途中突发心脏病,抢救无效离世,年仅47岁。这样的一个好法官的英年早逝,让我们惋惜流泪!

邹碧华为司改呕心沥血,用生命捍卫法律尊严,把自我融入到人民中,融入到祖国法治中去的精神深深感动了我们。

法律是冰冷无情的,但却因邹碧华的努力散发出光和热,闪耀出温暖。他在担任长宁区法院院长期间,率先在全市搭建诉讼服务平台,挂牌成立了全市首家“诉调对接中心”;设立便民电话,方便群众诉讼。为被父母抛弃的患白血病男童索要抚养费。作为一个纯粹的共产党人,作为一名司法工作者,他深知法律是公平公正的,尤其是弱者的合法权益更需要得到法律的保护,这样才能用法的精神更好的服务百姓。

邹碧华始终冲在司法第一线奋斗和奉献,他的学术水平很高,说话却又很平和,是一位高瞻远瞩接地气的领导干部。在26年的法院工作中,邹碧华虽经历多次职务和角色转换,但他始终拥有一往无前的勇气和孜孜不倦的追求,始终保持对党的事业忠诚的信念。生命不息,奋斗不止,他最终累倒在他热爱的司法事业上,累倒在他挚爱的司改工作上,累倒在他毕生追求的法治路上,但他的精神却继续传递着光和热。他曾说,如果有一天,他离开这个世界,希望他的墓志铭上能有这样一句话:“因为他的存在,这个社会变得更加美好。”邹碧华做到了。刹那芳华,即是永恒。

“有的人活着,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还依然活着。”英雄身死,但信念不死,精神永存。我们不该只是把邹碧华同志作为一个英雄来仰望,不该只是用鲜花、掌声或赞歌来纪念或歌颂他,而是应该继承他甘于奉献、充满激情,勇于承担重任,工作精益求精的精神,传承他为人高尚、公正执法、热爱事业的品格。循着他的足迹继续前行,用我们千千万万人的共同努力,让“邹碧华精神”踏着春天的脚步继续出发。

邹碧华先进事迹材料

臧克家说: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邹碧华属于后者。我们学习邹碧华先进事迹,就是要用他的精神孕育出更多的“邹碧华”,为法治中国的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邹碧华是勤政务实的好干部,投身司法事业26年,始终坚持“敢于担当、勇于创新、崇法尚德、公正为民”的职业精神,将自己的一生奉献给了人民司法事业,为法治中国建设贡献出自己的全部力量。作为党员干部,都要有他身上体现的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优良品质和职业操守。

邹碧华是行业的创新者。“明者因时而变,知者随事而制”。抱残守缺、固步自封,只会越来越退步,吐故纳新、与时俱进,才能越来越进步。面对新形势,邹碧华主持制定上海法院信息化建设三年规划,他综合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用信息化力推司法公开,其中6项应用属于全国法院首创。“不日新者必日退”。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无论身处何种岗位、从事什么工作,都要像邹碧华一样,敢于创新、善于创新,在创新中赢得工作主动、答好考题。

邹碧华是司法改革道路上的“燃灯者”。“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他充分体现了“燃灯者”的担当精神。邹碧华同志作为上海高院司法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兼司法改革办公室主任,始终站在司法改革的第一线,勇挑重担,不畏困难,以前瞻性的改革视野、精深的法学素养、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全国司改担当探路先锋。生长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大时代,每名党员领导干部都要像邹碧华一样,追求改革理想,献身改革大业,不计个人得失,不计个人毁誉,顶住压力,冲破阻力,将改革“一点一点向前拱”,在改革的征程上“杀出一条血路”。

邹碧华先进事迹材料

继承是最好的纪念。所以,学习邹碧华,主要学习他敬业奉献的实干精神和改革先锋的情怀。就是要立足岗位,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学习邹碧华同志,就是要学习他践行党的宗旨、捍卫公平正义的优秀品质。邹碧华同志担任法官22年来,始终秉持“做一名有良知的法官”的职业理念,依法公正行使好手中的审判权。我们要像邹碧华同志那样,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忠诚履职,勤勉敬业,依法行使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

学习邹碧华同志,就是要学习邹碧华同志敢啃硬骨头、甘当“燃灯者”的担当精神。邹碧华同志作为上海高院司法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兼司法改革办公室主任,始终站在司法改革的第一线,勇挑重担,不畏困难,以前瞻性的改革视野、精深的法学素养、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全国司改担当探路先锋,被誉为司法改革道路上的“”。我们要像邹碧华同志那样,树立问题意识,弘扬改革精神,积极投身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司法体制改革、社会治理创新的伟大实践,锐意进取,顽强拼搏,勇于承担责任,正确对待利益得失,努力创造出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无愧于历史的业绩。

学习邹碧华同志,就是要学习邹碧华同志爱岗敬业、崇法尚德的职业情怀。在26年的法院工作中,虽经历多次职务和角色转换,邹碧华同志始终充满激情。在他看来,工作本身就是回报,艰难的任务能锻炼意志,新的工作能拓展才能,与同事的合作能培养人格。他做任何工作都坚持高标准,精益求精,不知疲惫。他坚守高尚的精神追求,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严以律己,清正廉洁,始终保持着一名共产党员和人民法官的政治本色。

学习邹碧华同志,就是要学习邹碧华同志勤奋好学、追求卓越的进取精神。邹碧华同志爱好学习,博览群书,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善于总结提炼审判和管理经验,不断实现从一般到优秀、从优秀到卓越的蜕变。工作之余,他撰写、发表了大量专业著作、论文,受到法律界的高度评价。我们要像邹碧华同志那样,勤学苦练,勇于创新,立足本职岗位创先争优,善于把能办的事办好,努力把难办的事办成,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中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邹碧华先进事迹材料【】

邹碧华,男,汉族,江西奉新人,1967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生前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曾当选首届全国审判业务专家、上海市十大杰出青年、上海市优秀中青年法学家。2014年12月10日,在工作中突发心脏病因公殉职。他理想信念坚定,坚持司法为民便民利民,创建集电话网络、短信微信、窗口柜台服务于一体的诉讼服务平台,将为民服务深度融入司法实践;勇当司法体制改革的探路先锋,敢啃硬骨头、甘当“燃灯者”,在全国首创法院工作流程、案件审判、干警队伍可视化管理机制,带领研发了国内领先的法院信息化系统平台,独创的“要件审判九步法”被全国法院系统作为范本,为上海法院司法改革试点乃至全国司法体制改革作出了突出贡献。

邹碧华同志殉职后,习近平总书记对其先进事迹作出重要批示,称赞他是“新时期公正为民的好法官,敢于担当的好干部”。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最高人民法院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分别追授其全国优秀共产党员、时代楷模、全国模范法官等称号。2015年3月,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和上海市委在京联合举行了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组织事迹报告团赴上海、江西、广东、山东、内蒙古、山西、四川等七个省(区)和北京大学、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井冈山干部学院进行巡回报告,在广大干部群众中产生巨大反响。中央主流媒体对邹碧华先进事迹进行集中报道,最高法院和上海市委联合创作了影视《邹碧华》,并在全国公映。

邹碧华先进事迹材料

听取了5名报告团成员结合亲身经历所作的报告,邹碧华同志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深深打动了我,不经意间泪水润湿了我的眼眶。邹碧华同志他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无畏艰难、奋勇向前、大公无私的奉献精神和那份对司法事业昂扬的热情,是我们每一位法官学习的榜样。

死者已矣,活着的人不得不面对现实。我们要做的只能是好好将邹碧华同志的崇高精神永远传承下去。通过对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的学习,也让我深深的明白了一个道理,那就是要想成为一名优秀的人民法官必须同时具备善学、无畏、无私、有良知四种品质。

善学。要想成为一名优秀的人民法官,必须时刻心存紧迫感努力加强自身的学习。一方面,努力要加强专业理论知识的学习,培育塑造自身扎实的职业技能;另一方面,更要拓宽知识体系范围,学习了解心理学、哲学、社会、甚至建筑学等专业的知识。因为,法官是一个综合性很强的职业,单存学习法律专业的知识,对于处理一般简单案件尚可,但是如果碰到比较复杂的案件或者专业性质较强的案件,如果法官不懂得相关领域的知识,很难对案件作出公平公正的判决。所以,要想成为一名优秀的人民法官,必须要善于学习,要让学习成为一种习惯。

无畏。法官的职业生涯中将会充满着各种不同的艰难险阻。要想成为一名优秀的人民法官,必须要有无畏艰难、奋勇向前的精神。要学会在困难面前,迎难而上。面对困难,不屈服、不退缩;面对强权,不低头、不妥协;面对金钱,不昏头、不伸手。无论面对什么样的困难,都能保持火一样的热情。这即是大无畏的精神,这种精神代表着勇敢、担当、廉洁,它将是成就一名优秀法官的动力之源。

无私。无私方能无畏。无私奉献是人类最纯洁、最崇高的道德品质。高尔基说过:“一个人追求的目标越高,他的才力就发展得越快,对社会就越有益。人的思想境界高一分,无私奉献的精神就会登上一个新阶梯。”要想成为一名优秀的人民法官,必须要有大公无私的奉献精神。只有以无这种忘我的精神去追求自己的法治理想,法官才能真正在自己的职业生涯中做到无所畏惧,才能真正成为公平正义的捍卫者,才能使自己的一生有所作为。

有良知。教育家陶行之有言:“道德是做人的根本,根本一坏,即使你有一些学问和本领,也无甚用处。没有道德的人,学问和本领愈大,就成为非作恶愈大。”如果道德是做人的根本,那么良知便是道德的根本,作为一个人必须要坚守良知。法官即是如此,要想成为一名优秀的人民法官,不能只是做一名机械的法律执行者,而必须要在执行法律的同时学会人文关怀。法官应当是一个充满人文关怀的司法者。只有懂得人文关怀的法官,才会减少冤案、错案的发生几率,才会真正赢得人民群众认同和信服。这是一名现代法官需要拥有的品质,也是一名优秀法官的必备素质。

邹碧华同志正是因为他拥有善于学习、无畏艰难、无私奉献和用良知办案等优良品质,才造就他成为新时期一名公正为民的好法官、敢于担当的好干部。作为一名法官,我们应当以邹碧华同志为榜样,在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的征程中,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法治精神,忠诚敬业、锐意进取、勇于创新、乐于奉献,努力作出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无愧于历史的业绩。

自邹碧华先进事迹被媒体传开以后,全国各地迅速掀起了学习邹碧华先进事迹的热潮。而在高度评价邹碧华先进事迹的同时要求所有党员干部都要像邹碧华那样敢啃硬骨头,甘当“燃灯者”。邹碧华是所有党员干部的榜样,是时代的楷模,他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一名共产党员对党和人民事业的忠诚,用生命谱写了一个法律人无私奉献的华丽篇章。虽然邹碧华走了,但他那忠诚敬业、敢为人先、甘当“燃灯者”的崇高精神却照亮了后人。有人说,法官当如邹碧华,然所有党员干部亦当如邹碧华。

学习邹碧华,就要学他把事业当目标,把推进公平正义当己任的工作态度的责任担当。就是要我们牢固树立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的工作态度,把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专一行融入到工作目标中,把做好本职工作,提服务技能作为实现人生价值的目标和追求。

学习邹碧华,就要学他敢于打破常规,敢啃硬骨头的勇气和魄力。就是要我们在工作中树立勤于思考,善于谋划,能发现问题、会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就是要树立敢于突破常规,勇于探索创新,不畏艰险、迎难而上的魄力和勇气。

学习邹碧华,就要学他不把群众利益当小事,甘为人民公仆的崇高精神和情怀。就是要我们树立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工作理念,切实把服务好、维护好和实现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做好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提前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忧群众之所忧、解群众之所难,切实当好群众的知心人。

学习邹碧华就是要学他敢为人先,甘当“燃灯者”的奉献精神和时代楷模。就是要我们树立学习先进,不断奋进,争先创优,不甘平庸的思想意识和人生追求,传好继续领跑的接力棒。

邹碧华先进事迹材料【精选】

作为一名基层的残疾人工作者我深知自己工作使命,因为我面对都是基层困难群众中的重点对象,残疾人在参与社会生活方面有很多难以跨越的障碍,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我就要成为残障人士的知心朋友,困难与障碍的解决者,温暖与幸福的传递者,这就需要我在实际工作当中发挥优秀党员的优良作风像牺牲的“邹碧华”同志学习,学习他不断努力学习努力让自己的业务水平不断提高的实践与理论相结合的创新精神为基层残障工作的创新开展打下良好的基础,为构建基层社区和谐建设做出一名共产党员残疾人工作者应有的贡献!

在学习“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的同时,我也要紧贴工作实际找出自己工作的不足,要有敢于担当无私奉献的精神,结合我们工农区正在开展的《暖心行动》《党建》志愿服务等一系列活动为载体,把残障人士的困境梳理出脉络,利用我区正在大力度打造民生的良好时机,尽量利用人大政协领导下基层的机会呼吁有关部门在招商引资的同时,能多多关注残疾人极其家属的就业问题,只有这样才能形成良好的运行机制,一是解决了困难群体的就业问题,二是提升了相关企业的公众形象,我感觉残障人士家属的就业问题解决了就树立了他们生活的信心,和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同时也减轻了政府的负担,政府就会抽出更多的时间人力去搞建设,财政收入增加了就形成了更多惠民生的机遇。百姓开心幸福是学习“邹碧华”同志最好的手段,在实际工作中我还要不断学习民政、就业、司法等部门的业务知识为残障人士服务,还要积极帮助他们把实际困难反应给相关部门让他们感觉到温暖。

“邹碧华”同志虽然身居高位但始终保持艰苦不俗的作风,做群众的服务员虽然他不幸牺牲,但是他的精神会永远激励着我,我要牢记共产党员的宗旨把基层群众的需求及时反应给有关部门让困难群体笑欢颜是我工作的动力。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要做到牺牲我一人,幸福千万家。为构建和谐工农作出工农人的应有贡献!同时我也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领导能给我更多服务群众的机会,我一定做好表率像人大代表一样做好政府和百姓的连心桥。

邹碧华先进事迹材料

近日,上海法官邹碧华先进事迹经人民网、新华网等多家媒体报道后,社会反响热烈,我们既为有这样一位党的好干部、人民的好法官而自豪,同时也为他的英年早逝而痛惜。学习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我们要身体力行,以干好本职工作的实际行动告慰英灵,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伟大“中国梦”助力。

注重转变工作作风。作风就是党风,作风就是效率,作风就是战斗力。邹碧华周围的人都知道,他加班加点是常态,“5+2”、“白加黑”,不分白天晚上,不分平时周末,精力非常旺盛,“我不累”,是他的口头禪。邹碧华在法院工作26年来,从最基层的书记员做起,即使身居庙堂之高,每次院长接待日后,仍仔细研究每起案件的卷宗,并跟踪关心案件的解决结果,“老百姓打官司不容易,我们一定要帮帮他们。”这是邹碧华用真心真情换来的百姓好口碑。学习邹碧华先进事迹,我们就要以身作则、严格要求,从自身做起、从自身抓起、从自身改起,做到自身正、自身凈、自身硬,做到底气足、腰桿硬、能服众,以过硬作风树正气、祛歪风,彻底根除“四风”,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做“官”,扎扎实实做事。以过硬的作风,促进工作,赢得民心。

注重创新开展工作。创新是一个民族的灵魂,是社会发展的基础。邹碧华任上海市高院副院长前,曾在长寧区法院工作过4年。他在担任长寧区法院院长期间,率先在全市搭建诉讼服务平台,挂牌成立了全市首家“诉调对接中心”;设立便民电话,方便群众诉讼,深受老百姓的欢迎。到上海市高院任职后,推行了员额制等分类管理改革,上海司法改革前无古人,领全国之先。学习邹碧华先进事迹,我们就要增强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要坚持深入实际,勇于实践,学会在实践中探索,在实践中创新,在实践中科学发展,在实践中自我提高。要加强学习,勤于思考,不断开阔眼界,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增强工作的主动性、预见性和创造性,增强把握全局的能力,创造性开展好工作。

注重培养担当精神。敢于担当,就是坚持原则,认真负责。上海市高院推行的员额制等分类管理改革,涉及法院干警“穿上法袍”还是“脱下法袍”的切身利益,更是众人瞩目。如果按照职务等“一刀切”,无疑是操作简单又不得罪人的办法,邹碧华为了“一定要把最优秀的法官配置在办案第一线,给我们的未来留出空间”,选择背著“黑锅”前行,顶著“骂名”跋涉,坚决反对迁就照顾。敢啃“硬骨头”,甘当“燃灯者”,只为在人间点亮正义之灯。“桥的价值在于承载,人的价值在于担当”。当前,我国正值改革攻坚期、经济调整期、社会转型期、矛盾凸显期,实现“中国梦”的前进道路上充满了荆棘和挫折,学习邹碧华先进事迹,就要把担当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以履职尽责的强烈愿望、干事创业的崇高追求、舍身忘我的工作热情,直面矛盾和问题,主动接受挑战,大胆开拓创新,努力创造经得住实践、人民和历史检验的业绩。

共产党员是先锋模范,从焦裕禄、孔繁森、王彦生、李林森,到邹碧华……,我们一次又一次感动于共产党员的崇高无私,感动于党的好干部的敬业奉献,让我们化感动为力量,用更加自觉的服务,更加严格的自律,更加主动的工作,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復兴贡献自己的全部聪明才智!

邹碧华先进事迹材料

臧克家先生在纪念鲁迅一首诗《有的人》中写道"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上海高院邹碧华就是后者。不管是他关爱的家人,还是与之朝夕相处的同事,不管是与其谋过事的律师还是被其接待过的当事人,都不会忘记邹碧华的音容笑貌,都会永远铭记他的好。甚至我们这些未曾与之接触过,但正享用着他的《九步调解法》等研究成果的人,都被他精神感动着,感慨他的伟大,他的好。

我说邹碧华好,是因为他是一个有良心的法官,他把老百姓的事放在心上,认真办好。

例如,60岁的老人沃根生为老母亲因阁楼起火葬生而年年上访的案件。这个案件判决正确,依法沃根生上访的问题无法解决。邹碧华不但没有回避、推脱,反而主动接待了沃根生,并亲自到现场查看,认真听取沃根生的讲述,还对信访法官说:"我们做法官的既要善解法律,也要善解人意。我们一定要将心比心。"在邹碧华直接指导下,沃根生上访问题得到解决。

这就是邹碧华。好一个:善解法律,善解人意,好一个:将心比心。这是我们当代法官、党员干部必须具备的素质和良心。

我说邹碧华好,是因为他平易近人。他细心观察着年轻法官的思想动态,在适当的时候激励他们,为他们指引方向,树立信心。

他曾对那些凭着经验和感觉办案不再追求理想的年轻法官说,碰到问题,关键是能坚守梦想。有时候,不是机会没有眷顾你,而是你自己迷失了方向。

他点子多,为法官办理案件支招。

他通过旁听法官的庭审,与法官讨论案件,交流心得,结合自己的审判经验,推出了《群众接待场景65例》。对案件办理程序的各个环节,都列出了正确的做法。让法官在接待群众时,多了几分自信和从容。

我说邹碧华好,是因为他理顺了法官与律师之间的关系。他认为律师与法官尽管职责分工不同,但双方作为法律职业共同体,追求公平正义的目标是一致的,因而有必要在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建立良性互动关系。为此,他亲自起草并主导推出了《法官尊重律师十条意见》和律师服务平台。这让律师们心生敬佩和感动,并给予了积极的回应。为法官和律师在处理案件中减少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烦,也消除了很多误解,同时多了许多的理解和尊重。

我说邹碧华好,是因为他勇于担当。担当,就是坚持原则,认真负责。他参与研制最高院"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试点"等改革方案,涉及到法院干警的切身利益,邹碧华以"背着‘黑锅’前行"的担当精神,直面矛盾和问题,啃下了司法改革中一个又一个"硬骨头".我们都将是这些改革方案的受益者。

我说邹碧华好,是因为他不管工作有多忙,都不忘孝敬父母,关爱妻子,教育孩子。

邹碧华的《www.》好还有很多,不能一一说完。我们学习邹碧华事迹,要学习他的精神,要把他的精神传承和发扬,要关爱身边人,要爱岗敬业,勇于担当,大胆创新,真正的把老百姓的事情放在心上,做一个善良的有良心的法官,有正确人生观、价值观的法官。

在这里,我祝愿所有干警,身体好,把老百姓的事情办好,把自己的家庭也照顾好。(王丽敏)。

邹碧华先进事迹材料

邹碧华,男,1967年1月生,江西奉新人,汉族,高级法官,华东政法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博士生导师,中国民法学研究会理事、上海市第九届青联委员、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学会劳动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2006年当选“上海市十大杰出青年”、“上海市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家”。

曾任上海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等职务。

2014年12月10日下午,因突发心脏病,经抢救无效去世。

2015年1月24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共上海市委联合召开命名表彰大会,追授邹碧华同志“全国模范法官”、“上海市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

公正为民的好法官、敢于担当的好干部邹碧华走了,可华夏大地回响着他厚厚实实、铿锵有力的步履声。

邹碧华用心镌刻在生命年轮上的47个春秋璀璨夺目。“活着就是为了改变世界”,这是他生前最爱说的一句话!凡接触过邹碧华的人都听到过,他曾工作过的地方也都听到了……如今,一浪高过一浪的追念里,更声声回荡着这句生命誓言!

上海的夜空不会忘记邹碧华办公室经常亮着的灯光;作为上海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他深深地明白不仅要率先、带领好自己的团队,更重要的是要肩负起时代先驱者的使命,所以他有做不完的工作。众所周知,中国进入了改革发展的深水区、攻坚期,中国的法治建设、司法改革必须紧跟时代步伐,攻坚克难、砥砺前行;上海法院的信息化如何引领、支撑司法改革,如何在新技术云涌的时代与时俱进……邹碧华甘当“燃灯者”,做出了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无愧于历史的业绩!

好学、善用———才能改变世界。

邹碧华生前主管法院的信息化工作。这是一项既没有先例可循,又必须履新适时、知难创新的开拓性工作。这项工作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到法院系统的司法改革、审判执行、法院管理,以及司法为民、司法公开等方方面面。

邹碧华是杰出的,经过呕心沥血的努力、孜孜不倦的耕耘,终于在他生命的事业中绽放出6朵光彩夺目的绚丽之花:“司法改革科学化”,“审判执行过程可视化”,“司法为民便捷化”,“司法公开常态化”,“法官办案智能化”,“审判管理精细化”———璀璨耀眼!这被大家一致认可的6项全国法院系统首创成果,迎来了2014年全国各地兄弟法院信息化参观团近80批,众口交誉。邹碧华曾说:“法官专业化、职业化需要科学的思维方式武装头脑,也需要现代化的办案手段和智能化辅助工具。”他还提出“要依托信息科技打造公正廉洁为民的现代化法院”。为了这些目标,邹碧华日日夜夜为之努力着、奋斗着。

学以致用,在邹碧华身上体现的得淋漓尽致,他还常常现学现用。开发裁判文书智能分析软件时,他专心研究大数据技术和案例,同时请来通信运营商客户行为大数据分析专家、医院电子病历大数据分析专家,以及银行客户行为大数据分析专家等来高院实讲案例、传授经验,并要求信息处的相关同志一起参加学习讨论,研究法院如何运用大数据为法院办案服务;开发干警“一键通”办公软件时,他率领大家细心研讨出一整套广受欢迎的可视化技术方案;搞三年规划预算时,更提出了“专门研究云技术构架与法院审判业务应用”的大构想。因为好学、善学,邹碧华很快从门外汉成了法院信息化建设的专家和领导。

每次兄弟法院来学习交流信息化工作,他都当作是向别人学习的机会,总会精心准备好ppt内容,小到每一张图表都会亲自设计。他能将管理学理论与法院信息化建设完美融合并充分展现出来,他对法院信息化的深刻体会和独特见解总是赢得来宾们热烈掌声,称赞声不绝于耳,最常听到的评价是“叹为观止”、“依靠信息化手段对审判业务管理精细化到如此地步实在是让人折服”,“这真的踩到了管理的要害上,是真正的信息化对审判业务的管理”。经常有来宾在他演讲结束后,悄悄地问:你们邹院长是学计算机专业出身的吧?当得知他是法学出身,是一名法学博士的时候,提问者惊讶的表情溢于言表。除了自己学习,他特别强调要把学习作为一种常态,作为一种习惯,还抽出专门时间给信息处同志培训,指导大家运用管理学的理论开展信息化项目的科学化管理,提高信息化管理的层次与水平。

创新、完美———才能改变世界。

“活着就是为了改变世界!”这是邹碧华同志的座右铭。他具有卓越的创新意识、开阔的眼界和前瞻性的思维,热衷于运用最新的科技手段来解决法院工作和管理中的现实难题,希望利用信息化技术建立一套规范的审判程序和审判体系,从而彻底地改变传统办案模式,打造出公正高效廉洁为民的现代化法院。

为解决司法公开难题,他亲自指导了上海高院互联网站改版,网站版面设计前后修改12次,并在最高法院三大司法平台的基础上积极创新,构建了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12368诉讼服务、律师服务等“十大司法公开与服务平台”,打造出全方位、多层次、互动式的司法公开与服务体系,向社会公开了65个方面830个信息项,并通过12368短信主动向案件相关当事人推送53个重要节点信息。他还亲自主导推出了“互联网上律师服务平台”。他认为,法官与律师尽管职责分工不同,但双方作为法律职业共同体,化解社会矛盾、追求公平正义和维护法律尊严的目标是一致的。

邹碧华先进事迹报告会

中共中央、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近日对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作出重要批示指出,邹碧华同志是新时期公正为民的好法官、敢于担当的好干部。12月,他突发心脏病经抢救无效因公殉职,终年47岁。他的先进事迹被媒体广泛报道,在全社会引起强烈反响。(3月2日新华网)。

“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中去”,这是雷锋同志说过的一句名言。现实生活中,像雷锋、焦裕禄、任长霞等那样身体力行的去践行这句名言的人不胜枚举。一想到这,我的心底不由心生敬意,为自己不想干事而羞愧难当。

近日,对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作出重要批示指出,号召全社会向他学习。一时间“邹碧华精神”、“邹碧华现象”如雨后春笋,遍地竞相开放,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认可,掀起了学习“邹碧华精神”的高潮。说到底,邹碧华精神就是“三严三实”的真实体现。一名法官凭着自身的法学素养、对职业的尊重、对责任的担当和用生命践行优秀共产党员的本色,得到了广泛的认可。

邹碧华生前是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投身司法事业26年。年12月,他突发心脏病经抢救无效因公殉职,终年47岁。邹碧华去世后,中宣部追授其“时代楷模”荣誉称号,最高人民法院追授其“全国模范法官”荣誉称号,中央组织部追授邹碧华同志的“全国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邹碧华是新时期公正为民的好法官、敢于担当的好干部,作为立身、立行、立言、立德的标杆和榜样。

重要批示高度评价邹碧华同志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他崇法尚德,践行党的宗旨、捍卫公平正义,特别是在司法改革中,敢啃硬骨头,甘当“燃灯者”,生动诠释了一名共产党员对党和人民事业的忠诚。“走上这个岗位,就得承担起这个岗位的使命与责任。”邹碧华用生命诠释法治精神,用一生践行自己的诺言。

邹碧华的先进事迹感染着我们每一位党员干部,我们都应当像邹碧华那样,甘当“燃灯者”,做时代的楷模,做改革的引领者和开拓者。在落实“四个全面”的征程中,以敬事为民的崇高追求、百折不挠的奋斗精神、任人评说的胆识勇气、舍我其谁的责任担当,全身心投入到自己的工作中,努力作出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无愧于历史的业绩。

今天,我们弘扬“邹碧华精神”,就是要感染、激励、引领更多默默无闻的“邹碧华”在法治建设、审判工作、司法改革和社会主义各项建设征程中,勇于创新、甘于奉献、敢于担当,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业绩。他的精神是我们这个时代最宝贵的精神,也是激励后来者不断前行的力量。

“空谈误国,实干兴邦”。毫无疑问,生命的意义在于奉献,而不在于索取,要做实干家,不做清谈客。邹碧华就是实干家,就是“燃灯者”,燃烧自己照亮别人,用自己的光和热为国家建设汇聚正能量。

因此,我们只有把邹碧华的精神更好的传承下去,把“三严三实”的要求贯穿于工作始终,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措施,全面落实“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汇聚团结奋进的正能量,努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教师学习邹碧华先进事迹心得体会

学习邹碧华先进事迹,我们就要以身作则、严格要求,从自身做起、从自身抓起、从自身改起,做到自身正、自身静、自身硬,做到底气足、腰杆硬、能服众,下面是本站为大家带来的教师学习邹碧华先进事迹。

心得体会。

希望可以帮助大家。

人们说,邹碧华是法治路上的“燃灯者”,是敢於担当、善於谋事的好干部。“走上这个岗位,就得承担起这个岗位的使命与责任。”邹碧华说,“不要让我们现在的改革努力,变成未来的改革对象。”在担任长宁法院院长期间,他率先在全市搭建诉讼服务平台,挂牌成立全市首家“诉调接中心”﹔设立便民电话,方便群众,深受当地群众的欢迎。他曾冒酷暑前往一位信访人家中,用了足足5个小时开展沟通工作,最终化解心结。

邹碧华同志一生短短47余载,践行了一个优秀中共党员的本色,践行了一个朴实无华、默默奉献干部的风骨,践行了一个真抓实干、惩凶扬善法官的气度。在20xx年的法院工作中,虽经历多次职务和角色转换,他始终甘于奉献、充满激情,他勇于承担重任,工作精益求精,办事雷厉风行,作风细致入微,从不抱怨、计较个人得失。他鞠躬尽瘁,最终累倒在他热爱的司法事业上,累倒在他挚爱的司改工作上,累倒在他毕生追求的法治路上。

邹碧华同志非常重视法院的廉政建设,提出“必须提升廉政工作的基本定位,将廉政管理融入队伍管理,将廉政教育融入法院文化,使之成为法院管理的重要环节,站在法院工作的全局性的角度来确立廉政工作的战略思想”。在长宁法院工作期间,他亲自执笔“让我们共同守护我们的家园——给干警家属的一封公开信”,他让各位干警家属都来做“家庭廉政监督员”,与法院共同担负起监督和保护的职责,共同保护好自己的家庭。

邹碧华同志有进取心,在工作中努力拼搏,用良好的工作行为赢得了执法部门的认可;有服务群众的良心,让执法者的形象在哪一个地方都有阳光般的温暖,这样的执法者走了,如何不让广大群众痛惜呢?在他走后网上网下广大群众形成互动,更说明了他所做出的一切,让广大群众赞许,更说明了群众对于他离逝的相当惋惜!

“法安天下,德润人心”邹碧华就是这样一位公平正义的好法官,但是在20xx年12月31日,这位人民的好法官病倒在自己的工作岗位,年仅47岁,在这个平凡而伟大的岗位上邹碧华奉献了20xx年的青春。为中国的司法改革呕心沥血。斯人已逝,幽思长存,邹碧华虽然已逝去,但是他的精神长存,他对工作的态度值得我们所有的人学习。

邹碧华是专家型法官,在大学毕业后还通过自己的努力,取得了法学学士学位,与此同时他还编著了《要件审判九步法》《公司法疑难问题解析》等10多部著作。我作为一名新进的公职人员,我不仅要学习业务技能,而且要不断的提升自己,使自己了解更多更全面的东西,做到在实践中提升自己。

邹碧华同时也是勤政务实的好干部,他创造了“安检权重系数”避免了“一刀切”的现象,他还建立科学考核标准,让年轻法官也有公平的机会胜任审判工作,他在自己的岗位上勤政务实、不搞特权主义。我们基层干部要在自己的岗位上勤政为人,踏实做事。心中铭记自己的权力是人民所给的,就要权为民所谋。

“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邹碧华虽然离开了我们,但是他的精神永垂不朽。

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邹碧华就是后者。我们追忆邹碧华,就是要把他的精神传承下来、发扬下去,用他的精神孕育出更多的“邹碧华”。这也是对他最好的纪念。

注重转变工作作风。作风就是党风,作风就是效率,作风就是战斗力。邹碧华周围的人都知道,他加班加点是常态,“5+2”、“白加黑”,不分白天晚上,不分平时周末,精力非常旺盛,“我不累”,是他的口头禅。邹碧华在法院工作20xx年来,从最基层的书记员做起,即使身居庙堂之高,每次院长接待日后,仍仔细研究每起案件的卷宗,并跟踪关心案件的解决结果,“老百姓打官司不容易,我们一定要帮帮他们。”这是邹碧华用真心真情换来的百姓好口碑。学习邹碧华先进事迹,我们就要以身作则、严格要求,从自身做起、从自身抓起、从自身改起,做到自身正、自身静、自身硬,做到底气足、腰杆硬、能服众,以过硬作风树正气、祛歪风,彻底根除“四风”,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做“官”,扎扎实实做事。以过硬的作风,促进工作,赢得民心。

注重创新开展工作。创新是一个民族的灵魂,是社会发展的基础。邹碧华任上海市高院副院长前,曾在长宁区法院工作过4年。他在担任长宁区法院院长期间,率先在全市搭建诉讼服务平台,挂牌成立了全市首家“诉调对接中心”;设立便民电话,方便群众诉讼,深受老百姓的欢迎。到上海市高院任职后,推行了员额制等分类管理改革,上海司法改革前无古人,领全国之先。学习邹碧华先进事迹,我们就要增强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要坚持深入实际,勇于实践,学会在实践中探索,在实践中创新,在实践中科学发展,在实践中自我提高。

注重培养担当精神。敢于担当,就是坚持原则,认真负责。上海市高院推行的员额制等分类管理改革,涉及法院干警“穿上法袍”还是“脱下法袍”的切身利益,更是众人瞩目。邹碧华敢啃“硬骨头”,甘当“燃灯者”,只为在人间点亮正义之灯。当前,我国正值改革攻坚期、经济调整期、社会转型期、矛盾凸显期,实现“中国梦”的前进道路上充满了荆棘和挫折,学习邹碧华先进事迹,就要把担当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以履职尽责的强烈愿望、干事创业的崇高追求、舍身忘我的工作热情,直面矛盾和问题,主动接受挑战,大胆开拓创新,努力创造经得住实践、人民和历史检验的业绩。

共产党员是先锋模范,从焦裕禄、孔繁森、王彦生、李林森,到邹碧华……,我们一次又一次感动于共产党员的崇高无私,感动于党的好干部的敬业奉献,让我们化感动为力量,用更加自觉的服务,更加严格的自律,更加主动的工作,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自己的全部聪明才智。

邹碧华先进事迹心得

12月10日,47岁的邹碧华走了,全国法律界震惊之余,一片哀悼之声。这些天来,全国掀起学习邹碧华先进事迹的热潮。全国法律同仁都十分惋惜邹碧华法官的离世,感叹这是不同领域法律人的共同损失。

听取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报告后,作为一名基层法庭工作的法官,我深受感动,觉得应从以下三个方面向他学习:

一、学习他爱岗敬业的工作精神。

人们都说要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这一点邹碧华同志做到了。他是专业的法官,也是法院系统最好的“产品经理”,他带领团队建立了上海法院审判管理信息中心、执行指挥中心、司法警务指挥中心、数据共享中心及十大司法公开与服务平台、自主研发了信访投诉监控系统......他精湛的审判业务能力、敬业的工作态度赢得了从法官、检察官到法学教授、律师、当事人,以及社会各界的尊敬。

二、学习他孜孜不倦的学习精神。

他家的三面书墙,桌椅旁都堆满了书。勤奋的邹碧华将审判实务和理论研究结合,写下《要件审判九步法》《公司法疑难问题解析》《基层法院可视化管理》等10多部著作,其中《要件审判九步法》成为全国民事法官和律师办案的重要指引。取得这些成果,可以看出,邹碧华同志在百忙的工作中抽出了多少时间用在学习上!

三、学习他关爱他人的博爱精神。

他关爱家人、关心同事、善待律师,对于当事人,他更是饱含深情!他像一支蜡烛,燃烧了自己、照亮了别人。他曾经说过:“如果有一天我离去,我希望我的墓志铭上写着‘因为我的存在,这个世界变得更加美好’。”这一点,人民的好法官邹碧华做到了。

邹碧华先进事迹报告会

还记得那是12月10日的傍晚,回到家打开微信就被朋友圈里的一篇报道给惊到了――上海高院副院长邹碧华突发急病去世,一开始我还以为这是什么恶作剧,后来在同学群里邹老师的一位博士生证实了这一消息,顿时觉得令人难以置信,悲恸之情涌上心头。在读期间,我曾参加过邹老师的讲座,也有幸在论文答辩的时候分到他那一组,不管什么时候,他展现给我们的都是他精神饱满,神采奕奕的一面,从未料想过他竟会英年早逝。邹老师去世的那个夜晚,朋友圈被各种悼念他的文章刷屏,整个法律界都为之扼腕叹息。看了那么多的悼念文章以及宣讲团的报告,我对这位学者型法官的敬仰之情又更进了一步。

在研究生期间也多多少少听说过邹老师,他的学者风范也曾亲眼见过。我的舍友就是邹老师的学生,通过她也对邹老师的为人有所了解。最让我印象深刻的.就是他的认真和坚持。他每次和学生见面都会向他们推荐一些好书,并嘱咐他们要多读书。当然他自己也热爱学习,热爱看书,而且喜欢跨领域学习。听室友说,他在中央党校学习期间还自学了日语并通过了日语二级考试。为了提升自己在基层法院的管理能力,他还自学了管理学。作为一名当之无愧的的优秀法官,他始终坚持着法官的职责,丝毫没有懈怠,从一名书记员到上海高院的副院长,他都一直努力做到最好,不放过每一个细节。我想作为一名基层法院的工作人员,我们平时最需要的就是认真和坚持了吧?基层法院的案件数量多,类型繁杂,工作压力很大,平时的工作也很琐碎,容易犯错误,也容易产生倦怠。法官的一个微小错误都可能使案件的公信力大打折扣,因为当事人觉得司法是神圣的,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他们是在用尽了其他解决途径的情况下才诉诸法律,进行诉讼的。所以在平时的工作中,容不得一点的疏忽,这一点虽然看似简单,但做起来不容易,最重要的就是我们自己的认真和坚持。

法官这个职业承载了太多的压力和期许。每一名法官每天都要面对各种各样的当事人、律师以及问题,要处理好办案过程中出现的一系列问题都是需要很强的知识储备和沟通协调能力的。在很多时候我们的当事人都是带着负面情绪的,比如拆迁案件中的被拆迁方,他们往往情绪激动,这就需要法官要有灵活的应变能力和足够的耐心为当事人做工作。法官处理案件的过程,不仅仅是一个处理法律关系的过程,还包括如何接待当事人和怎样控制自己的情绪,以给当事人以公正执法的印象。也许有的人会觉得法院的工作辛苦,常常会抱怨几句,但是邹老师却给我们树立了榜样,他从不抱怨,遇到问题及时解决。因为他觉得一个人有了信念、信仰,就不会觉得委屈。他在接受一家杂志采访时说“很多人都抱怨司法不完善,在抱怨别人时,可能自己写的那个判决书也不那么完美。与其抱怨,不如做好手中的事。每个人都是历史,如果每个人能让自己完美一点,历史也会完美一点。”是的,我们与其抱怨目前的司法环境,还不如坚守自己的信仰,做一个更加完美的自己,无愧于自己的内心和社会的期待。如果我们将自己的职业变成自己的理想和追求,我们就会想要用这个理想或追求来指引自己,觉得为这个理想付出代价是值得的,这时我们就会很耐心地对待当事人,对待案件,对待生活,就不会觉得这是难以忍受的东西,因为这是我们本来就应该承受的。

邹碧华的先进事迹【】

20xx年4月18日,邹老师在华东政法大学明法楼关于《法治的理想与现实》的讲座让我记忆犹新。在谈到法治的现状,以及法治理想与现实之间的鸿沟时,邹老师说道:诚然我们国家在法治进程中存在不少问题,比如法律不够成熟,司法人员专业能力不足,公众的法律意识还比较淡薄,法治的社会资源配置不足,社会救济制度不够健全,保险制度也不够健全,执行难度较大,包括法官构成上由于历史原因,存在的军转干部他们的法治思想不足的问题,这些历史问题需要两三代沉淀才能逐渐改善。面对这些法治的不足,邹老师说我们应该用历史的眼光看待我们的传统,只有站在历史的高度上,我们才有对现实的忍受力和承受力,我们应该用辩证的眼光看问题,不能用其他国家的价值标准评价我们自己的事情,法治还是应当注重本土资源的利用,有什么样的资源才能做什么样的事,当然我们也不应该抛弃共同的规律性价值。要共享法治的文明成果,应当立足现实的土壤去追求法治的理想。

在谈到自己的职业生涯时,邹老师将它划分成四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刚刚迈入法官这一职业中,他对自己的要求是做一名优秀的法官,其中邹老师说到自己每天研究高院的指导判例到凌晨一点的习惯,这种长期的积累让他能够在审判实务中有较快的进步。第二个阶段是成为民庭庭长之后,邹老师说道,作为高院的一名庭长,就必须在自己管辖的领域内,对于所有的专业问题有明确的答复,不能出错。第三个阶段是成为长宁区法院院长之后,邹老师要求自己要做一名优秀的管理者。作为一名院长,更重要的是管理好整个法院这样一个大团队,提高团队的凝聚力,注重司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其中邹老师谈到他与上访群众耐心交谈陪他们吃盒饭化解纠纷的情形,至今记忆深刻。第四个阶段是邹老师对自己未来角色的展望,他认为,每个人的职业都会有变动,自己也可能从事与法律无关的工作,无论在哪里从事什么工作,最重要的是,努力做到让这个世界因为我自己的存在而更加美好。可惜邹老师还没有完成自己的人生目标就匆匆离我们而去。

邹老师作为上海司法改革的执行者,面对的压力不言而喻。但邹老师是勇于担当、敢于创新的好法官。在司法改革全面进入深水区的当下,勇于担当、敢于创新,同时不怕承受由于改革而带来的种种压力,是新时代法官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人们对他曾经说过的两句话始终印象深刻,他说“改革,是一点点往前拱的”,他说“背着‘黑锅’前行,是改革者必须的修行”。人们为什么会记住这两句话?因为它体现了当前中国司法改革最重要的特征。改革走到今天,能改的都改了,剩下的都是难啃的“硬骨头”,留下的都是难解的困局。没有对司法改革深刻的体会是说不出这样的话的,而没有迎难而上、不计毁誉、甘背“黑锅”的改革精神也同样说不出这样的话。

邹老师早在六年前就开始为执法部门改革工作进行准备,让时任法院信访办主任滕道荣抓信访改革,每月做投诉率分析。在今天他时任上海司法改革组委会的一名成员时,更是在工作中时时将责任承担于肩上,为细化法官员额制改革方案做准备。法官要压缩到33%,为了“避免搞‘一刀切’,图省事,出现‘欺负年轻法官,将助理审判员‘就地卧倒’转为法官助理现象出现,他建立科学考核标准,让真正胜任审判工作的优秀法官进入员额,他让执法人员将上海4家试点法院所有法官5年来人均办案量梳理一遍,单看办案数量不行,还要计算案件质效。他潜心钻研,兢兢业业,为司法改革做出了很多工作,付出了很多辛苦。

邹老师除了在改革上有重大成就,在尊重维护基层法律工作者权利的工作中也得到一致好评。法官与律师事务所打交道,如何在执法过程中尊重律师的意见,并且与律师共同维护法的尊严,邹老师也做了很多工作。在朋友圈转发上海法院律师诉讼服务平台上线的新闻,评论道:“希望让律师的执业环境越来越好”。在重要的会议活动中强调法官与律师的关系。在全国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20xx年年会上,他最后一次公开演讲中提到:“律师对法官的尊重程度,表明一个国家法治的发达程度;而法院对律师的尊重程度,则表明这个社会的公正程度。”道出了执法者与律师之间是相互依存的关系。他推动上海长宁区法院出台《法官尊重律师十条意见》,同时个人还撰文《法官应当如何对待律师》,阐述法官、律师职业共同体建设对中国法治的重要性。正是他做了大量的工作,才让律师这一群体对他充满了尊重,让他的个人行为赢得了整个执法群体的认可。

汪沪平副院长在座谈会上说,邹碧华英年早逝,全国法律人都深感惋惜,评价他是一个“燃灯者”,说“做法官当如邹碧华”。邹老师走了,但是他的精神长存,他为司法改革所做的成绩长存,他的行为更会激励其他的执法者在工作中严于律已,为中国的司法护法卫道,让司法改革打造出别样的风景来。

学习邹碧华先进事迹心得体会

12月10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邹碧华法官突发心脏病,经抢救无效去世,年仅47岁。邹碧华以他毕生的精力,夜以继日地投入到他所热爱的司法事业之中,在法院管理、司法公开、信息化建设、司法改革、裁判方法等诸多方面做出了常人难以企及的成就,用并不太长的生命谱写了一曲可歌可泣的华美乐章。邹碧华无愧是司法改革道路上的燃灯者和前行者。他的不幸离世,震动了整个中国法律界,也得到社会公众的普遍关注,被称之为“邹碧华现象”。

在学习了邹碧华同志的先进事迹后,作为一名基层法院工作者,我深受感动,觉得应从以下三个方面向他学习:

一、学习他孜孜不倦的学习精神。

邹碧华生前主管法院的信息化工作,提出“要依托信息科技打造公正廉洁为民的现代化法院”。但是作为文科生的邹碧华对信息科技接触并不多,甚至对许多信息化术语都是陌生的。在上下班途中,邹碧华的公文包里常常放着沉甸甸的书籍;休假的时候,他更是集中时间研究平时积累下的“信息化难题”,前前后后仅大数据专题,他就啃完了近50本书籍。同时,他还请来各类专家实讲案例、传授经验,并与他们一起讨论,研究法院如何运用大数据为法院办案服务。正是因为他孜孜不倦的学习态度,使他很快从门外汉成了法院信息化建设的专家。经过呕心沥血的努力、孜孜不倦的耕耘,终于在他生命的事业中绽放出6朵光彩夺目的绚丽之花:“司法改革科学化”,“审判执行过程可视化”,“司法为民便捷化”,“司法公开常态化”,“法官办案智能化”,“审判管理精细化”,这被大家一致认可的6项全国法院系统首创成果,迎来了20xx年全国各地兄弟法院信息化参观团近80批,众口交誉。

二、学习他爱岗敬业的工作精神。

邹碧华始终以“从事一份职业,就一定要去热爱它”的理念要求自己,长期工作在上海司法领域第一线,崇法尚德,践行党的宗旨,捍卫公平正义。无论是做理论研究,还是做司法实务,邹碧华都始终保持着一名优秀法官必备的敬业勤勉,把人生价值与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把全部心思和精力放在干事创业上,心无旁骛抓发展,雷厉风行干工作,身先士卒做表率。虽经历多次职务和角色转换,他始终甘于奉献、充满激情,他勇于承担重任,工作精益求精,作风细致入微,从不计较个人得失。作为上海法院司法改革和信息化建设的主管领导,他呕心沥血、不畏艰难,他不知疲惫、忘我工作,鞠躬尽瘁,最终累倒在他热爱的司法事业上,累倒在他挚爱的司改工作上,累倒在他毕生追求的法治路上。甘当“燃灯者”的邹碧华已经成为中国优秀法官最明亮的印记,赢得了从法官、检察官到法学教授、律师、当事人,以及社会各界的尊敬。

三、学习他勇于改革的创新精神。

他主导推出了“律师网上服务平台”,在全国法院首次推出真正意义上的网上立案、庭审排期自动避让、关联案件和审判业务文件主动推送等功能。利用该平台,律师可以在网上进行材料提交、缴纳诉讼费、获取案号等“一条龙”服务,实现立案全程网上操作。他主导开发的“裁判文书智能分析系统”在国内法院首次提出利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对裁判文书进行智能评查,将法官办案的最后一道工序“撰写判决书”再智能化检查一遍,对案件裁判文书质量把关、辅助法官结案的论述说理等都具有突破性的意义,深受办案法官的欢迎。他主导推进“法官业绩数字化评价”,将案件大数据、案件权重测算法与工作量可视化展示等方法与手段运用到了司法改革之中,并被人称为“法律系统最优秀的产品经理”,彻底破解了长期困扰人民法院对不同案由、不同类型案件审理难易程度与科学评估法官办案工作量的难题。作为一名负责司法改革的领导,他不仅对改革怀有充分的信心,也通过不断的实践创新,寻找啃硬骨头的路径、方法和措施,给这场“改革大考”一个更为科学、合理的答案。

邹碧华以自己无比光亮的职业生涯和无可挑剔的崇高品行,将司法的光亮投向社会,不仅为中国审判事业的后来者们照亮了前行的道路,更是为全社会法治理念的养成提供了极为宝贵的精神指引。我们每一名政法工作人员,都应该像邹碧华那样,甘当“燃灯者”,发扬奉献精神,敢于担当、勤政敬业,勇于直面和解决困难矛盾,用铁的肩膀扛起应该肩负的担子,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贡献自己的力量!

教师学习邹碧华先进事迹心得体会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以来,温宿县法院以先进典型为引领,积极践行“公正司法一心为民”要求,积极主动在司法实践中搞好“三个结合”,努力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开展,取得了明显效果。

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与学习邹碧华、黄志丽先进典型相结合。组织开展了“党性党责党风党规党纪”教育,以邹碧华、黄志丽等先进典型为引领,引导干警牢固树立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宗旨理念,在为官做人、修身律己上找差距、在群众口碑上、评议活动结果对比中受警醒。

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与纪律作风建设相结合。以深入推进立案登记制度为契机,加强了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推进诉调对接矛盾纠纷化解平台建设,全心打造“12368热线电话、官方微博、院长信箱”等民意沟通平台,截止8月初,接转办理各种诉求30多人次,努力为人民群众诉讼提供更为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

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与监督司法权力相结合。认真落实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的监督责任,深入抓好对法院队伍的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从严查处,特别是紧盯“四风”问题的隐形和变异,随时监控查纠,有效防止各种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制定出台了《温宿县人民法院廉政风险防控风险点清单》,切实把审判权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截至目前,共开展审务督察8次,对问题突出的、整改不力的部门和干警依规通报批评。

邹碧华先进事迹报告会

近日,作出重要批示,广泛开展向邹碧华同志学习活动。在推动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重要阶段,需要大力弘扬邹碧华精神。

公仆情怀的先行者。邹碧华首开先河,为一名被亲生父母抛弃的白血病男童立案,起诉其亲生父母,争取应得的权利。为因火灾失去母亲起诉物业未果而连年上访的沃根生仔细分析起火原因,并协助沃家修缮了阁楼。“法安天下,德润人心”,邹碧华就是这样,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让每一个当事人都体会到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公仆情怀。

改革创新的带头人。20起,上海成为全国司法改革的率先试点地区,法官、检察官实行的“员额制”触动了一些人的利益,因此也就成了“改革坚冰”。邹碧华却始终坚持着“作为一个共产党人,除了党的利益、人民的利益,没有个人利益”的信念,甘愿背着“黑锅”,啃下这个“硬骨头”。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党员干部更要紧随改革脚步,加强改革创新意识,成为改革的推进者与参与者。

散发光热的燃灯者。邹碧华关爱家人,将江西老家的父母接过来一起住,工作再忙不忘父母生日,用心教育儿子,一家人其乐融融;他关心同事,将同理心倾注到法院管理当中,调动法院成员的激情;他善待律师,亲自起草并主导推出《法官尊重律师十条意见》,在律师界乃至法律界都引起震动。正如群众称他是“燃灯者”那样,他用自己的生命来温暖他人、照亮他人。在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重要阶段,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要甘当“燃灯者”,加强自身奉献意识,强化奉献精神,努力散发自己的光与热,温暖人民群众的心灵,点亮人民群众的理想,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

邹碧华先进事迹报告会

近日,中央组织部决定,追授邹碧华同志“全国优秀共产党员”称号。邹碧华同志是新时期公正为民、敢于担当的好干部,他用生命诠释了信念坚定、勤勉为民、勇于奉献的新时代含义,他是当之无愧的时代楷模。我们要践行邹碧华精神,应重在“学”贵在“行”。

重在学。一是要深入学,要深入学习邹碧华同志信念坚定、对党忠诚的精神;深入学习他锐意创新、乐于奉献的精神;深入学习他勤勉为民、清正廉洁的精神。我们要以邹碧华同志对待学生的那一份真心去对待工作,以他刚正不阿的工作作风去带动感染其他同志,以他迎难而上的工作态度去对待工作中的难题。二是要对照学,我们要时刻不忘以邹碧华同志精神对照自身、自查自省,查找个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检查自己是否做到了信念坚定、忠诚敬业;是否做到了严于律己、刚正不阿。在深入查找原因,积极解决问题的基础上,通过认真总结找准推进个人进步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增强为民服务的理想信念和责任意识。

贵在行。“为政贵在行,以实则治,以文则不治”。一是要立行。心动不如行动,工作要取得实效、赢得胜果,要有立即行动的品质,有发扬钉钉子的精神,只有这样,才能把工作落实到实处,才能真正践行邹碧华同志精神。二是要恒行。我们要不因角色变换而停止自己为人民服务的脚步,时刻以对党、对人民、对自己高度负责的态度扎扎实实的做好工作,带头干事创业。要牢牢把握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这个根本,守得住清苦,耐得住寂寞,挡得住诱惑,管得住小节,时刻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心上,做一个上不愧党、下不愧民的“邹碧华式”干部。

“人的生命是有限的,为人民服务却是无限的。”传承邹碧华同志精神,需要我们将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当中,以规矩意识砥砺自身,以勤奋精神乘势而上,为实现伟大的“中国梦”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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