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方案(精选16篇)

时间:2024-02-26 19:01:12 作者:FS文字使者

制定一个成功的工作方案需要进行充分的调研和分析,明确工作目标和步骤。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工作方案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府办方案】沈阳市人民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工作流程【范文】

(

以下简称建议。

)

和政协提案。

(

以下简称提案。

)

一、

交办。

1.

市政府办公厅。

(

交办部门。

)

负责将属于市政府承办的建议提案,交由相关区、县。

(

)

政府或市政府相关部门。

(

承办单位。

)

办理,并提出办复时限和工作要求。

2.

5

个工作日内退回交办部门,不得自行转办、积压。

3.

交办部门对有异议或难以确定承办单位的建议提案,要报请市政府主管副秘书长确定承办单位。

4.

交办基本依据本级政府工作部门“三定”职能规定执行。

二、

承办。

1.

承办单位办理。

承办单位接到建议提案后,要逐件登记,提出拟办意见,并经单位主要领导审定后,指定责任部门和专人办理。承办单位每年至少要组织召开一次班子会议,研究落实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对所承办的建议提案,要在接到承办件。

3

个月内办理完毕。对问题比较复杂的最迟不得超过。

6

个月办复或予以阶段性答复。其中,承办建议提案合计在。

20。

件以上的,可延期。

10。

天完成;

50。

件以上的,可延期。

15。

天完成;对上级或本级政府临时交办的急件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办复。

1

个月内交付主办单位,主办单位与协办部门协商、会签后答复。如主办单位提出协办部门共同出面答复,协办部门要积极配合。

对规定时限内能够解决的建议提案,要及时解决并答复人大代表、提案者;对列入计划的建议提案,在规定时限内难以解决的,要明确办复时限,及时开展“二次办理”,当年能落实的必须予以落实。

对上一年度列入计划解决的建议提案,应当在下一年度开展再办理工作,并通报办理结果。

对受客观条件限制,

2

年内无法解决的问题,应当及时向人大代表、提案者充分说明理由。

2.

分管副秘书长办理。

对市人大主任会议、政协主席会议确定的重点建议提案和涉及两个以上部门的建议提案,本着“谁牵头、谁主办”原则,由分管主办单位的副秘书长协调办理。

3

分管副市级领导办理。

承办单位对不具备解决条件的建议提案,要在接到承办件。

1

个月内向分管市领导汇报,请分管市领导帮助协调,并按照市领导意见进行办理。

4.

市长办理。

对分管市领导无法解决的建议提案,承办单位经请示分管市领导同意,在当年

9

月底前将有关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市长审定,按照市领导意见由承办单位进行办理。

三、

答复。

1.

承办单位形成答复函后,要按照统一格式行文,由承办单位主要领导审定、签发,并加盖单位公章,附带征求意见单。

2.

答复函要针对人大代表、提案者提出的具体问题进行叙述,行文要言简意赅、逻辑严谨、条理清晰,避免长篇累牍、答非所问。

3.

承办单位在答复人大代表、提案者时,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由具体承办人员和业务处室负责同志共同走访,认真答复人大代表、提案者提出的问题,并请人大代表、提案者在征求意见单上签署意见。

对因政策规定或客观条件所限暂时无法解决的建议提案,要由承办单位主管领导带队走访人大代表、提案者,并详细说明有关情况,争取人大代表、提案者理解和满意。

4.

承办单位在答复人大代表、提案者时,不允许通过关系、施压等非正常渠道让人大代表、提案者违心签署意见。

5.

对全国、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所提出的建议提案,承办单位要将拟办理结果报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负责在省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信息管理系统网上复函,同时将纸质文档一式二份报送省政府办公厅。

6.

承办单位要及时将答复函和征求意见单一式。

3

份,报送交办部门。

7.

对于当年已经答复列入解决或基本解决范围的建议提案,实际结果与答复内容不一致的,要及时向人大代表、提案者反馈;对于上一年列入计划转入第二年办理的建议提案,在办理过程中要及时与人大代表、提案者沟通。对于解决落实的,要重新履行答复程序。

四、

检查。

1.

交办部门负责对各承办单位建议提案办理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帮助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2.

承办单位要在坚持“三访”

(

办前访、办中访和办后访。

)

制度的基础上,积极开展经常性的梳理与复查,并主动完成建议提案的“二次办理”工作。

“二次办理”的时间:每年第一阶段办理工作结束后至当年的。

10。

1

日。

“二次办理”的范围:当年办理的建议提案和上一年度转入办理的建议提案,全部进行“二次办理”。

“二次办理”的重点:答复解决的问题是否全部落实;列入计划解决的问题是否按计划落实;年初答复没有解决的,年中、年末是否解决;容易出现反弹的问题是否成果巩固。

五、

总结。

承办单位在完成年度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后,要认真进行总结,及时将书面总结报告报送交办部门。

市政府办公厅负责编辑《建言施政集》,各承办单位根据交办部门的要求,及时报送本部门承办的建议提案《建言施政集》校正稿和电子文档。

(

)

存档交办部门和承办单位将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及时进行立卷归档,以备查考。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总结

2020年,易门县共收到玉溪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12件,其中:主办件4件,协办件8件。4件主办件中,属于农林类的有1件、工业交通类2件、教育体育类的有1件。截止10月31日,主办件全部办结,办结率为100%。在对4件建议代表征询意见过程中,“对建议答复的意见”中,人大代表均表示“满意”,满意率达100%。此外,我县于6月底前向市级主办单位书面反馈了协办件的办理结果。

2020年,易门县共收到政协玉溪市五届三次会议提案10件,其中:主办件7件,会办件3件。7件主办件中,属于文化和教育类的有3件,农林类2件,经济建设类2件。截止10月31日,主办件全部办结,办结率为100%。“对办理态度满意度”提案委员均表示“满意”;“对办理结果满意度”,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100%。此外,我县于6月底前向市级主办单位书面反馈了会办件的办理结果。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了办理工作的落实。

县政府高度重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把办好建议提案作为政府的法定职责,作为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加强政府效能建设,提高政府执行力的具体举措,及时组织交办。我县在办理过程中,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加强对办理结果的监督。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承办单位抓落实、专人负责办理的“四级责任制”,坚持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时限、定要求的“五定工作方针”。力求办理工作做到组织有力、责任落实,措施到位、程序规范。年初对22件市级建议提案逐一进行了立项登记,对每一件建议、提案的内容、要求等都进行了认真梳理,于3月30日将22件建议提案交由16家承办单位办理。4月18日,县政府召开全县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推进会,对2020年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进行了部署,明确了工作标准,提出了工作要求。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全县建议提案办理的督促、检查和协调工作,并适时向县政府汇报办理工作情况。

(二)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保证建议提案问题得到较好的解决。

县政府严格办理制度,认真执行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规定,严格办理工作程序、方法和步骤,使办理工作走上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县政府在收到建议提案后及时进行研究、分析,合理确定具体承办单位并及时交办,对办理工作进行责任分解。县政府办公室进一步加强对各承办单位的协调指导,掌握办理工作动态。各具体承办单位将办理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办理工作,规范程序,自上而下建立了办理工作网络和工作机制。明确县政府办议案建议提案办理股负责督办落实。

(三)规范办理程序,进一步提高建议提案办理效果。

县政府严把答复质量关,把答复质量作为办理工作的关键环节,既注重把握政策,又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把关,确保办理质量。各承办单位始终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与改进工作作风,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结合起来,从实际、实效出发,使办理工作的方式、办法更具有针对性。对每一件建议提案都按照具体的时效、格式要求认真回复。按要求认真推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进主办件的办理并认真回复办理结果。认真配合做好协、会办件工作,及时向主办单位反馈办理结果。

(四)加强与代表委员沟通,提高办理质量和成效。

县政府坚持把办好建议提案作为为民办实事、办好事和转变工作作风的重要抓手,使办理工作不仅成为为民办实事的措施,更成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保证。对建议提案中提出的一些合情、合理,且能够办到的建议提案,及时办理,在短时间内给代表委员满意答复;对因条件所限不能马上解决的,都列出计划,制定措施,创造条件,力争尽快解决,并及时向代表委员反馈情况;对因受政策限制或其他客观原因解决难度大的,也都实事求是地向代表委员们作了解释。各承办单位通过办前了解实情、办中虚心求教、办后征求意见、重点难点走访面商,有针对性地开展调查研究,找准存在问题的实质,抓住解决问题的关键,吸纳建议中的真知灼见,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协调推进,全力落实。

三、存在问题及2021年工作打算。

对照。

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要求,建议提案办理。

工作。

还存在一定的差距,譬如虽然所提建议和提案大多数符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但由于建议提案涉及面广,所需资金量大,完成时间长等多种原因,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与代表委员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

发展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易门县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4日。

【府办方案】沈阳市人民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工作规则

第一条为了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

(

以下简称“建议”

)

和政协提案。

(

以下简称“提案”

)

办理工作,实现办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提高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辽宁省人民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工作规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则。

(

)

人民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指导、督办、通报、表彰、绩效考核和网络建设。

第三条各区县。

(

)

(

)

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及各直属单位要配备与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相适应的工作人员。要把有较强协调能力和较高政策水平,熟悉本系统、本部门全面工作的人员安排在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岗位,并保持相对稳定。同时,还要安排一定数量的较高职级的人员,从事办理工作。

第二章办理范围。

第五条建议提案的办理范围:

(

)

省和市人大代表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或闭会期间提出的,经省政府办公厅和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机构交市政府办理的建议。

(

)

(

提案审查委员会。

)

审查立案后,交市政府办理的提案。

(

)

上级交办的建议提案。

第三章办理原则和职责。

第六条坚持执政为民的原则。要把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和事关全市中心工作以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作为办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提高落实率,使人民群众真正受益,让人大代表、提案者真正满意。

第七条坚持依法办理、实事求是的原则。办理建议提案要依据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严格按法定程序办理。对有条件解决的建议提案要尽快解决,不得拖延;对列入计划解决的建议提案要创造条件,按时解决;对超出本级人民政府职权范围的,要积极向上级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反映;对确实解决不了的,要实事求是地向人大代表、提案者作出说明解释。

(

)

(

)

人民政府负责办理;对涉及重大方针、政策及事关全局的建议提案,由政府主管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报同级人民政府审定后答复;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或单位共同办理的建议提案,由主办部门或单位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办理。

(

)

制定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规章、制度和考核评比办法。

(

)

按照交办程序,及时将建议提案分转落实到承办单位和具体承办人员。

(

)

组织办理上级或市本级建议提案,并负责将办理结果以书面形式答复人大代表或提案者。

(

)

组织办理市本级人大主任会议和政协主席会议确定的,须由市政府直接承办的重点建议提案。

(

)

负责指导承办单位的办理工作,加强督促检查,做好综合协调。

(

)

对承办单位的具体承办人员适时组织开展业务培训、经验交流、考察学习等活动,全面提高办理队伍的政策水平和业务素质。

(

)

负责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向市政协常委会通报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情况。并根据市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审议意见,研究落实情况,进行书面反馈。

第四章办理程序。

第十条交办。

市政府办公厅作为市政府建议提案的交办部门,全面负责建议提案的交办工作。

(

)

市本级的建议提案,由市政府办公厅负责依据市政府工作部门“三定”方案所明确的职能确定承办单位,及时交办,并提出办复时限和工作要求。

(

)

(

)

省、市重点建议提案,由市政府办公厅报分管市领导签批后,交承办单位办理。

(

)

对涉及。

2

个以上部门办理的建议提案,根据建议提案的核心内容,指定主办部门和协办部门,共同研究办理。

(

)

5

个工作日内向交办部门书面说明情况,提出调整意见,经交办部门审核同意后退回,由交办部门重新确定承办单位。承办单位不得自行转送其他部门办理或积压。

第十一条承办。

(

)

承办单位接到交办的建议提案后,要逐件分析研究,提出拟办意见,经单位主要领导审批后,指定责任部门和专人办理。

(

)

承办单位对所承办的建议提案,一般应在收到承办件之日起。

3

个月内办理完毕并答复;对问题比较复杂的最迟不得超过。

6

个月办复或予以阶段性答复;对上级或本级政府临时交办的急件要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办复。

(

)

1

个月内将协办意见反馈主办单位。主办、协办单位在办理工作中,如有意见分歧,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向交办部门报告,由交办部门予以协调,并形成一致意见。

(

)

办理工作要在遵守保密规定的前提下,逐步实现内部网上交办、督办、反馈,以及与人大代表、提案者的联络、沟通等,不断提高工作效率。

第十二条答复。

(

)

各承办单位要根据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地答复人大代表、提案者提出的问题。答复函要言简意赅、逻辑严谨、条理清晰,避免长篇累牍、答非所问。

(

)

答复函须经承办单位办公部门负责同志审核,主要领导审定、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建议提案办理后未经部门主要领导审核签批,不得答复人大代表、提案者。

(

)

答复人大代表、提案者时,要附带征求意见单,由人大代表、提案者亲自签署对承办单位办理工作的意见,任何经办人员不得代签。各承办单位不得委托下属单位直接答复人大代表、提案者。

(

)

3

份报送交办部门,由交办部门转送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机构和市政协提案委员会。

(

)

对于由多位人大代表附议的同一建议,要逐一答复每位署名的人大代表;委员联名的提案,办理复函面送第一提案者。

(

)

对于由。

2

个以上部门共同承办的建议提案,主办部门和协办部门要形成一致意见后,答复人大代表和提案者。在未形成一致意见之前,主办、协办部门均不得答复。

(

)

对于全国、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和提案,承办单位要将拟办理结果报市政府办公厅,并以市政府或办公厅名义,在省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信息管理系统网上复函,同时将纸质文档一式二份报送省政府办公厅。

(

)

对于省人大和政协确定的重点建议提案,承办单位形成答复函后,由市政府办公厅报分管市领导和市长审签,报省政府领办、督办领导审定后,答复人大代表或提案者。

(

)

对于市人大和政协确定的重点建议提案,承办单位形成答复函后,由市政府办公厅审核,报分管市领导审签后,答复人大代表或提案者。

(

)

对于当年已经答复并列入解决或基本解决范围的建议提案,在工作中如有调整,导致实际结果与答复内容不一致的,承办单位要及时向人大代表、提案者反馈,并向交办部门报告。

(

十一。

)

对于上一年列入计划转入第二年办理的建议提案,承办单位在办理过程中要及时与人大代表、提案者沟通。对于解决落实的,要重新履行答复程序。

第十三条检查。

(

)

承办单位对办理工作要主动开展自检自查,确保在每年的。

10。

1

日前完成“二次办理”工作。凡是人大代表、提案者对办理结果不满意的,承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办理,再次答复;经再次答复仍不满意的,要及时向交办部门报告。

(

)

市及各区县。

(

)

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经常对建议提案办理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重点检查答复解决问题的落实情况。

第十四条总结。

每年度办理工作完成后,承办单位要认真进行总结,及时向交办部门报送书面总结报告。市政府办公厅负责编辑《建言施政集》,各承办单位要根据交办部门的要求,及时报送本部门承办建议提案的《建言施政集》校正稿。

第十五条存档各承办单位应将当年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及时立卷归档,以备查考。

第五章办理制度。

第十六条各区县。

(

)

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坚持以下制度:

(

)

2

个以上部门共同办理的建议提案,本着“谁牵头、谁主办”原则,由分管主办单位的副秘书长协调督办。

承办单位要建立领导分管、部门负责、具体人员承办的工作体系,定职责、定时限、定要求,确保各项办理工作落到实处。

(

)

跟踪制度。各承办单位对已经办复的建议提案,在“二次办理期间”要进行全面复查,切实做到“四看”,即对答复解决的建议提案,看是否已落实到位;对答复列入计划解决的建议提案,看是否按计划落实;对年初答复中没有解决的建议提案,看年中、年末是否能够解决;对一些建议提案虽然已经解决,但容易产生反弹问题的,看办理结果是否持续稳定。

对重点建议提案和列入计划解决的建议提案要全程跟踪办理。

(

)

通报制度。交办部门要定期检查、通报办理工作情况,适时交流推广先进经验,确保按要求完成办理任务。

(

)

例会制度。市政府每年年初组织召开全市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会议,全面总结上年办理工作,表彰先进单位及个人,并对当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做出安排部署。交办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调度会,全面掌握建议提案办理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办理中存在问题。各承办单位要适时召开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明确办理任务,落实办理责任,确保办理工作落到实处。

(

)

培训制度。各区县。

(

)

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及直属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办理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政策水平。

(

)

联系制度。各承办单位要加强与人大代表、提案者的沟通联系,通过走访、座谈等多种形式征求对办理工作的意见。要严格执行办前走访、办中询访、办后回访的“三访”制度,做到“提”“办”“答”“落”相结合。

(

)

保密制度。对于涉及国家秘密的建议提案,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办理,严禁失泄密事件的发生。同时,不得将人大代表、提案者的相关信息泄露给无关人员。

第六章办复标准。

第十七条根据建议提案的办理情况,可按。

a

b

c

三种类型掌握办复标准。

(

)a。

类,解决或基本解决的。主要包括:

1.

所提建议和意见被采纳,涉及的问题已经全部或大部分得到解决的;

2.

所提建议和意见被采纳,涉及的问题已按确定的措施、方案实施,并取得阶段性成效的;

3.

所提建议和意见已被吸收到有关政策、计划或工作之中,正在实施的;

4.

所提问题与事实有出入,已据实作了说明解释的;

5.

所提问题属询问性质,已作了介绍说明的。

(

)b。

类,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主要包括:

1.

所提建议和意见基本可行,涉及的问题已列入年度计划或中长期规划的;

2.

3.

所提建议和意见基本可行,对涉及的问题正在调查研究或拟定解决意见的;

4.

所提建议和意见基本可行,因有关方面意见不统一需要进一步协调的。

(

)c。

类,因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难以解决的。主要包括:

1.

所提建议和意见,因受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等限制,现阶段不能解决的;

2.

所提建议和意见,因受国民经济计划、财力、物力等客观条件限制,近期内难以解决的;

3.

要求解决的问题超出本级政府权限,需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的。

第七章考核与奖惩。

第十八条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纳入政府系统年度绩效考评体系。市政府办公厅每年对区县。

(

)

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及直属单位的办理工作进行考核,对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各承办单位可结合工作实际,对认真办理建议提案的责任部门和承办人员进行表彰奖励。

第十九条对于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承办单位,给予通报批评。

(

)

对建议提案工作不重视,工作机构、制度不健全、人员不落实的;

(

)

对建议提案不按规定时限办复或搪塞应付,办理质量差的;

(

)

答复报告质量较差且与实际情况不符的;

(

)

受客观条件限制,两年内无法解决的建议提案,没有及时向人大代表、提案者解释清楚的;

(

)

对人大代表、提案者态度粗野蛮横,因主观原因造成人大代表、提案者对办理结果不满意的。第二十条对建议提案拖延不办,经多次催促仍无改进的;不认真贯彻政府决定,贻误工作造成重大影响的,由市政府办公厅对责任者提出给予行政处分的建议,市政府有关部门按有关规定对主管领导和直接责任者予以行政处分。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区、县。

(

)

人民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可根据本规则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二十二条本规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总结报告

代表和委员们的建议和提案都是在广泛调研,精心准备后提出的,大多数都是政府亟待解决的、具有前瞻视角的意见。根据市政府办理办法有关规定,为办理好综合性强、涉及面广、处理难度大或问题反映比较集中的重点代表建议、政协提案,我局领导重点办理了8件办理件,主动走访代表、民主党派和委员,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推动本单位办理工作质量和实效的提高。

局党组书记、局长朱勤皓牵头办理了由九三学社xx市委提出的0039号提案“关于进一步完善xx失智老人家庭照护体系的建议”,并于5月9日带队上门走访,在与九三学社xx市委吴健生专职副主委等领导、专家座谈时,对提案内容进行了面对面的交流。针对九三学社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xx失智老人家庭照护体系的建议”,一一给予了回应:在机构养老方面,今年将开设失智症照护专区,设立失智症照护床位。在社区居家养老方面,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提供了失智症老年人的专业照护,并对失智症老人家庭提供专业照护支持。在专业力量方面,提升养老护理员队伍水平,增强失智症照护的专业能力。在宣传引导方面,“银龄宝典”栏目中开设失智症专题,宣传失智症照护知识,引导全社会形成关爱失智症老年人的良好氛围。在提供支持平台方面,通过老年用品博览会、老年福祉设计大赛、论坛等形式,支持失智症老年人用品的研发,为家庭照护提供支持。九三学社xx市委对市民政局的答复表示满意。高菊兰巡视员结合大调研活动,带领双退办和优抚处同志走访了xx警备区及张旭伟代表,向部队代表汇报了0704号代表建议“关于加快落实移交xx市安置的军队师职退休干部享受地方同级(厅局级)同等医疗待遇的意见”的办理以及xx市目前的实际情况,得到了代表们的理解。匡鹏副局长牵头办理了0224号提案“关于强化基层治理能力助推社区自治体制创新的建议”。其他局领导也都带头办理,分别带队上门走访代表和委员;由于局领导当面向代表、党派或委员汇报我们的办理情况,交流、沟通相关的意见、建议,使办理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局机关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总结

总结。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和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指导下,我局把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作为履行部门职责、接受社会监督、汇聚各方智慧、改进提升工作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坚决做到“让代表和委员满意、让人民群众受益”。针对议案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任务细、要求高、时效性强的特点,我局高度重视、及早安排、积极行动,全力做好议案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

承办政协委员提案16件,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14件,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2件。

二、主要做法(一)高度重视,专题研究。市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和市政协十届四次会议委员提案办理任务下达后,我局立即组织土地利用科、土地整理中心、用途管制科、耕保科、空间规划科、城市规划科、林业服务中心、林草科、不动产登记中心,召开议案建议提案交办专题会议,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认真梳理分析研究议案提案具体情况,理清思路,明确重点,细化措施,结合自然资源工作实际,坚决务实高效办理好议案建议提案,切实做到请示汇报到位、组织安排到位、材料答复到位、具体办理过程中征求意见到位。

(二)明确责任,专案包保。我局结合实际,专门制定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细则》,确定了议案建议提案办理原则、要求、流程及方式方法,规范办理程序,严格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根据班子成员分工及科室职责,明确每个议案建议提案分管负责人和具体承办科室,细化工作目标、夯实办理责任,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科室专人跟踪落实”的责任机制。坚持“责任到人、制度到件”的办理作风,严格按照接办、走访、办理、完善、会商、答复、审签等程序,既抓工作改进提高,又抓办理回复高效,确保了每件建议、提案的办理质量和实效。

(三)加强对接,积极沟通。在办理前,主动与代表、委员进行沟通交流,详细了解议案提案提出的背景和意图。答复过程中,对自然资源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细致阐述,对代表、委员提出的有关土地指标保障企业发展、盘活低效闲置用地、土地增减挂钩、城市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林果业品牌打造等自然资源重点工作相关情况进行仔细梳理,答复意见形成后,再次与代表联系沟通,征求其意见,尽可能提高办理答复的针对性。同时,抓住合办、协办的有利契机,加强与其他单位的合作交流,形成工作合力,重点破解难题顽症。

(四)强化督查,注重过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议案建议提案交办后,我局督查办公室立即梳理相关内容,纳入年度重点工作督查台账,紧盯时间节点,全程挂牌督办。在办理过程中,及时对各承办科室、单位的办理工作进行跟踪督促,重点检查重视情况、办理工作制度、办理进度、问题的解决程度、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面商率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办理工作的满意率等。随时掌握办理进度,对推诿扯皮、敷衍塞责、草率应付、办理质量差、不按规定时间报送答复件或者报送的答复件质量不高的科室或单位,联合局机关纪委进行约谈提醒,确保每一件交办事项落到实处。

(五)用心办理,积极转化。我局所有承接的议案、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均经过认真细致的前期调研和材料准备。对于能解决的问题,及时落实办理,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座谈交流,当面答复具体办理情况。对于一些本年度内难以解决的长期性工作,实事求是地说明情况,并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及时征询各代表委员们的意见建议,逐步推进解决。同时,我局高度重视建议和提案办理的成果应用,注重成果转化,有效助推自然资源工作高质量发展。如市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1。

3号议案“关于对我市土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增加补助”,我们多方调研,全面征求人大政协、镇街村居及社会大众意见建议,及时报请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及工矿废弃地复垦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邹政字〔2020〕9号),将土地增减挂钩补助标准山区镇提升至每亩36万元,其他镇提升至每亩26万元。市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3号建议“关于加强村庄空间规划的意见建议”,我市启动了“多规合一”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目前已经完成全市851个行政村和80多个新型社区的人口、经济、产业、用地、环境、基础设施等基本情况调查,整理汇总基础数据近5万个,形成全市农村社区基础情况汇总表,初步建立村庄现状信息库。选取了15个村庄编制13个试点村庄规划,已形成初步成果。目前,正指导各镇街在具备条件的村庄,逐步推进“多规合一”村庄规划编制工作,规划编制完成后,将促进村庄空间合理布局,助力乡村振兴。

积极采纳合理化的意见建议,确保公开透明效果,不断推动改进工作成效,提高办理工作质量。

三、

存在问题及建议我局在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个别建议和提案答复针对性不强,与代表委员的联系沟通不够紧密,续复工作有待加强。

一是建立跟踪落实机制。当前,建议和提案办理还存在重答复轻落实问题。为此,收集建议议案和办理工作反馈意见后,对办理工作不满意的,针对不同情形,承办单位要作出说明或重新办理。承办单位要把答复后的跟踪落实,作为办理工作的重要环节,对承诺解决或逐步解决的,要制定落实清单,加大办理力度,及时反馈落实情况。对重点和重新办理的建议和提案,要加强跟踪督办,直至问题解决。

二是健全沟通协商机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们提出的许多建议和提案综合性非常强,办理工作往往要涉及市直多个部门。建议进一步健全议案提案办理会商机制,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及时沟通交流,密切配合,切实增强工作合力。市人大、政协与承办单位,切实加强协调会商,精心筛选一批重点建议和提案进行现场办理,树立典型案例,加强宣传推广,确保确定更好成效。

三是建立量化考评机制。对议案提案承办单位办理工作进行考评,主要结合承办单位组织领导的落实,制度和机构的健全,领导重视程度,承接、办理和答复的程序规范,议案提案的难度系数,意见建议的采纳,跟踪办理的后续反馈等内容,对办理工作进行全过程评价,以百分制考核。同时,邀请第三方专家对建议提案办理情况进行评估并参与考核,全方位衡量承办单位的办理工作,将考核结果纳入全市综合考核体系,进一步激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承办单位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提高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为认真做好xx年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交警支队按照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和州公安局的统一部署,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统筹安排,以承办的建议提案为载体,以落实民意主导警务,把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作为收集掌握民意的重要渠道,于9月10日前完成了承办的建议提案,办结率、面商率、满意率实现了百分之百,圆满完成了今年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任务。现将办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做法(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在州十二届一次政协会上,支队收到3件政协委员提案《关于加强城区非机动车道交通管理的提案》(第41号)《关于规范农村地区及农场社区机动车管理的提案》(第95号)《关于规范西双版纳州超标电动车管理的提案》(第128号),其中,《关于加强城区非机动车道交通管理的提案》(第41号)《关于规范农村地区及农场社区机动车管理的提案》(第95号)由州公安局主办,支队协办,收到提案后支队及时召开专题会,研究部署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明确支队主要领导主抓督办,综合科(指挥中心)牵头协调,相关业务部门领导各司其职、分工合作的办理工作机制。支队各责任部门结合公安交管部门全面深入开展“放管服”活动,把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作为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渠道,作为检验工作好坏的重要依据,认真负责对待,耐心细致地办理,并以此推进和改善各项公安交管工作,进一步提升道路交通管理水平。

(二)深入调研,找准问题。支队领导按照分工对每一件提案进行了反复研究与讨论,对政协委员所提到的热点难点问题,多次组织相关业务部门和交警大队研究、商讨,针对政协委员提出加强城区交通秩序整治和规范超标电动车、农村及农场社区机动车管理等工作提案,充分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形成共识,力争所有问题解决到位,不能解决的也要当面说明原因,争取政协委员的理解和支持。同时,加强与公安刑侦、治安及住建、交通等部门单位沟通协调,共同解决关注的问题,切实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

(三)加强沟通,形成共识。在办理过程中,支队采取走出去、主动上门征求意见的做法,与提案人直接见面协商。8月25日、27日,9月5日分别到景洪市公安局、九三学社、景洪市检察院与各提案人进行了面对面的沟通交流,9月1日配合州交通运输局到勐海县黎明农场参与面商人大代表,虚心听取意见建议,形成共识。通过讲明情况,说明原因,耐心解释,在提案中不能解决的问题,得到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们的理解,并对交警部门在提案办理过程中的办复工作表示满意。

(四)加强督导,推进办理。接到政协提案后,支队制定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xx年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督办通知》,在提案办理中召开办理工作例会,及时了解办理工作进展情况,对牵头承办部门在办理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予以帮助和指导,对办理工作不力的部门及时予以督促整改。

二是少数承办部门只注重面商、答复,不注重工作措施的检查落实和回访征求意见工作。

三、改进措施(一)提高思想认识。各承办部门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继续关注民情、民意和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要把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作为开门评警、了解民意、体察民情、和谐警民关系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改进工作作风。各承办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和业务技能培训,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结合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实际,积极开展调查研究。通过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更新思想观念,转变工作作风,推动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全面发展。

(三)做好续复工作。各承办业务部门要针对建议提案,结合公安交管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工作改进的意见建议,尤其是要加强建议、提案的跟踪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使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真正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满意、党委政府满意、人民群众满意。

一、成立班子,责任到人我局接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后,多次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对建议、提案内容进行讨论研究,并成立了由分管副局长专职负责,办公室主任负责撰写答复,执法大队各组负责人参加的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复工作专门班子。

二、分门别类,逐一落实我局将政府交办的建议、提案进行了整理分类,所涉及的内容为:渣土、夜宵摊、占道经营、禁爆、环卫保洁、城乡环境卫生、学校周边环境七个方面的内容,限定执法大队各个相关分管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制订出相应的整改方案,并根据整改方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力求整治到位。今年1月8日至3月8日根据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由我局牵头市容环卫整治组对县城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市容市貌集中整治,重点对占道经营、“马路市场”、流动摊贩、“门前三包”、户外广告、渣土、禁狗禁爆等城市顽疾进行整顿。期间共教育引导菜农、商贩入市经营5000余人次,整治沿街店铺商品出店占道经营1100多处,整改占道堆物、作业130多处,制止占道宣传促销30多次,取缔游卖摊担1000多处,规范早、夜市经营摊位200多个,收缴占道设置的移动广告牌320多块,拆除破旧、破损和存在安全隐患的广告牌100多块,清除乱拉乱扯的跨街横(条)幅300多条,查处建筑垃圾在运输处置过程中,车轮沾泥,沿途撒落污染城区路面案件12件,清洗渣土污染城区路面总长达20余公里。集中整治结束后,我局又把县城划分为城西、城中、城东、城南、工业园区五大管理片区,采取分片包干,专人值守、错时执法、机动巡查等方式,加大对县城各农贸市场、主要路口、学校周边等重点部位的市容市貌的整治力度。半年来,通过广泛宣传、长效管理、集中整治,县城市容环境有了明显改善,桔城路、文昌路、双洲路、雪峰路四条城区主干道基本实现商品归店经营,县城城东、大正、文昌、大桥四大农贸市场周边市容环境明显改观,场外经营、以路为市的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

三、形式多样,委员满意今年为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复工作,使代表、委员们满意、群众满意、领导满意,我局通过多种形式、多渠道与委员们沟通,适时向委员们通报办理进程。5月初我局专门邀请县委、政府、人大、政协提案负责人以及所有建议提案代表委员召开座谈会,党组成员、执法大队、各二级机构负责人现场对建议、提案办理情况进行说明答复。对于因工作不能及时参加座谈会的代表委员,我局及时电话联系,采取登门拜访的方式,对建议提案进行面对面答复,这一做法得到了代表和委员们的一致好评。

主办政协提案7件,协办19件。目前办结率100%、满意率100%、公开率100%。

二、办理情况由我局主办的第19、64、91、106、121、122、234号提案,我局会同协办单位,积极与委员进行面商,就提案内容进行了沟通,进一步理解提案的意图和要求。并于规定时限内通过正式文件的方式,将提案办理情况进行答复,各位委员对我局的答复均表示满意。

由我局协办的建议、提案我局及时与主办单位对接,积极配合主办单位开展办理工作,并按要求将协办意见反馈主办单位。

三、主要做法一是加强领导。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交办会召开后,局党组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局办公室为日常机构,指定专人负责组织协调、督办等工作。

二是落实责任。制定了《xx市财政局承办xx年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实施方案》(昭财办〔xx〕4号),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分解到相关责任科室,明确办理第一责任人、承办科室和责任领导。

三是规范流程。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各个时间节点和见面会商、办理答复、征求意见、网上公开等各个环节程序作出明确规定,实行限时办结制和督查督办制,由局办公室按照时间节点组织督办,确保建议办理流程规范。

因条件限制,在短期内不能解决的,应纳入规划,创造条件,逐步解决;

因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或受其他条件限制不能解决的,应如实说明情况,解释清楚,争取建议人的理解支持。三是要求承办科室及时征求代表委员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对办理工作表示不满意的,承办科室应重新办理,并再次书面答复,直至建议人表示满意或理解为止。四是要求承办科室将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及时在网上公开,主动接受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评价。五是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情况纳入对科室的年终考核。

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凝聚了代表委员们的心血,是代表委员深入调查研究、科学思考判断、积极建言献策的结晶,是我们进行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的智慧源泉。高标准、高质量、严要求地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是我们充分履行部门职能的重要职责,是为民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的具体体现。下步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力求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更加有特色、有水平、出成效,推动我局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xx年5月,涉交通部门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交办后,我们高度重视,克服时间紧、任务重、范围广、标准高等困难,严格按照县政府办[xx]41号文《关于认真做好xx年县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要求,高标准地完成了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所有涉交通部门答复件已于xx年8月底办理完毕。现将办理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承办县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人大代表建议8件,协办2件。主办件中涉农村公路4件,公路建设2件,城市公交1件,农村客运1件。

承办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政协委员提案10件、协办6件。主办件中涉农村公路4件,公路建设1件,运输市场管理2件,城市公交2件,新能源客车1件。

二、办理情况人大代表答复件截至办理时,答复中为a类5件,b类2件,c类1件。政协委员答复件a类6件,c类4件。

办理完成后,我们将答复文件下发至相关单位,要求持续重视和关注代表、委员提出的问题,有侧重地开展工作,争取早日让这些问题得到解决,以端正的态度、扎实的工作、持续的跳跃回应他们的关注和要求。

三、主要做法(一)高度重视,形成合力,为办理答复工作提供保证。

年度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任务下达后,局党组高度重视,及时召开班子成员、相关单位负责人和办理人员会议,专题安排布置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会上,传达了县政府相关工作安排布置工作会议和县政府办[xx]41号文件精神,认真研读了每份建议、提案,并结合所提内容,结合交通实际展开讨论,严格“能立即解决的立即解决、能创造条件解决的尽力解决、暂不能解决的认真作好解释”原则,立足现实的工作进展,突出时效性、真实性和规范性,形成了办理工作共识,相关单位将办理件认领后进行现场澄清情况,进行初步办理。

(二)组织到位,分工明确,为按时办结答复提供保障。

办理过程中,主要负责领导多次听取办理情况汇报,督促办理落实进度;

办结时,局主要领导逐件审核审签。局党组的高度重视,为办好、落实好重点提案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三)严格标准,注重质量,为促进更好的工作提供动力。

高标准办理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答复,不仅是对参政议政、执法监督、民声民情的代表、委员的良好回应,也是交通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是宣传交通的重要途径。基于此,我们从讲政治的高度严格工作标准,认真落实好这项工作。

三是认真按照相关公文格式要求,注重行文的质量,做到不出任何瑕疵和纰漏;

五是及时将答复件寄达人大代表手中,让他们满意,并籍此带动人大代表关注支持光山交通,为促进光山交通持续健康发展鼓与呼。

3、在开展的大气污染治理和资源管理工作中,对砂子、石子的采、销、运都加强了管理,运费居高不下,推高了单价和成本,施工队伍不愿进入修路市场,影响了公路建设进度。

xx年,区政府交办我局的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共计13件。其中,区人大议案5件,代表建议2件,政协提案6件。由我局主办5件,会办8件。内容涉及用地保障、土地利用、企业“两证”办理、城中村改造、执法等方面。现将办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办理责任。为切实做好xx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提高办理质量,根据《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4月初,我局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xx年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扬江国土资发〔xx〕25号),将13件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具体分解落实到分管领导、承办科室和承办人员,由杨平副局长牵头负责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办公室总协调,承办科室和承办人员具体办,形成齐抓共管的承办工作责任制。

主办的5件提案形成代表建议、提案答复书面意见后,于6月25日前分别由分管领导带队答复代表、委员,代表委员满意率达100%。

三、强化调查研究,化解办理难题。针对建议、提案反映的用地保障、土地利用、企业“两证办理”、城中村改造、执法等方面的重点难点问题,我局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特别是对于企业“两证”办理等历史遗留问题,成立专题研究小组,召开专题会议,拿出切实可行的方案,明确专人办理,主动服务,保障企业的发展。同时,主动与代表、委员沟通,答复内容客观全面,解决意见明确具体,落实措施可操作性强,真正做到让代表、委员满意,让群众满意。例如人大043号议案,我局积极与编办沟通,共同商讨解决方案,形成了有指导价值的答复意见。

四、加强督查督办,注重总结反馈。在提案办理过程中,办公室发挥了督查督办的总协调作用,积极协调解决办理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督查会办和主办提案的办理进度。各承办科室和承办人员积极做好提案办理工作,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了建议、提案办理进展情况,按时形成了办理意见。在见面答复代表、委员过程中,认真听取代表、委员的反馈意见,对代表、委员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记录整理,作为下一步完善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的重要参考和依据。办理工作结束后,及时总结办理工作经验,建立xx年建议、提案办理台账,确保做好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

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汇报总结

总结。

我局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按照《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交办x年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任务的通知》要求,我局成立了x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工作方案,召开党组会和办公会议专题讨论研究具体办理事项,分解细化目标责任,具体落实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办理,并于x月x日前按期完成各项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主办提案内容涉及x个方面。

为确保办理质量和办理工作效果,我局进一步加强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把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和目标细化分解方案,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加强了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的领导。

领导小组设x个办理工作小组,重点提案由主要领导牵头负责,其他主办建议提案分别由x位分管领导牵头负责,相关科室具体承办,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有效结合商务工作实际,积极推进各项建议和提案的办理工作。

在建议和提案办理过程中,对主办件的办理,我局根据建议和提案所提的问题深入开展调研,积极与协办单位沟通、协商,汇总有关意见后提出办理意见。形成办理意见后认真开展面商工作,分别深入各县(区)、乡(镇)和各级部门与代表、委员进行面商,征求代表和委员们的意见,达成共识后形成正式答复意见后,于x月x日前函寄建议提案提出的代表、委员。

对协办件的办理,我局积极与主办单位配合,及时将本单位的答复意见函告主办单位,并按照主办单位的要求积极参与面商会谈。目前,我局主办的x件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其中,政协第x号被列为x年市政协重点督办提案之一)的办理工作已完成,并形成正式答复意见。办复率、面商率均达到x%。其中,办理结果为“a”类的有x件,办理结果为“b”类的有x件,办理结果为“c”类的x件。

二、存在的问题。一是办理进度不快,存在前松后紧情况;

二是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系还不够,办复后没有及时将解决落实情况通报建议提案提出的代表和委员。

三、

下一步工作措施。(一)着力加强面商工作,进一步提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满意率。充分尊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权利,坚持“先面商、后答复”的原则,加强与代表委员的联系沟通,深入基层,与领衔代表、委员进行面对面的交换意见。

(二)着力加强建议和议案办理工作,进一步提高解决落实率。把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始终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工作制度。在接到交办的建议和议案后,认真落实经办人员及时办理。对建议和议案所提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研究,寻求解决的办法和措施,不敷衍了事,即使解决不了也要让代表、委员了解原因,让代表、委员满意。

(三)着力加强跟办督办工作,进一步提高b、c类建议提案的解决率。按照建议和议案的办理要求,对被列为“b类”计划的建议和议案,我们将在次年的办理过程中进行跟踪落实,能解决的争取次年解决并进行二次办理答复。

(四)着力加强办理工作统筹,进一步提高建议提案办理效率。涉及到协办的建议和议案,积极配合主办单位,按规定的时限及时将处理意见书面告知主办单位,并根据主办单位的要求积极参与面商会谈,切实提高建议和提案的办理质量。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总结报告

我局认真贯彻市政府关于做好“两会”办理工作的要求,把做好代表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具体体现,坚持局长为办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形成了“分管领导直接抓、职能处室具体抓、办公室协调抓”的工作机制,做到思想高度重视、职责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到位。

局党组书记、局长朱勤皓对办理工作高度重视,提出办理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统筹谋划,把代表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纳入民政工作整体工作部署,有序推进,加强督查,确保每一件建议、提案都落实到位、取得实效。要按照市政府办公厅的要求,高标准、严要求地按时完成。并在办公室上报的办理情况进展表上多次做出批示,要求各承办处室加大办理力度,提高走访率,加强与代表、委员的当面沟通等,并对每一件答复意见进行了审核、签发。分管的匡鹏副局长经常听取办理情况汇报,了解办理进度,研究指导具体工作,要求办理人员认真处理好每一件建议、提案,不得有丝毫懈怠,尽力把工作做细、做实,让代表、委员满意。

为做好今年的“两会”办理工作,我局分别召开了三次会议进行部署:一是局长办公会议专题听取“两会”受理情况的汇报,了解代表和委员重点关注的民生问题。二是召开全局“两会”办理工作会议。传达全市办理工作会议精神,部署我局办理工作任务。三是召开办理工作专题会,研究重点建议和提案的办理工作。局领导对进一步做好代表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办理工作要坚持求真务实,脚踏实地,立足更好、更快地解决问题,不断提高办理工作实效。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总结报告

根据市人大工作安排,今年1月8日,市人大代表集中视察了本市养老服务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泽洲、薛潮等近150名全国人大代表和xx市人大代表参加了活动。

代表们分6路赴静安、虹口、黄浦、浦东、徐汇、普陀等区,参观了静安区石门二路街道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日月星养老院,虹口区欧阳社区蒋家桥长者照护之家、嘉兴路街道综合为老服务中心,黄浦区瑞金二路街道综合为老服务中心、老年公寓中福院,浦东新区陆家嘴长者综合照护家园、证大家园养老院,徐汇区斜土路街道江南邻里汇、第三老年福利院,普陀区万里街道长者照护之家、桃浦镇第一养老院等10余个养老机构和社区综合为老服务设施。代表们重点视察了养老机构建设情况和社区综合为老服务设施情况,包括养老院、社会福利院,以及代表社区托老新模式的综合为老服务中心和长者照护之家。视察期间,代表们对养老服务供给情况、机构运营模式、养老护理人员队伍建设等方面都给予了充分关注和关心。我局朱勤皓局长向代表们汇报了本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总体情况,重点汇报了本市老龄及养老服务发展、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进展情况,对近年来市人大持续把养老工作作为重点内容,积极推进相关立法,加强监督检查,有力指导和推动了政府工作表示感谢。

11月下旬,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将组织部分委员对本市社区居家养老情况进行年末视察活动,委员们将实地考察长宁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和“物业+养老”为老服务情况。听取我局领导有关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总体情况的汇报。年末,市人大代表还将视察社会组织服务的相关情况,我局和市社团管理局将积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代表建议、提案凝聚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真知灼见,反映了市民群众的真切愿望。通过对代表、委员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人民群众关心的民生问题的办理,我们在解决具体问题的同时,不断调整、改进和完善自身工作,加强顶层设计,完善政策举措,进一步提高依法执政能力,提高代表建议、提案办理质量和效率,不断提升新时代民政工作科学化水平,为推进xx民政工作的发展、构建xx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切实做到让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满意、让人民群众满意。

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总结

为切实做好我局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提高办理质量和水平。我局高度重视,认真贯彻全县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会议精神,扎实部署人大建议办理工作。

一是增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领导,成立了承办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担任组长,明确分管领导,确定具体承办人员。做到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多次督促过问办理进展情况,分管领导充分明确办理工作的职责,直接参与,积极协调解决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正确处理好日常工作与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关系,做到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和三农工作“两不误,两促进”。局办公室坚持日常跟踪督促,进一步增强了承办人的责任心和紧迫感,着力推进我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落实。

二是强化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责任感,按照信息资源共享的要求,各股室、各部门相互配合,紧密协作。明确需多科室多部门共同完成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由排列序号第一的责任人牵头纳总。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具体包括初审、交办、办理、答复等程序,形成了环节流畅、责任清晰的办理流程,大力促进我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有序开展。

三是严格按照人大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程序,通过规范办理工作流程,完善办理工作制度,加强监督检查,明确了办理时限。有效保证了各项办理工作的有序开展。对提前完成办理任务的股室和承办人员予以表扬,对规定时期内未完成办理任务的进行督促,责令其说明原因,限时完成。强力保证我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完成时限。

上半年工作总结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

20xx年,我局在办理年度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工作中,认真落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复的有关文件精神,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工作作为推行效能政府建设和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重要标准之一,加强组织领导,搞好部门协调配合,建立健全内部交办、督办、催办制度,采取个别协商与集体面商形式,及时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交流沟通,倾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我局办复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通过不懈努力,6月23日,由我局承办的20xx年度县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已案圆满办结。现将办理工作报告如下:

一、办理工作基本情况。

20xx年,我局共收到人大建议、政协提案7件,主办7件,其中县人大建议3件、政协提案4件。在办复过程中,我局严格按照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程序、办理时间和办理要求,逐件认真办理,圆满地完成了办复工作。按时办结率为100%,办理态度满意率100%,办理结果:a类0件,b类3件,c类4件。

二、承办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我局高度重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及时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承办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办复工作领导小组,将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承办工作有分工、有合作,有交办、有检查,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抓好工作落实。

(二)明确职责,措施有力。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年度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交办会要求,我局于3月27日召开了县工信局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交办会,及时成立了办复工作领导小组。一是将建议和提案分别交给相关业务股室研究办理,并作出书面通知,规定了办理时间,明确了具体承办人。要求主办件在6月30日前办结完毕。二是承办人员具体负责登记、收集、协调、沟通、催办、核稿、联系、初步面商、会议安排、资料准备、痕迹材料的规范管理和定期的书面汇报等环节。三是承办股室负责人现场解答代表、委员们提出的热点、难点问题。对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修改、补充后,文稿由分管副局长审阅,最后由局长审核定稿;局长根据面商反馈意见组织承股室认真讨论修改答复意见,提高办理工作的面商率、解决率和满意率。

(三)双向交流,达成共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是代表、委员履行职能最直接、最有效、最经常的方式和途径,充分反映了人民群众的愿望与要求。在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工作中,我局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方法与各界代表委员直接见面座谈,让代表和委员充分了解我局工作职责,对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现场解答,特别是对目前受政策和条件限制,暂时还不能解决的问题,进一步做好宣传解释,取得了代表和委员们的理解和支持。通过双向面对面交流,一方面可以查找我局工作中的不足,对今后的工作提出改进措施;另一方面可以提升机关形象、提高办事效益、强化服务质量。

(四)定期汇报,共同解决。为做好20xx年度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答复工作,我局采取具体承办人定期向分管领导汇报工作进展情况,主要领导与督办领导、承办股室、承办人共同进行讨论研究的工作方法,对各类建议、提案及时共商作出决策,并对答复意见严格审核;一是看文稿答复是否层次清楚、语气、格式是否达到要求;二是文稿答复的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政策及工作实际;三是文稿答复是否紧扣主题,中心明确、重点突出。

(五)程序规范,台账齐全。我局各承办股室在办理工作严格按照提议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要求,对各个工作环节做到规范、完善,工作台账资料齐全。

药监部门办理人大政协建议提案的工作总结

一、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层层落实责任制 每年我市“两会”结束后,局党组都要就人大、政协议提案召开专题会议,做到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三到位”。我们把办理政协提案作为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建设人民满意药监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接受政协监督的重要渠道,同联系群众、接受监督、改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及为民办实事结合起来,本着对人民群众负责、对政协委员负责、对本职工作负责的态度,认真研究办理办法和措施,精心制定办理方案,成立以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办理工作领导小组。把提案办理工作纳入目标考核,实行“五定一包”(定责任领导、定责任部门、定责任人、定办理时限、定办理要求,包办理效果)的办理工作责任制,形成了“主要领导负全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抓协调、业务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使办理工作真正做到了思想上有位置、日程上有安排、工作上有部署、措施上有保证。

四、以办理一号建议案为契机,大力推进食品安全工作 xx年元月,市政协十届三次会议提出“进一步健全我市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让市民吃上放心食品”的一号建议案。我局作为承办牵头单位,大胆协调,切实负起牵头责任。我们在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将原案的工作任务进行分解,草拟了《办理市政协十届三次会议一号建议案的工作方案》。将建议案的主要内容和我市当前食品安全主要工作紧密结合,细分为7大类、67项工作任务,采榷办理市政协十届三次会议一号建议案办理职责一览表》的形式,进一步细化、明确了各项具体工作的责任部门、配合部门和责任人。在工作方案起草过程中,我们多次征求市政协领导、政协科教文卫体委员会和提案委员会领导的意见,同时反复与协办的主要职责部门沟通、协商,数易其稿,使方案更加明确、具体和完善??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22家协办单位和各区政府各负其责,加大净化对我市食品市场的力度,共同努力把建议案办好、办扎实。通过一号建议案的办理,我市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基本建立。完成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13个分局的组建工作,形成了以食品药品监管局为抓手的市、区食品安全组织协调工作机构。进一步明确了农业、质监、工商、卫生、商业等部门食品安全“分段监管”职能,初步形成了“市政府统一领导,各级政府负总责,部门依法行政,各方联合行动”的食品安全领导体系和工作机制。各区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建设积极向前推进,逐步建立起食品安全“三级监管网络”。江岸区的食品安全监督员进社区及江汉区将食品安全监管纳入“城市网格化管理”的经验得到国家局的充分肯定。市、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机制正在逐步建立??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先后部署开展了春节、“3·15”、“五·一”、“六·一”、中秋、“十·一”、“苏丹红”、夏季食品安全等综合治理和专项整治工作。向社会统一公布了7个部门食品安全举报投诉电话。我市农产品源头整治力度进一步加大;食品生产加工监管工作进一步加强;食品流通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食品消费领域监督检查进一步强化。初步实现食品安全“从农田到餐桌”全程监管。开展了“放心食品,知情消费在武汉”活动。xx年,食品安全各相关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11.1万人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15.25万户次,其中予以行政处罚6100户次,责令限期整改34150户次,取缔无证食品摊贩3364户次,共捣毁制假窝点145个,收缴假冒食品68.1吨,查处案件1949件,抓获刑拘犯罪嫌疑人9名。全年未发生一起重大食品安全事件。为加大宣传和督办力度,我局共编发《食品安全简报》105期,12次以专报的形式向市领导报告食品安全事件和重要信息。盛市新闻媒体200余次对我市食品安全工作进行报道。组织政协委员视察、抽检市场食品质量,召开党派座谈会、汇报会。办理工作得到市政协主席会议的表扬。我市顺利通过了国家31城市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检查,受到国家八部委综合考评组高度评价;万勇市长助理在省食品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上作经验交流。几年来,我局的提案办理工作针对性强,不讲空话套话,以实际行动来改进我局工作,办理工作取得了提案人和提案单位的认可。走访率、回复率、满意率均达到100%。今后,我局将再接再厉,努力把提案工作做得更好、更扎实。

上半年工作总结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

区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结束以后,区政府收到区人大常委会交办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共100件,其中代表十人以上联名57件。从建议分类来看,工业发展方面6件,农业农村方面22件,三产旅游业方面12件,城乡建设方面27件,生态环境方面9件,社会事业方面24件。区政府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4月11日区政府常务副区长章继平主持召开交办会,明确办理时间和承办要求。各承办单位接到任务后,快速启动,认真抓好建议办理工作落实。在区人大的大力指导和各位人大代表的支持协助下,33个主办单位和45家协办单位于7月28日前按期完成了全部建议办理答复,做到了见面率100%,办复率100%。从办理结果反馈情况看,代表们对各承办单位的办理工作均表示满意,满意率100%。从办理结果分类来看,已经得到解决或基本解决的a类件占41%,远高于201x年的18.8%;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b类件占50%,较201x年的69.4%明显降低;因目前条件限制有待今后研究解决或需要向上级请示反映的c类件占8%,与201x年的5.9%接近;留作建议参考的d类件占1%,较201x年的5.9%下降不少。

2020年,在区政协八届一次会议期间,区政府共收到政协提案117件(含社情民意2件、情况反映5件),其中委员联名提案31件,占26.5%,委员个人提案86件,占73.5%。110件立案的提案按内容分类,经济建设类34件,占30.9%;农林水类9件,占8.2%;城建交通类22件,占20%;教卫文体类18件,占16.4%;社会事业民生类11件,占10%;综合类16件,占14.5%。根据“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117件提案(含社情民意2件、情况反映5件)分别落实到39个单位负责办理。由于区政府的重视,区政协及其广大委员们的支持与配合,经各承办单位的积极努力,截止9月22日,117件提案均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答复完毕,做到了见面率100%,办复率100%。从办理结果反馈情况看,委员们对各承办单位的办理工作均表示满意或基本满意,满意率100%。从办理结果分类来看,对117件提案中提出的问题,已经得到解决或基本解决的(a类)有48件,占41%;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b类)有64件,占54.7%;因目前条件限制有待今后研究解决或需要向上级请示反映的(c类)有5件,占4.3%。

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总结

我们始终把加强与代表、委员的联系、与市人代联委、政协提案委等主管部门的联系、与协办部门的联系作为提升办理实效的关键。

一是注重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各承办处室在着手办理前,对代表反映的情况不够明确的,及时采取电话或上门方式,与领衔人进行沟通,直接听取他们的意见,了解所提建议的原意、背景和办理要求;形成初步答复意见后,主动沟通联系,征询对初步答复内容的意见,意见一致后正式答复。各承办处室增强主动性,在繁重工作之余,抽出时间,或专程拜访,与代表协商办理意见。

二是注重加强办理部门间的沟通。对协办件给予密切配合,在规定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答复意见;另一方面,抓好内部沟通。对涉及两个以上处室办理的提案,主办处室积极主动联系,会办处室及时将意见送主办处室,并由主办处室将意见综合整理后及时办复。特别是我局领办的会办件,不但我们积极与代表沟通,还主动与其它会办单位沟通联系,努力争取达到代表的满意。

三是注重加强与监督部门的沟通。选择一些综合性强、有代表性的建议提案作为办理典型,组织办理人员进行认真的研究,形成分析材料,当面向市人代联委和政协提案委汇报办理情况,并就办理质量、委员满意度等情况进行有效地沟通,取得人代联委和政协提案委的认可。

年度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总结

总体上看,今年的办理工作在取得一定成绩的同时,也存在着解决思路不够开阔、协调争取力度不够等问题和不足。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下阶段工作中,认真予以整改。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抓好有关意见建议的落实,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切实抓好落实工作的跟踪和督查。对于3件已经解决的代表建议和2件解决或采纳的提案,我们将适时督查,避免出现反复,并举一反三,力求推进面上工作;对于2件列入计划拟解决的提案,我们将进行跟踪办理,确保对代表的承诺能够落到实处。二是加强协调沟通。一方面,针对在落实推进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调整实施方案,努力将对代表委员的承诺落实到位。另一方面,加强与代表委员沟通联系,直接听取代表委员对落实工作的意见,并适时调整和深化落实工作,做到真正满意。三是加强学习培训。针对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我们计划组织开展全区面上培训,剖析问题根源所在,推进办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提升办理工作质量。

年度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总结

(一)确定专门班子,强化组织保障。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及二级机构负责人共同参与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我局出台的《2020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府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方案》,对办理工作的目标任务、组织领导、责任分工、办理要求、完成时限等方面提出了明确的规定和要求。4月18日,局党组召开会议专题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并安排部署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根据代表委员所提建议意见涉及房产部门的具体内容,将交办我局的建议提案分别落实到物业科、住保科、房政科、法制科,并指定建议提案办理专干负责该项工作的跟进,实时关注办理工作进度。同时,对办理工作提出了要求,文稿规范,办理要求;注重方法,提高办理质量;强化结合,推进成果转化。我们建立了领导班子成员领办建议提案制度,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办理工作中碰到的困难和问题,切实加大对部分重点疑难建议提案的办理力度,不断提升办理成效。

(二)坚持问题导向,提升办理质量。在建议提案办理过程中,我局着力在提高问题解决率、提高办理质量上下功夫。一方面,对建议提案所涉及问题,凡有条件解决的尽量及时解决。如范远征委员提出的修改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交付建议,我们联合市房地产业协会开展商品房买卖合同有关问题调研,形成调研材料上报市政府专题研究。同时,召开市规划、住建等部门座谈会,对商品房买卖合同提出修改意见。如张艳娟代表提出的解决怀化市天星东路金茂花园建设管理混乱现状的建议。我们高度重视与张艳娟代表的联系沟通。为增强此建议案办理工作的主动性,我局致函质监局、规划局解答建议中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的方式,力争在办理态度和办理质量上让代表满意。

(三)明确办理要求,注重工作实效。我局在办理过程中,严格执行“三坚持”、“三比对”和“三规范”要求。一是做到“三坚持”。坚持在调查研究后答复,坚持在协商沟通后答复,坚持依法按政策答复,防止在情况不明、事实不清的情况下草率答复,防止违反政策规定乱答复。二是做到“三比对”。将答复内容与建议提案所提意见,认真比对,看答复是否“对题”,措施是否“对症”,不能答非所问、避重就轻;将答复内容与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比对,看答复是否妥当,有无违反法律法规和不符合政策的内容;将要求解决的问题与客观条件比对,看是否符合现实情况,有无解决条件,能否创造条件加以解决。三是做到“三规范”。即办理流程规范,协商沟通规范,答复文本格式规范。此外,在建议提案办理过程中,我们通过电话、邮件、短信、上门面商等形式与代表委员广泛沟通交流,主办件面商率已达到100%,在与代表委员的沟通中,广泛宣传房地产政策法规政策,认真做好物业法规解答,得到代表委员们的理解与支持,努力提高代表委员满意率。

上半年工作总结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

20xx年我委共主办区人大代表建议4件、区政协提案6件,协办区人大代表建议1件、市政协提案1件、区政协提案4件。按照区政府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委已全部完成建议、提案办理答复工作,办结率、代表和委员见面率、满意率均为100%。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任务落实情况。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我委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委主要领导亲自抓,并主持召开专门会议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办理工作的文件和会议精神,要求各科室、各直属单位认真研究代表、委员提出的每一个问题,高质量地办好每一件建议和提案。根据xx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要求认真做好区人大代表建议和区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委工作实际,制定了《xx区卫计委20xx年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实施方案》,成立了xx区卫计委20xx年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将今年办理工作的新要求印发到各科室、各直属单位,使我委代表建议、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对建议、提案的办理实行严格把关,坚持委领导亲自审阅、签批,委办公室综合承办、全程督办,各业务科室和直属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参与办理的工作责任制,分工明确,保证了办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严格程序,规范办理,层层负责。我委在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过程中,严格按照办理工作程序进行运作。在接收建议、提案后,委办公室及时登记编号并根据各科室职能将建议和提案进行分解,承办人员认真审阅并提出初步意见和办结时限,由办公室负责人提出拟办要求,再送委领导阅示,最后召集相关科室负责人、直属单位领导、经办人开会,落实办理任务,完备交接手续。

各承办科室和单位对建议、提案内容进行认真研究,制定办理计划。根据代表、委员提出的问题,首先深入现场调查了解情况,收集第一手资料,然后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并逐一落实。同时,各科室、各直属单位以电话、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与代表或委员共同研究解决问题等,向代表、委员通报办理情况,征求代表、委员对办理结果的意见,草拟函复文件初稿,由委办公室把好法规、政策、文字关,分管领导审稿,主要领导签发后,逐一函复代表、委员。

(三)、因事制宜,注重实效。我委坚持为民服务的原则,紧密联系工作实际,本着对代表、委员高度负责的态度,以科学、精细、扎实、高效的工作作风,认真办理每一件建议、提案,尽最大努力解决好代表、委员反映的问题。特别是对反映重点、难点问题的建议或提案,做到了局领导亲自协调、现场办公,使一些“老大难”问题得到了妥善解决。得到了代表、委员的充分肯定。

(四)、坚持面商,提高满意率。在办理提案过程中,通过现场办公、协调,使不少问题及时得到了解决;对暂时解决不了的、超出本部门职权范围的问题,我委认真地、实事求是地向代表、委员作出解释,说明情由,以征得代表、委员的理解和对我委工作的继续支持与监督。在办理建议和提案过程中坚持与代表、委员联系的制度,坚持共商在前、答复在后的办理原则。今年我委主办的4件建议、6件提案,都在正式函复前以上门面商的形式征求了代表、委员的意见,面商率达100%。协办的1件建议、5件提案均积极与主办单位做好对接,现也已全部答复。

(一)编号14号,关于推进“健康村庄”建设对策建议。

办理情况:

1、健全乡村规划编制体系,因地制宜、一村一策,注重农村特色,保持乡村风貌。各乡镇组织村编制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建立工作台账,明确具体任务。村庄建设发展规划、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及具体任务在依法依规充分征求村民意见基础上组织实施,推进乡村资源要素整合。

2、加强农村卫生、医疗等公共服务建设。以维护人民群众健康为中心,转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模式,主动为群众提供综合、连续、协同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和全方位全周期健康管理服务,保障人民群众“无病早防、有病早治”,提升全民健康水平。努力构建疾病防控体系,加强人才培训和引进力度。完善基本医疗(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保障体系,大力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支持机制建设,提升农村基本养老服务水平。截止目前,我区14个乡镇卫生院、79个村卫生室建设全部达到标准化,基本形成以中心村为核心的20分钟公共医疗卫生服务圈。

3、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全面整治农村环境。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逐步消除村域内存在的“脏、乱、差”现象。全面清理积存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业秸秆、白色污染和枯枝杂草等,加大城乡结合部村庄的环境整治力度。

4、全面开展农村饮用水水质提升和污水治理工作。加强农村供水设施建设,更好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全面落实河长制,解决农村水环境突出问题。

5、实施农村厕所改造,推进垃圾治理。推进“厕所革命”,加大农村公共卫生厕所升级改造力度,推进户用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鼓励农户新建、改建水冲式厕所,力争20xx年底前,全区农村公共卫生厕所基本达到等级标准,户厕基本达到无害化要求。以垃圾分类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为重点,扎实推进农村垃圾治理工作,实现有齐全的设施设备、有成熟的治理方式、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有长效的资金保障、有完善的监管制度。

6、积极鼓励农村建设观赏性强、经济价值高的药用植物,积极提供技术服务,形成一批与中药科技农业、名贵中药材种植、田园风情生态休闲旅游结合的养生体验和观赏基地。打造具有中医药特色的健康旅游服务品牌。建设融健康养生知识普及、养生保健体验、健康娱乐、生态休闲疗养乡村旅游养生康复旅游基地。

(二)编号96号,深山库区医疗“三缺”难题亟待解决。

办理情况:

村卫生室的基本职能主要是负责向农村居民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承担基层首诊工作任务并根据救治需要向居民提供转诊意见。乡村医生只是预防保健,处理一般的常见病,多发病。目前xx区已经建立了医共体,实现了双向转诊,对于超出村医诊疗水平的疾病,或必须进行医疗设备检查的疾病,必须及时转诊。乡村医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基层看病不方便的问题,但是,随着城镇化建设进程加速,许多村民搬到县城居住或是到县外务工,村里的常住人口锐减。特别是xx区,地广人稀,村医的收入主要来自于四大块:一是公共卫生均等化补助,根据考核结果发放,约为15-18元/人;二是药品零差率补助,5元/人;三是运行经费,3600元/卫生室;四是一般诊疗费,5元/人次。按1000人/行政村计算:(15000-18000)+5000+3600+10000=(33600-36600),若人的行政村就是7万元/年左右。

按照卫生部《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意见》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暂行)》规定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要求,所有的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必须全部配备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307种)以及省增补的非目录药品(如红花油、风油精等)共537种,不得擅自配备和使用非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个别药品短缺现象是存在的,但不至于影响到正常医疗。对于外用膏药、创可贴等消字号类,可根据需要按照xx区常用非处方药品目录,到有资质的企业采购配备使用。

根据省政府相关文件要求,新进入村卫生室从事预防、保健和医疗服务的人员,应当具备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而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大多不愿从事乡村医生职业。当前乡镇卫生院乃至区级医院都存在着招不到人、留不住人的现象,要求大中医院、乡镇卫生院选派全科医生担任乡村医生在当前条件下是无法实现的。当前xx区已全面实行家庭医生签约,村医为签约村民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一般诊疗服务,对于需要转院的,村医及时帮服务对象预约挂号和住院床位。还提供12类45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每年为签约对象进行一次健康状况评估,村民不需要交纳任何费用。村民还可以根据自己的健康问题,选择有针对性的有偿服务,基本能够满足健康需求。

关于村医准入问题、村医待遇问题等,各级卫生部门也在积极呼吁,把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的服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在政策上适当倾斜;进一步提高村医实施基药零差率销售补助标准;将乡村医生纳入乡镇卫生院编制或实行聘用制;支持和引导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进一步提高老年乡村医生养老生活补贴标准;建立健全乡村医生多渠道补偿机制和保障机制,逐步提高乡村医生的待遇。

(三)编号98号,全区健康体检与中医治未病结合的几点建议。

办理情况:

随着社会发展和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意识不断增强,对健康的需求已经由被动医疗为积极保健,做到无病早防、有病早治。正如您所提的健康体检是一种保健康、发现疾病的有效手段。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务院医改办《关于做实做好20xx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函〔20xx〕164号),开始全面实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以健康管理、综合服务为导向,努力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促进医疗和预防的有效融合,让居民享有方便、快捷、有效、安全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

根据深化医改要求,实行医联体、医共体建设,落实分级诊疗,提高县域就诊率。为加快我区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发展,提高县域医疗资源利用率,目前只能建议各单位组织干部职工体检到区级公立医院或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进行,还无法采取行政干预手段。承担体检任务的医院要切实担负起责任,根据原卫生部《健康体检基本项目目录》制定本医院的《健康体检项目目录》,以供被体检单位和人员参考选择。要选拔业务精湛、作风过硬的医务人员从事体检工作,选用性能先进、质量优良的检验检查设备,切实保障体检质量,并按照相关要求对体检结果保密,体检报告一律密封交由本人签收。负责体检的医务人员要坚持原则,恪守职业道德,严格执行体检标准。主检医师要根据体检情况作出体检结论,主检医师原则上要求应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担任。

(四)编号9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工作建议。

办理情况:

1、加强行业宣传,加强医德医风教育,加大优秀医护人员宣传。结合今年首个医师节开展大型活动,让群众了解医省,让医生心系患者。

2、强化卫生人才补充,加大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力度。自20xx年以来简化招聘手续,采取紧缺人才特殊招聘和常规招聘相结合的方式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同时针对基层医疗机构积极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申报,缓解人才短缺局面。

3、加大经费投入,确保卫生人员待遇,积极申报世界银行贷款项目,明确世行贷款55万美金用于全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备更新。

4、创新服务方式。强力推进医共体建设,医共体牵头医院加大对下级医院帮扶频次,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水平。转变服务方式,结合家庭医生签约工作,为居民提供主动服务,提供上门巡诊,转诊预约等服务,构建新的分级诊疗制度,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五)编号100号,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医保的建议。

办理情况:

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及新农合制度实施十多年来,为广大职工和城乡居民健康、疾病治疗提供了有力保障,随着社会发展,广大人民群众对健康需求日益提高,而现阶段三项医疗保障制度不统一、不协调等问题日益突出。为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统筹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病有所医,在今年的全国人大会议上,通过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职责,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职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责,民政部的医疗救助职责整合,组建国家医疗保障局,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

目前,我委及合管中心正有条不紊的做好整合前的各项工作,保证人心不散,工作不断。待省、市、区整合文件出台后,按照上级要求和有关工作部署,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完成医保制度整合工作,确保新老制度有效衔接,以推动医疗资源的合理利用,更加高效的为广大参保对象提供优质的服务。

(六)编号101号,关注医疗工作者的身心健康刻不容缓。

办理情况:

1、财政投入方面。近年来随着医改工作的逐步推进,财政在卫生投入方面有了很大的提升,但一步到位从中央、省、市、区都存在难度。

2、人员编制方面。全区2个县级公立医院人员编制数306个,按照《xx区关于完善县级公立医院人事薪酬制度实施方案》(黄人社20xx【80】号)文件精神,县级公立医院编制将实行备案管理。但由于受政策因素的制约,省编办明确要求,取消公立医院新增编制。为此,xx人民医院(医疗急救中心)编制维持260名,区中医医院编制维持46名,20xx年在区中医医院开始了编制周转池制度试点工作,在原有46个编制的基础上扩大到157个编制(含社会化用人控制名额60个)。

20xx年,为深入巩固我区基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成果,进一步优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根据全省统一部署,我区就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等进行了调整。全区4个乡镇中心卫生院、10个乡镇卫生院和1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编制总数208名(控制数205名),较调整前增加编制20名。为有效提高基层医疗机构医护人员专业水平,结合目前医共体工作,医共体牵头医院加大对下级医院帮扶频次。

3、基层医务人员工资待遇方面。目前对于医务人员工资待遇,在符合人社部门核定的范围和标准内,财政部门是给予全力保障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目前实行财政定补政策,财政部门按编制内实有人数全额核拨人员经费。同时我区已贯彻落实取消“收支两条线”管理,“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的政策(基层卫生院奖励基金按乡镇卫生院业务收支结余的60%提取,由乡镇卫生院按照事业单位工资管理相关规定自主分配用于职工绩效考核奖励及职工福利)。

4、人才招聘方面。强化卫生人才补充,加大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力度。自20xx年以来简化招聘手续,采取紧缺人才特殊招聘和常规招聘相结合的方式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同时针对基层医疗机构积极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申报,缓解人才短缺局面。

5、医患关系方面。我们将严格执行国家卫生计生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完善《xx区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置办法》,会同公安部门加强医疗机构内部安全防范督导,加强医疗机构周边巡逻防控警力,严厉打击伤害医务人员等违法医闹行为。建立新型医疗责任保险机制,购买新型医疗责任保险。完善医疗风险基金和村卫生室医疗执业风险分担统筹资金。

6、谋划现有卫生资源整合。对我区现有卫生资源进行了摸底,根据卫生院服务人口、服务能力、服务半径以及卫生专业人员情况对现有卫生资源进行整合。

(一)编号44号,将xx区打造为安徽省大健康基地建议。

办理情况:

1、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充分利用我区生态旅游资源和中医药文化资源优势,以中医药文化体验、基本医疗、养生保健、养老康复、慢病管理、健康旅游、居家健康服务等为主要业态,推动中医药产业与旅游产业、农林产业融合发展,促进生态旅游向休闲健康旅游转型。

2、鼓励建设观赏性强、经济价值高的药用植物,积极提供技术服务,形成一批与中药科技农业、名贵中药材种植、田园风情生态休闲旅游结合的养生体验和观赏基地。

3、大力开发中医药特色旅游商品,打造具有中医药特色的健康旅游服务品牌。支持举办代表性强、发展潜力大、符合市场需求的中医药健康服务展览和会议。建设融健康养生知识普及、养生保健体验、健康娱乐、新安医学非物资文化遗产传承与传播、生态休闲疗养旅游(药膳、保健产品购物)于一体的中医养生康复旅游基地。

(二)编号51号,xx区“康体养生+旅游”可持续发展的提案。

办理情况:

随着生命科学的发展和医学面向健康,人们越来越注目于传统医学,崇向自然,对高效、无毒副作用的传统中医中药疗法的需求不断提高。我区已完成区中医院迁址重建工作,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充分发挥中医的诊疗技术和方法,开展以中医药技术服务为主体的专科专病,自然疗法,康复理疗等养生保健为特色的传统医疗。按照xx市“十三五”新安医药健康产业发展规划,到20xx年,基本建立覆盖全生命周期,以中医药文化体验、基本医疗、养生保健、养老康复、慢病管理、健康旅游、居家健康服务等为主要业态,内涵丰富、结构合理、分工明确的中医药健康服务体系,成为我区健康服务业的优势领域、推动经济转型发展的重要力量。

4、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充分利用我区生态旅游资源和中医药文化资源优势,利用新安医学文化元素突出的中医机构、中药企业、徽文化博物馆、名胜古迹以及药用植物园、药膳食疗馆、中药材种植基地等资源,推动中医药产业与旅游产业、农林产业融合发展,开发中医药特色旅游线路,促进生态旅游向休闲疗养旅游转型。

5、建设若干个药用植物园,形成一批与中药科技农业、名贵中药材种植、田园风情生态休闲旅游结合的养生体验和观赏基地。

6、大力开发中医药特色旅游商品,打造具有中医药特色的健康旅游服务品牌。支持举办代表性强、发展潜力大、符合市场需求的中医药健康服务展览和会议。建设融健康养生知识普及、养生保健体验、健康娱乐、新安医学非物资文化遗产传承与传播、生态休闲疗养旅游(药膳、保健产品购物)于一体的中医养生康复旅游基地。

4、随着xx区旅游业的蓬勃发展,游客增多,门诊量逐年增加。为了满足中外游客和人民群众的传统医疗保健需求,充分发挥中医的诊疗、康复技术和方法,加强医联体、医共体建设,提升医疗综合服务能力,努力打造新兴旅游城市医疗服务的一个闪光点。

(三)编号81号,关于规范和完善xx区校外托管机构管理的建议。

办理情况:

校外托管机构是新兴事物,区政府也为校外托管机构的管理问题多次召开部门工作会议。卫计部门承担的职责为:

1、根据《传染病防治法传》和《学校和幼托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进行传染病防控宣传教育。

2、按照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检查项目要求,给予相应的体格检查及辅助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出具“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四)编号97号,关于财政统筹解决乡镇卫生院考核经费的提案。

办理情况:

(1)乡镇卫生院市级目标考核奖发放资金渠道建议参照20xx年底发放的市级目标考核奖(1个月工资)财政供给70%;(2)乡镇卫生院区级目标考核奖发放资金渠道建议按照区考核办文件规定;(3)依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xx]156号)第二十条第一项:在核定服务任务和补助标准、绩效评价补助的基础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获得的基本公共卫生补助资金,可统筹用于经常性支出。建议乡镇卫生院每年结余的公卫资金可发放市、区目标考核奖自筹部分的70%。

(五)编号102号,加强城区犬类治理维护xx旅游形象。

办理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安徽省爱国卫生条例》、《xx市养犬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无证养犬或拒绝、阻挠捕灭无证犬,造成犬只咬伤他人或者导致人群中发生狂犬病的,由卫计部门对养犬人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严重的,处以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五、跟踪问效,健全工作推动长效机制。

一是去粗取精,为重大决策提供信息支持。代表的建议提案,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要求和呼声。我委将认真对照工作不足,寻找改进突破口,汲取代表智慧,不断提炼升华,为我委重大工作决策提供依据和信息。二是跟踪问效,认真组织提案回头看。为确保答复解决或正在解决问题真正兑现,我委将在完成书面答复后,研究确定各承办科室的跟踪内容。对跟踪中出现的新情况,将及时研究协调,保证按期落实,提高问题的解决率。三是取长补短,丰富充实办理经验。认真研究总结调研办理、联合办理、现场办理、延伸办理、等多种形式的办理方法,不断拓展攻坚克难的新思路,丰富创新办理工作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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