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热森林公安队伍建设调研报告范文(16篇)

时间:2023-11-03 01:41:42 作者:GZ才子 最热森林公安队伍建设调研报告范文(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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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森林公安队伍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

根据___人大主席团《关于组织部分县、镇人大代表评议乡镇有关站所工作实施方案》确定的指导思想和工作要求,我们第七代表小组对镇派出所今年的执法履职及队伍建设情况组织了调研。从10月25日到11月25日,我们先后走访了相关单位负责人,广泛征求意见,并召开了由人大代表、社区干部、企事业负责人、居民群众和派出所公安干警参加的座谈会3个,参加座谈人员达50余人。向居民发放征求意见表300多份。整个调研活动得到了相关单位和群众的密切配合和大力支持,调研工作进展顺利。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评价。

在县局和___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镇人大的监督支持下,__所紧紧围绕以创先争优、打造平安汉寿、提高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为宗旨,坚持“立警为公,执警为民”的方针,认真落实县局“十项指定”工作,在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加强治安行政管理,有效防范和妥善处理各类群体性治安事件等各项公安保卫工作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维护了社会稳定,为促进我镇经济建设,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作出了积极贡献。总的来说,__所干警队伍的主流是好的,是一支能打硬仗、有坚强战斗力的队伍。

一是__所始终把维护社会政治稳定臵于各项工作的首位。认真开展社会不安定因素排查化解工作,妥善处理各类群体性治安事件。对社会不安定因素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防。8月31日下午3时,__所民警在巡逻至___南岳路时,因他们警惕性极高,就及时制止一起群体性械斗事件。同时,强化信访信息工作,确保全国各类特护期间,我镇人员的“零进京”、“零滋事”。

二是在执法中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6月25日__所干警历经40多天的侦查,辗转三个省数千里,终将“5〃10”恶性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案中的4名主要犯罪嫌疑人缉拿归案;7月份,因为有__所在基层的扎实工作,最终成功告破了徐立明特大涉枪、贩毒制毒案件;8月份,经过2个多月的经营,__所与县局进度大队联手又侦破了一起涉枪、贩毒制毒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5个,缴获冰毒500克。社会影响大、群众反响强烈的重大恶性案件以及其他一大批刑事犯罪案件的及时侦破,使各类犯罪活动得到应有的打击,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有力地维护了社会治安的稳定。

三是转变职能,提高公安行政管理水平。为适应新形势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需要,__所全力配合县局大力加强和改进公安行政管理工作。在管理模式上努力营造良好的投资和发展环境,努力建设服务型公安机关。积极推进行政审批改革,对涉及面广、群众反映大的审批项目减少审批环节。今年__所组织干警在县职业中学开展了一次安全与法制讲座,同时还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利民便民措施,努力做好服务工作。

二、主要问题。

在充分肯定近年来__所执法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的同时,也必须正视他们在执法工作和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从调查了解的情况看,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打击犯罪的力度还不完全适应当前安全维稳的要求。

近年来,我镇刑事发案数虽在逐年下降,但治安形势依然严峻。仅今年以来,全镇共发生刑事案件起,已破起,破案率为%。其中盗窃案发案数是件,破获件,盗窃案的破案率为%。涉毒人员不见减少,参赌人员逐年上升。特别是几起在自动取款机上用信用卡套取现金案,嫌疑人至今未辑捕归案。飞车抢包案时有发生,多数案件案发后及时地向派出所报了案,但破案却不理想。对此,群众有意见。这些案件涉及面广,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群众的安全感。

2、传唤、告知、送达还不够规范。

一是不按规定进行传唤或者传唤手续不全。譬如在刑事传唤时间超过12小时后,虽然传唤后采取了刑事拘留措施,但拘留时间与传唤期限不能衔接。二是告知手续不规范。有的案件材料中没有告知当事人应有的权利,如在对犯罪嫌疑人依法进行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没有告知犯罪嫌疑人享有的有关权利义务;有的案件告知内容不全面,实践中,在行政处罚中往往只告知处罚的理由、依据;有的取保候审未告知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在取保期间应遵守的规定及应负的法律责任。三是有的案件违反送达程序。譬如在执法办案中,民警问完材料就让当事人交款走人了之,也不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3、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现象存在。

受利益驱动,利用执法权力搞“创收”,乱罚款、乱收费、乱摊派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据反映罚款搞创收,社会影响不好。有的行政罚款收据上罚款和收缴没有分离。如赌博案件,罚款和收缴却开在同一张行政罚款收据上,不符合罚缴分离规定。同一起的赌博、卖淫嫖娼案件中,对当事人处罚罚款数额却相差许多;对二人以上共同违反治安管理的未引用有关条款根据“情节轻重,分别处罚”作出不同的处罚。以罚代拘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如对查处卖淫嫖娼、赌博等案件的人员基本上进行罚款处罚,而拘留却未执行。

4、“便民”服务意识不强,窗口服务态度欠热情。

__所户籍办公室办事效率欠佳,使得群众往往排长队,多跑冤枉路户籍登记中差错不少,有的把姓名、性别写错了,当事人发现被登错了,要求改正时程序繁琐、接待不情愿,甚至拒绝受理还有就是“110”出警较慢,有时报警电话打了很长时间干警才赶到,到后若发现不是流血伤人事件,极少出警人员也就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不寻根问底,不防范未然,草草收兵。

三、原因分析。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经过调查、了解和归纳,其主要原因是:

(一)管理不力,治警不严是产生诸多问题的根本原因。

当前,公安队伍中存在的问题,从根本上讲是队伍的素质问题。要提高队伍的素质,首先要加强公安领导班子的建设。一是有的领导下基层调查研究不够。对近几年执法中出现的问题缺乏认真分析,查找原因,总结教训,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二是对干警的教育培训偏重形式,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制度落实不到位。公安机关内部的规章制度不少,但真正落实到位的不多,有章不循,有禁不止的现象并不鲜见。四是执纪不严,督察不力的现象仍然存在。

(二)执法透明度不高,监督机制不到位,为民执法意识不强导致少数干警产生特权思想。

人民公安肩负着党和人民赋予的重任,应该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这是实践“”重要思想的必然要求,也是“立警为公、执警为民”的具体体现。但在调研中发现,有的干警忘记了公安机关的性质和人民警察的职责,颠倒了人民是主人,公安干警是公仆的关系,对群众态度蛮横,不虚心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和法律监督机关的监督,不文明办案,对当事人动手动脚,处处以管人者自居,表现出“公安老大”的特权思想。

(三)警力不足,配臵不合理,经费紧张,给执法工作和队伍建设带来消极影响。

必要的人力、财力、物力是公安机关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基本物质保证。从调查的情况看,我县公安机关基层警力普遍不足。由于基层派出所和重点社区的警力配备不足,公安工作基层基础薄弱。经费远不能适应执勤和办案的需要,导致一些刑事犯罪案件未能及时侦破。公安机关的办案经费、装备经费难以保证,影响了公安工作的正常开展。同时,由于经费不足而搞创收,容易出现案子降格处理或以罚代刑等不严格执法现象,影响了公安队伍形象。

四、意见建议。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牢固树立宗旨观念,切实端正执法思想,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坚决杜绝对群众冷、硬、横、推的作风和态度。要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端正执法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为民便民措施,树立公安机关“立警为公,执警为民”的良好形象。通过推行民调工作,要抓住滥用强制措施、滥用职权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问题,进行有重点的检查和整治活动。

(二)针对我镇治安形势的实际,进一步加大打击各类犯罪活动的力度。目前,我镇治安形势依然严峻,一些杀人、抢劫、爆炸等重特大刑事案件仍时有发生。抢夺、盗窃等侵财型犯罪案发率高,黄、赌、毒现象依然存在,有的还趋上升之势。为此,要继续保持严打的高压态势。认真开展了对农贸市场、学校周边治安问题的集中排查专项整治,依法打击了一些扰乱社公共秩序、赌博斗殴等事件。并且承诺随叫随到,有求必应,为群众提供“零距离”保护。确保第一时间稳定情绪,控制事态扩展,真正把矛盾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同时,要认真研究对我市暂住人口的管理办法和措施,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我镇的经济发展和人民安居乐业创造一个更加美好的环境。

(三)从严治警,依法治警,切实加强队伍建设。要认真研究,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加大队伍整治力度,强化内部管理,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特别是队伍中出现的问题,要予以高度重视,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同时要把提高业务素质,摆上队伍建设的重要位臵,努力培养一批业务骨干和办案能手,来促进基层公安机关的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的整体提高。同时,县局领导也要进一步关心广大基层干警的工作和生活,尽力解决后勤保障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充分调动基层干警的工作积极性。

年森林公安队伍建设情况调研报告

调查报告是反映对问题、事件或方面的调查和研究结果的文章。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厉打击各种毁林违法犯罪,全力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稳定。

严厉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稳定,是各级森林公安机关的重要职责。据统计,今年我局(1月至11月)共受理各类案件42起,查处42起,共处理犯罪人员42人次,林业行政罚款20650元,没收国家二级保护植物肉苁蓉461公斤。其中滥伐林木案14起,擅自改变和占用林地案2起,森林火灾案1起,毁林案17起,非法破坏植被案2起,河谷林区采挖沙石料案2起,非法收购野生动物产品案1起,无证饲养野生动物案3起。处理违法犯罪人员42人次。案件综合查处率为100%。

(一)开展保护森林资源专项行动。

为切实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犯罪力度,有效维护林区治安稳定,确保资源安全,创建平安的奋斗目标。根据[xx年]7号文件《关于开展保护森林资源专项行动的通知》xx年年3月至6月30日,我分局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以打击非法清占林地、破坏植被为重点的专项行动。为确保此次专项行动的工作质量,我县积极行动,成立了保护森林资源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青河县森林公安分局局长李江同志任组长,分局民警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明确了具体责任。制定了行动方案,从人力、财力、物力等方面给予了一定的保障,确保了专项行动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人员深入到五乡两镇,加大了《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野生植物保护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采取出动宣传车,通过散发宣传单,宣传标语等手段,使林业法律法规基本做到了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使更多的农牧民自动加入到保林、护林的队伍中。专项行动期间,我分局有力的打击了破坏森林的违法活动,共办理行政案件28起,没收国家二级保护植物肉苁蓉461公斤。其中,滥砍乱伐案件13起;牲畜啃食树木案件7起;非法破坏植被案件2起;河谷林区采挖沙石料案件2起;非法占用林地案件2起;无证饲养案件2起,共处罚28人次。

(二)开展“绿盾行动”

根据关于组织实施“绿盾二号行动”的通知,组织开展清理整顿木材加工点和非法占用林地项目为重点,对辖区域内发生的少占多批、未批先占、无任何审核(批)手续、越权审核(批)、毁林开垦、侵占国有林地等违法违法犯罪活动为主要内容的“绿盾行动”。这次行动我县成立了专门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方案。我局组织小组整顿经营秩序,查找薄弱环节,清理违法行为,把清理整顿木材加工点和非法征用占用林地项目作为工作重点,对辖区域内发生的少占多批、未批先占、无任何审核(批)手续、越权审核(批)、毁林开垦、侵占国有林地等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顿。依法撤销违反规定进行经营加工和逾期不接受检审验的经营加工企业(厂点)的木材经营加工资格;对未经林业部门批准设立的木材经营加工单位,或未按批准的范围进行经营、加工的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并限期整改;对违法收购木材,导致森林资源遭到破坏的依法进行处理。

(三)开展林区案件调查清理工作。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林地保护管理的紧急通知》(阿地林资字〔xx年〕55号)文件精神,我局于xx年年9月组织人员,就我县xx年以来辖区内存在的毁林开垦和其它破坏森林资源案件查处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共办理行政案件35起。没收国家二级保护植物肉苁蓉461公斤,没收国家二级保护植物梭梭柴2方,其中,滥砍乱伐案件14起;牲畜啃食树木案件10起;非法破坏植被案件3起;河谷林区采挖沙石料案件2起;非法占用林地案件2起;非法收购野生动物产品案件1起;河谷林失火案件1起,无证饲养案件2起,共处罚35人次。

我局采取出动宣传车,通过散发宣传单,宣传标语等手段,使林业法律法规基本做到了家喻户晓,深入人心,特别是对一些边远山区的牧民,以前认为砍树烧火是天经地义的事情,而现在也能自动加入到保林、护林的队伍中。

二、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森林防火方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一)做好森林防火工作重视是关健。

青河县森林公安分局联合县护林防火办公室、县广播电视局开展了护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联合印制《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相关宣传材料散发给我县广大农牧民群众,通过广播电视局利用广播电视新闻向全县群众播放宣传,使全县群众增强护林防火与保护森林资源的意识。

青河县森林防火办公室、森林公安分局在协商一致,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下与我县野外用火旅游开设点、野外用火矿场、砖场等野外用火户签定了30余份野外生产用火合同书。

今后我分局相将继续加强宣传力度,做到坚持教育宣传为主,预防在先的原则,与我县所有野外用火户签订野外用火合同书,为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促进林业发展维护自然生态平衡,将起到更大作用。

(二)、加强督导检查。

为加大森林防火督查力度,青河县森林公安分局、防火办组成检查组多次对县区森林防火工作进行检查督导。他们进入林区,对重点防火地区、用火单位和个人进行检查,对在工作中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我分局严格执行了24小时防火值班制度,由分局领导亲自带班,以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切实提高了基层防火工作者业务素质。

由于领导重视,上下协同作战,今年我县森林防火工作取得了全面胜利,全县没有发生一起大的森林火灾。

三、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森林公安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

青河县共有五乡两镇,辖区面积15529.5平方公里,但森林公安民警却只有六位,警力严重不足,平时六位民警的工作压力和思想负担比较重。为解决有限的警力和严峻的林区治安形势之间的矛盾,我分局林业公安从加强公安队伍建设、严格依法行政、提升整体素质等方面着手,积极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向素质要警力。把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理论素养作为加强队伍自身建设的根本保证,把学习真正转化为工作力、创新力。同时,致力营造思想上同心,工作上合力,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团结向上,坚强有力的浓厚氛围。不仅树立了森林公安的形象和权威,凝聚了警心,而且还提高了在新形势下,维护林区秩序的能力,打击林区犯罪的能力,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

我分局以制度管理队伍,以纪律约束民警。采取从细微入手抓规范,从日常要求抓养成,实行上下班考勤制度,要求在工作时间严禁私自外出和利用工作时间吃饭、办私事,努力培养民警严明的纪律和过硬的作风。组织重新学习《人民警察内务条例》、《五条禁令》,组织纪律作风已经有了进一步的好转,工作效率明显提高。全分局风气正,形成了团结进取、奋发有为的良好氛围。我分局组织民警认真讨论,深刻剖析,民警普遍认为,执法为民思想树立的不牢,法律业务学习不够,掌握不透是队伍存在的主要问题,在此基础上,我分局把《刑法》、《刑事诉讼法》、《森林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学习贯穿于日常学习和执法业务工作中,通过开展以案学法,增强了民警的事业心、责任感,提高了执法水平。

如何加强县委政法委机关建设,充分发挥政法委机关领导、管理和协调政法、综治、维稳工作的职能作用,是当前县委政法委建设工作亟待研究解决的一个基础性关键性课题。本人结合正宁县实际,谈几点看法同大家探讨。

一、正宁县县委政法委建设的基本情况。

正宁县委政法委成立于1982年,现实有干部职工16人。其中书记1名,由县委担任,副处级;专职副书记1名,兼职副书记3名,均为实职正科级;研究生学历1人,大学本科学历4人,大专学历7人,中专学历2人,高中学历2人,平均年龄42岁。

正宁县委政法委自成立以来,积极发挥了在政法工作方面的参谋助手作用,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上级政法委的指导下,紧紧围绕工作大局,组织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强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集中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充分发挥了领导、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作用,有力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为正宁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治环境。主要做了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着力构建维护稳定工作格局。把维护稳定工作紧紧抓在手上,对维稳工作进行宏观统筹安排,定期分析治安形势,及时研究部署工作,推进平安建设。加强与政法各部门的联系沟通,统一行动,密切配合,提高政法部门协同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及时发现和解决维护稳定工作面临的重大问题,及时协调解决政法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为政法工作的有效开展提供保障。建立和推行维护稳定领导责任制,促进社会各界支持、参与维护稳定工作,建立健全党委领导、各部门齐抓共管、共同参与的维护稳定工作格局。

(二)大力提高政法队伍整体素质。近年来,坚持不懈地组织政法部门开展学习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深入开展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等一系列活动,着力提高政法干警的政治思想素质。切实加强制度建设,严格规范政法干警的执法行为,深入开展作风纪律整顿教育活动。始终坚持"三个至上",努力做到"四个在心中",有效地解决了政法干警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办案不公、徇私枉法等问题,使全体干警的综合素质不断提高。及时组织对政法、综治干部的培训教育,切实提高政法干警的业务技能和执法水平。

(三)不断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从加强执法执纪监督入手,逐步整改政法部门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强化规范执法行为的制度体系和队伍管理体系建设,制定了《中共正宁县委政法委执法督导工作制度》和《正宁县政法系统案件评查检查制度》,坚持每年开展二次执法大检查活动,促进政法部门严格依法办案、公正文明执法。针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适时组织专项治理活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推动政法部门健全规范化执法的各项制度和工作机制,落实执法公开、执法责任和错案追究制度,促进政法部门执法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理顺社会监督机制,正确引导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营造有利于公正执法的社会环境。

(四)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根据社会治安形势状况,适时组织"严打"整治斗争,针对重点场所、重点人员、重点行业的特点,落实严格管理责任制和监管制度,确保不出大的事故。建立基层治安防范组织,创新群防群治模式,构筑基层治安防控网络。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部门、单位责任,加强社会管理,把社会成员都纳入部门单位等组织管理之中。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加强调处队伍建设,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动员各方参与社会治安工作,构建打、防、控一体化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五)建立健全政法工作机制。坚持从宏观上科学统筹政法工作,充分发挥集体领导作用,健全完善了政法委员会议制度,对涉及全县政法工作的重大部署、重大事项、重大疑难案件进行集体研究安排,有力地推动了各项工作落实;针对政法部门干部日常管理工作,健全完善了政法干部管理机制;同时,建立了政法工作协调保障工作机制,积极协调政府支持政法综治工作,保障政法综治经费,提高政法综治部门技术装备和信息化水平,提高政法干警待遇,解决政法综治部门人员、场所、设施不足的问题,落实科技强警、从优待警原则,为政法工作提供坚强的保障。

二、县级党委政法委建设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近年来,政法委建设虽然得到了有力加强,职责地位职能作用不断强化,充分发挥了领导管理政法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作用,但要进一步适应形势和任务要求,更好地开展工作,特别是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更名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后,工作领域更加宽泛,工作任务更加繁重,现有的人员、工作机构已不能适应当前工作的需要,主要表现在人员、经费、设施、制度等方面。

(一)机构设置不统一,编制、人员不足。政法委的体制、编制及其内设机构的设置和级别,有的由省级相关政法部门与省级编制部门联合制定下发执行,有的由当地自行决定,造成各地内设机构设置不统一、名称不统一、级别不统一。同时,县委政法委承担的任务繁重艰巨,但编制相对不足,人员缺少。目前县委政法委有16人,却有政法委、综治办、维稳办、610办、油区办、见义勇为协会六个单位合署办公,还有执法监督室等内设机构。"小马拉大车"的现状导致工作力量分散,有些工作处于应付被动,难以适应繁重的工作需要,从而使得有些工作任务完成质量不高,影响了政法委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创造力和政法委职能作用的发挥。

(二)业务经费紧缺,基础设施簿弱,待遇相对偏低。县委政法委与综治办等六个单位合署办公,一套人马几块牌子,属党委综合部门,既无办案收费权力,也无罚没资格,办公业务经费来源主要靠县财政拨付。由于经费紧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法工作的正常开展。在基础设施方面,县委政法委虽说是整个政法机关的中枢,一般都是与县委在同一场所办公,没有独立的办公楼,而且政法委的交通、通讯、办公设施在政法各部门中也是最差的。待遇方面,在工资改革中,政法委干部享受的政法津贴被取消,造成政法委系统的干部与其他政法部门原本相当的工资收入被拉开了档次,使政法委干部职工的工资普遍低于政法各部门同职级干警的工资,极大地挫伤了政法委干部工作的积极性。

(三)人员结构不合理,难以适应形势需要。一是人员结构不合理,"官多兵少"。由于受编制的制约,正宁县政法委工作人员中,领导职数多,一般工作人员少,科级以上干部有9人,科员仅有3人。二是干部交流困难,人员更新缓慢。政法委难进难出,干部交流渠道不畅,新鲜血液无法及时补充。有4名科级干部在政法委工作已超过10年,最长的达15年;有2名任职时间超过10年,最短的也有5年之久。因此,经常造成工作被动,工作效率低,导致许多政法工作任务完成质量不高。加上政法委面临的任务越来越重,除了要履行县委政法委原有的领导、管理政法部门的职能外,还要承担维护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禁毒等方面的大量具体事务,现行的人员结构和素质已经难以适应繁重的工作需要。

(四)干部协管难履行,政法委权威不高。一是当前县委政法委只是在县委确定人选后才去协助组织部门去考察政法干部,而实质性的"协管干部",并没有真正按《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的决定》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对政法工作领导的意见》文件精神去落实。二是目前县委政法委更多的是履行知晓权,难以充分履行协管的权力,没有真正确立对政法部门科级干部任用报批备案制度。县委政法委有协管干部的职能,但是对协管的范围、程序、方式没有统一规定,没有具体的操作程序,具体怎么协管、权限到底有多大不明确。三是由于体制上的障碍,县委政法委在履行加强队伍建设这一"重要责任"时往往"力不从心"。政法部门主要领导在级别待遇上与政法委书记相同都是副县级,行政级别的无差距,造成党委政法委协管乏力。

(五)缺乏制度保障,整体效能难发挥。一是尽管县委政法委的职能职责、工作思路和工作原则已经明确,履行职能具有一定的依据。但是,政法委究竟应该以什么样的方式领导管理政法工作,实际上还缺乏具体的、可操作的制度保障。二是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变化,县委政法委的职能开始呈现出复合化、多元化的趋势,除了要履行县委政法委原有的领导、管理政法部门的职能外,普遍要承担维护稳定、平安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多项工作任务。由于县委政法委自身领导管理水平、工作制度机制、力量整合等方面的欠缺,在社会矛盾凸显、刑事犯罪多发的特殊时期,要取得更大工作成效难度增大,加上政法委机关干部的思想观念、理论水平、开拓精神等方面的差异,也影响着整体效能的充分发挥。

(六)执法监督难开展,淡化了监管作用。一是县委政法委编制和人员配备数量过少,内设机构不健全,不能形成专门机构管理和专职人员负责,而对政法队伍的监督管理往往是体现在具体的案件上。就算有执法监督机构,但专业人员较少,专业性不强,法学理论水平明显落后于形势和任务的要求,司法实践经验相对不足,导致县委政法委的执法监督工作显得力量薄弱,深度不足,影响不大。二是县委政法委在监督当中,多数是过问过问和督促督促,不能从案件的受理到结案后形成一套工作规范。有始无终,抓而不实,削弱了监督的作用。同时,也由于县委政法委没有一定的处理权限,只有建议权,所以县委政法委在监督中,费力不讨好,不愿去深挖细究,从而淡化了监督管理的作用。

三、加强和改进县委政法委建设的对策及建议。

在工作日益繁重的情况下,作为县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政法委的职能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应当具有与其职能相适应的权力和地位,使其在履行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一)加强组织领导。党委应赋予政法委相应的职能和手段,包括必要的管人管事的权力以及物质保障能力。一是建议按照中央意见,由省级党委或政法委统一制定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指导意见,制定出台协管干部的有关政策和具体办法,使县委政法委全方位参与对政法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推荐、考察、选任、管理和监督。重点是县委组织部门支持政法委切实履行好协管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职能,对县委政法委协助管理的政法部门领导干部的任免调动,按照干管权限,由县委组织部会同上一级政法部门和同级政法委,共同考察提出任免意见。根据政法部门工作需要及干部状况,政法委也可直接向组织部或有关部门提出任免、调动的建议。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后备干部名单,在报县委组织部的同时,抄报同级政法委和上一级政法部门党组(党委)。考核县级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时,应听取县委政法委的意见。二是建立健全轮岗交流机制,实行政法委机关与政法部门干部相互交叉挂职锻炼,提高机关人员素质,使政法委机关干部的综合素质得到优化,切实把中央关于政法委要加强队伍建设和班子建设、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领导干部的规定落到实处,不断树立党委政法委的权威。

(二)提高干部待遇。在当前严峻的社会治安形势下,政法委系统的工作人员与其他政法部门干警一样,面临着越来越大的工作压力,特别是在排查化解突出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处理各类群体性事件及影响较大的案件中,政法委干部都是冲在第一线,既是指挥员,又是战斗员,既是宣传者,又是实施者,而且政法委要组织管理、统筹协调全县的政法工作、综治平安建设工作、维护稳定工作,在人少事多的情况下,工作压力与其他政法部门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可以说,政法委系统的干部队伍都是工作最忙、最累、最苦、最紧张的群体之一,所以应该有与之相适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建议制定统一的工资、津贴、福利标准,恢复原来"比照享受公安待遇",或者参照其他政法部门享受干警同等待遇。

(三)加强经费保障。经费保障是政法委机关开展各项工作的前提条件,没有足够的办公业务经费,对开展工作必将带来一定的影响。因此,对县委政法委的经费保障工作应引起各级高度重视。要根据政法委所担负的职责任务和工作实际,落实经费标准,增加县委政法委经费投入,进一步改善办公设施、技术装备和车辆、通讯条件,更好地适应政法工作的需要,并逐步提高经费保障水平。将综治维稳、禁毒、防范和治理邪教问题等工作经费,纳入财政年度专项经费预算,分级负担,按时足额拨付,确保政法委机关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理顺机构设置。一是大力推进政法委系统的机构改革,规范政法委机关的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统一内设机构的名称和级别,增加人员编制数量,提高政工部门建制级别,根据当前县委政法委担负的维护社会稳定等各项任务日益繁重的实际情况,加强县委政法委机关工作人员力量,配备必要数量的机关干部,以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改革政法系统党组织,建议组建政法系统党委,让县委政法委在领导、管理、监督、协调政法工作方面充分发挥应有的职能作用,把管人与管事的工作机制紧密结合起来。目前政法系统内各政法部门的党组织设置既有党委,又有党总支、党支部,而县委政法委却只设立党支部。让一个党支部去领导党委(党组),存在逻辑上的混乱,也严重违背了组织原则。建立政法系统党委,既可以实现党对政法工作领导应承担的职责分工,也可以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协助组织部门实施对政法部门的有效管理,又能坚持党管司法机关的原则,强化党内司法监督力度,弥补当前司法监督乏力的问题。

(五)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一套切合实际和行之有效的能够规范县级政法工作的运行机制,从组织领导、责任权力、监督约束、机构设置、经费保障等方面,制定公正合理、操作性强的政法委工作制度规范。从制度建设入手,强化内部管理机制创新,严格规范各部门、岗位责任,明确工作程序和纪律,提高机关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水平。认真落实政法委员会会议制度、重大事项议决制度等工作制度,根据县委的决策部署,充分运用政法委员会会议制度这一集体领导有效载体,统一政法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切实做到组织不越位,支持不干预,指导不包办,监督不手软。

(六)强化执法监督。促进司法机关依法办案,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预防和减少冤假错案的发生,确保司法公正是县委政法委的一项重要任务。要充分发挥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的职能作用,配齐配强县委政法委执法监督机构,并赋予相应的调查权、建议权、处分权,加强对政法各部门的执法监督。研究制定加强县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的办法和措施,明确执法监督的内容和重点;在目前编制难落实的情况下,抽调具有较高法律知识水平和司法、执法实践经验的专业人员充实到政法委执法监督部门,强化业务培训,切实提高执法监督工作人员法律实务能力和执法监督的水平,通过对执法行为和影响较大的案件的监督,确保司法机关公正执法,从源头上防范错案的发生,并通过强化监督,规范和制约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杜绝执法犯法、徇私舞弊的现象。同时把执法监督与纪检监察工作结合起来,把执法监督职能与干部管理职能结合起来,把执法监督与队伍建设结合起来,把执法监督工作与综合治理目标责任制考核结合起来,严格奖惩。

根据___人大主席团《关于组织部分县、镇人大代表评议乡镇有关站所工作实施方案》确定的指导思想和工作要求,我们第七代表小组对镇派出所今年的执法履职及队伍建设情况组织了调研。从10月25日到11月25日,我们先后走访了相关单位负责人,广泛征求意见,并召开了由人大代表、社区干部、企事业负责人、居民群众和派出所公安干警参加的座谈会3个,参加座谈人员达50余人。向居民发放征求意见表300多份。整个调研活动得到了相关单位和群众的密切配合和大力支持,调研工作进展顺利。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在县局和___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镇人大的监督支持下,__所紧紧围绕以创先争优、打造平安汉寿、提高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为宗旨,坚持“立警为公,执警为民”的方针,认真落实县局“十项指定”工作,在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加强治安行政管理,有效防范和妥善处理各类群体性治安事件等各项公安保卫工作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维护了社会稳定,为促进我镇经济建设,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作出了积极贡献。总的来说,__所干警队伍的主流是好的,是一支能打硬仗、有坚强战斗力的队伍。

一是__所始终把维护社会政治稳定臵于各项工作的首位。认真开展社会不安定因素排查化解工作,妥善处理各类群体性治安事件。对社会不安定因素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防。8月31日下午3时,__所民警在巡逻至___南岳路时,因他们警惕性极高,就及时制止一起群体性械斗事件。同时,强化信访信息工作,确保全国各类特护期间,我镇人员的“零进京”、“零滋事”。

二是在执法中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6月25日__所干警历经40多天的侦查,辗转三个省数千里,终将“5〃10”恶性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案中的4名主要犯罪嫌疑人缉拿归案;7月份,因为有__所在基层的扎实工作,最终成功告破了徐立明特大涉枪、贩毒制毒案件;8月份,经过2个多月的经营,__所与县局进度大队联手又侦破了一起涉枪、贩毒制毒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5个,缴获冰毒500克。社会影响大、群众反响强烈的重大恶性案件以及其他一大批刑事犯罪案件的及时侦破,使各类犯罪活动得到应有的打击,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有力地维护了社会治安的稳定。

三是转变职能,提高公安行政管理水平。为适应新形势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需要,__所全力配合县局大力加强和改进公安行政管理工作。在管理模式上努力营造良好的投资和发展环境,努力建设服务型公安机关。积极推进行政审批改革,对涉及面广、群众反映大的审批项目减少审批环节。今年__所组织干警在县职业中学开展了一次安全与法制讲座,同时还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利民便民措施,努力做好服务工作。

在充分肯定近年来__所执法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的同时,也必须正视他们在执法工作和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从调查了解的情况看,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打击犯罪的力度还不完全适应当前安全维稳的要求。

近年来,我镇刑事发案数虽在逐年下降,但治安形势依然严峻。仅今年以来,全镇共发生刑事案件起,已破起,破案率为%。其中盗窃案发案数是件,破获件,盗窃案的破案率为%。涉毒人员不见减少,参赌人员逐年上升。特别是几起在自动取款机上用信用卡套取现金案,嫌疑人至今未辑捕归案。飞车抢包案时有发生,多数案件案发后及时地向派出所报了案,但破案却不理想。对此,群众有意见。这些案件涉及面广,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群众的安全感。

2、传唤、告知、送达还不够规范。

一是不按规定进行传唤或者传唤手续不全。譬如在刑事传唤时间超过12小时后,虽然传唤后采取了刑事拘留措施,但拘留时间与传唤期限不能衔接。二是告知手续不规范。有的案件材料中没有告知当事人应有的权利,如在对犯罪嫌疑人依法进行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没有告知犯罪嫌疑人享有的有关权利义务;有的案件告知内容不全面,实践中,在行政处罚中往往只告知处罚的理由、依据;有的取保候审未告知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在取保期间应遵守的规定及应负的法律责任。三是有的案件违反送达程序。譬如在执法办案中,民警问完材料就让当事人交款走人了之,也不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3、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现象存在。

受利益驱动,利用执法权力搞“创收”,乱罚款、乱收费、乱摊派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据反映罚款搞创收,社会影响不好。有的行政罚款收据上罚款和收缴没有分离。如赌博案件,罚款和收缴却开在同一张行政罚款收据上,不符合罚缴分离规定。同一起的赌博、卖淫嫖娼案件中,对当事人处罚罚款数额却相差许多;对二人以上共同违反治安管理的未引用有关条款根据“情节轻重,分别处罚”作出不同的处罚。以罚代拘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如对查处卖淫嫖娼、赌博等案件的人员基本上进行罚款处罚,而拘留却未执行。

4、“便民”服务意识不强,窗口服务态度欠热情。

__所户籍办公室办事效率欠佳,使得群众往往排长队,多跑冤枉路户籍登记中差错不少,有的把姓名、性别写错了,当事人发现被登错了,要求改正时程序繁琐、接待不情愿,甚至拒绝受理还有就是“110”出警较慢,有时报警电话打了很长时间干警才赶到,到后若发现不是流血伤人事件,极少出警人员也就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不寻根问底,不防范未然,草草收兵。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经过调查、了解和归纳,其主要原因是:

(一)管理不力,治警不严是产生诸多问题的根本原因。

当前,公安队伍中存在的问题,从根本上讲是队伍的素质问题。要提高队伍的素质,首先要加强公安领导班子的建设。一是有的领导下基层调查研究不够。对近几年执法中出现的问题缺乏认真分析,查找原因,总结教训,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二是对干警的教育培训偏重形式,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制度落实不到位。公安机关内部的规章制度不少,但真正落实到位的不多,有章不循,有禁不止的现象并不鲜见。四是执纪不严,督察不力的现象仍然存在。

(二)执法透明度不高,监督机制不到位,为民执法意识不强导致少数干警产生特权思想。

人民公安肩负着党和人民赋予的重任,应该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这是实践“”重要思想的必然要求,也是“立警为公、执警为民”的具体体现。但在调研中发现,有的干警忘记了公安机关的性质和人民警察的职责,颠倒了人民是主人,公安干警是公仆的关系,对群众态度蛮横,不虚心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和法律监督机关的监督,不文明办案,对当事人动手动脚,处处以管人者自居,表现出“公安老大”的特权思想。

(三)警力不足,配臵不合理,经费紧张,给执法工作和队伍建设带来消极影响。

必要的人力、财力、物力是公安机关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基本物质保证。从调查的情况看,我县公安机关基层警力普遍不足。由于基层派出所和重点社区的警力配备不足,公安工作基层基础薄弱。经费远不能适应执勤和办案的需要,导致一些刑事犯罪案件未能及时侦破。公安机关的办案经费、装备经费难以保证,影响了公安工作的正常开展。同时,由于经费不足而搞创收,容易出现案子降格处理或以罚代刑等不严格执法现象,影响了公安队伍形象。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牢固树立宗旨观念,切实端正执法思想,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坚决杜绝对群众冷、硬、横、推的作风和态度。要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端正执法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为民便民措施,树立公安机关“立警为公,执警为民”的良好形象。通过推行民调工作,要抓住滥用强制措施、滥用职权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问题,进行有重点的检查和整治活动。

(二)针对我镇治安形势的实际,进一步加大打击各类犯罪活动的力度。目前,我镇治安形势依然严峻,一些杀人、抢劫、爆炸等重特大刑事案件仍时有发生。抢夺、盗窃等侵财型犯罪案发率高,黄、赌、毒现象依然存在,有的还趋上升之势。为此,要继续保持严打的高压态势。认真开展了对农贸市场、学校周边治安问题的集中排查专项整治,依法打击了一些扰乱社公共秩序、赌博斗殴等事件。并且承诺随叫随到,有求必应,为群众提供“零距离”保护。确保第一时间稳定情绪,控制事态扩展,真正把矛盾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同时,要认真研究对我市暂住人口的管理办法和措施,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我镇的经济发展和人民安居乐业创造一个更加美好的环境。

(三)从严治警,依法治警,切实加强队伍建设。要认真研究,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加大队伍整治力度,强化内部管理,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特别是队伍中出现的问题,要予以高度重视,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同时要把提高业务素质,摆上队伍建设的重要位臵,努力培养一批业务骨干和办案能手,来促进基层公安机关的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的整体提高。同时,县局领导也要进一步关心广大基层干警的工作和生活,尽力解决后勤保障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充分调动基层干警的工作积极性。

XX县森林公安队伍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

执法行为规范是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依法正确履行职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行为准则,也是确保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廉洁勤政、执法为民、端正党风、纯洁警风的强力保证。近年来,由于个别民警执法行为不规范导致系列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案、事件时有发生,给公安机关造成不良后果及恶劣影响。今年暑假我在家庭所在地的派出所进行了为期三周的实习,在此期间,我虚心向老民警请教并且认真学习了该所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具体内容,搜集、查阅了大量资料。在这里我浅谈一下公安民警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及其原因,以及改进和规范执法行为的几点建议。

一、公安民警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一)执法理念,指导思想错误。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步伐也不断加快,然而在部分警察身上,一些不合时宜的传统执法观念没有得到及时的清理,特别是法治意识和人权保障意识没有很好确立,在执法过程中,还有很多问题存在,具体表现在:1不重视理论学习及“以人为本,人性化”执法理念的培养,理论修养不深,法律知识匮乏,执法方式简单,粗暴,接待群众缺乏耐心等。2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人民警察法》第六条规定了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十四项法定职责,在现实中一些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没有很好的履行这些职责,这在当前一些基层公安机关中表现得尤为明显,首先是不及时处理群众的报警,不及时立案及调查,其次是对群众保护人身,财产权利的求助,不理不睬或拒绝履行,再就是对公民依法申领证件,执照,故意刁难,无故拖延等。

(二)违反法定程序办案。

1执法主体不合法,在基层派出所,协警,保安参与办案,制作笔录,有的派出所,甚至让见习生参与办案。2违反地域管辖、部门管辖规定执法办案,如派出所跨辖区查赌,抓嫖,派出所上路查处交通违章行为等。3违反程序办案,在基层派出所,先调查后立案,先处罚后裁决等执法现象依然存在,当场处罚不出示证件,处罚决定书不及时送达等问题也时有发生。4超越职权审批,如派出所所长审批刑事案件。

(三)滥用职权。

1.滥用罚没权:表现最明显的就是自由裁量权的滥用,同类案件违法情节相似,罚款数额却相差悬殊,原因在于当事人态度的好坏或有无重要“关系”;其次是乱罚款现象大量存在,在办理赌博、卖淫嫖娼等案件中,以罚代刑、以罚代教的现象还很多。2.滥用强制性措施:首先适用强制性措施的随意性大,比如对嫌疑对象的强制传唤,超过24小时还进行非法关押;其次随意扣押处置涉案财物,如不按规定审批登记后就扣押,久不处置等。

(四)粗暴执法的存在。

1.办案中的变相体罚,刑询逼供仍然存在。2.对待来访群众不耐烦,不愿意接待。如派出所民警对某个屡次上访的群众“讨厌”之至,以致于该人每次来派出所都没有民警接待。3.处理治安纠纷案件,多采用强制手段,不重视引导及思想教育。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般来讲,执法行为不规范发生的客观原因主要是机制缺失、制度疏漏、管理不善、监督乏力。主观原因部分民警综合素质不高,执法观念保守、落后等主观原因。最主要的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公安管理体制存在弊端。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推进,现行的公安管理体制弊端日益显现,人事管理体制、财政保障体制,执法监督体制都不能适应当前的执法活动,表现在:1.人事管理体制不适应,目前,公安机关列入当地政府机构编制序列,实行公务员人事管理,地方组织人事部门的制约使内部人事管理缺乏自主权。2.财政保障机制不适应,现行公安办案经费重要靠财政拔款,这取决于地方经济发展水平、财政状况及有关领导的重视程度,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导致一些经济不发达地区的公安经费,难以达到基本保障。资料显示,发展中国家维护治安的经费占财政收入的9.9%,我国仅占2.8%,是少数低经费国家之一。因而产生某些“创收”权钱交易等腐败行为,如警察与妓女联手罚款创收,以罚代刑,以钱代罚等,并且经费过低,严重影响了警察执法能力和质量的提高,在执法过程中发生的某些徇私枉法、滥用权力、以权谋私、渎职违法等直接、间接侵犯人权的行为,与之有密切关系。3.执法监督体制不力,(1)监督与被监督意识薄弱,表现在:一方面将权力与监督对立起来,另一方面主要是对执法监督畏难,部分民警认为监督就是干扰办案,监督就是故意找茬,对监督持抵触心理。(2)有关监督的制度不健全。《人民警察法》第六章专门对执法监督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规定,但太过原则,《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颁布,同样存在上述问题,太过原则、僵化,没有考虑到变化的现实。(3)监督的视野不够宽敞,只强调了内部监督,而外部监督往往流于形式,群众监督渠道不畅。

(二)警察整体素质不高,队伍不规范。

有一调查统计表明,目前我国警察队伍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占总数的52.3%,这较之上世纪90年代的3.9%,已有了长足的进步,但调查结果又表明,57.3%的高学历警察,多在办公室,在基层的很少,目前我国警察的整体素质状况令人担忧。1.部分民警缺乏应有的法律业务知识,导致业务不精,对新形势下执法办案的要求不了解,导致粗暴执法,违法办案,比如这几年,从地方和部队转业军人中录用的新民警,只进行了短期的培训,没有系统地学习法律业务知识,不能适应岗位执法的要求,2.一些民警职业道德水平不高,缺乏应有的工作责任心,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思想严重。比如对没有经济利益的案件能推则推,而对有经济利益的案件的案件则争着办理,借办案之机,吃拿卡要,有的甚至索贿受贿、贪赃枉法。

例如一些民警对打架纠纷等治安案件,互相推诿,不愿办理,却忙于办理抓嫖、抓赌案件,个中缘由,我们大家都很清楚:抓嫖抓赌案件油水“多”,而打架、吵架等纠纷案件则既“浪费”时间,又无油水可捞。

三、改进和规范执法行为的几点建议。

(一)、必须大力加强执法思想教育。正确的执法思想是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保证,是做好执法工作的前提。没有正确的执法理念,再好的制度也无法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目前,少数民警还存在着执法不严格、不公正、不文明和不作为、乱作为等影响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现象,执法思想、执法理念不正确是根本原因。新时期、新形势下,必须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等活动,通过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使每一个民警都要清楚“权从何来”、“为谁执法”、“如何执法”等问题,切实打牢执法为民的思想根基,始终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去执法,既是执法的过程又是服务人民的过程,特别要正确处理好打击和保护、管理和服务的关系,真正做到“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实现执法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必须大力加强执法主体建设。执法主体合格是执法规范化、职业化、专业化的保证,也是执法队伍建设的基础。加强民警对执法相关法律的学习及对业务知识的熟练掌握,对重点岗位的执法警察要定期考核,以作为评定警察执法资格的重要依据,培训考核的重要内容是警察工作的基本法律,执法程序和工作规范,培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执法资格,调离执法岗位,这样,一方面提高了执法民警的业务素质,另一方面从心理上使执法民警重视法律业务素质的提高,从而有行于民警整体素质的提高。

(三)、必须大力加强执法制度建设。只有把公安执法工作全部纳入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严格制定奖惩措施,才能确保严格、公正、文明、理性执法,使广大民警养成规范执法的习惯。一是大力加强执法调研活动,对基层执法活动中存在的疑难问题及时归纳整理,及时制定相应的规范性文件。二是创新执法质量考评。明确执法质量考评的标准、考评范围、质量界定、结果运用等问题,将日常考评与季考评、年考评结合,将实地检查与网上考评相结合,落实执法办案奖惩制度,将执法质量同执法民警自身利益的捆绑和统一。

(四)、加强执法行为的规范化建设。公安民警的执法行为是否规范,直接影响公安机关的执法质量、执法形象和执法效果,进而影响执法公信力,因此,规范执法行为是重中之重。必须重点抓好三项工作:一是严格依法规范执法、执勤行为。对现有法律、法规从实体到程序不折不扣地执行好,在法律面前决不能打折扣、走捷径、搞变通、执法犯法。二是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和工作机制。明确执法部门和岗位民警的执法责任,确定各自执法工作的目标和要求。三是对易发生问题的重点执法岗位、执法环节上的漏洞隐患进行排查,制定相关制度进行完善。

(五)、必须大力加强执法监督体系建设。及时、有效的执法监督,是保证公安机关和民警规范执法的重要途径,也是促进执法为民措施全面落实的具体措施。采取更加有效的监督措施,加强对公安执法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的监督和制约。畅通外部监督渠道,整合内部监督力量,落实内部执法监督责任,保障各项监督措施和责任追究落到实处;加强对基层执法的日常管理,把执法质量抓在平时、抓在个案、及时发现,及时整改,通过建立、健全执法单位和执法民警执法档案制度,加强对平时执法活动的管理,促使基层民警在执法工作中边干、边查、边改、边受培训。

警察执法的改善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我们应以积极适应时代发展的新要求、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新期待为出发点,以全面提高公安机关的执法能力和执法公信力为目标,以大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执法突出问题为突破口,全面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实现建设法治和谐社会的宏大目标。

XX县森林公安队伍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

为了解卫生系统人才队伍的结构、分布情况,进一步搞好卫生系统人才资源的开发利用,充分调动本系统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医疗卫生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以推动我县医疗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满足我县人民群众的健康、医疗需求,我们对全县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进行了一次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现将调研情况整理归纳如下:

一、基本现状。

(一)人员基本情况。××县卫生局有下属县直医疗卫生单位7个,乡镇卫生院14个(包括两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系统共有在编职工858人(乡镇卫生院281人),其中党员247人;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45人;主治医师职称143人;初级卫生技术人员383人。县卫生局机关现有在编职工13人。

(二)人才需求情况。缺乏公共卫生、临床医学骨干,临床医学中普遍缺乏内科、妇科、外科、儿科医师,部分单位缺乏护士、检验师、影像师、中西药师、麻醉师等。

二、存在问题。

(一)人才队伍结构、分布不合理。

1、年龄结构不合理:退休人员比例太高(部分单位已超过50%);在职卫生技术人员45岁以上比例偏高,35岁以下卫生技术人员比例较低,部分医疗机构仅占10%左右;卫生系统大部分机构人才引进工作进展缓慢。

3、专业结构不合理:两站普遍缺乏公卫医师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两院及乡镇卫生院突出表现为缺乏临床、影像医师及护士。

(二)对人才培养缺乏足够的思想认识。人才队伍建设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短期内难以出效益、出政绩,以至过去一些基层单位对人才培养缺乏足够的认识,在人才培养方面投入不足,更缺乏人才培养的长效机制。诸如:部分单位虽然每年选送了一部分人员进修,但因系统性、针对性不强,进修回来后开展不了工作;人员的内部培训学习也因缺乏系统性、长期性、针对性而效果不明显。

(三)政府投入不足,难以保障人才队伍建设。医疗卫生事业本质是公益性事业,但政府每年有限的下拨经费尚不能保证现有人员的工资和机构运行的需要,更谈不止人才的引进和培养。

(四)人才引进环境不优越。由于大专院校毕业生实施自主择业后,编制、工资、福利待遇等问题制约了人才引进,即使进来了也留不住,造成部分人才流失。有很多人才仅仅把医院当成了他们在取得“资格证”前的一个实习基地,或者说迈向一个更高平台的跳板。

(五)人才激励竞争机制不健全。由于医疗卫生体制的原因,医疗卫生机构缺乏激发员工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制度和措施,分配机制上,仍停留在平均主义――做好做坏一个样;职称方面,论资排辈、按部就班、重资质轻能力和业绩。

(六)人才分流导致储备不足。人才分流主要表现在,一部分经验丰富的名老医师退休;二医疗卫生行业是一个知识密集型行业,部分年轻的优秀人才被其它部门挖走;三医疗卫生行业是专业性强的行业,部分具有闯劲的人才外出高就或自主创业,而导致医疗卫生机构现有人才不足。

三、思考与对策。

(一)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提高人才队伍素质。根据现有人才队伍情况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方向制定人才培养计划及具体实施方案,有目的、有计划培养人才,培育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梯队,保障卫生事业可持续发展的人才后劲。针对结构不合理和人才断层等问题,经过3~5年,完成现有人员的调整,通过对年轻人才的培养和外引优秀人才努力,解决人才断层问题。具体模式可采取“外培内训”的方式,一方面选派职业道德优秀、技术素质良好的人员参加医科大学举办学习培训班或送往上级医院进修学习,争取上级对口单位的技术指导(如来院讲学,坐诊,指导业务开展等)。另一方面,以医学会为龙头,各医疗机构为载体,定期自行组织业务学习,制定详细、周密的培训计划,全面加强医务人员的“三基”训练(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以及专业知识的`培训。同时,制定可行性政策(即适当报销部分学费及特许安排学习时间)鼓励卫生技人才加强在职学历教育,鼓励医务人员通过各种学历教育方式提高学历层次,以逐步提高医疗卫技人员的整体素质。

(二)创新人才引进机制,优化人才队伍结构。一是要加强对高层次人才的创新引进工作如技术骨干或学科带头人的引进,协调人事、编办、财政、卫生等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解决优秀人才引进所涉及到的编制、待遇等方面的相关政策,每年可以考虑打破编制、身分的束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有专业技术特长的急需专业骨干,充实到县直两院工作。二是要逐年分批引进一批大专以上院校的优秀毕业生到我卫生系统工作,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确保优秀毕业生愿意到我县工作,对自愿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医学大专毕业生,解决编制问题,工资待遇从优;三是从民营医疗机构、企属医疗卫生机构,甚至村卫生室引进具有资质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以充实乡镇卫生院队伍。

(三)优化人才使用环境,营造“拴心留人”氛围。人才的流动往往受利益机制的驱动和工作、生活环境的影响,所以我们要尽力创造“拴心留人”的环境,采取措施改善现有卫生人才的工作和生活条件,落实好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资福利待遇,尽可能地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倾注个人情感、提供发展平台,真正做到用事业留人、用感情留人、用适当待遇留人,使其感到优越,看到希望,有所留恋,避免本区现有优秀卫生人才的外流。倾注情感,返聘离退休人才,对于那些确有专长和较高资质且身体健康的退休老同志我们可以把他们留下或者聘请进来继续工作。另外对长期在乡镇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享受卫生一线科技人员的工资待遇,进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时,在坚持以业绩、能力为主的评价原则下适当给予倾斜,以稳定乡镇卫生院队伍。

(四)创新人才使用机制,提高人才整体效能。既要努力扩大卫生人才的拥有量,也要注重发挥人才的作用。引进竞争机制和聘用机制,对于表现突出的后备人才尤其是青年人才,要坚决打破论资排辈,做到评聘分开。以工作能力、业绩及专业技术水平为主要依据对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公开竞聘上岗,使专业技术人员能上能下,易岗易薪,薪随岗走。同时加强配套制度建设,做好落聘人员的培训、转岗等后续社会保障工作。在两院之间、乡镇卫生院之间打破编制、身分的限制实施“横向交流,竞聘上岗”加大人才内部交流使用力度。

(五)设立人才奖励基金,全面激励人才。建议县政府层面设立由政府、社会等各方面注资而形成的人才奖励基金,专门用于对有特殊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的奖励,提高专业技术人才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使专业技术人才的作用得以充分发挥;尝试在县直医疗卫生单位每年安排一定的经费,用于建立人才培养和奖励的院(所)长人才奖励基金,每年提取一定基金对重点专业、专门人员进行重点培养,如对重点专科在经费上予以倾斜,对专门人才的学术交流报销差旅费用,对科研课题给予专项补贴,对在职学历教育予以补助,对突出贡献的人才、自学成才的人才、发表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予以奖励等。

(六)建立人才库,组织储备人才。在摸清现有人才和急需人才的底数的基础上,建立卫生系统人才库,制定详尽的人才管理办法(包括人才的选拔、培养、使用),使人才队伍管理工作走上科学化、规范化的道路,使卫生系统专业人才队伍的全面建设和不断发展形成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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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区公安局队伍建设调研报告

1.古官名,星官名2.今指检察机关或法院依法对民事、刑事案件进行侦查和审判。三、司法,又称法律适用,通常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及其司法人员按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处理案件的专项活动。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肩负着重要的职责。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素质如何决定着纪检监察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影响着纪检监察作用的发挥,关系到人民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信心。据基层调研发现,部分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履职与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和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要求有一定差距。

(一)干部思想不稳定。基层尤其是乡镇纪检干部思想不够稳定,产生不满情绪。日常工作任务繁重,纪检监察干部工作很辛苦,从事的工作往往又是“栽刺不栽花”“出力不讨好”,日常容易因工作而得罪人。在本乡镇怕自己管严了、限制多了,会成为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绊脚石”,影响当地党委政府工作业绩,从而产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对可查可不查的事件便不了了之。经济待遇也不高,与某些部门干部相比,收入差距大;在政治待遇方面,干部交流机会少,提拔机会更少。

(二)队伍建设不完善。乡镇纪委目前虽然配备了纪委书记、副书记、纪检专干及纪委委员,但纪委副书记、纪检专干、纪委委员都是兼职,他们大部分时间都从事当地党委、政府其他工作,不钻研纪检监察工作业务,查办案件更是无从下手。派驻纪检组,目前派驻的一般只有一个组长,没有其他工作人员,发挥不了监督执纪问责职能作用,影响了纪检监察各项职能的发挥。

(三)业务素质不全面。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推进,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任务越来越艰巨。而在实际工作中,许多基层乡镇纪委书记是从其他行业和部门调任或提任过来的,没有具备纪检监察业务知识,更没有案件查办能力和水平,缺乏专业人才,执纪能力滞后,协调能力不强,直接影响着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

(一)认识存在误区。一些乡镇(或基层单位)形成以经济利益为导向的工作机制,重经济发展,轻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个别党政主要领导认为惩处了其管理和使用的党员、干部,就等于给其脸上抹黑,影响自己任内的政绩,对基层纪委、纪检组工作特别是案件查办工作重视、支持不够;乡镇纪检监察干部除纪委书记专职外,副书记、专干及纪委委员都是兼职,履行监督执纪问责主业的责任心不够强,党性原则不强,怕得罪人,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

(二)体制机制不畅。监督制约不力造成工作力度较弱,当前的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机构和治理体制决定了乡镇纪委必须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而且乡镇纪委书记是副科级配置,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乡镇纪委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力度和质效。另一方面乡镇纪委书记都承担有一定的包村经济工作、脱贫攻坚、惠农民生等中心工作任务,又必须接受政府一把手的领导。既要接受他们的领导又要对他们进行监督,开展工作难度大。

(三)业务能力不强。乡镇纪检干部非专业人员较多,岗位培训机会少,业务知识技能得不到有效提升,知识结构单一,协调能力不强,真正能“战斗”的更少,执纪监督方式方法滞后,业务素质参次不齐。加之多数是“半路出家”,对法律、审计、财经等专业知识了解不深,纪检监察理论和业务水平低,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有心无力,纪委委员角色意识虚化。

(四)“三转”不够到位。虽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跟中央步伐,大力推进“三转”,但部分乡镇纪检监察干部“人专职不专”“名专实不专”,工作中仍存在职能泛化、事事参与、职责弱化等不良现象,加之一些乡镇的人员职务等调整变化太快,导致难以有足够的精力和能力去真正履行纪检监察职能。

(一)强化思想政治教育。要结合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思想和工作实际,大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思想政治教育,以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教育为核心,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坚定信心,增强斗志,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上来。同时要抓好自身廉政教育。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努力成为党风廉政建设和拒腐防变的楷模,成为党员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的模样。

(二)加强业务知识培训。采取走出去的办法,有计划地选派纪检监察干部到上级机关参加业务知识培训、跟班轮训和参与办案,提升“实战”能力。对新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同志,除搞好岗前培训外,还需经常举办业务培训,促其加快从不懂到较懂到精通的进程,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使每个纪检监察干部都能成为业务精通、知识全面的多面手,从而增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履行职责的能力、驾驭全局的能力、科学决策的能力和抓班子带队伍的能力。

(三)提供激励机制保障。要进一步明确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及所属内设机构的规格,在政策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进一步提高纪委常委、各部室主任和乡镇纪委书记等各个层次纪检监察干部的级别待遇。同时,为基层纪检干部提供宽松的工作环境,让干部有作为,乡镇党委、政府要尽量少抽调和借用纪检干部。进一步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彻底改变派驻机构有名无实、形同虚设的尴尬局面。在政治上,疏通纪检监察干部输出渠道,工作达到一定年限、工作业绩突出、综合素质良好的,优先考虑提拔重用,提高干部工作的积极性。

“乡村振兴,人才是关键。”要实现乡村振兴,必须以乡镇干部队伍建设为着力点,加强乡镇干部队伍的配备和管理,提升干部队伍的干劲和活力,破解乡镇干部队伍建设难题。长期以来,乡镇干部队伍结构不合理、流动过频等问题不同程度地影响乡村振兴。乡镇及上级党政机关必须加大政策支持,为乡村振兴集聚力量,充实乡镇干部队伍,让懂经济、懂农情、懂治理的“三懂”干部人才服务乡镇,通过乡镇干部队伍建设助推乡村振兴。

实施乡村振兴的主战场在乡村,乡村振兴靠乡镇干部引领。乡镇经济社会发展由于受自然条件和历史因素的制约,经济社会发展严重滞后于城市建设。山东省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现状显示:泰安、烟台、威海三个地市,五个乡镇共计219名乡镇干部调查发现,乡镇干部队伍“弱化”“老化”现象严重,导致乡镇干部队伍建设难以支撑乡村振兴的需求。在调查中,有52%认为目前乡镇干部队伍年龄结构老化现象严重,干部队伍青黄不接。具备优良“治理”能力和引领乡镇经济社会发展的干部人才匮乏已成为制约乡村振兴的突出障碍,主要表现在干部人才“进不来”、机关庸才“出不去”、本职工作“干不动”、干部人才“留不住”。

(一)干部人才“进不来”

影响和制约人才进入乡镇机关的因素很多,重要原因是“身份”壁垒导致很多治理良才不能闯过公务员考试关。因此,要引导更多治理人才向乡镇机关流动,应调整乡镇公务员考试“门槛”,加大乡镇人才引进政策的创新力度,逐步形成人才引进的“政策高地”,突破乡镇干部人才“入口”瓶颈。

1.乡镇公务员进入“门槛”制约。

由于我国公务员“逢进必考”的选拔性考试制度,根本目的是录用政治素质高、具备一定层次学历和能力的人才进入干部队伍。但设置门槛时,在年龄、学历、政治面貌、工作经历等方面设置隐性条件,导致像非大学生、优秀工人或农民等受报考条件限制被挡在公务员考试大门之外。如浙江省2011年到2016年工作经历要求存在一定的合理性,但年龄歧视、性别歧视和学历歧视仍然大比例存在。另外,我国公务员考试重“应试能力”不重“治理能力”的导向必然会导致出现“人”“岗”匹配度差和治理能力缺失现象。治理能力和适应能力的缺失,导致乡镇干部队伍人才流动和断层,影响乡镇经济社会的发展,尤其是不利于乡村振兴战略的执行。

2.“身份”壁垒。

受乡镇政府编制数量和身份壁垒的影响,很多优秀的专业人才因身份限制被挡在机关门外。《公务员法》实施后,乡镇人才引进和干部流动中存在明显的身份壁垒问题,身份性质和单位性质差别是制约人才流动的一大壁垒。事业身份的人,很难进领导班子,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阻碍了优化乡镇干部队伍。近年来,除参加选调生考试和公务员考试录用到乡镇党政机关以外,其余大部分干部、职工是通过参加事业单位公开考录、招聘、借调等方式进入机关部门工作,并逐渐成长为本部门、本单位的得力干将。受事业编转公务员身份难的影响,在干部提拔任用时,事业编制人员由于非公务员“身份”制约,即使业绩再突出,口碑再好,也只能在单位从事专业性工作。“身份”壁垒导致事业编人员提拔空间小,在一定程度上凸显不公平,不利于他们才尽其用。

(二)机关庸才“出不去”

受公务员编制制约,存在个别不宜继续担任领导职务的干部没有及时‘下来’,仍然留在领导岗位上的情况,干部队伍没有得到最大限度盘活,影响干部合理使用且其潜力不能得到有效发挥。进入公务员体制后,有才无才都一样端铁饭碗,进得来,上得去是奔头,但“出不去”、“下不去”现象制约着乡镇干部人才新陈代谢。没有“出口”的淘汰机制,乡镇干部容易滋生散漫慵懒、不作为等行为,甚至脱离本职工作,影响乡村振兴驶上快车道。

1.体制堵“出口”。

由于我国公务员制度仍然存在“只进不出”的缺陷,导致乡镇干部不管是干得好干得坏都一样地留在体制内,缺乏让不作为的干部及时“下岗”的淘汰机制,这就从体制层面造成了“闭环效应”。“吐故才能纳新”,在本来固定的编制内,能够容纳干部的数量本来就很有限,老的或者不合适本岗位工作的干部出不去,新的年轻的人才就进不来。

2.纵向没“入口”。

乡镇干部事务性工作较多、任务重、压力大,受晋升岗位和职数限制得到的晋升空间有限或晋升“排队”时间较长,容易触碰“天花板”效应。有32.42%的人认为乡镇干部晋升渠道不畅,晋升空间机会有限。导致很多不干事、干不成事的“庸才”在“纵向流动”上没“出路”,长期的留在基层、留在机关“混日子”,坐等“养老”。

3.横向没“渠道”。

乡镇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横向交流轮岗的机会不多。导致部分乡镇干部长期耕耘在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上,容易形成按老观念、老规矩办事,缺乏工作热情、不求上进,公号“老秘带你写材料”整理,造成能力与乡村振兴战略需求严重脱节。干部交流作为一项重要的干部管理制度,为完善干部人事制度、选拔培养年轻干部、增强干部队伍活力、防止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等作出了重要贡献。干部横向交流到不同岗位上进行轮岗,增加基层各种岗位工作经验,提高主动服务意识,提升干部履职能力,有利于优化乡镇机关干部队伍结构,激发干部队伍干事创业的动力。但单位间交流任职设置了选拔条件,工作出色、能力强、口碑好的干部往往被横向交流单位抢着要,实现干部流动与工作需求真正的“对接”,而安于现状、碌碌无为者却是人见人“躲”,出现“对接”脱节现象。

(三)本职工作“干不动”

乡镇干部出现本职工作“干不动”现象,可以理解为“职业倦怠”、“职业枯竭症”。职业倦怠是一种由工作引发的情感、精神与体能上入不敷出、身心俱疲的枯竭感觉。乡镇干部工作“干不动”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思想上“干不动”。

乡镇干部队伍,由于调动交流的岗位很少,使得许多基层工作人员在原单位一待就是数年,甚至十多年。重复的工作内容、较大的工作压力以及长时间难以解决的个人晋升、心理焦虑等问题,容易让人对工作产生厌倦、烦躁之感,服务意识和宗旨意识变得淡漠,严重影响基层工作的正常开展。

2.能力上“干不动”。

乡镇干部长期重复性工作很容易产生“工作责任型”和“本领回避型”职业倦怠,严重制约干部工作成效。调研发现,有82%的乡镇干部反映基层的工作越来越难做,“官”越来越难为,不同程度出现“本领恐慌”和“能力不足”的问题。

第一,“工作责任型”职业倦怠。乡镇工作任务重,资源有限且责大权小,出于强烈的事业心和对自我近乎苛刻的要求并在上级“责任状”重压下,鞠躬尽瘁地投入工作,但往往由于条件不成熟等原因没取得预期结果,边际效用越来越小,导致乡镇干部的职业倦怠现象逐渐显现,极易身心俱疲、就此消沉。

第二,“本领回避型”职业倦怠。乡镇干部的本领恐慌主要是指受自身能力素质及环境等因素影响,不能及时有效完成相关工作或任务,进而产生危机感和忧患意识。长此以往,导致工作能力“负增长”,常常陷入“老办法不管用、新办法不会用”的窘境。在推进乡村振兴产生的新任务新问题过程中,由于能力不足产生的逃避心理悄然而生。

第三,绩效考评缺失致“干不动”。干部绩效考评机制流于形式,进一步助长乡镇干部“干不动”懒政心态。绩效考评机制本意是以“考绩黜陟,察其善恶”,奖勤罚懒,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有9.8%受访的基层干部认为当前基层干部不作为、假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现象“非常普遍”。一旦考评机制在基层失真失实,乡镇干部工作是否完成、群众评价高不高、群众满不满意也就不重要了,因为没有监督、执行、反馈及后续奖惩措施落实,乡镇干部“懒政”不作为现象将一步恶化蔓延。

(四)干部人才“留不住”

乡镇干部队伍建设时常陷入“留人难”的窘状。待遇低、离家远、责任大、平台小、任务重、配套设施不完善、人际关系不和谐等原因,都可能成为乡镇干部尤其是年轻干部逃离“围城”的理由。为避免过度“逃离基层”现象造成人心思动引发基层工作的“蝴蝶效应”,各地相继出台了最低服务年限来限制乡镇干部调离乡镇,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基层人才逃离这一问题。但治标不治本的“强留”政策,并不能解决干部逃离基层的客观现实。每一个身处基层的干部都清楚当前干部选拔任用上留给乡镇干部的“位子”很有限,很容易触及晋升的“天花板”。马克思说过“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乡镇干部五加二白加黑地工作,不但没有令人羡慕的工资收入,还把原来一些隐性福利减少。预期经济保障水平降低和心理“落差”,导致一些乡镇干部感到不适应。原本公务员职业附带的荣誉感、归属感、幸福感由强指数开始向下锐减,离职或逃离倾向开始强化。

由于乡镇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基层待遇不高、资源短缺、出政绩难和人才朝着城市单向流动等原因,导致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相对薄弱、整体素质不高、结构不合理、队伍稳定差等问题日益突出,成为制约乡镇发展的重要瓶颈。在乡村振兴背景下,通过分析乡镇干部队伍建设存在难题的主观原因和客观原因,有助于推动乡镇干部队伍建设制度的创新与改革,着力优化乡镇干部工作的环境,促进干部队伍健康成长,助推乡村振兴。

(一)乡镇干部队伍建设存在难题的主观原因。

1.认知层面。

认知是个体对内部和外部信息自我加工过程中形成的顿悟、观念化和概念化的心理成像。由于发展滞后,通过媒体报道及自身对主观心理评判,普遍认为乡镇条件艰苦,在乡镇工作掉“身价”、难“出彩”,最终前途无望,导致很多干部抱着对乡镇无限希望的预期来到乡镇工作,却又在乡镇的现实里屡屡失望碰壁,出现认知心里“落差”,打起“退堂鼓”,产生抛弃乡镇工作的认知心理。

2.本领层面。

乡镇干部处在乡村振兴第一线,肩负着推动扶贫脱困、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的重要职责,是党执政的“神经末梢”。当前基层工作千头万绪、形势复杂、任务艰巨,对乡镇干部的思维方式、工作能力和工作方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号“老秘带你写材料”整理,而乡镇干部队伍本领恐慌的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具体表现在有些干部不出“衙门”不下基层、服务群众意识薄弱、工作作风飘浮、工作上糊弄了事、行为上不负责任、不想干事、不能成事,面对困难绕着走或陷入本领恐慌。

3.人际层面。

很多乡镇干部是草根干部,所处“圈子”小且自身缺乏从政资源,在处理上级领导、同事、群众关系方面容易陷入理不顺、容不入的“水土不服”的人际困境。基层的人际关系复杂多变,不处理好同上级领导的关系,工作开展和职务晋升方面就得不到支持,工作业绩也难出彩;不协调好同事关系,容易被他人“嫉妒”或无形中“得罪”同事,开展工作协调难度就大;不培育与群众良好的干群关系作基础,在事务性工作较多较复杂的基层工作,就会不懂民情、不解乡音、不得方法,不能有效解决群众事务。

4.价值层面。

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这是人生不断追求进步,实现人生价值的格言。一些青年干部错误地把自己的职业优势看成是自己的优势,把职位赋予的权力看成是自己的权力,催生了一心向上爬的单一价值观。当下流行用职位比作理想,金钱衡量价值,用报酬指导行动,形成把基层看作“贬值地”的价值扭曲现象。即使到了乡镇也不真干实干,只是挂名镀层金,混个乡镇阅历,把乡镇工作当成临时跳板,时刻想方设法的离开乡镇,不忘初心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淡化。

5.心态层面。

观念决定心态,心态决定行为。面对枯燥乏味、错综复杂的基层工作,呆的时间长了,比待遇、赶仕途的现象使乡镇干部心态变得烦躁不安。一旦升迁无望或有抱着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心态,容易催生“气球干部”,做工作就会蜻蜓点水,混日子等着“平安着陆”的“退休心态”。如果心态变样、思想懈怠、理想缺失、作风涣散,不但不能团结广大群众齐心干事,还难以扎实乡村振兴工作,甚至成为自己成长道路上的“绊脚石”、“终结者”。

(二)乡镇干部队伍建设存在难题的客观原因。

1.培养层面。

“为政之要,首在举人;为政之要,重在用人”。在乡镇实际工作中,往往由于事务工作多、检查多、会议多、要求多、材料多等原因,导致乡镇干部思想疲软,缺乏进取心。人才成长需经历培养、锻炼、再培养、再提高的多重阶段,不可能一蹴而就。然而在现实工作中,相当一部分领导“重选拔,轻培养”,结果往往是人到用时方恨少。长此下去,势必导致乡镇干部队伍结构出现周期性老化循环、“青黄不接”断档现象,使干部工作总是处于被动应付状态,导致乡镇干部工作跟不上乡村振兴发展的步伐。

2.储备层面。

乡镇出现干部“人才荒”现象,主因是后备干部人才储备不足,结构不合理。一是乡镇干部队伍储备不足。“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乡镇干部作为地方父母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就必须心为民所想,行为民所盼,需要乡镇干部运用群众语言和群众方法解决群众事务,但乡镇往往缺乏这样懂农村、懂农民、懂农业的干部人才,乡村振兴工作就难以推进。二是乡镇干部引进渠道窄。当前,乡镇干部来源渠道单一,主要通过选调生和公务员考试录取干部到乡镇,一个萝卜一个坑的编制限制加上原有干部需要消化,客观上导致后备干部人才储备不足,且结构僵化、不合理,从而影响乡镇干部队伍的数量和质量。

3.晋升层面。

公务员“金字塔”式的职务级别分布让大多数身处乡镇的干部,唯有拼晋升这座“独木桥”。公号“老秘带你写材料”整理,乡镇干部作为国家机关最底层的工作群体,工作起点低,升迁渠道窄,导致很多乡镇干部担心辛辛苦苦几十年,干到退休还是个科员;选拔任用干部政策也没有实质性向乡镇一线干部倾斜,进一步收窄乡镇干部的上升通道;且日渐增多的“空降兵”现象,更是挤占乡镇干部苦苦期盼的晋升资源。这些因素催生乡镇干部消极情绪,“一入乡镇深似海,一抬头就是天花板”,晋升难成为乡镇干部挥之不去的噩梦。乡镇干部认为自己前途基本到顶的心态及晋升渠道不畅极大地影响乡镇干部成长,导致乡镇干部队伍不稳定,人才流失。

4.待遇层面。

乡镇干部的工作环境相对较差,而且工资福利和待遇也相对比较低。2017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要适当提高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但乡镇财政支付能力非常有限,干部职工的福利待遇难以得到较好的保障和解决,与上级机关人员相比,乡镇干部的休息休假不仅难保障,还拿低工资,干最苦的活。另外,基层绩效考核奖励标准低,专项工作奖励力度小且不直接发放到个人账户,财政补贴也是乡镇干部标准低,乡镇干部待遇差就成了一个客观现实。

5.责任层面。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为政之道,忧无策,更忧有良策而不落实,落实不到位必问责,问责必严成为常态。党的十八大以来,从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出发,反复强调“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要求以问责常态化促进履职到位,对乡镇干部玩忽职守、懈怠无为、违法乱纪起到威慑作用。但面对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的基层工作,常常任务多,难度大,见效慢、出彩难,导致很多干部怕被问责。在基层真干活的人被问责,“明哲保身”不作为的干部倒是淡定,想方设法规避上级把责任推到自己身上。乡镇干部普遍认为上级政策是好的,但这些政策往往到了基层很难不打折扣地执行,乡镇干部权力小,可用资源少,能够动用的手段极为有限,责任却很大,甚至还要为所有政策落实不力负责,上级的“责任绑架”行为,导致乡镇干部普遍感觉“委屈”,不敢有所为。

推进乡村振兴关键在基层,关键在人。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要重视政策宣传,引导更多有“才”之人扎根乡镇,拓宽引才渠道,配套人才引进政策,建立乡镇干部人才储备库,完善留才措施让更多有能力的干部留在乡镇、服务乡镇,推动新时代的乡村振兴战略更好更快地实现。

(一)政策引导。

“致天下之治者在人才。”乡镇干部队伍是党的事业之基、发展之本,更是乡村振兴践行者。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鼓励引导人才向边疆流动”。在机关干部中树立“要提拔、到基层”的用人导向,引导机关干部尤其是年轻干部到基层一线挂职或任职,促使他们工作在基层,服务在基层,成长在基层,使基层真正成为培养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的主阵地。通过此政策导向,引导更多优秀干部人才到乡镇干事创业,决战脱贫攻坚,实现乡村振兴。针对乡镇干部匮乏的实际情况,发挥政策宣传平台作用,强化干部人才到乡镇大有可为的导向,鼓励年轻干部服务基层一线,引导年轻干部下乡镇锻炼成长,在一线岗位“摔打磨炼”,夯实为人民服务的“基本功”。切实搭建好乡镇是年轻干部练就过硬本领、锤炼意志品质的大舞台,让每个干部到乡镇都有机会施展才华、担当重任,在乡镇一线成长发光。

(二)引才机制。

“郡县治,天下安。”乡镇干部队伍是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政权稳固的重要基础。吸引更多优秀干部人才来到基层、服务基层、扎根基层,需要在“引”字上下功夫。

1.解放思想,拓宽引才渠道。

需要大力破除束缚人才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障碍,拓宽引进渠道,完善“硬性”引进和“柔性”引进政策。积极搭建平台,创新载体,向各用人主体放权,为人才引进松绑,不断加强和充实乡镇干部队伍,形成“引进一批、培养一批、用好一批、留住一批”的人才梯次引进机制。让这些引进干部熟悉基层一线,不断探索乡村振兴举措,让他们成为基层建设发展的主力军,让人才聚集洼地效应逐渐显现。

2.破除身份壁垒,激励干部干事创业。

第一,破除身份壁垒。使事业编人员在职称评定、职级晋升上与公务员无差别,并实现同工同酬,使公务员身份和非公务员身份的人员在福利待遇上无差别,分层次、多渠道、多措施解决干部“身份”问题。第二,盘活编制资源。根据乡镇编制和用人需求的实际情况,乡镇和上级机关应拿出一定数量的领导干部职位激励乡镇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让他们看到有“向上”流动的机会,拓宽乡镇干部的晋升空间,为乡镇干部队伍注入源头活水。

(三)后备干部储备。

随着基层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战略布局的纵深推进,需要充实乡镇干部队伍。为此,要在基层着力构筑后备干部“蓄水池”。

1.培养乡镇干部人才。

乡镇干部是最苦最累、最靠近人民群众、最直接执行党的政策方针的主体,各级组织部门要下基层调研,确定培养人选、育人要求和锻炼平台。

第一,确定培养人选。培养那些在工作中静得下心、沉得住气、弯得下腰、吃得了苦的实干人才;培养那些德才兼备、敢于担当,把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敢作为、有作为的干部推选到需要的岗位上进行培养,并把这些人选拔进人才储备库中。第二,确定育人要求。要实现乡村振兴,需要“通才”型干部领头。以提升乡镇干部治理能力和创新能力为核心,选派乡镇干部赴高校进行综合能力提升培训。按照“胜任岗位、一专多能、人人懂政策、人人能办事”的要求,切实提高乡镇干部综合素质和治理能力。第三,确定锻炼平台。针对乡镇具体工作需求,公号“老秘带你写材料”整理,选择合适的平台进行“精准”培训。如利用大数据平台,对乡镇干部进行在线培训;发挥基层是磨练年轻干部的“磨刀石”和“大溶炉”的主阵地,推行乡镇干部在岗多轮次挂职锻炼;利用党校教育平台,采取“定期+定点授课”、“app学习”、“交流研讨”等方式开展干部培训工作。

2.常态化储备干部人才。

加大后备干部的管理力度,及时将具有发展潜能的优秀干部纳入组织视野,选派到重要工作岗位加以锻炼并录入储备干部数据库。采取常态化储备、周期性选拔以及各基层单位推选出人才列入人才储备库中并实行动态管理,按照综合管理型、专业技术型、特长突出型等进行分类归库,建立人才储备数据库,建立审核干部人事档案、干部征信系统信息,优化乡镇干部来源结构,丰富源头活水,形成结构合理、数量充足、梯次配备齐全的乡镇干部储备库。

(四)留才举措。

乡镇干部流动较多,基层留人难成了乡镇组织的难题。要避免乡镇干部身在曹营心在汉,要让更多干部心甘情愿地留在乡镇,上级组织和领导需要对乡镇干部多一些关爱、减压和容错机制,从物质、精神、工作上给予更多激励。同时,也要优化制度设计,充分拓展乡镇干部的职业发展空间,营造更加公平公正的乡镇工作环境,为干部搭建施展才干的良好平台。

1.提高乡镇干部的工资福利待遇。

基层条件艰苦、生活条件艰难大家有目共睹。因此,要结合当地实际适当调整基层工作岗位补贴,各方面的福利待遇向基层倾斜,鼓励干部安心留在基层干事创业。让更多有才干、有抱负、有水平的年轻干部成为乡镇干部,要像重视县委书记那样重视乡镇书记,并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在全社会形成当乡镇干部光荣的氛围。

2.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

实施乡村振兴过程中产生的新问题新现象比较多,乡镇干部开展工作难免会因经验不足出现过错,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防止上级考核“滥打”一票否决牌,影响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为给乡镇干部“减压”和“松绑”。2018年5月2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鼓励乡镇干部对工作进行创新,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宽容干部在改革创新中的失误错误,强调切实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允许他们在合理范围内大胆探索和创新。

3.畅通基层干部晋升通道。

在职务晋升及职务调整上,要加大对乡镇干部(包括事业编制人员)的倾斜力度,尤其是奋斗在一线岗位上的乡镇干部,按一定比例增加一定岗位职数及专业技术职务数量,提高乡镇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另外,要加快推行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将成为公务员工资增长和职级晋升的另一个通道。受领导职数限制,不可能每个基层干部都有机会提升到更高层次的领导岗位,因此,我们注重发挥职级待遇的激励作用,对受年龄学历、身份性质、领导职数等因素限制,长期在基层一线的优秀干部实施职级激励。2019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就乡镇公务员而言是一个政策“礼包”,即使职务没有晋升,只要努力工作,也有很大的职级晋升空间,这无疑为想干事、敢担事的干部提供了更多机会,提高乡镇干部安心工作的“向心力”。

4.领导关怀。

组织领导加强与乡镇干部交流,在交流中体现关怀,用关怀拴住乡镇干部的“心”。基层工作条件差等因素使很多乡镇干部不太情愿留在基层,这种情形下相关部门和单位主要领导要主动关心乡镇干部,建立帮扶和减压机制,及时帮助他们解决困难和化解心理压力,让他们感受到来自组织的温暖,增加工作信心,激发干部的工作动力。

总之,乡村振兴是当前党和国家提出的重大战略,是中央吹响的加快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号角,同时也是对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重大考验。建设一支愿干事、敢干事、能干成事的高素质乡镇干部队伍,是破解乡镇干部队伍建设难题,助推乡村振兴的关键。

x书记、各位领导:。

当前农业现代化的特出问题之一是农业和农村的快速发展与人才队伍的相对滞后。基层和农业部门反应很大,进一步强化农业服务体系建设、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刻不容缓。根据这次主任会议议题,我局进行了专题调研,召集部分乡镇分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分管领导和基层农业服务单位同志进行座谈,并赴浙江学习先进经验,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我市农业科技推广工作经过多年摸索、多年努力,逐步形成了公益性、经营性和帮扶性三种推广模式,较好地发挥了政府的主导作用,强化了农技推广的针对性,也兼顾了新技术应用的导向作用。通过积极开展宣传发动、技术培训、试验示范等活动,推广了适用于我市的农业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在水稻新品种及其机插高产载培技术、精确定量栽培技术、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在蔬菜新品种及其无公害优质栽培技术、穴盘育苗技术、设施蔬菜连作障碍综合防治技术,在畜禽、水产新品种及其集约化饲养技术、健康生态养殖技术等方面收到良好成效,奠定了我市农业现代化发展的基础。这其中,农业部门和农业科技推广人员付出了辛勤劳动,通过包村联户、“一村一品”,技术培训等扎实工作,有效推进了农业技术进步,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应该看到,农业人才队伍建设仍然是我市农业农村工作的一项薄弱之处,从市、镇、村,农技人员呈倒金字塔形,基层农技人员严重缺乏。一是镇(街道)农技人员编制偏少,同时,非农专业人员占编超编情况较为普遍。二是基层农技人员队伍不稳,存在随意抽调农技人员从事其它工作,事实上忽视了农技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专业性。三是基层农技人员逐步老化,年龄老化,知识老化,结构老化,约xx%农技人员超过45岁。四是农技推广经费得不到保障,基层农技单位要兼顾经营创收,人心不稳,精力不够集中。五是农技推广机制也不够完善和灵活,难以适应实际需要。

i.定编,定岗,定责,职责到位,贯彻执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从人员落实开始,人员不落实,一切都是空谈。一是人员落实,定编定岗。疏理一下各镇(街道)农技人员编制情况,尽快恢复和落实到位,做到定编定岗、在编在岗,落实到位后,人员岗位上墙公示。做到这一点,首先市里要有明确意见,明确要求,其次各镇(街道)要有明确态度,明确观念。人员落实是检验各级政府是否真正重视农业的一杆标尺。二是明确职责,职责到位。农技人员岗位职责一定要明确,岗位的技能要求一定要明确,做到人员精干,服务优质,运行规范,有效履行职能。三是明确服务内容,强化绩效考核。明确岗位农技员的服务责任区域、服务对象、服务内容和服务时间,并量化考核指标,将考核结果与奖金分配、职务晋升、职称评聘、岗位续聘等挂钩,有效激发农技人员积极性。

2.特点、特色、特出,统筹服务。由于农业的多样性,基层农技服务机构不可能做到面面俱到,因此可以实行各镇(街道)特出重点,彰显特色,统筹服务。一是各镇(街道)根据自有农技人才专业特长和本地农业产业特点,特出一至两个农业技术重点,强化服务能力,提高服务水平,形成农技服务特色。二是统筹农技服务资源,实现跨区域农技服务。市级统筹协调,各镇(街道)农技服务面向全市,提高服务能力,综合服务资源,提高服务效能。三是形成政府主导的农技推广体系。按照“提高市一级、强化镇一级、发展村一级、延伸户一级”的总体思路,通过理顺管理体制、优化服务条件、完善运行机制、畅通技术渠道、强化队伍建设等措施,建立起市级主导、镇级主体,村级配合,户级参与的“四级联动”农技推广体系。

3.政府主导与市场化相结合,构建社会化服务体系。坚持以政府构建为主体,以强化公益职能为主导,以开展多元化服务为宗旨的新型农技推广服务体系。一是不断提高和完善上述“四级联动”农技推广服务体系的能力与水平,强化政府的主导作用。二是充分发挥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生产大户和农业龙头企业的农业技术优势,通过政府补贴、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专业生产组织进行农业技术的专业化、社会化服务,倡导成立合作联社、产业联盟、公司+农户等联合联营的生产组织方式,实现专业生产组织的社会化技术服务,可以极大完善、覆盖和提高农业技术服务水平,促进农业技术进步。第三是推进示范园区和标准化建设。通过科技示范园区以点带面,推进农业技术进步,通过农业标准化,推进农业创新和实现高品质、高效益、生态循环和可持续农业发展。

4.强化人才政策保障,为农业科技进步奠定坚实基础。拓宽思路,完善政策,营造良好氛围,让农业人才引得进,留得住一是镇(街道)农技推广部门运行经费全部纳入当地财政预算,保证农技人员工资、福利和办公设施,实现基层农技人贝留得住。用得上,稳得住,做到爱岗敬业,经费落实是检验各统政府是否真心重视农业的块试金石。二是实行农业科技学培养农技人才,人才定向养策略。通过高考体制规范操作,邦优录取,吸引一本优秀人才进入农技推广领城,收到极好效果。三是强化农业技术和技能培训工作。即加强农技推广人员的再教育培训,加强农民技能培训,加强农业新技术、新工艺、新品种推广,关健是因地制宜,务求实效。

农业核心竞争能力都十分重要。要善于开发新技术、应用新技术,实现新型经营主体与农业社会化服务有机结合,形成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理想格局,实现农业现代化的伟大目标。

【内容提要】加强基层人民法院建设,确保司法公正和社会稳定,是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客观要求。中央政法委提出的“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为人民法院广大干警明确了政治方向、宗旨意识和价值取向,人民法院干警要努力提高司法能力和水平,真正做到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切实担负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的神圣使命。

法院队伍是法院的主体,是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者。人民法院要更好地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和落实司法为民的要求,关键要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法官队伍。由于历史等诸多方面的原因,凌云法院在队伍建设方面还存在着一些问题,队伍整体素质与新形势下的法院工作不相适应,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了审判工作的全面发展,为及时、全面、准确掌握全院队伍建设的基本情况,找准法院队伍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和建议,从而更好地落实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措施,建设起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法官队伍,确保司法公正。

引言。

多年来,凌云法院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先进的司法理念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严格的制度管理人,大力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优良、品格高尚的法院队伍,30多年来干警无一人存在违法违纪行为,2012年获得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全区法院公正廉洁模范法院”称号。在新形势下,构建和谐社会对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更需要人民法院进一步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工作,提高广大法官干警综合素质和审判的能力和水平,自觉为民司法,自觉为民服务,促进社会和谐进程。本文中笔者通过对凌云法院队伍建设工作情况进行分析归纳,阐述队伍建设工作存在的特点及问题,并试提出自己肤浅的意见和建议,以对我市法院的队伍建设工作起到一些建设性的启发。

凌云,地处广西西北部,云贵高原东南边缘。全县总面积2037.46平方公里,海拔在210至2062米之间。全县人口20万人,居住着壮、汉、瑶、苗、侗、哈尼、仫佬、水、满、高山等民族,少数民族人口占全县总人口的55.8%。全县8个乡镇中有4个是瑶族乡。因全境62%的喀斯特地形,自然条件极为恶劣,是百色革命老区经济欠发达的县份,亦为国家划定的特困县之一。

(一)现有机构、干警队伍的基本状况。

2002年机构改革时,县编办核定我院设置11个内设机构:办公室、纪检组(监察室)、政工科、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经济审判庭、行政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庭(局)、法警大队。按有关文件规定设有3个人民法庭:逻楼人民法庭、加尤人民法庭、伶站人民法庭。2012年6月增设审管办,现共有12个内设机构。

(二)编制情况。

按自治区编办桂编办发[2012]100号文件《关于增加百色市法院系统政法专项编制的通知》,核定该院政法专项编制为58人。实有在岗52人,我院空缺政法专项编制5人。

(三)现有人数。

该院实有人数57人,政法专项编制为52人,事业编制工人3人,县财政供养不占编制的2人。

(四)干警职工政治面貌和性别比例。

现有在岗57人中,党员干警37人,团员干警7人,群众13人。分别占干警职工总数的64.9%、12.28%、22.82%。男干警50人,占总人数87.72%,女干警17人,占干警总人数12.28%。

(五)年龄层次。

现有在岗57人中,30岁以下10人,31-35周岁8人,36-45周岁22人,46-55周岁15人,56岁以上2人。分别占干警职工总数的17.54%、14.04%、38.6%、26.32%、3.5%。

(六)学历情况。

现有在岗57人中,高中以下学历4人,占干警职工总人数的7.02%,大专学历13人(其中在职教育11人,全日制教育2人),占干警职工总人数的22.81%;本科学历人数37人(其中在职教育30人,全日制教育7人,且仅一人为法律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占干警职工总人数的64.91%;在职研究生学历3人,占干警职工总人数的5.26%。

(七)职级情况。

现有在岗57人中,副处1人,正科18人(含主任科员3人),副科5人,科员28人,工人3人,不占编制2人,分别占干警职工总人数的1.75%、31.58%、8.77%、49.12%、5.26%、3.51%。

(八)法律职务。

1、现有审判人员25人,占干警职工总人数的43.86%,其中有法官职级的23人,占干警职工总人数的40.35%(四级高级法官11人(占干警职工总人数的19.30%)、一级法官3人(占干警职工总人数的5.26%)、三级法官4人(占干警职工总人数的7.02%)、四级法官5人(占干警职工总人数的8.77%)),有审判资格的人员中副科以上审判人员18人,占干警职工总人数的31.58%(包括院长1人(占干警职工总人数的1.75%)、副院长3人(占干警职工总人数的5.26%)、副书记1人(占干警职工总人数的1.75%)、专职审委委员1人(占干警职工总人数的1.75%)、审委会委员兼庭长1人(占干警职工总人数的1.75%)、庭长5人(占干警职工总人数的8.77%)、副庭长4名(占干警职工总人数的7.02%)、审判员2名(占干警职工总人数的3.51%)),科员级审判员6人(占干警职工总人数的10.53%)、助审员1人(占干警职工总人数的1.75%)。

2、2011年通过司法考试并已参加了预备法官培训班的人员8人,占干警职工总人数的14.04%。

3、现有书记员6人,占干警职工总人数的10.52%。

4、正式法警8人,占干警职工总人数的14.04%,事业编法警1人,占干警职工总人数的1.75%。

5、其它审判辅助人员9人,占干警职工总人数的15.79%(司法行政人员4人(占干警职工总人数的7.02%),工勤人员5人(占干警职工总人数的8.77%))。

(九)进途径情况。

现有在岗57人中,通过交流形式进入法院的2人,军转干部1人,毕业分配6人,招录17人,从其他单位调入20人,选调生4人,定向委培生2人,分别占干警职工总人数的3.51%、1.75%、10.53%、29.82%、35.88%。

(一)队伍的文化结构逐步提升,专业文化素质普遍提高。

长期以来,凌云法院狠抓干警职业教育培训工作,通过岗位大练兵、岗位轮训、短期业务培训、派干警到上级法院跟班学习、请上级法院专家到院授课、鼓励干警专升本、本升研学历教育和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等形式,提升干警学历层次。目前,队伍的学历层次普遍提高,干警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不断丰富,知识面不断扩大,专业文化素质普遍得到提高。据统计,2002年年底,凌云法院实有干警职工47人,大专学历39人,中专以下学历8人,无一人为本科以上学历。至2012年,全院57名干警职工中,有40名具有法律本科以上学历,占在职干警职工总人数的70.18%,较2002年有了质的飞跃。

(二)队伍年龄结构逐步合理,领导干部趋向年轻化。

2002年,根据上级法院和凌云县委的部署,凌云法院进行机构改革,合理设置法院内设机构和精简在编人员,一批年龄接近退休或具有30年以上工龄的同志提前离岗或退休,此后,经过竞争上岗、提拔等形式,现一大批年轻有为的干部走向领导岗位,法院队伍的整体年龄结构有了大的变化,据统计,目前,凌云法院40岁以下的干警职工28人,占在职干警职工总人数的49.12%,中层领导中45岁以下的11人,占在职干警职工总人数的19.30%。

(三)队伍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逐步提高,工作作风进一步改变。

多年来,凌云法院始终把队伍政治思想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作为法院工作的关键来抓,通过深入开展一系列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队伍的审判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进一步转变,“六个意识”(大局意识、宗旨意识、责任意识、公正意识、廉洁意识、服务意识)明显增强,工作中涌现出一大批立功受奖的先进个人,全院上下形成一种学、赶、超先进的浓厚氛围,整个队伍呈现出积极向上的良好精神状态,呈现新面貌。30多年来干警无一人存在违法违纪行为,2012年获得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全区法院公正廉洁模范法院”称号。

(四)执法办案和服务群众能力水平不断提高。

正得益于长期坚持不懈地抓队伍建设,队伍综合素质逐年提高,人民法院的“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主题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干警公正廉洁执法意识大大增强,法院审判质量效率逐年提高,近两年来,审判质量效率各项指标均排全市法院前列,服务群众的意识、能力和水平也进一步提升,2007年以来,凌云法院民商事案件调解率均名列全市法院首位,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社会和谐和经济发展。

(五)队伍管理工作进一步改善,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结合实际修订完善了岗位职责制度、政治、业务学习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廉政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基本形成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案,树立制度权威,法院队伍管理步入良性、规范化的轨道,干警干事创业、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已经形成。

(六)队伍凝聚力逐步增强,队伍形象逐年提升。

通过开展各种主题教育活动,全院干警司法亲民,为民、便民意识得到增强,关注民生、服务民生、保障民生的力度明显加大,切实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并取得执法办案和服务群众能力水平逐年提高的良好效果,使得广大干警从从事各项工作中收获成果,在争先创优中立功受奖,激发干警工作激情,提升干警工作积极性,提升队伍凝聚力,提高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队伍公信力和队伍形象得到进一步提升。

(一)队伍整体素质不高。

1、高层次、复合型专业人才甚少。目前,全院虽有本科以上学历人数40人,但大部分干警(为33人,占全院干警职工的57.89%,全日制教育的7人,占全院干警职工的12.28%,整个院仅有1名全日制教育法律本科毕业生)的学历是在职教育取得的第二、三学历。

2、少数法官干警业务知识更新不快。部分干警虽然在长期的审判实践中,积累了一定的审判工作经验,但由于是“半路出家”,法学理论水平不高,且对法律知识缺乏系统的学习,整体业务能力不强,业务知识更新不快,表现在执法办案中,如对证据的认证水平、对法律的理解能力和适用水平、法律文书制作水平不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办案效率和案件质量的提高。

3、少数法官干警“六个意识”不强。多年来,虽然经过一系列主题教育活动和不断加强廉政建设教育,在很大程度上筑牢干警廉洁和道德底线,但由于队伍整体素质还不够高,少数法官干警的大局意识、宗旨意识、责任意识、公正意识、廉洁意识、服务意识还不够强,主要表现在执法办案中:一些法官就案办案、孤立办案,不能很好地做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三者的有机统一;个别法官工作责任心不强,办案拖拉,甚至超审限;个别干警“名利”思想严重,强调经济利益,对待遇和福利看的高于事业,没有奉献精神;一些法官干警工作标准不高,仅仅满足于个人不出事、领导不批评、群众不告状,审判、办事质量和效率不高;个别法官干警不注意职业道德修养,言行举止有损法院、法官良好形象;个别法官干警服务意识差,对待当事人、群众有冷、硬、横、蛮等现象;个别法官干警纪律松散,上班、开会等经常迟到、早退,懒惰散漫,玩心重,事业心不强,工作不推不动,学习消极应付。

4、学习培训不系统,面窄,流于形式,达不到提升队伍整体素质的目的。虽每年上级法院、自治区法官学院或本院举办各种业务培训班,但由于经费、师资等因素的限制,法官干警能够参加培训的机会少之又少,有的法官甚至几年都没有机会到上级法院参加一次培训,同时,培训内容大多是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及审判实践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属“应急式”的学习培训,缺乏科学性、系统性和全面性,学习面窄,受训人员少,这样难以达到通过学习培训来全面、及时更新广大法官干警理论知识和法律知识的目的。而本院举办的集中学习培训则因内容、师资等原因多半流于形式,有的甚至是以应付上级部门的检查为目的,搞形式主义,学而无用。

(二)案多人少的矛盾日益突出。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各种利益格局不断变化和调整,各种社会矛盾凸显。凌云法院近年来案件数量不断增长,平均每年都在1200件以上,审判任务重与人员不足的矛盾比较突出,“案多人少”现象严重,工作压力非常大,案多人少的矛盾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审判质量和效率,同时也给涉诉信访稳定带来了隐患;由于退休、“门槛”过高进人渠道不畅、待遇低吸收不了人才、人才外流等原因,我院干警人数逐年减少,目前,我院有13名法官干警工龄已满30年以上,随时退休。而一线审判人员仅13人,年人均审理案件92件,人民法庭审判人员每年审理案件都在150件以上。案多人少,审判力量薄弱的矛盾日益突出。

(三)人员结构不合理日益凸现。

1、整体人员结构不合理。现有干警职工的57人中,审判人员仅为25人,占43.86%。

2、审判人员结构不合理。现有的25名审判人员中,没有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院领导、行政部门、立案庭和审管办等部门的法官多,一线审判人员少。

3、中层干部岗位空缺较多。我院12个内设机构中有4个是副科级干部或副庭长(3个人民法庭)主持工作,1个机构是审判员主持工作。各庭室科队基本空缺领导:办公室缺副主任,纪检组缺组长,监察室缺副主任,政工科缺科长,立案庭缺副庭长,民一庭缺正副庭长、行政庭缺正副庭长,民二庭缺副庭长,审监庭缺副庭长,司法警察大队缺大队长,3个人民法庭缺庭长。

由于没有配备好中层领导,负责同志虽在各自工作岗位做出了一定的成绩,但因只是“临时负责”,职责不符,工作起来“名不正、言不顺”,不敢管理,加之责任与待遇不符,工作压力大,工资收入低等原因,不愿认真管理,工作上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的开展。

4、进人渠道不畅,法官断层问题严重。凌云法院现有法官23名,50岁以上的8人,占34.78%,40—50岁的9人占39.13%,35—40岁的4人,占17.39%,35岁以下的2人,占8.7%。由统计可以看出,有73.91%的法官年龄在40岁以上。就目前现状,案多人少的矛盾已经相当突出,法官的年龄结构日趋老化,目前,有9名法官工作已满30年以上,随时面临退休离岗,这种结构对法院审判事业的发展十分不利。同时,因法院进入门槛的提高,法院进人较难,几年来凌云法院都没有招到法律本科大学生。由于法官的待遇跟不上,高素质的法律人才不愿进入法院工作,如果再过5—10年,法官队伍如果不能及时补充,将出现无人办案的现象。

(四)法院干警工资福利待遇低,影响了工作的积极性。

法院法官干警职业素质要求高,任职条件要求严,但因凌云为国家贫困县、地方财力十分困难,干警工资福利比全市其他法院有一定的差距,同一个地方,法官的收入与税务、工商相比相关甚远,甚至比党委、政府一些职能部门的人员都低,法官的奉献与其所得到的待遇反差太大,高要求与低保障形成的矛盾十分突出。同时,长期的低收入,必将严重影响干警工作积极性和法院队伍的长远稳定。

(五)法院对人才的吸引力下降,人员流失现象严重。

推行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以后,法院的“门槛”提高,但由于缺乏相关的职业保障,干警的工资福利、级别待遇不高,使得法官职业没有吸引力,法院留不住人才,更是谈不上引进高素质的人才,人员流失现象却呈上升趋势。2010年以来,凌云法院招考入5人,但通过各种形式调出人员2人,且目前又有2人已通过报考单位的考核,随时可能调出,人才流失现象非常严重。现行的用人制度造成了法院进人难、人才留住难、干部交流难的“三难”局面,致使法院队伍缺乏应有的生机和活力。

(六)法官心理压力过大,身体健康状况堪忧。

凌云法院从近三年对干警的体检情况看,近95%的法官出现不同程度的疾病,其健康状况和身体素质令人担忧,主要原因是工作压力大、生活没有规律、医疗条件差,许多法官经常放弃节假日,晚上加班加点,长期超负荷工作,精神紧张疲劳,身心处于高度紧张、疲劳的状态,心理压力和消极情绪得不到有效舒解,影响了健康状况。其中患有“三高”、胃病、风湿病、颈(腰)椎病等疾病的人较多,而这些同志目前仍在坚持工作,法官干警身体状况令人担忧。

(七)队伍管理不能完全适应工作的需要。

一是一些规章制度还不够健全和完善,需要加强调查研究,进一步补充完善。二是未建立法官分类管理制度,少数法官或有审判资格的干警还从事后勤、政工、法警等工作,浪费审判资源。目前,凌云法院在这些岗位上工作的法官3人、有审判资格的干警2人,占审判人员总数的20%。三是内部管理还有薄弱环节,工作纰漏时有发生。部门与部门之间,人与人之间相互配合不够紧密,工作效能不能得到充分发挥。

(一)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法官职业道德教育和党风廉政教育,提高干警的思想政治素质,增强宗旨意识,结合开展的各项主题教育和实践活动,培养和强化干警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和服务大局意识,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真正解决好“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名与利的关系,把群众满意作为衡量工作的标准,提高干警立足本职工作、服务大局、建功立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加强教育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增强办案能力,提升队伍整体素质。

加强对法官干警素质的培养,在培训内容上从传统学习教育到现代职业能力的转变,着眼目标,立足实际,大力开展符合实际的职业培训工作,着力提高法官把握大局的能力、把握社会矛盾的能力、把握社情民意的能力、把握法律精神的能力、把握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能力,注重实用性、针对性和有效性,达到学以致用。在培训方式上实现从面对面授课到现代网络远程教育的转变,节约审判资源,尽量避免学习影响工作。紧跟时代要求,进一步实施“人才强院”战略,逐步培养成审判型、专家型法官和审判业务骨干,形成有梯次的人才队伍。增强培训的实效性,并加大培训经费的投入,增拨政法专项培训经费,实行培训全免费,以保障法院培训工作的正常运转,保证教育培训目的真正实现。同时鼓励干警参加司法考试,加大对通过司法考试干警的奖励力度,提高干警学习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三)畅通进人渠道,不断补充新生力量,增强发展后劲。

建立畅通的人才流动机制,根据工作需要,有计划地从社会法律人才队伍中选调优秀人才,充实法院队伍。同时探索建立吸引优秀人才和留住优秀人才的机制,按照从优待警的原则,帮助干警解决实际困难。

(四)建立法院干警福利待遇保障长效机制,减少人才流失,稳定法院队伍。

法官干警待遇偏低是当前西部法院难以招录人才、难以留住人才的一个关键问题。因此,提高法院干警的待遇已成为当务之急。根据西部基层法院法官干警的职业特点,合理调整收入水平,对法官干警的工资、福利实行垂直管理,逐级划拨,并逐步实行高薪养廉,提高基层法官职业的吸引力。并在法官住房、子女上学、子女及家属就业等方面优先考虑,解决法官的后顾之忧,保证干警专心审判工作。

(五)状大法官队伍,解决法官断层问题。

目前实行的内部司法考试分级制度是一个有效的办法,我们认为今后应更进一步适当降低取。

XX县森林公安队伍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

森林公安工作既是整个公安工作的一部分,又是林业部门一项重要的执法工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加强,生态环境得到改善,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推动整个社会走向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确定了森林公安的任务和目标,也确定了其在生态环境保护过程中将发挥重要的作用和不可替代的地位。森林公安怎样才能完成好此项重任,并且为林业整合后的六大工程服好务?回答只有一个———做大做强森林公安。而加快解决森林公安的编制和经费问题,加强对森林公安队伍的领导,加大对森林公安的投入,扩大森林公安的影响,强化森林公安的职能已经成为做大做强森林公安的当务之急。

宜章是湖南重点林区县之一,也是我省最早建立森林公安队伍的县(市)之一。纵观我县森林公安分局成立组建二十余年的风雨历程,可看到森林公安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不断取得进步的发展轨迹。

(一)、依法履职维护林区平安和谐。二十余年来特别是来,我局近60名民警默默奉献、顽强奋战,铁肩担负法定职责,圆满完成了《人民警察法》所规定的“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等任务,保障了我县林区治安秩序持续稳定和林业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

——切实履行了人民警察的主责。近几年,我局始终保持对涉林现行违法犯罪活动的“严打”高压态势,坚持专项行动与日常打击、集中整治与综合治理相结合,重拳出击,以打促防,努力构筑“打防控”一体化机制,加强林区治安综合治理,为林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治安环境。就—间,全局共立森林刑事案件115起,破112起;立案查处林业治安案件38起;处理林业行政案件2857起。立案绝对数、案件查处率近3年一直名列全市森林公安部机关第一。被国家林业局评为“林业严打先进集体”,成为湖南省113个县级森林公安机关当中唯一获此殊荣的单位。

——不断强化了林区治安热点部位的整治。自1989年成立森林公安分局以来,针对林区治安出现的新情况,我局适时组织开展了“东部地区林区治安秩序专项整治”、“绿剑行动”、“侯鸟行动”、“火案侦破大会战”和今年的“专项行动”等,成功地侦破了一批大、要案件,如,湖南省建国以来最大盗伐林木案即“彭照普盗伐林木1508.28立方米案”、20平和乡“2.16特大森林火灾案“和“史秀堂特大非法收购珍贵野生动物案”等等。有力地打击了毁林违法犯罪活动的嚣张气焰,净化了全县林区社会治安环境,有效地保障合法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确保了林业规费的足额收缴。

——森林公安机关的社会影响力日趋增强。多年来,森林公安民警在上百次的县政法委或县公安局安排部署的统一行动或突发性事件的处置当中发挥着积极作用,深受现场指挥领导的好评。期间,先后投入警力近3000人次、经费支出近20万余元。认真组织,积极参与,努力完成县委或县政府安排的每项中心工作,如一年一度地建整扶贫、煤炭安全生产整治等等。在这些工作的参与过程中,森林公安民警的“四种能力”不断得到锻炼和增强,与此同时,森林公安分局的社会影响力也日趋增强。

(二)、依法治警铸造威武文明之师。欲善其事,先利其器。组建伊始特别是近几年我局始终按照上级森林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法》规定的人民警察的组织管理和义务纪律要求,依法治警,从严治警,力求使我局躋身于全省前十名。

——实现执法思想的革命性转变。从建立森林公安队伍开始,我分局始终按照“维护人民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建设警队。从底县人大代表评议森林公安工作,开展“机关作风整顿”,到年的“三项教育”、20的“大练兵”,直到今年的“先进性教育活动”,重温《人民警察法》等法律法规及其立法宗旨和精神实质是每次教育活动的必修科目,使民警进一步端正了执法思想,在头脑中牢固树立起“以民为本”的思想、“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意识和“心中无群众,不配做民警”的观念。

——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多年来,我局在队伍建设管理制度上,包括录用、培训、考核、奖惩、警衔晋升等各个环节上都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不断提高民警素质,从而在错综复杂的治安形势和公安工作面前经受住考验,铸造成为一支人民群众满意、党和政府信赖的警察队伍。22年里,共有123个集体、429人次分别受到国家林业局或湖南省人民政府、省市森林公安机关、县政府等上级有关部门的表彰,18个集体和59名个人荣立三等功。涌现出了“湖南省杰出公安民警”光荣称号的杜才华等6名省级以上先进个人。在近几年的全市森林公安机关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当中,我局已经连续4年名列前茅。

——加大后勤保障夯实森林公安基层基础工作。在过去的20余年里,我们积极争取县委、政府和上级森林公安机关的支持,将人力、物力、财力向基层倾斜,夯实基层基础工作。1993年买地筑院兴建了分局办公大楼和民警住宿大楼各一栋,办公面积达1000多平方米,人均住宿面积近100平方米;2003年、年县林业局在经费相当紧缺的情况下投入专项资金91万元建成了全省一流的森林防火指挥中心和一支专业森林消防大队;已申报并授牌、正在申报的三级森林公安基层派出所各1个;省一级、二级档案室各一个,配置电脑5台;内设5个职能股室和下设的5个派出所都配置了办案专用车辆各一辆。

——规范执法行为,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在这几年中,我局在贯彻执行以《人民警察法》为龙头的公安法律、法规的同时,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完善了《错案追究规定》等8项规范民警执法行为的规章制度体系。同时采取各种有力措施,大力提高执法水平,出台了办理森林刑事案件、林业行政案件工作规范,并以此为基础,先后制定了10余个规范性文件,对森林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刑事强制措施,扣押、登记保存以及涉案物品处理等办案中的重要环节进行规范。做到了依据规范、主体规范、程序规范,力求实现严格执法和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模范守法、提高执法效率的四个统一。2000—2004年,全局未发生、发现一起冤假错案和申请复议的案件。

由于森林公安建警晚,起步晚,加上本身“先天不足”,后天又“营养不良”等等历史的、认识上的、管理上的和投入上的原因,使得森林公安队伍中长期存在的管理体制、民警待遇、人员素质等问题日趋突出,直接影响到森林公安队伍自身的长远发展和林业经济建设大局,已经越来越不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和林业跨越式发展的要求。主要表现在:

(一)、森林公安队伍的管理体系长期不顺、编制统而不一、经费无保障,严重制约了队伍规范化建设。森林公安是国家公安队伍的一个专业警种,是专门从事保护森林资源安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的一支治安行政和刑事司法力量。对森林公安工作的管理应纳入林业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各级林业主管部门都要关心、支持森林公安工作。

我森林公安分局自成立以来就定位为县属二级机构,业务管理归属县公安局,人事、财务属县林业局,实行公安、林业双重领导,这是客观现实所必需,但再追溯到上一级,就还有县政法委和县农办,这无疑给民警考核和申报解决民警职级待遇问题带来诸多不便,有政出多门之嫌。

就森警编制而言,尽管2003年全局民警已经都纳入了公务员序列,但目前都还定为专项事业编制而非政法专项编制,当然就更非行政编制了,纳入当地财政预算“吃皇粮”自然也就成为了一句空话。特别是我局下属的莽山所的12名民警,名为事业专项编制实为企业管理,他们的人事、工资和组织关系在莽山林管局,不说正常人事调整我局无法过问,就连因处置突发性事件要临时调用警力也是困难重重,充分暴露出管理体制上的不顺畅。

因受“事业编制”的限制,我局经费未纳入县财政预算,而是由林业局在林业事业费当中解决,在财务管理上属县林业局报帐制单位,民警的工资、社保、医保、住房公积金由林业局发放或缴纳,因为林业局经费极其困难,民警已有3个月未发工资。分局的业务费用就更无法保障,分局机关一年的办公费、水电费、培训、服装费、参加上级组织的活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油料费等等需50万元,就是个相当大的缺口。断炊是常事,举步维艰,到了影响生存的地步,并在队伍管理和业务建设上形成不良循环:由于经费没有保障,基层所的办公用房、通讯设备、刑事勘察等技术装备无法添置更新,严重降低了森林公安的快速反映能力,想作为,而为不了,致使案件查不下去,犯罪分子不能及时得到依法打击和处理;由于经费困难,民警的待遇得不到兑现,以人为本,从优待警的政策难以落实。多年来未配发警服(新制式服装换发时配发的服装早已破旧),严重影响了森林公安民警的执法形象;由于经费困难民警不能正常学习和培训,业务知识老化,学历层次偏低的问题难以解决,不少民警往年垫付的公务费用至今仍未报到帐,队伍人心难稳,各种矛盾突出,这给管理工作增加了许多难度。

(二)、森林公安民警的工资福利、政治待遇低下,严重挫伤了民警的工作积极性。森林公安民警一直奋斗在艰苦的第一线,为保护森林资源作出了突出的贡献,但是,因为森林公安机关管理体制上的长期不顺和受民警编制上的制约,带来的问题是工资低、生活无保障、装备短缺落后。横向而比,森林公安民警每月比县公安局同职级同警衔的民警要少200多元工资,纵向而言,市分局的森警月工资每月要高出县级同样级别民警近400元,至于其它应得福利补助就不用说了。莽山所的民警自2004年10月到6月总共才发了3个月的工资,在这种生活状况下,森林公安民警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更无从谈起。民警基本生活都难以保障,大谈工作热情和工作积极性就势必显得苍白无力。

在硬件建设方面,全局下设的5个基层派出所至今完全意义上的属“自己所有”的办公住宿场所只有2个,其它3个所或借用或租用其它单位的房子办公,缺乏基本的生活、生存空间,现代化的办公设施更是无从谈起,生活的艰辛、装备的落后严重地制约了这支队伍战斗力的发挥,更重要的是对森林公安队伍的稳定和林区的安全极为不利。

民警职级待遇较低。因管理体制上存在“先天不足”,如:多口管理,从优待警政策难以落实,民警职级待遇较低。目前,分局58名民警中副科级以上(含)干部(侦察员)仅有12人(其中有5名是乡镇转调而来),占20.6%,远远低于全国“二十公”、全省“十五公”和全市“一公”会议精神明确的50%比例,16名现任股室所长、教导员中只有4名享受副科级待遇。

(三)、森林公安队伍的文化素质偏低、警龄逐年老化、民警性别配置失调,导致警力相对不足。目前我局的森林公安民警受国家正规教育程度不高,据统计,全局58名在册在编民警中第一文凭在大专以上(含)的只有24人,占41.3%。尽管按照《全国森林公安(检、法)“十五”计划及规划》要求,这几年45岁以下民警都拿到了大专或正在自学大专学历,但实际能力与学历不符。提高民警的文化素质的难度较大,任务较重。

警龄逐年老化严重,民警年龄结构偏大,民警性别配置失调。58名民警平均年龄近40岁。20—29岁的只有9人,仅占总民警数的15.5%,其中女性民警就占了4个;30—45岁的有36人,占总民警数的62.1%,其中女性民警3人、局领导3人、40—45岁的非领导男性民警8人;45—59岁的有13人。58名民警中女性民警有7人,占总民警数的12,1%,全部为35岁以下。

可用警力(指能参加一线执法或处置突发性事件的)相当少只有39人(总数58-50岁以上的男性民警10人-女性民警7人-长期病休不能正常上班的2人)。这39人中包括了:长年派驻在县公安局110值班备勤的2人、整年参加建整扶贫工作的1人、人事工资关系在莽山林管局民警12人,实际能参加一线执法的民警仅余下24人(其中含局领导4人、办公室50岁以下男性民警2名)。承担着全县262.56万亩的森林资源,人均管护着46900多亩的森林面积,远远高于全国森林公安民警的人均管护数。

当前,国家对林业工作高度民主重视,中央财政对林业建设大力扶持,社会各界对林业事业热情关注,森林公安迎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如何抓住机遇,迎难而上,建设一支编制性质统一、机构设置健全、经费渠道明确而畅通、队伍建设稳定、战斗力强大的森林公安队伍,我们认为:

(一)、解决编制、明确经费渠道,赢得森林公安的生存、发展空间。森林公安的发展史告诉我们,执法实践告诫我们,编制问题一直是困扰森林公安队伍发展建设、影响森林公安队伍生存空间的首要问题。严格按照6月1日开始实施的《国家公务员法》的规定,将森林公安民警纳入真正意义的国家公务员序列,明确为政法行政编制,其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而我们认为要解决这一问题,采取从下而上、“由量变到质变”的思路已经行不通了。建议省级以上森林公安机关多与同级党委、政府鼓与呼,加强领导,积极理顺各种关系,采取从上至下的行政的方法解决该问题。

(二)、强化管理,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巩固森林公安的执法空间。一是要按照党的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教育民警始终保持人民警察的政治本色,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要用正确的、先进的理论武装民警头脑,努力提高民警的“四种能力”,永葆队伍的战斗力,切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不折不扣地完成各级交办的任务,扩大森林公安社会影响力。二是要全面实行工作目标考核责任制,严格兑现奖惩,努力建立一种上下相互信任、相互支持、相互理解的良好的工作运行机制。三是加大教育培训力度,积极推行岗位练兵,努力提高在岗民警的学历层次和综合素质。四是要加强开展好警务督察工作,树立森林公安新形象。森林公安工作地点、服务对象较为特殊,更要注意形象问题,这就势必要加强督察。第一要对重大警务活动、重特大案件查处实行及时督察和监督,及时督促民警行使好各自的职权,要保证上级指示、命令等不折不扣的得到贯彻执行,确保随时随地政令、警令畅通;第二要对民警贯彻“五条禁令”等进行事前、事中的监督,从中发现影响森林公安机关声誉和不利于队伍建设的苗头性问题,以便早控制、早处理,防患于未然;第三坚持依法督察与维权督察相结合,对民警正常的执法行为要大张旗鼓维护,对干扰、阻碍执行公务,恶意诬陷等问题要及时予以澄清和打击。

(三)、加大投入,强化森林公安宣传工作,改善森警形象。公安宣传工作历来是公安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树立森林公安良好的社会形象,增强森林公安的战斗力,扩大森林公安社会影响力,就成为森林公安队伍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森林公安是一支特别能吃苦、能打硬仗的队伍,由于工作的性质和特点,长期地远离城市,广大人民群众对我们的工作情况和英雄事迹知之甚少,森林公安在老百姓眼里还蒙有一层神秘的面纱。对此,要有针对性地加以宣传。要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让广大人民群众最大限度地了解这支队伍,熟悉这支队伍,认同这支队伍,支持这支队伍,这就要求宣传工作要上新台阶,上一个更高的层次。对森林公安的宣传要全方位地开展,不仅在思想、学习、工作、组织等方面大力宣传,还要在文化、日常生活、精神风貌等方面广泛报道;不仅要在行业系统内宣传报道,还要力争上大报、上头条、上新闻联播,尽可能地提高森林公安的整体知名度;要通过长期的经常性报道,”长流水,不断线“,使广大人民群众能够从众多的宣传报道中深入地了解森林公安,熟悉森林公安,理解、敬重森林公安,从而树立起森林公安的整体形象。“多年的实践表明,凡是宣传力度大的地方,各级领导对森林公安就重视,就能得到社会和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就有利于森林公安问题的解决。”(肖兴威《在全国森林公安局(处)长座谈会上的讲话》)。

实践证明,森林公安是一支保护森林资源安全、维护林区治安秩序稳定、打击毁林犯罪的不可替代的中坚力量。我们只有在理顺管理体制、解决经费渠道、提高队伍素质的基础上,才能充分发挥森林公安队伍的力量,依法打击各类毁林犯罪行为,才能有效地保护宝贵的森林资源。

我们相信,森林公安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居安思危,不断强化自身改革,提高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不断开拓创新,就一定能够强化队伍自身建设,一定能够完成提出和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立于不败之地。

宜章县公安局森林分局。

二00五年七月十四日。

“一点”是指各级森林公安局,特别是一线局。这些一线森林公安局大多是在《森林法》赋予森林公安权力之后在原“林业公安”机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本身“先天不足”,后天又“营养不良”,机构和工作任务相脱节,“小马拉大车”,适应不了现实工作需要,森林公安工作的综合性、实战性、指导性、监督性、管理性等得不到充分发挥。

森林公安工作的综合性是指它要涉及森保、政工、法制、刑侦等各部门;实战性是指它要直接查处本辖区内发生的重特大森林和野生动植物案件,以及处置林区内的重大治安事件等;指导性是指它要直接指导各基层单位的业务建设、队伍建设、基层基础建设等;监督性是指它要监督局机关及下属单位民警正常执法,依法、依程序办案、办事;管理性是指它要管理好自己的人、车、物、财,严格执行“五条禁令”和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

“一面”是指基层森林公安派出所(或是森林警察大队),它们是森林公安的最基层单位。森林公安派出所的工作可以说是整个森林公安基础工作的主要内容,是整个森林公安工作的根基和支撑点。

森林公安派出所有其独特的工作性质。一是统一性。派出所是公安机关的最基层单位,决定了它不仅要做好森林案件的查处工作,而且要作为一个密切接触群众的窗口单位。只有做好群防群治,与群众密切结合,才能有效地发动和组织群众开展各项林区治安稳定工作。二是专一性。切实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等生态环境,为林业生产建设经济服务,是法律赋予森林公安最主要的职责。森林公安派出所必须强化基础,客观、真实、及时地提供与实际相符的林区治安情报信息,为保护生态环境提供决策的依据。三是长期性和动态性。林区面积大,人口流动性也较大,基础工作不固定。只有适应基础工作的长期性,在动态中不断更新基础业务资料,才能有效发挥派出所的作用。

森林公安怎样才能由小变大,由弱变强?道路只有一条,就是加速自身变革,建立一套与之相匹配的科学运行机制,与时俱进,适应新形式、新任务的需要。

二、应重点抓好的几方面工作。

(一)合理调整,科学搭建森林公安局的基本框架。要以基层森林公安局为骨架,先“强筋壮骨”完善其功能,实现其规模,让其先成为一个战斗实体,充分发挥其优势兵力,集中警力、装备,造成声势,打出威风,实实在在解决一些难点、热点问题,在社会上树立起良好的森林公安机关形象。根据《森林法》的有关规定,一定要对各森林公安派出所进行改建,或加挂森林警察大队的牌子。要完善其功能,实现规模建警。

(二)合理配置警力,设置内设机构,解决职级待遇问题。无论森林公安局或森林公安派出所(或森林警察大队)都要科学地设置内部机构。例如政工、刑侦、法制等职能部门。科学地界定各自的职责,分工明确,将一些素质好、文化高、业务精的青年民警充实到一线。而且要积极努力协调解决好民警的待遇问题。

(三)强化民警素质,加强内部工作的协调衔接,充分发挥系统功能。在森林公安内部要定期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开展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培训,强化民警“以人为本”思想,使每位民警爱岗敬业,增强干好工作的自豪感、干不好工作的耻辱感。凡事成也在人,败也在人,要将责任感落实到每个工作环节、每位民警身上。此外,要注意培养一批科技人才,搞好软件建设,这对弥补森林公安警力不足也是条捷径。

(四)建立健全各项工作责任制,重点在落实,不走过场,逐步建立和完善新型工作运行机制。机构扩大了,警力增加了,工作范围扩大了,职责内涵扩展了,怎么样将工作运行起来,而且要切实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势必要在运行机制、激励机制和竞争机制上下大功夫,充分调动每位民警的工作积极性,最大限度的发挥他们的主观能动性。

(五)从优待警,解决民警的后顾之忧。森林公安体制不顺等客观原因造成民警政治待遇低、从优待警不足等问题较为突出。要积极争取各个方面的大力支持,尽快解决民警本应享受的工资、福利及其他伤亡补助和保险等待遇问题,把从严治警、高标准建警与从优待警有机的统一起来。

(六)开展好警务督察工作,树立森林公安新形象。森林公安工作地点、服务对象较为特殊,更要注意形象问题,这就势必要加强督察。一是要对重大警务活动、重特大案件查处实行及时督察和监督,及时督促民警行使好各自的职权,要保证上级指示、命令等不折不扣的得到贯彻执行,确保随时随地政令、警令畅通;二是要对民警贯彻“五条禁令”等进行事前、事中的监督,从中发现影响森林公安机关声誉和不利于队伍建设的苗头性问题,以便早控制、早处理,防患于未然;三是坚持依法督察与维权督察相结合,对民警正常的执法行为要大张旗鼓维护,对干扰、阻碍执行公务,恶意诬陷等问题要及时予以澄清和打击。

我们相信,森林公安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居安思危,不断强化自身改革,提高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不断开拓创新,就一定能够强化队伍自身建设,一定能够完成提出和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立于不败之地。

森林公安调研报告

半年以来,我在**县林业局、林业派出所领导及同事们的关心帮助下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在实习期间我坚持认真学习,特别加强了对新工种、新业务的学习。以此同时,我做努力做到了团结同志,服从组织工作安排,牢记职责,勤恳认真工作,因此我不仅得到了上级领导及同事们的肯定,自己在各方面也得到了新的发展。

一、思想政治方面。

这半年里,我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针,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决议和有关精神,注重思想政治修养,通过不断学习和实践,树立无产阶级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时刻牢记并努力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始终保持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的政治本色,并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思想意识、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觉悟,不断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努力争做一名政治思想过硬,业务能力强的新时期亲民爱民的森林公安民警。

二、组织纪律方面。

众,我都做到严格规范,热情大方得体,坚持精益求精,不断提高对自身的要求,确保纪律严明,作风过硬。

三、在学习方面。

总结。

并做好了相应的笔记截止今日所做笔记字数不下万字受益非浅。另外积极参加培训学习通过这一系列的刻苦学习我的收获很大特别是森林公安业务技能有了很大的提高目前已基本具备了一名合格森林公安民警所必须的综合素质。

四、工作方面。

这半年来,我主要工作可归为两个方面;一是森林公安刑侦工作。二是森林公安秘书工作。

声怨一句,态度得到了领导的好评。所里近80%我都参与办案,付出了汗水,取得了一定成绩,收获也不小。

秘书工作。森林公安系统的报告、案件剖析材料,专题材料以及相关电子数据报表等材料比较多,同时在电脑操作技能上,大部分民警不熟悉,因此所里领导安排我兼任打字及撰稿工作。我按质按量及时向上级领导部门报送材料,工作得到了领导的肯定,同时自身的写作水平也有了很大提高。通过这些工作实践,我积累了不少宝贵经验,特别在制度建设健全,队伍正规化建设方面学获很多。

通过半年来的工作实习,我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在实际工作中表现了出来,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对森林公安业务生疏,法律法规,执法程序、方法,等知识匮乏,开展农村相关工作经验不足,工作力不从心。

二、适应能力偏弱。进所里工作后,面对新的环境有点困惑之感,进而影响工作的积极性。

三、与领导及同事们的协作、交流欠缺主动性。半年来与所里领导、同事们的协作、交流不少,相处融洽,但与林业局的部分领导及同事们的协作、交流甚少,特别是乡镇林业站的领导、同事,有时相逢却叫不出对方的姓名,由此也给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

家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的深入学习,增强分析问题、理解问题、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二是增强大局观念,转变工作作风,努力克服自己的消极情绪,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积极配合领导同事们把工作做得更好。三是打牢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脚踏实地的工作。时刻牢记,深入群众,虚心向人民群众学习,不断丰富警民关系,把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落实到行动中去。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效率,真正成为一名合格森林公安。

姓名:

区队:

实习日期:

实习报告梁丽七区队2013年2月5日——2013年8月5日。

森林公安执法调研报告

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是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更好地掌握维稳工作主动权,更好地维护社会稳定的重大战略部署,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公安工作的首要任务。我们必须紧紧结合工作实际,扎实有效地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工作。特别是公正廉洁执法,作为三项重点工作重要内容之一,公安机关必须大力强化,稳步推进,才能全面提高公正廉洁执法水平。

一、当前公安队伍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是制约公正廉洁执法的不利因素。

警力不足是制约公正廉洁执法的一个不利因素。就我局而言,全局编制218人,实有218人,警力明显不足,不能完全适应工作的需求。为了弥补警力紧张的情况,我局招收了一批协管员和协勤人员,这些人虽然对警力紧张的局面有所缓释,但因为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再加上有“临时工”的思想,对公正廉洁执法认识不高,思想不到位,有时会出现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的问题,严重影响了警察形象,是制约公正廉洁执法的一个不利因素。

民警年龄老化不利于公正廉洁执法建设。公安机关长期进人制度的不完善,造成现有警察老年化严重。特别是多年来,新的警力补充不明显,队伍出现断层,并且专业人才匮乏,整体素质不高,创新意识不够,管理服务能力和执法办案水平跟不上当前公安工作的要求。民警由于年龄老化,无意中淡化了学习,有的不思进取,放松自律,凭老经验执法办案,容易在执法中出现偏差,严重影响公安机关公正廉洁执法建设工作。

学习培训机制不健全,起不到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的作用。现在各种培训种类繁多,但真正能起到提高民警素质、增强执法意识、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的培训少之又少,各单位的培训由于日常工作繁忙,往往是为了应付上级检查考核而进行的。对于这类培训,举办者没信心,参加培训的民警没动力,反而增加了民警的厌倦抵制心理,效果不好。学习培训起不到提高民警素质和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的作用。

执法思想认识与时代发展要求不相适应。多年来,通过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广大民警执法为民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明显增强。但是,仍有一些民警没有摆正执法理念,办案不公、执法不严、执勤不文明、失职渎职等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时有发生。

执法执勤任务与现有警力状况和经费保障不相适应。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政治稳定所面临的形势尖锐而复杂,确保社会治安平稳的任务艰巨而繁重,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期望越来越强烈。而现有警力畸缺,基层警力不足,基层民警的工作压力和强度日趋加大,长期的超负荷工作不可避免会造成工作效率的下降和执法质量的降低。尽管公安经费保障逐年改善,但仍有缺口,办案经费困难,办案成本加大,因而在执法过程中出现了以罚代“法”,以罚代拘等问题,导致公安执法发生扭曲和执法理念、手段、目的的偏差。

日趋复杂的社会治安秩序,要求民警在履行社会治安管理过程中更体现法治化、人性化,但由于法律法规相对滞后,对社会、经济、生活等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一时难以用法律来调整。这就给公安机关实际工作造成困难和被动。

司法职能方面存在的不作为。一是执法意识不强,不主动。该立案不立案,该撤案而不撤案。该采取侦查措施不采取,不该采取的又采取;该搜集的证据不搜集或不及时搜集,证据取舍随意性大,使案件难以作出处理。二是履行职责不到位、不充分。有的民警受理案件后,不是积极的开展侦查工作,而是能拖则拖,当事人来找一次就出去调查一下,当事人不找就给拖着,一起简单的案件要拖几个月才作处理。三是缺乏责任意识,不思为。有的民警不仅缺乏业务知识和法律知识,而且缺乏敬业精神和勤政意识,工作上不求有功,但求无错,在执法中有的民警不是积极执法,而是消极应付,办理案件怕投诉,怕得罪人,怕扣分,畏难情绪大,凡事以为多做多错,少做少错,不做不错,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少一事不如无所事事。四是法律素质不高,乱作为。一些民警学习主动性不强,对应知应会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执法活动的方法、步骤、时限等一知半解,法律业务知识贫乏,导致在执法活动中不知悉自己应当履行的职责,在执法工作中出现乱作为的情形。

二、强化公安队伍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提高公正廉洁执法水平。

强化思想教育,坚决打牢执法根基。坚持“公正廉洁执法”,要广泛开展“转变执法观念,规范执法行为”活动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针对公安队伍建设中存在的执法为民的宗旨不牢,个别民警法制意识淡薄,执法素质不高,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不强等问题,从端正队伍执法思想、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入手,全面提高民警对规范执法重要性的认识,下大力促进“公正廉洁执法”。要定期组织民警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精神,并共同探讨规范执法工作,力争通过广泛的讨论,从思想作风、纪律作风、工作作风等方面对民警存在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真正从思想上解决“为谁执法、怎样执法、如何执好法”等问题,从而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使公安执法工作实现新飞跃,迈上新台阶。

强化道德观念,推动文明执法进程。一切管理措施都要适应以文明管理、文明服务的方式为目标,要通过人性化管理,体现整个社会对公民合法权益的关注和重视,把思想立场调整到保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上,坚持文明执法,更好地树立公安队伍在群众中的形象。这就要求必须教育广大民警以正确的职业道德,牢固树立文明执法理念。充分认识文明执法的重要性、紧迫性和现实性,切实增强文明执法工作在广大群众中的亲和力和感染力,努力实现文明执法在社会活动中的有效化和优质化,不断推动文明执法进程。

强化制度建设,规范民警执法行为。在打牢民警思想建设的同时,要狠抓队伍的细节管理和便捷服务,出台一系列工作措施,从源头上规范民警的执法行为。一是建立大要案、疑难案件集体研讨制。每逢大要案和疑难案件,都要召开局务会,通报有关案情,展开集体讨论,通过集思广益,形成共识,明确攻坚方向,保证执法工作的正确性,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二是规范民警执法档案管理制。根据不同民警的岗位职责分工,为民警建立执法档案,把民警执法活动的基本情况和评议结果记入档案。通过规范管理,落实各项执法工作的监督职责,促使民警对执法工作严肃认真、一丝不苟。三是落实执法质量考评考核制度。根据每位民警的执法情况,对执法质量认真进行逐项考核,分出等级层次,同时进行奖优罚劣,与奖优评先、晋升职务、奖惩兑现等政治、经济待遇相挂钩,从而保障执法工作向良好的态势发展。

强化检查力度,确保案件办理质量。始终把抓“个案质量评判”作为检查执法质量的“关键点”,将静态执法责任制转化为动态的执法检查活动。一是积极推行“以案析理”活动。以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为契机,各办案单位每月开展一次“以案析理”活动,实行一案一。

总结。

一案一提高对一些典型案例实行个案评议充分利用“身边人手边案”通过弘扬正面典型、剖析办案不足在民警中开展广泛深入的讨论总结经验推进执法。二是定期开展执法大检查。实行“案卷季度检查制”即每季度由法制部门组织对当季度案卷进行检查。每次检查都要制订详细的工作方案采取一案一登记、一项一评比的检查方式对查出的问题逐案登记并反馈办案单位进行整改。三是认真纠正民警执法错误。在案件审核、个案评比、执法检查等活动中要始终坚持“三个不放过”:即存在问题不纠正的不放过问题原因、责任未查明的不放过执法过错责任没追究的不放过以此加大对民警执法行为的纠错力度促使民警规范执法。

案过程中的各项细节进行管理。在内部监督上,成立专门的监督小组,采取日常督促、实地检查、不定时抽查等方法,监督民警执法办案的全过程,重点检查民警是否出现同案同责不同罚、违规管理涉案财物、审讯过程中违规操作、对待来访群众冷横硬等现象。在外部监督上,进一步完善案件公开裁决、警民联系、执法办案告知、案件回访等警务公开制度,实施“阳光作业”,公开办事程序、项目、标准及时限等,增强工作透明度,积极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不断改进公安执法工作。同时,纪检监察部门对执法不规范的行为,要敢于曝光、敢于揭短,并追根寻源。积极通过正反面的对比,在民警心目中形成规范执法的光荣感、不规范执法的耻辱感。

强化培训学习,努力提升民警素质。没有良好的法律素养,就没有规范执法的理论基础、熟练的操作技能和规范执法的实践基础。要大力通过岗位培训、岗位练兵、业务骨干培训等方式,促进队伍素质的持续、稳步提升,实现队伍建设的协调、持续、稳定发展,奠定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素质基础。一是走出去,学习先进典型。本着“学习经验,提高自我”的原则,选派业务骨干赴规范执法工作做得好的单位取经学习,并做到学用结合,拓宽民警的执法工作思路。二是请进来,传送宝贵经验。要聘请有关专家、领导等行家里手,深入基层讲授《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常用法律法规及有关知识,提高民警办案水平。三是抓培训,夯实素质基础。执法培训力求全员普及,并做到学法对象的普遍性、学习内容的针对性、学习时间的经常性和学习目的的实效性“四统一”,使民警的执法素质明显提高。四是抓练兵,促岗位成才。通过不断强化民警岗位成才意识,培养一批技术能手、业务骨干,精心组织不同形式岗位练兵活动,使广大民警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明显提高,从而真正做到公正廉洁执法。

公安辅警队伍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范文

辅警是指经市政府同意由公安机关会同人社部门按规定程序招聘由财政保障的警务辅助力量。是人民警察的助手并非正式的人民警察也不是一般的志愿者是一种职业与公安机关的法律关系为市场经济下的劳动合同关系是社会治安辅助力量而不是一个新警种。辅警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稳定队伍、明确职责、严格训练、规范管理、严明纪律、及时奖惩。辅警管理实行“六个统一”即统一称谓统一标识统一招聘统一管理统一保障统一使用。由于辅警队伍成立不久在制度上和日常实际工作中还存在许多盲区如何对辅警队伍进行有效管理充分发挥这支队伍的最大效用笔者结合实际浅谈一些粗浅的想法和意见。

抓队伍管理和建设首先要抓好对个人的思想学习和教育用正确的理论武装人以先进的文化引导人。在具体工作中我们要坚持落实辅警队伍日常学习教育训练制度保证辅警每周不少于2个小时的学习教育训练时间组织队员学习政治、学习有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先进人物的先进事迹。

从而增强辅警的政治意识、宗旨意识、大局意识、法律法规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增强辅警的奉献意识和奉献精神稳定队伍。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就是队伍建设的规矩也是抓好队伍管理和建设的保证。在抓好辅警队伍的管理和建设上我们严格按照辅警招聘的条件规范辅警的工作和行为使辅警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做到积极工作不越权认真工作不违法。在具体工作中一是严把辅警的进入关。对新招聘的辅警进行严格的政审保证新招聘的辅警不带“病”进入辅警队伍二是严格辅警的管理。

对工作中不遵守制度和纪律工作消极疲沓甚至违反制度和规定的辅警坚决及时的予以辞退防止传染他人出现一粒老鼠屎坏了一锅汤的现象三是按照制度和规定规范辅警队伍的管理。目前辅警队伍管理的制度办法正在酝酿之中在具体工作中一是按照市局制定的管理规定建设队伍二是加强对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进行检查督促对没有按照队伍管理制度进行管理的要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措施及时认真的加以整改保证辅警队伍在制度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工作三是在具体管理上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首先每月评选巡防之星、服务之星等先进典型用他们的思想和行为带动和引导其他辅警向他们学习向他们看齐其次对绝大多数辅警在管理上采取教育引导为主对出现的小毛病小问题以批评教育促其改正为主三是对极个别素质较差经多次批评帮助仍然我行我素的辅警及时给予辞退不能让其形成气候。

俗话讲人心都是肉长的。中国几千年的传统文化美德也教育人们养成了知恩图报的思想。尤其是党中央提出了创建和谐社会的理念实行人性化管理把这些思想融入到队伍管理和建设中对队伍的管理和建设确实起到一些积极的作用。我们在按照辅警队伍的制度和规定对队伍进行严格管理的同时还要注重加强对辅警队伍的人性化管理。在安排要求辅警认真做好巡逻防范等各项工作的同时也要关心关爱辅警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使辅警能够感受到公安机关的温暖能够在温馨、舒心的环境下愉快地工作。可以在工作之余结合辅警实际经常性的组织辅警开展一些篮球、乒乓球等一系列有益身心健康的比赛活动让大家互相之间有一个交流的平台拉近管理与被管理之间的距离寓教于乐。通过这些关心关爱辅警的具体举措一是增加了感情拉近了与辅警的距离进行和谐管理、愉快管理二是使辅警感受到组织的温暖心情上自觉遵守制度和纪律主动做好各项工作三是积极创造条件和机会促进辅警之间交流增进团结工作上互相支持相互帮助促进辅警队伍管理和各项工作开展。

派出所加强公安队伍建设调研报告公安队伍建设调研报告集合

为了全面掌握我县卫生人才队伍现状,客观分析存在的问题,认真提高人才应对政策,促进我县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和卫生事业发展,我局组织人员于5月上旬先后深入县卫生局、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卫生监督所、县疾控中心、走马乡卫生院等六个单位,就我县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把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截止20xx年12月底目前,全县共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324所(个),其中:公立综合医院1所、中医医院1所、妇幼保健院1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所、卫生监督所1所、乡镇卫生院、分院16所、村卫生室548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1个,民营医院1所、个体医疗诊所(社会办医)41所;共开设床位731张,平均每千人口床位数1.7张;现有卫生人员1522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1328人,卫生技术人员中,高级职称5人,中级职称276人,初级职称456人,未取得专业技术职称77人。另有乡村医生367人。调研单位情况详见各单位报告。

走人才兴昭、强昭之路,是发展壮大昭平卫生事业的必然之路。近年来,国家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加大投入用于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使硬件建设发生根本性变化,为我县卫生事业发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面对新的形势和机遇,如何提高卫生队伍专业素质,以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保健要求,我们采取了各种应对措施,其中最根本的一条就是增加卫生人才数量和提高卫生人才素质。

一是在人才培养上采取了重要的措施。采取“引智、引人、引技、引项”的办法和选优、选专、选高、选特的措施重点培养,重视对学科带头人、业务骨干的培养,提高了卫生技术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形成了学历、专业、年龄、职称、结构相对合理的人才梯队。

二是采取了县、乡镇内调济、人才流动中心招聘、外出进修、岗位自学、上级对口支援免费技术培训和在职培训、传、帮、带等形式为乡镇级卫生院、分院培养留得住、用得上的专业技术人才。近3年,送出区内外培训人员30余人次,在职培训254余人次。

三是有。

计划。

地组织了25余名专业技术人员,深入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开展技术指导、业务培训、疑难病例会诊、巡回医疗、健康教育和“三下乡”活动。

四是积极争取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技术骨干”和“中医农村适宜技术”培训项目。逐步使乡镇卫生院、分院,村卫生室中医药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80%。

五是利用卫生厅科技培训项目,对各乡镇的每个村一名乡村医生进行了急诊急救技术、农村合理用药知识和有机磷农药中毒防治知识的培训,有效提高了乡村医生医疗保健技术和服务水平。

六是各卫生单位每年有。

计划。

的选派无学历或低学历医务人员脱产参加大中专学历教育。提高人员专业知识层次。梧州市人民医院响应万名医师下基层服务的号召,派出各科医疗骨干对昭平县人民医院对口服务,支持山区医疗卫生工作。

七是加强专科专病建设。县中医院建立中医药特色专科,培养专科专病服务人才,促进了人才成长。拓宽了服务范围。

八是加大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力度,县以上医疗卫生单位继续医学教育覆盖率达90%以上,乡镇医疗机构继续医学教育覆盖率达到80%以上。经过不懈努力,人才培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人才基础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夯实,人才队伍不断加强,人才整体素质不断提高,人才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创造性得到充分发挥,人才工作措施不断强化。有效的支撑了城乡的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和服务保障。

通过调研,我们认为我县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五个方面:

二是人才严重总量不足,结构不合理的现象比较突出;

四是人才作用未能得到充分发挥,人才短缺与人才浪费现象同时存在;

五是人才队伍学历普遍偏低,年龄结构不合理,年龄普遍偏高,没有形成人才梯队,后继无人。

下面,从五个方面具体谈谈我县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一)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情况及建议。

存在的问题。

1、引进人才困难,主要是没有吸引优秀人才的良好环境。(主要是工资待遇,人员编制无法解决,医疗条件差,人才激励机制不健全等原因。)。

2、人才流失较为严重,我县经济基础相对薄弱,所处地域对人才吸引力不强,工资、待遇相对偏低,子女教育等生活不理想,此外受体制的影响,人员编制身份不能确定,造成部分人才外流。

3、人才总量不足,学历层次偏低,高、中级人才短缺,大本以上学历。

人员较少,研究生以上人员没有,接受普招毕业的医学类大中专生比例不高,相当一部分大中专毕业生属成人、自考等毕业生,大部分属工人身份,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监督所尤为突出。

4、各单位的编制配备不规范,编制数严重不足,造成所调研五个的单位普遍存在借调其他单位技术人员工作的普遍现象。借调人员由于编制及待遇多年无法妥善解决,参与工作的积极性均受到直接的影响。

5、调研的几个单位的人才培养、引进的长效机制还没有制定。目前对人才只重使用,不重培养。从20xx年至今,部分机构的中层干部除增加了几个工作人员外,几乎没有大的变动,没有进行任何转岗、换岗,也没有对外进行流动交流。各个岗位的工作人员,长期固定在一个岗位工作,容易导致思想的固化、惰性的滋生,也十分不利于个人的成长。

意见和建议。

1、创立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优势,增强地方吸引力。要借鉴先进地区的人才引进经验,进一步完善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为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尽可能地制定优惠政策,以政策吸引人。

2、优化软硬环境,做到“事业留人,待遇留人,感情留人”。

三要落实好福利待遇。以优厚的福利待遇回报他们的突出贡献;

六是加大感情投入,以情动人,使他们愿意来,留得住。

3、完善高层次人才培养机制,增加高层次人才总量。要把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到战略高度来认识,作为人才兴县的一个重要环节来抓。要编制合理的高层次人才发展规划,通过加大培养力度,鼓励本地人才参加学历教育和其它形式的继续教育,或通过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在职人员攻读研究生、签订协议回来效力等形式,培养“永久牌”高层次人才。通过以上方式,增加高层次人才总量,建立起一支能够支持本地经济卫生事业的高层次人才队伍。

4、积极发挥县医学会的作用,通过县医学会组织全县卫生人才开展学术交流活动,引进技术,开阔视野,共同切磋技艺,相互合作,共谋发展。

(二)对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存在问题。

1、引进人才不易。

一是目前的专科、本科毕业生对就业形势存在着脱离实际的高期望值,不愿到乡镇卫生院特别是偏远地区的卫生院工作。

二是当前乡镇卫生院经营状况普遍不佳,没有资金用在引进人才上,这就进一步降低了乡镇卫生院对院校毕业生的吸引力,更不用说已事业有成的在岗优秀卫生技术人员。

三是有的高一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愿意到基层卫生院服务,但乡镇卫生院没有解决各种福利待遇,严重影响了他们的积极性。四是乡镇卫生院的编制出现严重不足。

2、培养人才困难。

一是人员紧张。一人多职,派出医务人员进修、学习,往往会打乱卫生院的全盘工作;若派出学习人员过多,碰到突击性任务,就会出现无人可用的尴尬局面。人员紧张,往往使卫生院管理者放弃或压缩进修人数。

二是经费紧张。外出进修、学习需要大量的资金,然而目前基层卫生院亏损现象异常普遍,财务状况十分严峻。在职工工资都无法完全落实的前提下,也就不可能拿出经费来保证医务人员的进修、学习。

三是定位困难。基层卫生院的医务人员常抱着这样的想法:“外出进修不学疑难病诊疗方法,就学常用诊疗方法,倒不如不去进修。再说,高新技术在乡镇没条件开展,一般技术也就这些。”因此,进修定位非常困难,定得过于普遍,职工兴趣不大,缺乏积极性,且进修时工资奖金比在单位正常上班少,职工都不愿去;定得过高,则学不致用。

四是内部传授困难。目前活跃在基层卫生院医疗一线的业务骨干,年龄普遍偏大。他们中有的是上个世纪五六十年代的中专毕业生,基本功扎实、临床经验丰富;有的是子承父业,擅长于治疗某一方面的疾病或拥有家传的秘方、验方,在当地百姓中具有很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但在传授医术方面还远远不够。乡镇卫生院的医师梯队建设严重脱节,中青年业务骨干极其缺乏。

3、留住人才更难。

一是技术留不住人。卫生院提供最基本的医疗服务,医疗水平普遍较低,有技术有水平的专业人才要想在卫生院有所作为非常困难。因此,一旦有大医院召唤,很少有人能抵得诱惑。

二是待遇留不住人。一直以来,卫生院生存艰难,财力有限,入不敷出现象比比皆是。在这种情况下,过分提高医疗技术骨干的工资水平和福利待遇是不可能的。虽然在实行绩效工资后,医疗技术骨干的工资收入有了明显提高,但卫生院退休人员工资、防保经费、发展经费都得自行筹措,卫生院要想留住优秀人才,经费无疑成了最大障碍。

三是感情留不住人。优秀人才的培养,离不开一个良好的团队、绝佳的氛围,但卫生院显然不具备这方面的条件,既缺少医院文化建设,也缺少团队协作氛围。目前基层卫生院职工的劳动强度和数量参差不齐,但工资资金的差距十分有限。长此以往,难免影响业务骨干的积极性。

建议。

1、建立有吸引力的人才机制。要用战略的眼光来构建人才的引、培、留机制,加快人才的梯队建设,积极创造条件吸引有一技之长的人才心甘情愿到基层来创业、来发展。同时要大力营造一个良好的创业环境,让引进的人才有足够的空间施展才华。虽然目前财务有限,但如果再不在人才的引进和培养上下工夫、投经费,基层卫生院的可持续发展就不可能实现。制定培训计划,形成层级培训,每年乡镇卫生院都要负责对所管村医进行培养,乡镇卫生院要根据工作需要选派优秀青年医务人员到市、县级医疗机构培训。进修期间派出单位要保证参培人员的工资及福利待遇。

2、规范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目前一些基层卫生院还存在大量的作为职工子弟顶替进入的工作人员,这些人员基本上既没专业学历,也无技术职称。上述人员的存在,一方面占用了卫生院的人员编制和经费;另一方面,严重影响了临床一线业务骨干的工作积极性,不利于卫生院的发展。因此,尽快地建立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着力营造“能者进、能者上、劣者下、劣者出”的用人氛围,进一步精简人员,提高在编人员的工作效率,促进人才有序竞争机制的建立,是卫生院改革和发展的迫切需要。

3、积极争取农村适宜技术推广项目,为农村培养适宜性人才,使适宜技术在基层得到广泛应用,为广大基层人民群众切实享受到“简、便、捷、廉”的医疗服务。

4、制定合理的内部分配机制。待遇无疑在人才的挽留方面起着决定作用,因此,必须制定科学合理的分配制度,能者多得、惰者少得,拉大两者之间的差距,充分调动业务骨干的工作积极性。同时,打造卫生院内部文化特色,丰富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营造和谐的同事关系,使人才愿意留下来。

调研报告参考:加强县域公安人才队伍建设几点思考

在今年这些次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通过聆听领导、专家的讲座和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我深刻认识到,抓好学校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必须不断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深化改革,创新思路,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了掌握情况,寻找差距,谋求发展良策,根据县局《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方案》第一阶段的要求,我和几位教研员一起,深入到具有代表性的几个镇初中,开展如何提高教学质量的调研活动,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基本情况。

调研对象:用八天时间对xx中学、xx一中、xx中学、xx中学、xx中学、xx中学、xx中学、xx中学等初中开展视导调研。这些学校对我县中小学校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存在问题。

通过调研发现,这几所学校在提高教学质量方面积累了不少好经验,有许多值得肯定的做法。但也存在许多不足,这些不足也是我县中小学校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教师队伍人事管理改革滞后。

我县教师人事管理机制跟不上时代发展的要求,教师职业终身制、教师岗位金饭碗,没有被打破。竞聘上岗、择优聘用、优胜劣汰的人事管理体制没有形成。造成部分教师安以现状,不思进取,缺少主人翁意识,敬业精神差,没有危机感。在调研中发现:有的老师只满足于出满勤,不关注教学效果;有的小病装大病,请假在家,工资分文不少;有的评上高级职称,涨了工资,就不想上课;有的不愿当班主任等等。而学校领导对这些老师也只能是听之任之,其它奈何不了他。现阶段大家都觉得老师难管。

教师教学观念转变不彻底。

部分教师对推进新课程改革认识不够,加上平时不主动学习,不积极参加活动,对新课程理论了解甚少,对新课程标准掌握不全面,新的教学观、教师观、学生观没有真正树立起来,教学方法还是老一套。满堂灌填鸭式还有一定市场学校调研报告范文学校调研报告范文。影响了教学质量的提高。

课堂教学效益不高。

部分教师向45分钟要质量的有效教学意识不强。课前准备不足,教案简单,对教材拓展不够,补充不足,挖掘不深;课中教师包办代替多,师生互动少,联系学生实际少,有效训练的时间和内容不足,没能激发学生学习兴趣,甚至教学过程偏离教学目标,教学效果差;课后学生练习量不够,教师辅导不到位等等。适合本校学生实际的有效课堂教学模式还有待探索。

校本教研流于形式。

经过教研室的广泛宣传和深入指导,很多学校对校本教研引起重视,但部分学校或学科组对校本教研还认识不够,工作停留在表面上。校本教研激励机制不健全,教研目的不明,教研方式单调,教师对教研没有热情,学校教研气氛不浓。很多教研活动大都流于形式,没有产生效益。教研对教学工作的推动作用不大。

教学常规管理抓得不细、不实。

多年来,我们对学校常规管理(包括教学常规)进行了督查和考评,全县中小学校的常规管理有了很大的进步。但部分学校在教学常规精细化方面还有欠缺。特别是镇教育总支对村校的管理力度不够,要求不细。在管理中,有的重视检查,不重视反馈整改;有的重视制度的制定,不重视制度的落实;有的重视量化统计,不重视定性分析;有的重视结果管理,不重视过程的指导等等。一些教学工作细节管理有漏洞。如教研组、教师工作计划审签、单元过关抽查、作业批改检查、教师听课评课辅导检查等,管理还不细致,不实在。

学科教师不配套。

全县教师总数基本足够,但年龄结构老化、学科结构不合理、局部有缺额,特别是xx、xx镇学校学科教师数量不足、配套不齐,部分科目教师不够。如英、史、地、生、化等学科教师普遍缺编,学校不得于采取其他教师兼课的办法,弥补部分科目教师不足,增加教师工作量,也由于专业不对口,影响教学质量的提高。

现代化教学设备缺乏。

经过两基攻坚的大量投入,全县中小学校基础设施建设有了很大的改变,校容校貌焕然一新,教学条件明显改善。但现代教育技术设备投入不足,设备数量偏少。全县半数以上学校没有多媒体教室,初中各校也是十几个班共用一个计算机教室和一个多媒体教室,不能满足教师使用先进教学技术手段辅助教学。

提高教学质量的建议。

深化教师人事管理制度改革。

一是实行校长竞聘制和教师全员聘任制。落实岗位职责和任职目标,营造合理的竞争氛围。二是打破教师职称终身制。完善教师职称评聘制度,根据工作能力和工作效果,实行高职低聘或低职高聘。三是暂停教师养老保险扣缴,以鼓励教师安心教育教学工作。

大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学质量关键在教师队伍的综合素质,必须构建长效机制,推进制度创新,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一是加强教师培训。增加培训经费,采取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教师培训活动。改变传统培训中自上而下的大一统的培训形式,建立菜单式的培训模式,满足受训者的不同需求,激发教师参加学习培训的自觉性。二是高度重视教师继续教育。鼓励教师岗位自学,建立严格的教师继续教育检查和考评制度,改变现行只提要求,不问结果;不认真学习,冒报学分的现象。三是强化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实施名师工程,完善骨干教师培养机制,建立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科研经费奖励机制。四是认真解决一些学科教师不足的问题。

完善教学质量奖惩制度。

以县委、县人民政府或者县局的名誉,出台xx县中小学校教育教学奖惩方案,加强学校教学目标考核和质量监控,采取过程奖励和结果奖励相结合的原则,给予在高考、中考、小学毕业合格率验收教学效果显著的教师、学校给予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要求各个学校也要不断完善教育教学质量奖惩制度,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以大面积提高教学质量学校调研报告范文学校调研报告范文。

大力推进教学常规精细化管理。

构建科学合理的教学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全县中小学常规管理细则,分解管理内容,细化管理环节,规范管理行为,明确考评标准,注重过程管理,提高管理效益。同时加强监督检查,重视问题反馈,落实整改措施,强化跟踪检查,要求整改到位。成立教育督导会诊小组,对教学管理薄弱的学校给予会诊帮扶,提出合理建议,实现整体提高。

扎实开展教学科研。

增强科研兴校意识,发挥教科研引领作用,确立以课题研究为先导,以校本教研为基础的工作原则。校本教研与课题研究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校本教研以有效教学为切入点,以课堂教法、学生学法、教学艺术等为重点。课题研究以教学模式探讨、教学过程优化、学生潜能开发和非智力因素发展为重点。注意完善教研激励机制,鼓励教师全员参与教研,创新教研形式,丰富教研内容,强调教研合一,提高教研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强化教学工作指导。

县教研室作为全县中小学教学工作研究、指导、服务的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增强服务意识,深入学校、教师,加强教学教研工作指导。一是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二是深入调研,掌握情况,了解教师需求,提高指导针对性;三是结合学科实际,组织学校教师开展丰富多彩的教研活动;四是注意收集和传达教改信息,做好送教下乡工作,推广先进的教学经验。

加大投入增添教学设备。

建议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在加强学校校舍建设,美化绿化校园的同时,也要兼顾教学设备的投入。就我县目前来看,应该增大先进教学设备投入,增加网络教室和多媒体教室间数,以满足新课程课堂教学的需要,为教师提供先进的教学辅助手段,不断提高课堂教学效益。

教学质量是学校的生命线,提高教学质量是家长及社会的迫切要求。我们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教学工作,克服保守思想,消除传统思维定势,认真分析与科学发展观相抵触的问题,努力解决制约教学质量提高的因素,不断解放思想,大胆创新,与时俱进,狠抓落实,团结拼搏,扎实推进新课程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促进xx教育跨越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

年对当前公安分局队伍建设的调研报告范文

近期,我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就公安队伍建设情况开展了调查研究。期间,参加xx系统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就严格队伍管理、提升业务能力、法律意识和服务意识等进行摸底了解;到派出所与负责人、民警、辅警进行座谈了解,听取队伍建设的经验做法和意见建议;到镇街召开公安工作汇报会,诚恳征求广大干部群众对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意见建议。通过调研,深入了解了分局队伍建设的基本情况、经验做法和存在问题,提出了下一步加强队伍建设的对策和建议,形成调研报告如下。

现有内设科室队x个、派出所x个、看守所、拘留所各x个。局属机关x个支部(总支),总计x名党员,其中党员民警x人、党员警辅x人。局党委班子成员x名,局长x名、政委x名、副局长3名、副政委1名、纪委书记x名。干部现有副县职x人,正科级x人、副科级x人、科员x人。

现有警力x人,平均年龄x岁。其中,30岁以下x人,占总警力的x%;31-40岁x人,占x%;41-50岁x人,占x%;51岁以上民警x人,占x%。从学历结构看,本科及以上民警x人,占总警力的x%。分局共有辅警x余人。

(一)坚持政治建警。分局党委始终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旗帜鲜明讲政治,扎实开展xx主题教育活动,党委理论中心组坚持周六集中学习制度,各支部坚持每月集中学习制度。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和主题党日制度、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定期组织民主评议、党建述职活动,实施谈心谈话制度。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

派出所加强公安队伍建设调研报告公安队伍建设调研报告集合

随着公安队伍的正规化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不断健全和完善,公安机关执法活动逐步走向规范,派出所作为公安机关窗口单位,治安管理和执法工作占主导地位,规范派出所执法问题,就显得相当重要。分局通过一系列的举措,在规范执法行为和制度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在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特别是派出所执法规范化建设方面也存在一些制约因素。为此,通过对当前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过程中取得的成效、面临的主要制约因素及对策研究。

1、为保证广大民警在执法活动中有章可循,促进办案质量的提高,我局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当前执法活动的需要,制做了案件网络审批系统,围绕刑事、行政案件办理和证据固定和赃物管理等方面的执法活动制定出各项工作流程,受到了市局肯定,对我局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起到了重要作用。

2、推广在开展专项活动中涌现出的示范单位的先进工作经验,特别是石羊派出所制定的常见警情处置规范,规范了民警的日常执法工作行为,使规范化建设和执法制度建设达到了整体推进的效果。

3、全面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提高诉讼效率,节约司法资源,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会同区法院会签《关于建立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制度的规定》从而更好的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提高诉讼效率,节约司法资源,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这一制度的落实,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办案效率,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4、建立了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催办制度,通过在分局法制科网页设立“案件催办”专栏,对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即将届满的人员,提前催办。从而使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现象大量减少,“保而不审”,处理不及时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5、实行“周通报月考评”制度,对各办案单位承办的每个刑事、行政案件进行考评,建立执法档案,及时指出办案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个案考核分数同时纳入执法质量目标考核。对各单位奖惩逗硬,进一步提高办案民警积极性,提高执法办案质量。

1、法治观念不强,执法指导思想存在偏差。主要体现在法律至上、人权保障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等观念不强,在执法活动中存在推诿、拖延,造成执法不公、执法不规范。

2、基层民警数量少,公安业务素质参差不齐。赶着鸭子下水,匆忙上阵执法,对公安机关常用的法律法规不熟悉,对案件办理认识模糊,执法不规范也就不可避免。分局新增民警较多,办案人员新手较多,素质参差不齐,不少办案民警仍然存在重实体、轻程序,在平时的学习、培训中不认真、走过场,对相关法律法规及市局相关规范、规定学习不认真细致,三、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对策研究以上问题的存在,严重制约着公安机关社会治安管理和严厉打击犯罪的力度,导致了执法行为的不规范要解决以上问题的存在,应着力从以下入手:进一步提高民警的法治观念,增强服务意识、诉讼意识。

公安辅警队伍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范文

辅警是指经政府同意,由公安机关同人社部门按规定程序招聘,有财政保障的警务辅助力量。是人民警察的助手,并非正式的人民警察,也不是一般的志愿者;是一种职业,与公安机关的法律关系为市场经济下的劳动合同关系;是社会治安辅助力量,而不是一个新警种。公安辅警队伍的建立弥补了警力不足,在辖区社会治安、综合防范等工作中发挥了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是公安队伍不可或缺的“绿叶”。辅警的出现可以说是时代性的必然产物,他们大大缓解了警力严重不足的缺陷,在巡逻、维稳和安保等各项警务活动中承担了大量繁重而艰巨的工作任务,他们的作用日显重要。由于辅警队伍成立不久,在制度上和日常实际工作中还存在许多盲区,出现的问题也直接影响了公安机关的形象。因此,如何对辅警队伍进行有效管理,充分发挥这支队伍的最大效用,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辅警队伍管理,建立健全规范化的长效管理机制,打造一支管理规范、纪律严明、训练有素的辅警队伍,是不容忽视的问题。

2016年以来,南华县公安局聘用辅警200余人,在县局党委的协调努力下,积极争取党委政府、财政的支持,努力改善辅警薪酬待遇,2016年州级保障下拨交通协管员经费:65600.00,县级财政预算经费:3120000.00,县级财政预算特警人员经费:1446000.00,县级财政预算交通协管员、接警员经费:477568.00,县人社局拨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保险费补贴:237457.54,合计拨款:5346625.54;2016年支付辅警工资、五大保险费、管理费、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服装费、装备费、被装费:5476957.19,超支10万余元从我局办公经费中开支。

目前,我局实有辅警197人,其中公益性岗位辅警12人,派出所辅警84人、交警队辅警42人、其他辅警59人。已购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五险,未购买住房公积金,随着保险基数的提高,五大保险费也不断增加,2016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约为7万余元,当地最低月工资水平月工资为1180元,辅警月工资1273.44元,月缴纳五险1126.56元,我局每月为每名辅警发工资及买保险支付2400.00元,2017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约为8万余元,当地最低月工资水平月工资为1180元,辅警月工资1400元,月缴纳五险1326.87元,我局每月为每名辅警发工资及买保险支付2626.87.00元,2018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约为8.7万余元,当地最低月工资水平月工资为1350元,辅警月工资1500元,月缴纳五险1580.22元,我局每月为每名辅警发工资及买保险支付3080.22元,辅警工资虽然超过当地最低月工资水平,但仍然赶不上当地经济消费水平,大多数辅警觉得工资较低,工作与收入相差太大,辅警人员变动频繁,流动性大,不利于开展工作。

我局在关爱优待辅警方面,政府文件未对辅警薪酬标准作明确规定,但不能低于当地最低月工资水平月工资1350元,目前我局辅警月工资1500.00元(不包含五类保险费),我局制定了《南华县公安局辅警管理规定》,从2016年5月起为辅警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女辅警的生育产假与女民警一致,凡在辅警岗位工作满一年的发绩效奖1200.00元,指挥中心的接警员工作满一年的发绩效奖3600.00,目前我局辅警工资构成由州级、县财政、县人社局拨款,不足部分从我局办公经费中开支。我局为每位辅警购买了购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五险,未购买住房公积金,从2016年5月起为辅警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积极为辅警争取更多待遇,但由于经费有限,未能给予辅警更好关爱优待,特别是工资待遇方面,从而未能发挥辅警的更大作用。

(一)辅警队伍综合素质不高。一是招聘的对象主要是文化程度不高的无业人员,这些人员自身素质比较低。二是岗前培训时间短,后续培训教育跟不上。主要原因是大部分人员分散在各基层所队,难以再集中进行培训教育。主管部门培训不到位,没有形成系统的、有针对性的培训计划和方案,队伍中仍有部分人员业务不熟,作风不过硬,服务意识、服务态度、服务质量等达不到要求,辅警队伍的综合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个别辅警在工作和生活上不注重自身言行,出现违法乱纪现象,不但损害公安机关执法形象,也容易造成社会群体对辅警队伍的不满。

(二)队伍稳定性不够。一方面,有些辅警缺乏对职业的热爱,工作没有热情,仅仅将辅警工作作为“跳板”,一些素质较好、业务精通、工作认真的辅警,都通过各种渠道,另谋出路,这使得辅警频繁进出,人员不断流失,队伍不稳定。另一方面,辅警待遇偏低是流失率增大的主要原因。

(三)职业认同感差。辅警不是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但他们面临的职业风险、精神压力、工作强度等同,甚至高于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然而辅警没有实际执法权力,在一些执法执勤工作中身份尴尬,他们的工作性质和辛勤付出往往得不到群众的理解和社会的认可,使得“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得过且过”的心理在部分辅警中慢慢滋生,工作效率低下。

(四)辅警招入把关不严。由于辅警的地位和待遇低,不可能吸引高学历、素质好的人员加入。之前尚未建立严格的辅警人员人事管理制度,招聘、使用存在临时性,去留随便,致使辅警人员思想不安心,临时观念重。

(五)管理制度不够完善。在辅警管理上,缺少激励机制,不能有效激发辅警队伍的活力,导致辅警积极性不高,敬业精神不强,不能充分发挥作用。辅警队伍虽然不是在编民警,但政治思想教育工作一样不容忽视,而如何在辅警队伍中开展思想教育工作是基层用人单位普遍感到困惑的问题,存在只重使用,而不重视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的现象。

从而增强辅警的政治意识、宗旨意识、大局意识、法律法规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增强辅警的奉献意识和奉献精神稳定队伍。

(二)加强制度化规范化管理是抓好辅警队伍管理和建设的保证。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就是队伍建设的规矩,也是抓好队伍管理和建设的保证。在抓好辅警队伍的管理和建设上,我们严格按照辅警招聘的条件,规范辅警的工作和行为,使辅警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做到积极工作不越权,认真工作不违法。在具体工作中,一是严把辅警的进入关。对新招聘的辅警进行严格的政审,保证新招聘的辅警不带“病”进入辅警队伍;二是严格辅警的管理,对工作中不遵守制度和纪律,工作消极疲沓,甚至违反制度和规定的辅警,坚决及时的予以辞退,防止传染他人,出现一粒老鼠屎坏了一锅汤的现象;三是按照制度和规定规范辅警队伍的管理。目前,辅警队伍管理的制度办法正在酝酿之中,在具体工作中,一是按照市局制定的管理规定建设队伍;二是加强对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进行检查督促,对没有按照队伍管理制度进行管理的,要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措施,及时认真的加以整改,保证辅警队伍在制度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工作;三是在具体管理上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首先,每月评选巡防之星、服务之星等先进典型,用他们的思想和行为带动和引导其他辅警,向他们学习,向他们看齐;其次,对绝大多数辅警在管理上采取教育引导为主,对出现的小毛病小问题,以批评教育促其改正为主;三是对极个别素质较差,经多次批评帮助仍然我行我素的辅警,及时给予辞退,不能让其形成气候。

(三)是强化用工责任意识,进一步落实警辅管理责任追究。按照“谁用工谁负责”、“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丰富“一岗双责”内涵,严把入口关,畅通出口关,实行警辅管理连带责任制,确保每名警辅都有责任民警,也有相应的责任部门和领导予以管理监督。同时,健全日常督察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对警辅用工单位及管理人员进行督察,严格落实责任追究。

(四)实行人性化管理是抓好辅警队伍管理和建设的重要环节。俗话讲,人心都是肉长的。中国几千年的传统文化美德,也教育人们养成了知恩图报的思想。尤其是党中央提出了创建和谐社会的理念,实行人性化管理,把这些思想融入到队伍管理和建设中,对队伍的管理和建设确实起到一些积极的作用。我们在按照辅警队伍的制度和规定对队伍进行严格管理的同时,还要注重加强对辅警队伍的人性化管理。在安排要求辅警认真做好巡逻防范等各项工作的同时,也要关心关爱辅警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使辅警能够感受到公安机关的温暖,能够在温馨、舒心的环境下愉快地工作。可以在工作之余,结合辅警实际,经常性的组织辅警开展一些篮球、乒乓球等一系列有益身心健康的比赛活动,让大家互相之间有一个交流的平台,拉近管理与被管理之间的距离,寓教于乐。通过这些关心关爱辅警的具体举措,一是增加了感情,拉近了与辅警的距离,进行和谐管理、愉快管理;二是使辅警感受到组织的温暖,心情上自觉遵守制度和纪律,主动做好各项工作;三是积极创造条件和机会,促进辅警之间交流,增进团结,工作上互相支持,相互帮助,促进辅警队伍管理和各项工作开展。

调研报告参考:加强县域公安人才队伍建设几点思考

“推进我区医养融合养老模式”列为区政协主席会议专题协商课题以来,在有关领导的关心支持下,政协文史和教文卫体委会同区卫计、民政等部门和政协有关界别活动组等,组成了课题组,围绕推进我区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体系建设、实现医养融合等问题,陆续进行了考察调研,多次开展探讨交流,并作了一些梳理和思考。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课题背景。

(一)现实矛盾日益突出。

2014年,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发布的《中国老龄产业发展报告(2014)》显示,2013年,中国老年人口数量已经达到2.02亿,其中65岁以上的老人已经达到了10%,半失能、失能、失智老人近4000万,完全失能老人达到100万左右。专家预测到2050年,我国每三个人就将有一个老年人。根据世界银行的预测,到2030年,人口老龄化将使我们国家的慢病负担增长40%。

截至2016年底,柯桥区户籍人口中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15.09万人,占全区户籍人口的22.81%,其中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口为0.68万人,占老年人口的4.5%。我区共有独居老人12612人,占老年人口8.65%,其中80周岁及以上的独居老人4391人。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与医疗资源供给相对有限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尤其是老年医疗养老服务总的满足率仅为15.9%,医养分离问题日益成为制约我区养老服务业发展的“短板”。

(二)上级文件陆续出台。

2016年11月,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从目标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组织实施等13个方面提出具体意见和政策措施。今年3月,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关于印发绍兴市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实施意见的通知》,根据医养结合的工作目标和任务要求,结合部门职能,进一步明确了各相关部门在医养结合体系建设中的职能。两个《意见》都明确,改革试点一年后进行总结、评估,初步探索出可持续、可复制、可推广的基层“医养结合”健康服务新模式。

其实,早在2014年11月,浙江省民政厅等5部门制定了《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就作出具体部署,明确有关政策措施。2015年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卫生计生委等九部委《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指导意见》,对建立医养结合政策体系、标准规范、管理制度、专业化人才培养制度等提出了指导意见。

(三)试点工作破冰前行。

目前,杭州、温州2个市和德清县、嘉善县等7个区(县)作为我省医养结合工作试点已经开始工作。为此,4月20日,课题组由骆学新副主席带队,赴湖州德清县和嘉兴嘉善县两个试点县进行考察。

在德清县考察了德清乾元颐养中心和德清爱慕佳养老院。德清乾元颐养中心设在德清县人民医院分院(原德清县人民医院)内,属于公立性质,位于医院住院部顶楼,有养老床位23张,配有一名专职护士和4名护理员,晚上有1名护理员值班,每张床位每月收取2000-3000元,老人有医疗需求时,可以直接请楼下医院的医生诊治。德清爱慕佳养老院由社会资本举办,在养老院内设置了医疗机构,有6名执业医师(其中2名是执业助理医师),其他医护人员12名,设计的住院床位是220张,养老床位280张,目前核定的医疗床位是20张,现有50名老人入住养老院,每月收费在3000-5000元。上述两个养老机构的医疗费用另算。

嘉善县人民政府已于今年3月出台了《2017年嘉善县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工作要点》,由当地民政部门牵头,特色是实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经评估确定为失能、半失能的老人,社保中心给予每人每月600-900元不等的护理补贴,其中居家养老的每人每天给予10元现金和10元护理券(护理券不能兑换现金)。

目前,绍兴市在越城区东浦镇、柯桥区平水镇、上虞区章镇镇等地开展医养结合改革试点,试点卫生院做了不少探索,像平水卫生院通过签约“家庭医生”,开展为老人提供慢性病管理、中医进社区等服务;蕺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定期派驻医生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服务等,均取得一定成效。但由于医和养体制性的问题,制约较多。

二、我区现状。

我区现有各级各类医疗机构406家,住院床位3705张,其中区级医院约2900张,基层医疗机构约800张,而区级医院康复床位仅有128张(其中残疾人康复中心60张),镇(街道)医疗机构康复床位只有25张。区中医院新建老年康复医院,设计床位400张,预计今年底投入使用,届时康复床位占总住院床位也仅有13.5%。我区现有养老机构13家,其中:区社会福利中心1家,镇街社会福利中心11家,民办养老机构1家,共有养老床位1147张。另有2家民办养老机构正在建设中。

养老机构中基本上都没有设置医疗机构,而医疗机构中又不能设置养老床位,致使我区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互相独立、自成系统,养老院与医疗机构之间距离较远,不方便就医,医院里又不能养老,老年人一旦患病就不得不经常往返家庭、医院和养老机构之间,既耽误治疗,也增加了家庭负担。

医疗和养老的分离,也致使许多患病老人把医院当成养老院,成了“常住户”。老人“押床”加剧了医疗资源的紧张,使真正需要住院的人住不进来。去年平水卫生院作为绍兴市医养结合试点单位,其实际开展的工作主要是借助全科医生签约服务平台,上门为敬老院内的老年人提供医疗服务、健康咨询等。

我区在推进医养结合体系建设过程中存在着一些瓶颈问题,主要有:

1.医保结算问题较为突出。当前医疗和养老的分离很大程度上源于医疗机构可实行医保,而养老机构则不能,致使许多患病老人把医院当成养老院,加剧了医疗资源的紧张,使真正需要住院的人住不进来。医养结合要推行,首先要解决养老院附属的医务室纳入医保,由此将引发两方面的问题:一是现行医保基金账户无力支付大额康复护理费用;二是“套保”现象将频发。有些不需要住院的老年人可能会借“医养结合”长期住院,占用社会医疗资源,损害其他参保人的权益,所以在管理上如何区分好养老和住院的界限,还需进一步研究。同时,康复服务未列入镇(街道)医保报销范围。我区部分镇(街道)医疗机构为患者提供了康复服务,但社保部门只规定区级医院提供的康复服务可以进医保。

2.老年医疗护理专业人才匮乏。养老机构要具备医疗服务功能,除了设施设备之外,最重要的是要具备足够数量的有资质的、受过专业训练的医师和护士,而这样的专业人员为了自身的发展,往往不愿到养老机构内设的医务室执业。截止2016年底,全区65岁及以上人口为97898人,按照国际标准(约65岁以上老人的10%),我区需要近9790名养老护理员,而我区专业的护理员人数远远不足,与我区6800名失能老人的潜在需求相距甚远。缺乏高素质、专业化的护理员队伍将成为制约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协同发展的共同难题。

3.相关收费项目定价偏低。去年,绍兴第二医院平水分院作为全市医养结合的试点之一,与辖区内28个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签约合作,通过定期派医生上门进行医疗巡查的方式开展服务,但由于缺乏配套政策,单靠行政手段推动,难以持续,无法取得实效。今年4月1日,市发改委等3部门重新核定了社区卫生服务价格,对家庭病床巡诊费、出诊费等进行了明确,普通巡诊费为40元/人次,同一患者一天收费不超过60元。尽管如此,因农村地域较广,人员居住不够集中,交通不便,要开展此项服务,出诊医生需要自己解决交通问题,加上交通安全、时间成本等因素,仍存在很多困难。

三、几点建议。

推进医养结合体系建设、实现医养融合,涉及养老理念、医疗理念和消费理念上的重大转变,也对现有行政管理体制、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应当进一步形成共识和合力,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进一步推进医疗养老事业的供给侧改革,积极破解瓶颈、弥补短板,力争通过若干年的努力,成为全省开展医养结合体系建设的示范区。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强政策供给,形成各方合力。

1.出台《关于推进柯桥区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结合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根据全区老年人群医疗服务需求和养老、医疗资源分布状况,统筹做好各类医养结合机构,实现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建设的有效配置和有机衔接。加强政府主导,明确有关部门职责,分工协作,全面落实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制度,将符合一定条件的养老机构的内设医疗机构纳入医保联网结算,打通养老、医疗和社保的政策通道。

2.建立由区政府牵头,民政、卫计、人力社保、发改、财政等部门组成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各部门间的横向联系,定期召开会议,及时协调解决问题。

3.将康复医疗服务纳入医保。目前我区只有3家区级医院的康复医疗被纳入医保,而16个镇街医疗机构的康复医疗收费不纳入医保报销范围,这个情况很大程度上阻碍了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康复医疗的步伐。尽管床位使用率不高,但患者因不能报销相关费用,而选择到区级医院康复治疗,进一步增加了区级医院的住院床位压力。

(二)加强服务供给,促进医养结合。

1.公立医疗机构延伸服务或部分转型。鼓励现有公立医疗卫生机构适当增加老年或康复病房。现有的医院、卫生院(社区医疗服务中心)结合实际,开辟康复病区,适当增加康复床位,结合中医康复治疗,为失能老人提供住院治疗。如绍兴市第六医院将原来传染病方面的医疗资源空余调剂转型为老年医院后,市场需求旺盛。也可以结合全科医生签约服务,把老年人、慢性病人等作为重点签约服务对象,通过全科医生签约服务,提供个性化服务(如开设家庭病床),逐步实现医养结合。

2.养老机构合作医养服务。可在现有养老机构内设置医疗机构。2014年,国家卫计委印发了养老机构医务室、护理站的基本标准,对设置在养老机构内的医务室、护理站,从人员、房屋、设备、制度等方面作出规定,只要有一名医生、一名护士就可以申请医务室,门槛大大降低。目前我区的养老机构都没有医疗资质。最近华舍街道“金色年华”养老服务中心正在申请开设医务室,该养老机构负责人表示,今后在养老床位增加的情况下,将提升医疗机构的级别或开设护理院。

3.全科医生居家医养服务。目前全科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正在我区基层医疗机构全面推开。在签约过程中,全科医生可根据居家养老签约对象的健康评估情况及实际需求,为社区高龄、重病、失能、部分失能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老年人提供上门巡诊、社区护理、家庭病床等持续有效的个性化“医养结合”服务。

(三)加强资本供给,鼓励民营共建。

1.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医养结合医疗机构,并做好布点规划工作。2013年,我区已出台了《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实施意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优先开设老年病医院、专科医院、护理医院、康复医院等专业医疗机构。由社会资本举办养老机构,规划布点上应尽可能靠近医疗机构,打造“10分钟医疗服务圈”。这是最理想的医养结合模式,也应成为今后医养结合的重点发展方向。如杭州市拱墅区和睦老人公寓属于公建民营性质,在打出“养医结合,养、医、护一体化,智慧养老”的特色品牌的同时,与毗邻的杭州和睦医院、杭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省立同德医院等都有着紧密的协作,其运作模式已经较为成熟。从周边情况看,无论德清县还是嘉善县,包括绍兴市社会福利中心和绍兴绿康老年康复护理院的结合,其实走的也是医养结合路线,都是养老院办好医务室,以周边医院作为养老的配套支持,在地理位置上十分接近,建立与就近医院的就诊快捷通道。这样做的好处就是方便诊治,大大降低成本,同时可以大幅提高效率,这样的设计布局,可为医养结合奠定基础,从空间上突破医养结合的屏障,是效务实的结合模式。

2.公立民营并举,加快老年医院建设步伐。针对我区老年医疗资源短缺的短板,近期,要加快区中医院老年康复病房大楼的建设;同时也要整合利用好存量医疗资源(特别是镇街卫生院相对空闲的现有资源),来拓展老年医疗康复服务。建议区政府在“十三五”期间,加快集医、养、护、康复和临终关怀于一体的老年医院的规划建设步伐,可以借鉴市区做法,鼓励社会资本来兴办老年专科医院。

(四)加强人才供给,充实专护队伍。

1.采取多种措施进行职业培训。建立一支以专职人员为主体,兼职人员和志愿者为辅助的社会化医养结合养老服务队伍,为社会化、职业化养老服务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人才保障。要积极支持我区中等职业学校增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和课程,加快培养老年医学、康复、护理、营养、心理和社会工作等方面的人才。同时开展继续教育和远程医养结合学历教育,并依托院校和养老机构建立实训基地。加强养老服务人员的职业培训,养老服务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的上岗资格后才能从业。

2.建立合理的薪酬保障机制。从薪资水平、薪资结构及福利待遇方面提高养老护理人员的满意度,对符合条件的参加养老护理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签定的人员按规定给予补贴,采取多种方式提升护理人员的社会地位,吸引更多的人才投入到养老护理队伍中来。

调研报告参考:加强县域公安人才队伍建设几点思考

乡镇财政机构是我国最基层的一级财政,是乡镇政府履行各项社会经济职能的财力保障。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以及农村税费改革的逐步推进,乡镇财政面临新的形势和任务。为加强乡镇财政管理,有基本财力保障乡镇各项工作正常开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我们近期对全市乡镇基本财力保障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市乡镇基本情况。

的一个县级市,位于省西部,是一个多民族聚居的地区,现有侗、苗、瑶、回、土家等20个少数民族,土地总面积2164.4平方公里,总人口万人。市现辖25个乡镇,共有316个行政村,35个居委会,乡镇人口万人。

二、乡镇财政基本情况。

1、财政收入。2013年,乡镇完成全口径财政收入万元;2014年,乡镇完成全口径财政收入万元,较上年增加万元,增长%。

2、地方一般预算收入。2013年,乡镇完成地方一般预算收入万元;2014年,乡镇完成地方一般预算收入万元,较上年增加万元,增长%。

3、财政供养人员。2013年乡镇财政供养人员人,2014年乡镇财政供养人员人。

4、可用财力。2013年,乡镇可用财力(地方一般预算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为万元,财政供养人员人均可用财力元,总人口人均财力元;2014年,乡镇可用财力为万元,较上年增长%,财政供养人员人均可用财力元,总人口人均财力元。

三、乡镇基本财力保障情况。

近几年来,随着乡镇经济、财政实力的不断增强和上级财政专项转移支付的不断增加,乡镇的经费保障水平有了一定提高。2014年,全市乡镇财政供养人员人,全年累计支出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万元,公用经费支出万元,项目经费支出万元。根据省财政厅制定的乡镇基本保障能力的测算口径和测算标准,全市乡镇2014年人员经费支出、公用经费支出和项目经费支出总计万元,较同年乡镇财政预算内财力万元大万元。说明全市乡镇现有财力与实际支出存在较大资金缺口,如果用乡镇财政预算内财力与政策需求的支出相比,资金缺口更大。这说明乡镇公共财力存在着严重困难,将严重妨害乡镇机构的正常运行,危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务必要引起高度重视,加以解决。

鉴于乡镇财政运行保障存在的严重实际困难,近年来,我市为保障乡镇经费需求,要求乡镇采取多项措施缓解经费困难,其中主要的有3条:一是大力发展经济,要求有条件的乡镇重点发展工业和商业经济,增强财政实力,为保障经费支出提供支撑。二是大力深化财政改革,实施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收支两条线、政府收支分类等多项财政改革,规范财政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三是深入推进乡镇综合配套改革和行政事业单位机构改革,逐步压缩财政供养人员,减少人员经费支出的压力。这些措施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目前乡镇财政运行保障的困难来看,是杯水车薪,所起作用不大。并且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逐步推进,乡镇财政运行保障遇到的困难,将越来越大,应引起上级部门的高度关注,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四、乡镇基本财力保障中存在的问题。

(一)体制现状决定了乡镇财政必然困难。

分税制重新界定了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财权和事权范围,是我国财政体制上的一次重大变革。但是由于各种原因,分税制实际上仅限于中央和省级政府间,而省以下,尤其是在乡镇一级则明显滞后。分税制实行以来,地方财力明显地向省、市集中,乡镇财政实际所得明显减少。在乡镇财政收入减少、赤字增加的同时,乡镇政府维持机构运转的费用急剧增加,许多本不应由乡镇承担的事权却继续存在甚至不断下移,使乡镇政府承担了大量与其财政预算水平不相称的职能,造成乡镇财政支出不断扩大和债务负担的日益沉重,使其陷入生存困境,乡镇财政已逐步成为名副其实的“要饭财政”。比如黔城镇做为一个新兴的城关镇,长期担负市治新城的开发、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古城保护维护、城市生态环境和城市人文素质等工作职责,使得公用经费支出居高不下,上升趋势明显,负担沉重。

(二)乡镇财政收支矛盾突出,债务负担沉重。

从近几年来的情况看,全市乡镇财政普遍存在收入质量差、人均财力水平低和财政调控能力弱的基本特点,具体表现为:一是收支矛盾突出。当前乡镇财政收入增长潜力小、征管难度大、成本高,仅靠新增项目税收分成不现实。由于上面出台、执行的乡镇政策极多,加上乡镇机构膨胀,供给人员剧增,工资调整频繁,法定支出增长具有刚性,使得乡镇财政收支矛盾尖锐。二是债务负担沉重。由于政府借贷办企业、建基地而效益不佳,“普九”达标高硬性建设,借贷完成税费上交或垫付利息,年终兑现欠发工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水利、道路建设等原因,截止2014年底,市财政累计债务万元。

(三)财源受限,财力明显减少,机构运转出现困难。

乡镇财源受限,财力明显减少,一是自主的财力缺乏。自税收财政体制改革以来,乡镇辖区内的税费收缴都直接收归职能部门,加之全免农业税政策的出台,乡镇无自主财力。二是自有的财源被划走。上级党委政府为发展农村经济社会事业,出台了不少优惠扶持政策,但落实政策的主动权不在乡镇政府,而在条条管辖下的部门。导致乡镇财政机构运转困难,如岩垅乡2014年总收入只有182万元,但各项开支等要260万元以上,截止2014年底,全乡财政累计赤字负债达310多万元,给机构运转带来严重困难。

(四)村级债务转嫁给乡镇政府。

农业税费全面免征后,兴办公益事业筹集资金要“一事一议”,通过全体村民的表决才能实现。由于受益不均,无法建立统一的分摊标准,征收时难度较大,加上外出务工人员常年在外,筹集资金收取难,部分农户因家境困难无法一次性交清而产生新的拖欠,事实上无法完成筹集资金工作,但此项工作上级又要求必须去做,因此村委会无处可走,只有找当地政府去赞助、去捐款,无形中加大了乡镇政府的开支。

(五)有偿资金回收困难,加重了财政负担。

截止2014年底,我市乡镇财政借出有偿资金多万元,这些资金都是向上级财政部门借入的,由乡镇财政承借承还的,目前这些资金均已到期或逾期,但回收困难,时间越往后移,回收难度更大。这些无法收回的呆帐、坏帐无疑是乡镇财政的一大隐患,最终债权变成了债务,成为乡镇财政的又一隐性负债。

五、解决乡镇基本财力保障中存在问题的建议。

(一)合理划分事权,确保乡镇政府能按承担的职责职能办事。

机构改革和农村税费改革后,权力上收责任不上收,造成权责分离。诸如文教、卫生、广电、国土、税务等,其人事、财政上收,乡镇政府没有管理权力,但却必须以“属地原则”承担部分职责,这种“条块不明”的体制,使工作权、责不统一,造成乡镇政府承担着发展地方经济、促进地方社会事业发展等无限的事权、责任,而事实上不具备能力。因此如义务教育、卫生、广播电视事业等投入大、要求高,乡镇政府既办不好也办不了的事情就应主要由上级政府来办。

(二)理顺财政体制,保证乡镇政权正常运转。

要坚持事权与财权对等的原则,合理划分乡镇政府、上级政府、中央政府的财政分配体制,适当提高地方分成比例,优化支出结构,扭转乡镇财政恶化、财源紧缩的状况,加大对经济欠发达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为乡镇办公益事业提供一定的资金支持,保证乡镇政权正常运转。

(三)进一步加强财源建设,壮大乡镇财政经济实力。

发展农村经济,加强财源建设是乡镇财政摆脱困境的根本途径。培植财源要把财税增长与农民增收相结合,要切实加强对财源建设的领导,研究制定财源建设发展规划,狠抓落实。要积极引导农业产业化及其升级,通过大力培植农业产业和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加速农业产业化进程,以此壮大乡镇财政经济实力。

(四)加大对乡镇财政转移支付的扶持力度,增强乡财政的活力。

农村税费改革后,乡镇财政收入范围缩小,必须加大对乡镇财政的扶持力度。一是在财源建设上要加大投入。紧紧抓住进入新一轮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市的机遇,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把扶贫开发与产业结构调整结合起来,扶持主要产业和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加大对重点项目的资金投入。加大农村水、电、路、讯基础设施建设,实施人畜饮水工程,加快致富步伐。二是在财力上要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增加乡镇的分成比例,增加预算安排,保障乡镇机构正常运转。要争取上级对乡镇承借承还的周转金中经审核确定无法收回的呆帐、坏帐予以豁免,化解乡镇财政风险,避免新的赤字债务的发生。

(五)加强财政支出管理,严格控制支出。

要加强对乡镇财政支出管理,严格控制支出,节约财政经费。一是要进一步完善财务规章制度。会议、学习、差旅、接待、通讯、下乡补助、加班要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财务制度,从严控制非生产性支出。二是要严格控制计划外支出。各级各部门的升级达标必须经严格的审批,方能实施。

(六)规范财政管理,积极推进村帐乡管办法。

要按照“村帐乡管”“乡管村用”的原则,实行统一管理,集中记帐、分村核算的办法,改变村级财务混乱的局面。要调整和完善乡、村财务管理体制,逐步建立起规范有序的收入征管新机制,确保基层政权的稳固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同时进一步完善监督体系、健全财政监督机制,加强预算外资金、行政性收费收支两条线管理,切实提高乡镇政府的调节管理能力,避免产生新的村级债务转嫁给乡镇政府。

(七)切实减少乡镇财政压力。

上级要充分考虑乡镇财政的实际困难,对于教育卫生等公共事务的经费支出尽可能由上级财政承担,而且在出台一些政策规定时尽可能少要求或不要求乡镇进行资金上的配套,减少乡镇财政压力,增强对更需要地方的财力保障。同时,要改变上级投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逐级规定“配套”资金,上级出“小头”,乡镇出“大头”的做法,量力而行、量入为出,在项目资金的使用上不搞盲目投资,加重乡镇财政负担。

(八)积极探索,树立“以钱养事”理念。

解决乡镇财政压力,要有创新思维,积极探索,树立“以钱养事”理念。要通过“以钱养事,促进发展,供需见面”的方式,转换乡镇政府职能,引入竞争机制,变“以钱养人”为“以钱养事”,按照政府出钱、购买服务、合同管理、农民认可、考核兑现的要求,推进乡镇事业单位的改革,做到既减少乡镇政府不必要的养人支出,又提高合同方(以前的事业单位,现在的民办非企业组织)的服务积极性和主动性,为农民购买高质量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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