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土中国的乡土特色读后感(精选20篇)

时间:2023-12-08 08:13:41 作者:灵魂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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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中国读后感

在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一书中,提出了一系列关于乡土社会的概念。其中,费教授将乡土社会概括为“礼治社会”,且还是一个“无讼”的社会。的确,乡土社会由于其空间流动性小,人与人之间交往单纯的特点,使得法律在这个社会中发挥的作用极其有限。人们似乎仅仅依靠“礼”就能维持良好的秩序,彼此之间发生冲突也不会寻求法律途径解决,而是通过协商和解。这就使得人们认为乡土社会是一个“无讼”的礼治社会。

“无讼”,是费孝通先生对于乡土社会中一种现象的描述。具体说来就是在乡土社会中的人们依靠自身的道德教化,人与人之间和睦相处,纠纷和争议都通过协商解决,而不是采取诉讼的方式的一种理想化状态。由此,人们认为乡土社会是一个“无讼”的礼治社会,在这个社会中不需要法律的存在。

在古代,封建统治为了维护其自身统治,需要对整个社会进行管理。封建社会“无讼”文化是统治阶级维持社会秩序,实现长久统治的需要而提出的,并通过贱讼、压讼、灭讼等方式来达到这一目的。从儒家创始人孔子最早提出“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到宋代大诗人苏东坡声称“读书万卷不读律”;从早期专门从事法律工作的讼师(即现代的律师)被民众称之为“讼棍”,到常提起诉讼的人被认为是“搬弄是非”之人或游手好闲之徒;从封建官吏政绩考核中善于教化,善于息讼、止讼的考核标准,到国家机器惯以严刑峻法迫使民众视法为畏途,产生厌讼情绪,反映出中国封建社会在几千年的历史时期中对诉讼采取的压制、抑制的指导思想和行为标准。从这一方面说,产生“无讼”的原因并不仅仅在于社会中的人们能够依靠礼的教化维持正常的秩序,或者说考虑到人际关系等方面的因素,而也可能是因为统治或司法官吏希望没有人来诉讼或少诉,从而积极的主张无讼。但这种情况较多的出现在封建专制国家中,在现代国家应很少有这种情况。国家虽然也希望社会中尽量出现无讼的情况,但并不会主动的去干涉;另外,现在的法官并不要求与领导者的思想保持高度一致,他们也可以独立进行判决、裁量,且他们都是依靠自己的力量争取案件的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调解,这与乡土社会中双方当事人自行调解有所不同。

儒家认为,和谐包括天道自然和谐、天人和谐和人人和谐,这些决定着国家和个人的幸福。特别是人与人之间的和谐,讲求互谅互让,自己要正名分,明等差,并使各人都能够安分守己,避免发生纠纷和矛盾。即使发生了纠纷,也应力图通过和解,调处息讼,使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为了达到和谐的理想境界,人们就应奉行中庸之道为做人处世的行为准则。在这样的哲学思想长期影响下,“无讼”观念的形成则是自然而然的了。”著名比较法学家勒内·达维德对中国人的这种和谐与中庸之道有较深的感悟:“中国人一般是在不用法的情况下生活的。他们对于法律制定些什么规定不感兴趣,也不愿站到法官的面前去,他们处理与别人的关系以是否合乎情理为准则,他们不要求什么权利,要的只是和睦相处和和谐。”

尽管我国的司法制度在逐渐完善。但据笔者所知,在很多地方,如果不是发生非常严重的事故,如谋杀、枪杀或者是其他产生了严重后果的事件,人们一般都不会选择诉讼的方式。有的是因为觉得这件事太小,不愿意起诉;有的则是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选择逃避的方式,有的则是不知道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总之,“无讼”的现象还普遍存在,需要国家对这一方面加强教育与指导。

费孝通先生对于传统中国农村社会的经典表述,深刻地体现了中国基层社会所特有的文化渊源和秩序传统。其学术贡献是毋庸置疑的。但是,自从他提出“礼治社会”这一概念以来,就一直被人不假思索地加以援用,以致人们普遍都以为,中国传统农村社会秩序的维持是“唯礼无法之治”。对于“无讼”的观点,我们应辩证的看待,尤其是它产生的社会基础。不能认为在礼治社会中就没有法的存在,或者说在这样的社会里就不需要法。在现代社会中,如果说没有法,个人的权益是很难得到公平的保护的;至于法在礼治社会中的作用,则需要依赖于时间来证明。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尤其是在广大农村地区,如果双方的纠纷没有达成和解,也就是他们寻求的调解组织调解失败后,就会建议一方当事人去法院起诉另一方当事人。这可以从另一个方面说明,当和解不成的时候,人们是会寻求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的。在这个时候,双方的矛盾必定是达到了不可化解的地步,且彼此之间的关系也恶化,并不会担心将对方起诉到法院后会产生不利的后果。所以,我们不能片面的说乡土社会还是原先那个保持流动不变的社会,人们还是一味的寻求和解,当送法下乡的活动进行这么多年后,人们的观念总归是有些变化的,特别是侵犯了他们的重大利益时还是会依靠诉讼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乡土中国读后感

当我看到《乡土中国》的书名时,第一反应是——作为一个由五千年文明的国家孕育的子女,费孝通先生写的这本书,值得我们去读。

文章开篇即提到“中国社会的基层是乡土性的”。说明中国从根本上讲是一个农业大国,而作为农民,自然而然的被视为“乡下人”,因为“乡下人”这个称呼,从褒义上来讲,它表示的是农民淳朴,忠厚,本心做人的性格:从贬义上讲,则带着几分蔑视,意味着农民的.愚昧、木讷、迟钝、没见识、没文化、落后的常态。

中国封建社会时期,自己自足的小农经济是经济基础,农耕文明是中华民族的传统文明,其实早就奠定了中国社会“乡土性”的文化基础。农民的生活离不开土地,自古以来,农业的发展是在土地的基础上。农民播种、耕田都要依靠土地。所有的农业都离不开土地,所以,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乡下人对于农业的无土栽培。同时也说明了土地对中国社会有重要意义。

在“文字下乡”一文中,作者说明并阐述了中国的乡土社会是一个熟人社会,乡民生活在一个狭小的圈子里,人们在生活上社会作业都是与一些熟人。这就意味着人与人是直接接触的。而作为文字,字是人与人之间间接接触的工具,是依赖象征体系和个人的记忆而维持着的社会共同经验。所以,在乡土社会这一熟人社会中,“文字”处于一种非必要状态。人们喜于用语言表达和交流,所以文字下乡必定会受到一定阻碍。文字作为一种知识和经验的传播媒介,要在乡土社会中得到广泛使用,就必须要使文字渗透到乡土社会中。也就是现只有中国社会的乡土性的基层发生了变化,文字才能下乡。

《乡土中国》这本著作反映了中国的实际状况,又是具有很强的理论深度的著作。在中国学术界,具有较大的影响。成为许多学者研究中国问题的必读书目。

回顾宋朝时著名的《清明上河图》,还原出来的中国乡土社会特有的“日出而做,日落而息”的祥和、安定的社会。而今,在党的领导下,老百姓的日子期盼更富足、祥和的社会生活更让人期待。全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主义价值观,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已成为新一代中国社会的必然发展方向!

《乡土中国》读后感

最近读了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这本书是费孝通先生著作中的一部研究中国农村的作品,是当时农村社会的一个缩影。在《乡土中国》中,作者用通俗、简洁的语言对中国的基层社会的主要特征进行了概述和分析,全面展现了中国基层社会的面貌。通过阅读这本书,可以了解中国农村变迁之前的样貌。

本书一共十四篇,涉及乡土社会人文环境、传统社会结构、权利分配、道德体系、法礼、血缘地缘等各方面,深度剖析了中国乡土社会的结构及其本色。

首先是乡土本色,“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正如费先生所说的,中国的基层社会是乡土性的,这个“乡土性”带有三方面特点:其一,“乡下人离不了泥土”。其二,不流动性。其三,熟人社会。传统的中国社会是建立在能够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基础上的,传统中国社会的封闭性和保守性制约了中国人的思维方式、思想文化的发展。再加上乡村社会是一个社会变迁十分缓慢的社会,人民已经习惯了乡土社会的安稳生活,以至于不能适应其他快速变迁的社会,这才是“乡土社会”“乡土”的原因。

接下来是文字下乡,“如果中国社会乡土性的基层社会发生了变化,也只有发生了变化之后,文字才能下乡。”费先生说,文字是传情达意的工具,讲究文法、艺术,但是在面对面的乡土社会中是没有必要的,存在着空间和时间上的间隔,在乡土社会中,人们的相处之间有着自己的“行话”,有着“无言胜似有言”的效果,乡土社会中的文盲体现了乡土社会的本质,乡下人是没有文字需要的。

在差序格局中,作者把当时的社会分为西方社会的“团体格局”和中国传统社会的“差序格局”。西方社会的团体格局就像捆火柴一样绑在一起,而中国则是家庭,就好比丢了一块石头在水里,荡出一层一层的波纹,具有伸缩的能力,有着“人情冷热、攀关系、讲交情”的特点,而西方的就是权力问题,作者说人和人往来所构成的网络中的纲纪,就是个差序,也就是伦。

后面作者还讲到了“无为政治”和“长老统治”的现象,在乡土中国中,长老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年轻一代对长老只能是唯命是从。最后作者讲到血缘和地缘、名实的分离,血缘是身份社会的基础,而地缘是契约社会的基础。名实之间的距离随着社会变迁的快速发展而增加,但是在乡土社会中变迁的速率是很慢的。

时间的流逝总是在不断记录历史的进程,越过世纪的门槛,回首总结上个百年的中国社会学的发展,总会有许多名字让人铭刻在心。90后的我没有经历中国传统社会,对中国的一些独特现象不了解,《乡土中国》帮助我对中国的传统乡村社会有了一定的了解。

乡土中国读后感

《乡土中国》是费孝通先生的代表著作。此书详细地记述了中国乡村的种种事项。

作者首先从语言———乡村与城市的一大差异开始。在生活中,语言看似是必不可少的一样工具,但是在乡村,几乎很少有新增的常住人口。彼此熟识,语言就显得没那么重要了。归有光在《项脊轩记》中写道,他日常接触的总是那些人,久而久之,就可以用脚声来辨别来者。“贵姓大名”是因为不熟悉才用的词。熟悉的人大可不必如此,足声、声气、甚至气味,都可以是足够的“报名”。

许多人说乡下人“愚”,无非是城里的物事他们没见过而已,绝非与智力相关。而我们去到向下,见到狗吠不免惊慌,未必不会被耻笑为“无见识奴”罢。

但这绝不是阻止推行文字下乡的借口。在现代化过程中,我们已经开始抛离乡土社会,文字是现代化的工具。我要辨明的是乡土社会中的文盲,并非出于乡下人的“愚”,而是由于乡土社会的本质。我而且愿意进一步说,单从文字和语言的角度去批判一个社会中人和人的了解程度是不够的,因为文字和语言,只是传情达意的一种工具,并非唯一的工具,而且这工具本身是有缺陷的——传的情、达的意是有限的。所以在提倡文字下乡的人,必须先考虑到文字和语言的基础,否则开几个乡村学校和使乡下人多识几个字,也许并不能使乡下人“聪明”起来。

乡土中国读后感

中国的封建时代存在了两千多年,然而最终也是在内忧外患下走向覆灭。

可是中国的乡村,却始终伴随着神州大地上敦实厚重的黄土,代代传承……。

孤立与隔膜是中国乡村的特性,纵使在信息飞速发展、人与网络密切相连的现代,“村”,依旧是很多人划分社会团体的基本单位之一。

在历史的变迁与时代的更迭中,中华的乡土、华夏儿女的家乡传承下了什么,又保存了多少记忆?我希望在这里,抑或在费老的《乡土中国》里,你可以找到满意的答复。

将中国人牢牢绑在一起的是血缘、是亲情,中国人也因此拥有了西方国家所不具备的家族意识。当然,也有说法说这种过于看重家庭的观念阻碍了中国人(尤其是北方人)的发展。于此,便不再赘述。家的诞生要先于族。

起初,有人居住的地方就是家,等到后来家里殷实、富足些,养上了猪(在以前称为豕),便渐渐形成了我们现在看到的“家”。“族”则是家的延伸。

家中人丁兴旺,总有人要出去打拼,这样的人像种子,落地生根,便又是一个家。等到这样的家因为亲情集聚到一起,便可称之为“族”。

只不过后来经过一系列发展,“家”和“族”的意义又有了更多的延伸,从而构成了多样的家族文化。至于完善于西周的宗法制,起初是为了维护王权的一种血缘分配制度。为了区分大宗与小宗,便生出了嫡庶、辈分之类的关系。

随着时代更迭,一种种集团关系被取缔、一项项社会制度兴起又被废除,甚至宗法制本身也残缺不堪,但家族的关系、宗法的观念却一直传承了下来,几千年来未曾动摇。乡土中的家族与平日里大家所了解的大家族仍有所区别。在这种只以血缘和亲情为纽带,恪守宗法观念外衣的氏族关系想一张张小网,乡村中每一个姓氏都是一张网,网与网之间通过姻亲关系而有了交集。

辈分是一定要排的,因为这代表着乡土中一种对长者的敬畏。但是,这样的恪守也容易弄出“五六十岁的老人像一个七八岁孩子叫叔”的尴尬。但是家族与宗法观念毕竟传承了几千年,家族是宗法的载体,而宗法是家族等级的规范,这二者不肯分割。

虽然在观念开放的现代宗法观念受到了很大的冲击,但是在未来的很长一段时间内,宗法观念充斥的家族依旧会是乡村血缘集团的主旋律。

说倒:“礼”便不得不提到孔夫子。孔子的一生都奔波在复周礼的道路上。他教导弟子:克己复礼为仁,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称复礼为仁,可见在孔子的学说中礼是具有很高地位的。子贡欲告朔之饩羊。子曰:“赐也!尔爱其羊,我爱其礼。”便可一见孔子对礼的执着。在乡村中,礼扮演的是教化的角色。因为在过去的很多时候,乡村中法律是行不通的。

不仅仅因为法律在乡村的普及率不高,而且很多乡村人认为私人矛盾依靠法律来调和是一件很丢面子的事。所以乡村社会是“无法无天”的。既然规矩不成,那么便只能依靠教化了。孩子生下来便耳濡目染的学习礼教,成年之后便被赋予维护礼教的责任,老年后自然而然的成了礼教的忠实传承者。

在乡村,礼便是法律,违背规矩的事不一定是不对的,但一定是不合礼教的。礼是人立的,教也是人进行的,这些恐怕与乡村的人治有密不可分的联系。乡土社会是一个礼俗社会,是没有法律传统的,传统相比于现代社会更为重要。因为,乡土社会中社会变迁小,农人一年一度,周而复始。越是经过前代生活中证明有效的,也越值得保守。于是“言必尧舜”,好古是生活的保障。在这“代代无穷已”的礼教循环中,礼教伴随着中国乡村的周而复始不断传承下来,并且不断压缩凝练最终成为乡村的`行为准则与制度规范。

而对于推行礼教运行的动力,《乡土中国》中有着明确的阐释:礼并不是靠一个外在的权利来推行的,而是从教化中养成了一个人的敬畏之感,使人服膺;人服从于礼是主动的。礼教也很重视人们对于服礼的主动性,并且不段试图提高人们服礼的主动性。

上文我们论述了宗法观念下家族中的人际关系,而在此,我们将分析乡村中整体的人际关系。众所周知,乡下人最大的毛病就是私。说起“私”,我们就会想起“各人自扫门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的俗语。然而在乡村,人际间的关系却比这温暖的多。但是,不同的时间和地点,人们往往会用不同的方式来待人处事,并且同一称谓在不同的语境里往往也有着不同的意义。

这种千百年前就存在的差异化的人际关系并未随时光逝去,而是代代流传,并成为乡土中人们习以为常的处事方法。说到这里,便不得不谈到中国人对某词语的理解。第一个便是“家人”这一个词语。在西方国家,家人这个词语的意义很简单——他家里的那几口人。但是在中国,很不幸的是,“家人”的意义十分庞大,它可以指西方式的家人,也可以单指家中的某一个人,甚至可以扩大,那便是你们家族中的任何一个人,到现在,在一些营销关系或者利益关系上,大家都可以称为家人。所以我们社会中的人际关系就像是一个石子投入水中引发的阵阵涟漪——以自我为中心,可以推及无穷远处。而在具体情景下的人际关系便是更为复杂。

也许在餐桌上我们是亲戚,但是如果我开了个商店,亲戚来买东西还是会明算账,这时我们便不再是亲戚,而是店主与顾客。虽然生活中也少不了“拿着用吧,不用给钱”之类的情景,但是那样大多是碍于面子,而不是真心的关系转换。因此亲戚之间虽然经常说“见外”,但是人们都盼着见外一点才好,不同人身份与利益角色是人际关系差异化的基础,更是乡村中时代奉行却无人打破的传承。

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封建观念毕竟走向衰落,乡村中世代奉行与传承的各种制度也必将走向没落。但是,就像我们恪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一样,老祖中传承下来的有些是不能丢的,因为这毕竟是中华精神依附的载体。恪守与发展并存,发扬自身与兼收并蓄共进,肯定自己与批评自己共行,中华文化批判地继承,乡村稳健振兴。

中华必将因此更加繁荣,伟大复兴也必将不日而至!

《乡土中国》读后感

以《乡土本色》开篇。乍看“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一句话,费孝通仿佛就给中国给定了含义,此处不谈。

“以农为生的人,世代定居是常态,迁移是变态。”——《乡土本色》。

乡土中国的流动性是较差的,我比较喜欢书中的一种表述:将乡土中国的社会比作一颗老树,人们共同依存着这株老树生存,一起享受树上结出的果实,也一起为它的根茎供给营养。当承载这颗老树生存的土壤无法结出完全供给所有人的所需的果实时,人们就会作为“蒲公英的种子”向远方漂流,重新播种成为新的大树。

“乡土社会在地方性的限制下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其实,乡土中国并非是一种老死不相往来的存在,而是一种相互依存的共生。因为哪怕是哪些飘散出去的种子,也有共同的文化来作为“根”来彼此连接。

这一点与美国起于拓殖时代产生的乡下以一家一户为一个单位是颇不一样的。中国乡村的“孤立”与“隔阂”相对体现在聚居地上,而并非个体。这或许也是中国并没有产生像美国那样突出的“独立精神”的原因吧。中国是一个人情社会,人们彼此的连接是不可隔断的,时间与空间对他们束缚力相对较小。

“这是一个‘熟悉’的社会,没有陌生人的社会。”——《乡土本色》。

文中有一个词汇让我记忆尤为深刻,那就是:“熟悉”。这个词汇不禁让我联想到《小王子》里面的“驯服”一词,因为它同“乡土性”一样是文中的中心和暗线。

乡土社会的信誉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时的可靠性。如果说西方的履约是由于外在束缚的契约精神的一种捆绑,那么中国的履约更多的发生于一种植根于基因与血脉里面的本能。在乡土中国并不需要大范围的法律的限制,相对于法律,他们反倒觉得彼此之间的“熟悉”更加可靠。

在协调个人与社会的矛盾问题的时候,中国人的抉择不同于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人:顺从约定俗成是社会性的,而跟从内心是个人性的,这就与费孝通在书中写道的“从俗即是从心”不谋而合了。

“文字是间接的说话,而且是个不太完善的工具。”——《文字下乡》。

社会生活的变化导致着乡土中国的文化变化速度跟不上现代社会的变更,于是乡村出现文化脱节的现象,由此产生的“乡下人”这种类似的词汇附带上了贬义的意味。

但是这与中国的乡土文化又并非完全贴合,比如它们的生活由于更多的用语言来传递信息,不通字词的现象被冠以“文盲”的概念就是一种失误了。农村人的知识来自于生活,农民看到蚂蚁搬迁巢穴就知道要去开垦沟渠,而农民本身是不知道或者不熟知这背后蕴含的气候知识的。

如果说“愚”是智力的不足或缺陷,那么识不识字就不能作为愚与不愚的评判标准。知识的底蕴往往与时间的积累是分不开的,中国五彩斑斓的文化灿烂如星海,这就与中国有不断绝的五千年文化紧密相连。而语言相对文字而言无疑有更加悠久的历史,那么乡土中国的农民代表选择以语言而并非文字来作为往来交际的载体就不是那么奇怪了,否则是不是也是一种理念上的舍近求远呢?这种说法看似是一种诡辩,但我想说的是不管是语言还是文字都是我们在社会交往中不得已而采取的一种工具而已,而且文字本身也是一种间接的说话和不太完善的工具。

随手而记,随心所欲,随笔墨的流动写下一些不成熟的文字,但这也是一种生活的情趣。

乡土中国读后感

首次出版于1947年《乡土中国》,是根据费孝通先生当年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讲授“乡土社会学”的内容辑录而成,一共有14篇文章,是一部著述研究当时中国基层传统社会农村的作品。

该书作为我们离退处“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活动的当月推荐读物,我虽通读了两遍,但按照读书活动“学思践悟”的要求,有些找不到“北”的感觉,总感到费老这个泰斗级社会学家所讲的东西不是我们所能完全理解的,后来又在网上看了几篇别人的读后感,还是不能适从。下面,谨从我阅读本书后所回忆起我童年在乡下生活的点滴乡土记忆,来与大家一起分享。

费老书中“无论出于什么原因,中国乡土社区的单位是村落,从三家村起可以到几千户的大村”的描述,虽说的是40年代中国农村,但我以为,上世纪60年代的农村恐怕和40年代应该变化不是太大。我儿时因为父亲受了迫害,随父亲在周至老家农村生活了五年多,直到上小学二年级时才转学到西安,我对这五年多的农村生活记忆尤为深刻。每到夏天,在大片的芦苇丛中,传出布谷鸟的叫声,总想摸到鸟蛋或小鸟,钻到里面却怎么也找不着。清澈的河水中游荡着五彩斑斓的小鱼,用篮子稍一划拉就有几尾在蓝中蹿蹦。芦苇根儿下,时不时就能摘到菱角。河中稍大点儿的石头下,也能抓住几只螃蟹。娃娃伙儿们光着屁股在河里戏水,都忘记了时间,直到听见远远的村里大人们隐隐地呼叫声,才提了鞋,抱起衣服,一哄子各回各家。秋天,背着小背篓打柴,折下一根长长的竹扫帚棍儿,在尾端绑定一根长长的细绳,作为工具,扦拾白杨树落下的叶,我们叫扦嘎嘎叶,装满了背篓,背不动了还要大点儿的孩子帮忙。房檐底下挂着一串串金黄的包谷,晚上有野鸽子把包谷之间的缝隙当窝,打着手电筒一照,好像不会飞似得,当你搭着梯子快要够着它时,却扑棱棱的飞了。冬天里,在热炕上赖着不想起床,烎炕的麦糠有着淡淡的呛味儿,锅头炭灰里埋着烤出来的红苕干面香甜。提着蛋笼走进青油油的麦地,挖燕麦、捡拾大雁的粪用来喂猪,冻得手背通红,肿的像个面包。那时天上总有一行行大雁排着人字形或是一字形向南飞,麦田里也是一群群的吃着麦苗,粪便都能捡上一笼底儿。冬天最深的记忆莫过于过年了。过年,能吃上水果糖、柿饼、瓜子儿、花生、核桃,还有麻花、麻叶儿等。在大年三十的晚上,一群孩子聚起来一起挨门挨户给各家各户“拜先人”,拜完等着人家大人给每人捏一颗糖或是一把花生瓜子儿,有的人家也会给一分钱。在我们这么个大村子,走完两三个街道,就已经很晚了,回到家,衣服的几个小口袋就已经鼓鼓囊囊再也装不下了。春天总是个比较难过的时节,天气乍暖还寒,进入二三月也就到了青黄不接的时候了。记忆中几乎每天都吃浆水搅团,浆水菜是用各种野菜腌制的,有时还有马刺筋(大刺儿菜),吃起来有些扎嘴,那时把搅团吃的很厌烦,直到现在还是。

现在,村边儿的小河早已经干涸了,河岸上已经没有了灌木野草,河岸边、芦苇丛也都变成了庄稼地。平时回去是见不到那么多人的,只有过年还有些人气。农村里的年轻人都到城里去打工,只留下些老人在乡下看着门户。过去低矮的瓦房已经很少见了,家家户户都盖了二层小楼,空荡荡的。

记忆中的老家乡村,捡拾起我们一代人的集体记忆。提起亲切,放下动容,繁华落寞,与有荣焉。费老的“我想我们很可以说,乡土社会的生活是富于地方性的。地方性是指他们活动范围有地域上的限制,在区域间接触少,生活隔离,各自保持着孤立的社会圈子”的描述,在现在的中国已经比较少见了。我老家村子里如今到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甚至到新加坡抑或是非洲打工的都有。村里人活动范围已经没有了限制,他们的社会圈子也就不再孤立了。况且,按照“美丽乡村”建设标准,老家的村子也同其他乡村一样,除了重视传统文化保护和传承,也在鼓励发展特色经济,重视公共服务,重视环境质量等方面有了长足的进步。

写到这里,我又想起先生在1985年该书再版时的那段话:“这里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描述,而是包括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搞清楚我所谓乡土社会这个概念,就可以帮助我们去理解具体的中国社会”。通览全书,可以感受的一股浓浓的乡土气息。沿着作者的思路,可以一窥中国的基层社会。虽然时过境迁,但作者透视社会的眼光,观察社会的方法,仍然充满活力,值得借鉴。

由于我学疏才浅,但愿不会对费老的著述有断章取义和不敬。

乡土中国读后感

南方这一点更加明显,对于祠堂、族谱等文化的重视,起名字时大家族一定要按照家谱来确定辈分,有些大宗族都是有族长的。就是没有明显宗族的地方,有红白大事的时候一定要请几位德高望重的老人坐镇,遇到不懂的礼节要去请问老人应该怎么办。

我参加过农村的婚礼,一定有一位大知宾负责总调度,通常是年纪四五十开外,有丰富的筹办经验,那时候他的指令就是最高意志,包括各种亲戚、贵宾都要听他的调度安排,颇有点指点江山挥斥方遒的意思在。所以,怎么安排一场婚礼,全在大知宾的一张嘴上,并没有我们熟知的计划书、wbs任务分解、各种公告、条文、时间表来告诉各色人等什么时候做什么事情,所有人都等着大知宾口头通知。有些多才多艺的大知宾,话说的十分之漂亮,一套一套的半文半白,甚至有些还会唱着押韵的歌词来安排事项,令人叹服。这就是典型的人治。

第四种权力是发生在激烈的社会变迁过程中的时势权力。费老用的这两个字非常传神,时势造英雄,这种权力的`产生和实现方式大家都懂得,是彼可取而代之的自信,是我花开后百花杀的霸气,是皇帝轮流做明年到我家的大胆。但值得注意的是,这种时势权力还是在乡土社会的框架内产生的,一旦取得了权力,不会跳出乡土社会的特性去重建一个世界,如果真有哪怕一点征兆,那么就会有人怀疑对方可能是穿越者了,比如王莽同学。

那么我忽然想到一个问题,打土豪分田地,这是框架内还是框架外呢?嗯嗯嗯,我感觉我这篇读后感想到这个问题后就可以结束了,那么,就结束吧。

乡土中国读后感

这本书《乡土中国》很薄,但是可以读得很厚,第一遍我没有太看懂,回过头又重新读了一遍,想要了解真正的中国可以从这本书开始,它对中国的社会结构、国民性格的形成做了基层的分析,解读。关于”乡土性“和”现代性“,采用了学术研究的名词来阐述,里边的每一章展开来讲都是一幅宏大的”故事“。它没有“嘲讽”,没有“置身事外”,没有”指手画脚“,而是以一种做学问的调查态度去剖析,这是一个学者的理性,更是一种踏实研究的态度,光是这一点就足够我们学习和敬仰。

如果我们说文字有四个层级,本能,情感,哲学,审美,越往后越高级,但受众面也会越窄,我倒想从情感的层面去说说,大概我也就是这个级别,入不了俗,也深刻不了,更达不到审美层面的高级。

从“乡土性”来说,其社会结构是倾向于稳定的,而感情的淡漠是稳定的社会关系的一种表示,中国传统的感情是偏向于同性去发展。我们常常可以看到,在乡下,夫妇间感情的淡漠是日常,一早起来各忙各的,各人做好各人的事,除了工作和生育事务上,夫妇间大多是“没什么话可说的”,这是因为中国传统的婚姻把生育之外的其他功能比如经济、政治、宗教等纳入到了这个社群所引起的结果,这更像是一份事业,而一切事业都不能脱离效率的考虑,效率是要讲纪律,排斥私情的,所以中国自古讲的是“三从四德”,“相敬如宾”,是负责,是服从,两性间的矜持和冷漠就是自然而然的了。

从“现代性”来说,其实中国的“现代性”是从“乡土性”这基层上长出来的,自然也就带着“乡土”的烙印,这是文化所影响的。真正“现代性”的感情是浮士德式的,在相异的基础上去求充分了解,是需要不断的在创造中求统一,是把感情的激动,不断的变,作为生命的主脉。恋爱是一项探险,是对未知的摸索,是不停止的,是追求,是向对方寻求心理上的契洽。在中国现有的文化环境下,浮士德式的感情追求是让人撕裂的,是充满与环境对抗的,但生命力也会因之越强。

我很高兴的能看到在现在的中国,有这么一小群人有着对爱情美好的追寻,他们能够跳出传统婚姻中承载着的经济等功能,把夫妇发展为家庭关系中的主轴,让两性之间的感情作为家庭凝合的力量。

当然,无论“阿波罗式”的还是“浮士德式”的文化模式,没有对错好坏,全看个人追求和需要,但我还是希望看到越来越多的人因为爱情而结婚,并在恋爱的持续中,不断的去克服阻碍,不以实用为目的,而是去创造生命的意义。

林清玄乡土散文特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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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中国》读后感

“身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古人因为空间阻隔,交通、通讯不便,而每逢佳节倍思亲,生出太多的客愁。如今的我,虽在他乡求学生活,终因在故乡生活的时间不够长,又长期和父母在一起,我对故乡的感情也就不够深厚。但乡愁还是有的,童年的记忆尚未远去。此时此刻,我的思绪一路向北,回到心心念念的故乡——邯郸。

这座城市承载了几千年的历史,单说这些成语,邯郸学步,围魏救赵,完璧归赵,胡服骑射等等,就够铺垫我成长的见识的,而最让我忘不掉的就是这座老城独特的“味道”。

第一层味道便是美食。驴肉火烧在华北地区可谓独占一片天地,熟度透彻,香而不柴,酥软适口,味醇绵长。要是能打早儿起来赶上路边大爷刚做出来的火烧,舀上一碗玉米糁,可以说是很满足的享受了。不光是驴肉火烧,还有和村熏肉、羊汤也是这座城市的美食标签。那汤,其色白似奶,水脂交融,质地纯净,鲜而不膻;那肉,香而不腻,烂而不黏,吃上一口便回味无穷。我每年长假都急着回故乡住些日子,大概是被这老城的味道吸引的吧。

第二层味道便是这座城市的人们。这座城能承载几千年的历史,与其包容开放的精神气质是分不开的。在我的体验里,这里不管是什么岗位的人,都能热情地对待生活。在我的记忆里,每次从机场打车回家,出租车司机总能用亲切的邯郸话跟我唠上几句,这口音时时刻刻提醒着我,这就是家乡。

第三层味道就是这座古城的文化气息。这里被称为“成语之都”、“太极之乡”,小孩子从学说话、学走路开始就耳濡目染,其文化之气里往往就多出一些“成语”和“太极”的味道。

秦始皇嬴政生于此地,也就是战国末期的赵国都城邯郸。他从邯郸出发,一步步崛起,横扫六国,统一中国,建立了“千古一帝”的不朽功业。而作为一个学生,我更感兴趣的是,秦始皇统一中原后,下令统一和简化文字,让汉字从大篆统一到小篆,后来又改进为隶书。我喜欢隶书,喜欢这穿越千年的神奇文化。

放眼历史,北京、西安、南京、洛阳、开封、杭州等古城随着朝代的更替,其城市的名字也是不断变化的,而“邯郸”作为地名长达三千多年,从未改变,这恐怕是中国地名文化的一个特例。

每年长假,我都要回到邯郸,在故乡住些日子。我常常去滏阳河畔,在那里畅想未来,心中充满阳光。燕赵古都,老城街巷,我喜欢这里的万家灯火;梧桐树旁,现代建筑,我喜欢展望古城往南续写的方向。

乡土中国,乡土邯郸,乡土乡音里有我辗转的老城的味道,有我遐想穿越的温暖的乡愁。在异乡的新城,我为“家乡”代言,但愿我心目中的邯郸味没有客愁之苦,而有的,是同学少年,共享风华。

《乡土中国》读后感

印象中,我应该没有读过一本社会学的专著,更没有想到有朝一日,我能主动地去品味社会学这门熟悉又陌生的学问。自然,无穷的好奇心与有限的既有知识催生了强烈的新鲜感。而这一切新鲜感,就是费孝通先生《乡土中国》带给我的第一感官。

初识《乡土中国》这本书,完全出于偶然。就像我刚才所说,因为以前从未涉猎过社会学这一领域,当然就不会在自发状态下突然来了阅读这方面专著的激情与灵感。不过,我想很多事情都是因果联系的。天意安排我在此时偶然遇到这本书,真如邂逅一般,只怕这是萍水相逢,恨不得铭刻永久。于是,这篇文章就呼之欲出了。

言归正传。作者在序言中就明确了本书想要回答的问题,即“作为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社会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社会”。以此为基础,本书从乡土社会的结构、意识等方面系统的阐述了作者眼中传统的中国乡土社会。在民国以城市为中心的时代,能够有这样一本专门解析乡土社会的著作出现,也着实体现了作者的高瞻远瞩。

乡土社会说到底,一切的文化思维、行为方式等的产生,都离不开几千年赋予的传统生产生活方式。“直接靠农业来谋生的人是粘着在土地上的”,这种与土地千年的朝夕相伴为独特的乡土风貌的产生提供了土壤。作者在书中反复强调的一点就是,正是由于千余年这种束缚在土地上的生产方式具有相对稳定性,导致了乡土社会是一个“熟悉”的社会。而诸多乡土社会的元素,均与这“熟悉”二字相关。

比如作者提到了文字下乡的问题,由此联想到了乡土社会是否是运用文字的良好土壤。作者眼中,因为乡土社会是一个熟悉的社会,空间上具有孤立性,面对面的交谈显然胜于以文字为载体的沟通,又传统的生产方式经验即作者所谓的“记忆力”是不必通过文字作为传递载体的,因此,文字在传统的乡土社会中是没有生存土壤的,这也导致了为什么乡土社会有如此之多的“文盲”。因为熟悉的社会导致文字的相对多余,所以孕育现代商业社会的契约、法律条文等自然不可能凭空产生。

既然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乡土社会又是靠什么来维持秩序呢?这就是“礼”。也是因为乡土社会的相对稳定性,长期以来社会生活经验的积累孕育了伦理观念的产生,即“维持礼这种规范的是传统”。自然,传统的流动性小的乡土社会更有其生存空间。而依靠传统经验的传授,一个人完全可以解决乡土生活当中出现的诸多问题,这也是由于长期以来稳定性造成的。所以,人生经验往往掌握在年长的人手中,年轻人不必去面对新情况,只需要听从教化,就能解决人生问题。由此,形成了乡土社会独特的权力结构——长老统治。

乡土社会同时也是一个差序的社会。人与人的关系很大程度上靠亲疏远近来分别,所以这种社会关系始终都是以私人关系为主导的,并未形成一种凌驾于团体至上的关系与观念,也就无法催生高于人际关系的社会契约关系。所以,作者诙谐道,也许中国人最能体会到世态炎凉这四个字的感觉了。同时,这关系也决定了乡土社会实际上是以血缘为纽带的社会。因为以土地为经济基础的非流动性,促进了家族势力的产生与发展。在家族中,血缘的亲疏催生了差序格局,也形成了整个乡土社会的家族伦理体系。而在此时,地缘不过是血缘关系的投影。

当然,还有诸多方面的特点,限于时间和笔者个人总结能力有限,不一一叙述。总而言之,一切都离不开土地带来的独特的经济方式。

其实写到这里,我想作者在本书中并不仅仅是想回答他在序言当中想要回答的问题,更多的是希望通过对乡土社会的深度剖析,让人们更加了解乡土社会,了解它的诸多特点以及由这些特点带来的诸多弊病。当然,也有优点。不过,就当时而言,乡土社会的组织结构与生产方式必定会成为现代化的阻碍。作者也常常把中国的乡土社会与孕育现代文明的西方社会做比较,也足见作者实际上是想通过这样一种阐释,反思我们的乡土社会状况,为近现代化能够在乡土社会实行下去寻找有利的条件与合适的土壤。

《乡土中国》读后感

乡村社会无疑是中国的传统社会,直到今天还在中国占据主流位置,尽管它已经成为新潮和时代的弃儿,成为追求现代化的心病。我们不喜欢它了,觉得背着这个名字在国际上有点欠地位,脱不了国际大款眼中的土包子形象。可是努力奋斗了半个世纪,我们还是摆不脱这样的纠缠,还在想方设法;个人想脱农皮而脱不掉,国家想脱农皮也常感为难。

因为乡村社会本来就是个稳定的不容易改变、不容易创新的社会;农业的特点是求稳,四季的轮回即可保证农业的运转,四季的轮回立刻带动人民的生活、带动人民的观念跟着轮回。乡村因为不变,所以重视传统,所以重视经验,所以有了老一辈的权威地位。长辈们继承了前代的一切方法、标准,这些旧传统,是足够把当前生活应付得服服帖帖的。后生小辈自然只能唯唯诺诺,专以学传统为务,务必把老者当权威、当老师,只能尊崇不能违反。待过几十年,自己也登上老者的尊位,可以捋着胡须满有把握地数落乳臭未干的后生了;这样的经历,好像复制一般,一批又一批地复制,如同四季的复制。

生活方式影响生活的观念。不愿意变革、只求稳定是农业社会的思想特征。老人的话就一定是对的,可以成为人生的指针,因为他传递着祖辈们的心得,是靠世世代代历经洗练淘出的金玉之珍。听话的孩子才是好孩子,后生要树立正面形象,听话是先决条件,老人的'话不对你也不可以反驳,你也不可以顶撞。传统教育要求孝,孝的主要内容就是“无违父之道”,且根本不许怀疑父之道算不算是道,一怀疑就危险,一危险就可怕,后果是严重的。听话者,善守祖业者,可以得一世英名,说不定还有御赐的嘉奖。退一步讲,就算上辈人的确立错了规矩,你也没有可以顶撞可以反驳的资格,你可以阳奉阴违,但是照顾老人的面子和情绪是顶重要的事情,是严重地关乎道德的事情。此外再无可退步的地方。

《乡土中国》读后感

这本书该是我看的少有的几本学术味较浓的,刚开始阅读大多是小说,慢慢对很多东西产生好奇心,便在相关书籍中找答案。以后阅读的大方向应该会是这种浅浅的学术著作。乡土中国,应该是本关于社会学的著作,内容篇幅不长,而且每一章虽然有点递进关系,但是每章单独读理解也不会太困难,所以前面有未理解的,也不会太影响后面的阅读,对于我这样想进入观望的门外汉很友好。每读完一章都像上了一节收获很大的课,虽然不知这些知识有什么用处,但是,收获知识这个过程就让人欲罢不能的读下去。谈谈书的内容,讲的是现代化之前的社会结构也就是乡土结构的中国同现代社会结构的对比,着重分析乡土结构下文化,家庭,男女之差,道德,法律,权利……这些在其结构下的表现和出现的原因。书看完有点久了,现在我还记得的观点,肯定是让我印象最深的,也是最能让我信服的。之一就是差序格局,这个文中给的诠释语言较为学术,依我理解,就是相较现代社会,乡土社会的人与人之间的联系都是私人之间的联系及其延展,文中给的一个比喻很形象,每个人像丢在水中的石头产生的水波,跟相近的人的水波进行干涉,最后的波纹就是我们社会的网络。这样的社会跟西方文化里的社会有很大差别,西方注重的是团体的概念,比如他们的家庭,党派,国家,都是指一个特定的东西。反观乡土中国,家的概念是如此模糊,有时指父母子女,有时加上直系亲属,有时还要加上旁系亲属,这个从红楼梦大观园的盛况可见一斑。这个不确定性,很多也是差序格局导致,因为差序就是对人有差别嘛,当然是先血缘近的,后面红楼梦中家族没落,大观园里面的表亲这些都不得不离开。

这个差序导致的伸缩,跟个人处境很有关系,很简单,丢在水里面的石头大,波纹多,能干涉的区域就大嘛。就家庭而言这样,对社会同样这样的道理。还有就是文中谈及的社会中的几种权利,长老权利,即听从长辈的命令;横暴权利,即冲突压迫时的;同意权利,就是为了高效合作出现的权利。这些的划分和出现原因,作者的分析让我能够信服。文中的所谈的乡土中国,其实离我们现在的社会有一定差距,但是还是能在生活中找到乡土中国的影子。对这本书理解很浅陋,上述残存记忆,再读起来定会不知所言。

《乡土中国》读后感

在读费孝通先生《乡土中国》一书之前,我对中国的总体认识,还是只停留在以农业生产为主的农业国基础上。因为中国有五千年的文明史,而在这五千年的文明传承过程中,积累了以生产工具和生产资料为代表的深厚农耕文化,从而奠定了中国农耕文明史地位。

我们说乡下人土气,虽则似乎带着几分藐视的意味,但这个土字却用得很好。“土”的基本意义是指泥土。乡下人离不了泥土,因为在乡下住,种地是最普通的谋生办法。在我们这片远东大陆上,可能在很古的时候住过些还不知道种地的原始人,那些人的生活怎样,对于我们至多只有一些好奇的兴趣罢了。以现在的情形来说,这片大陆上多数的人是拖泥带水下田村生活的了。简单的说,在我国广大农村,特别是在我的老家,至今还沿袭着一部分原始的生产工具,比如犁铧、马车、锄头、石磨、水车、水磨、纺车等生产工具,从这些生产工作可以看出,在人类经济社会飞速发展的今天,在部分农村还沿袭着这些古老的生产工具,充分说明,中国具有的乡土性,从而导致乡土文化的根深蒂固。

中国从古至今,许多农民靠务农为生,而且世世代代附着在土地上,以定居为常态,即便正因种种原因离开土地的农民,也像“从老树上被风吹出去的种子”,又在新的土地上落地生根。定居下来的农民附着在土地上,很少流动,乡土社会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在缺少流动和变化的乡土社会里,每个人都在一个“熟悉”的环境里生活。在相对稳定、熟悉的生活环境下,构成了许多乡土中国的独特现象。“土”,是中国人的根,是中国人身上的烙印,是中国人骨子里流淌着的东西。“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这首我们小时候就能朗朗背诵的诗,其实就能说明以前中国社会以农民为荣,尊敬、崇拜他们。

文化是依赖象征体系和个人的记忆而维持着的社会共同经验。这样说来,每个人的“当前”,不仅包括他个人“过去”的投影,而且是整个民族的“过去”的投影。历史对于个人并不是点缀的饰物,而是实用的,不可或缺的生活基础,人离开社会生活,就不能不学习文化。文化得靠记忆,不能靠本能,所以人在记忆力上不能不力求发展。我们不但要在个人的今昔之间筑通桥梁,而且在社会的世代之间也得筑通桥梁,不然就没有了文化,也没有了我们现在所能享受的生活。中国受儒家思想的影响,至今都是在仁、义、礼、智、信的礼教下前行,并不断在道德与法律的相互影响制约中慢慢前行。可以说,文明的进步,离不开生产生活,是在几千年中国老百姓通过艰苦卓绝的斗争中总结出来的。他们在原始的生产生活中,与天斗、与地斗、与人斗,最后战胜自然和一切困难,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农耕文明,从而推动中国一步一步向前发展进步。

家庭是指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或收养关系基础上产生的,亲属之间所构成的社会生活单位。这是个亲子所构成的生育社群。亲子指它的结构,生育指它的功能。亲子是双系的,兼指父母双方;子女限于配偶所出生的孩子。这社群的结合是为了子女的生和育。在由个人家担负孩子生育任务的社会里,这种社群是不会少的。但是生育的功能,就每个个别的家庭说,是短期的,孩子们长成了也就脱离他们的父母的抚育,去经营他们自己的生育儿女的事务,一代又一代。在任何文化中,家庭这社群总是赋有生育之外其他的功能。如果家庭不变质,限于亲子所构成的社群,在它形成伊始,以及儿女长成之后,有一段期间只是夫妇的结合。夫妇之间固然经营着经济的,感情的,两性的合作,但是所经营的事务受着很大的限制,凡是需要较多人合作的事务就得由其他社群来经营了。在中国是一个讲裙带关系的社会,在这个社会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的因素就是家族。虽然现在中国已经建立健全各种制度,加强社会治理结构管理,但在社会这个共同体中,家庭势力同样占有一席之地,而且势力不可小视,充分说明中国的乡土性。

总而言之,要弄清中国的乡土性,就必须要从生产工具、土地、文化、家庭等方面来综合分析研究,找出有中国乡土性代表性的因素。在结合社会学有关理论,充分找出各因素之间的关联性及在社会治理结构中所发挥的作用,进而讲清楚中国是一个具有典型乡土性的国家。

《乡土中国》读后感

这是一本深入中国农村的一本著作,这里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内容只就农村而言。虽然如此,但中国上千年来的压迫封建思想并非短短几十年就能从我们的血液中消失的。即使在今日的城市,也依旧有着乡土的特性。因而从农村着手描述,更能反应出原汁原味的中国。

本书从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庭、男女有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政治、地缘与血缘、名实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等方面展开叙述。我们中国乡土社会表现的熟人社会特征,在差序格局下的亲疏关系,在儒家社教的文化传导下,活生生的向世人展示出中国社会的整个面貌。在《乡土中国》一书中,费老从普通乡下人的土气入笔,一反常人对土气这个词的藐视,称赞“土”字用的精当,因为中国传统社会的小农经济依靠的正是土地。也正是因为有了土的滋养,才有“面朝黄土背朝天”的传统农业,才有了聚村而居、与世无争的传统生活,才有了中国人生生不息的传统文化根源。这种乡土独有的气息蕴含着一股浓厚的人文气息,也是乡村独有的气息。乡土社会的本质不是别的,而正是这种“土气”。此等的精辟见地,如果没有一种流淌在灵魂深处的传统文化意识和乡土中国情绪,恐怕是难抒发出来的。

《乡土中国》所透露的正是这种对本民族文化的认识,或者说是对传统文化的社会学层面的解析。从《乡土中国》到《再论文字下乡》,都是在谈论民族历史、文化对个人根深蒂固的影响。差序格局更为深远的影响仍然是对中国人行为方式、道德观念的传统导向,“公私不分”,“私人道德”盛行,在现代化的今天也不能完全理解。而这对于市场经济的发展,现代化的转型,无疑是起着消极的作用。

大家小书,获益匪浅。同时,这本书对我来说也难以“有感”,更多的是获取知识,通过费孝通先生的引导进入中国社会现象的内心,找寻到一些难以理解的现象,背后是怎样一种文化传统。

用差序格局的概念来解释“公”与“私”的界限问题,解决了一些曾有的困惑。度娘解释的词条其实并不明晰,只有读过完整的论述才能真正了解它在说什么。这种富有弹性的伸缩关系网络,可以跟随境况来判断公私,夺定取舍,看来有趣,实际也是如此。费老也一针见血地指出了,如果说西方是“个人主义”,文化传统里有平等与宪法的观念,那么我们则是“自我主义”,一切价值都是以“己”作为中心的主义,想来有时对待自己与他人的双重标准大致就是这样的一种自我主义作祟。

与父母长辈的观念之争也能找到一些合理的说法。过去的家族承担着政治、经济、宗教等多重复杂的功能,不仅生育一则,大家族是荣辱与共兴衰并在的。因此在教化之中,孝就是“无违”,在长老的经验下循规蹈矩延绵香火。文化与政治的区别在这里是这样:“凡是被社会不成问题地加以接受的规范,是文化性的;当一个社会还没有共同接受一套规范,各种意见纷呈,求取临时解决办法的活动是政治。文化的基础必须是同意的,但文化对于社会的新分子是强制的,是一种教化过程。”因此在如今社会剧烈变迁的时代之中很多东西留存着,很多坍塌了,也有很多在过去与现在之间分裂地挣扎着。所以也不能太贪心,借用一句网络流行语做个自我批评,不能一边向往着西方的自由,一边眷恋着传统的关怀。

一本值得一读又读的书。

《乡土中国》读后感

读完《乡土中国》后,有的章节涉及的话语、情形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因为自己是生在农村长在农村的,还是多多少少受到了乡土社会的影响。以下就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章节谈一下体会、感受。

第一节乡土本色中费老说过我们大家都是熟人,打个招呼就是了,还用得着多说么?这一类的话已经成为了我们现代社会的阻碍。现代社会是个陌生人组成的社会,各人不知道各人的底细,所以得讲个明白;害怕口说无凭,画个押,签个字,这样才发生法律。在乡土社会中法律是无从发生的。这不是见外么?乡土社会里从熟悉得到信任。对于费老的观点我觉得应该分两个方面来分析。我觉得在费老那个年代乡土社会可以真正做到不需要法律,大家都彼此熟悉、信任,凡事只需要打个招呼就行。但是我认为画押、签字,特别是法律的产生也是社会进步的一种表现,它能起到一种约束的作用,避免不必要矛盾的产生。随着社会的发展,人的思想观念、价值观发生了变化,这种变化有好有坏。大家都产生了一种防备心理,即使是在农村。大家在谈及钱时也格外小心,借钱得写欠条。所以我觉得费老那句打个招呼就是应该视情况而定,小的事情可以不必见外,但谈及钱、物质方面的时候还是得按规矩办事,该怎样就怎样。这并不是一种见外的表现,而是现代社会的一种习惯,它已经渗透到了乡土社会,所以那种见外之类的想法也得改变一下了!

第二节文字下乡,费老站在乡下人的立场上分析问题,为乡下人辩解,特别是在城里人说乡下人愚这点上,费老坚持着只是乡里人的知识不及人,并不是真的愚,并分析了原因环境的影响。这节中印象比较深的是乡里人的我呀和城里人的贵姓大名的对比,来说明乡土社会中人们是在熟人中生活的,人们都彼此相当熟悉,用声气辨人。而贵姓大名则反映一种陌生,就像现在的一些城里人,做邻居都几年了,甚至都没有打过招呼,更不用说交往。这一点,我觉得农村比较好,可以相互串门、唠嗑,真正体会到远亲不如近邻。

第三节文字再下乡中有两段话我特别喜欢,甚至做了摘抄。文化是依赖象征体系和个人的记忆而维持着的社会共同经验。这样说来。每个人的当前,不但包括他个人过去的投影,而且是整个民族的过去的投影。历史对于个人并不是点缀的饰物,而是实用的,不可或缺的生活基础。这段话阐释了文化、历史的重要性,我们不该忘了历史。历史的经验教训对现在的我们仍有重大的启发,作为一名中国人,我们必须了解中国的历史,历史的耻辱还是不能忘,这是事实,任何时候都不会改变,我们要做的就是铭记。另一段是时间的悠久是从谱系上说的,从每个人可能得到的经验说,却是同一方式的反复重演。同一戏台上演着同一的戏,这个班子里演员所需记得的,也只有一套戏文。他们个别的经验,就等于世代的经验。经验无需不断积累,只需老是保存。这段话很符合乡土社会的特点,历世不移,人在熟人、熟悉的地方中长大,面对所要解决的事情也大同小异,凭借前辈的经验就可以解决,不需要个人绞尽脑汁去想,去创新。这就是乡土社会,不为人先,不为人后,循规蹈矩,个人觉得这种社会挺好的,很平静、安逸。

第四节差序格局主要围绕私展开,并指出了私也是有根源的!在费老看来,不只是乡下人,就是所谓的城里人都患有私的毛病。一说是公家的,自私心就取代了公德心。费老这里说的私的问题是群己、人我的界限是怎样划分的问题,我们传统的划法和西洋是不同的。在西洋,团体的划分是有明显的界限的,而在中国传统结构中的差序格局是具有伸缩能力的,社会圈子会因中心势力的变化而大小发生变化。所以人们会以自我为中心,不断地扩大圈子,把自己推出去,由己到家,由家到国,由国到天下。

第十二节血缘与地缘中费老提及了自己的一项调查,并提出了自己的假设大概先得有了土地,才能在血缘网中生根。这个应该是因地而异的。比如有些地区的女子不愿意离开自己的家乡,让男方入赘,男方很容易就成为了村中人。并没有书中说的那么难!亲属尽管再亲密,究竟是体外之己,所以钱上往来最好不要涉及亲戚。这就是所谓的亲兄弟还得明算账,谈钱伤和气。人都是经济人,所作所为大都是为了自己的利益,毕竟无私的人是少有的、罕见的。所以说商业是在血缘之外发展的,亲属之间谈生意、做买卖老是怪怪的,担心利益的分配不公,最后亲戚也做不成。

我个人觉得乡土社会比较适合甘于平淡、渴望安稳生活的人去居住,生活中不会有多大的起伏,就那样平平庸庸过一生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费老的这本《乡土中国》主要以乡土社会为主线展开,在阐述乡土社会的某些性质时会将城市与乡村进行对比、在写差序格局时将西洋团体和乡土的社会结构进行对比来更好的说明问题。同时站在乡下人的立场上分析问题,间接地批评了城里人对乡下人的那种不屑的态度或者是对乡下人的讽刺、不尊重。这个对我们现在的社会也是有启发作用的,我们应该学会反省。

作为一名学生,要写出深刻的体会、以社会学的视角分析问题有一些难度,加之随着社会的发展,乡土社会也发生了一些变化,所以在读《乡土中国》时难免会遇到一些自己不理解甚至是完全不懂的文段,最难理解的就是差序格局。虽然写的读后感只是一些皮毛,但这本书确实让自己受益匪浅,它描述的乡土社会与我们村有类似的地方,更多地还是不同,所以是开阔了视野,增长了见识!

《乡土中国》读后感

很早便听说了费孝通先生的社会学著作《乡土中国》,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中国农村的主要特征,涵盖了人文环境、社会结构、权力结构等内容。为何要讨论中国的基层社会呢?值得注意的是,这本书初次出版于1948年,正处在我国从乡土社会转向现代化都市社会的过程中,同时有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了中西方的文化差异,并进行对比和解读。

“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也许我们现在生活在城市,但上一辈或上几辈定在农村生活过,因此乡土社会是我国的基层社会。正如书中所说,“因为只有直接赖于泥土的生活才会像植物一般在一个地方生下根,这些生了根在一个小地方的人,才能在悠长的时间中,从容地去摸熟每个人的生活,像母亲对于她的儿女一般”。简单来说就是乡土社会人口流动性较小,村子里的人祖辈都生活在一处,彼此间很熟悉,甚至是亲戚。就连我这个生在城里的孩子,每次回老家见到任何一个人总能发现我们之间存在着某种亲戚关系。先辈的经验以及礼俗也得以通过语言流传下来,并不需要依附于文字。由此可见,乡土社会的特性决定了文字在乡下的非必要性,我们若是因为多识得几个字而沾沾自喜,那便是肤浅了。

其实一直以来有个问题困扰着我,为何我们的文化与西方文化相差如此之大?不敢说我从《乡土中国》中找到了确切答案,但确是汲取了一些想法。我们的乡土社会是依赖于农耕的,所以世世代代居住在同一片土地上,祖辈的礼仪文化通过一代代的言传身教得以延续。因为周围都是熟悉的人甚至亲戚,所以“面子”就显得很重要,也由此衍生出了礼俗。例如向别人借了钱,不仅要及时归还,还要再多送对方些东西以示感谢,否则便是失了礼数。这些礼俗也好,亦或是道德准则也好,可以说都是模糊的共识。并不需要法律的要求,每个人自出生就会从长辈那里了解到这些共识。所以我们可以说,社会格局的差异在一定程度上造就了文化差异。

《乡土中国》读后感

它更不像我以为的那样平淡无趣。这本书充满了富有浪漫亦或哲理意味的句子。“从个人说,这个世界不过是个逆旅,寄寓于此的这一阵子,久暂相差不远,但是这个逆旅却是有着比任何客栈、饭店更杂复和更严格的规律……只此一家,别无分店。”,“一个孩子在一小时中所受到的干涉,一定会超过成年人一年中所受社会指摘的次数。在最专制的君王手下做老百姓,也不会比一个孩子在最疼他的父母手下过日子为难过。”……它们激起我对此书的阅读兴趣,同时引发了我更深刻的思考。

《乡土中国》读后感

为了填满未来的新书柜,最近时不时买书。

《乡土中国》成文于1940年代,距今已超过80年,但文中对中国乡村体系的洞见至今读来仍然适用和新鲜,作为一个出生乡村,自诩为现代中国人的自己,却从未如此深刻地理解过我们的乡村,真是惭愧。

最近买书都是从连叔的有赞店买,连叔的阅读品味果然有保障,几乎没有踩雷。连叔推荐的书多为经典中的经典,值得买,值得读。

现在读一本书,快则一周,慢则两周到一个月,总觉得瀚如烟海的书籍,耗尽一生未必能读尽万一,时有泄气,觉得不如不读。

万维钢精英日课四里有一期提到该如何读书,大意是说世上书籍千千万万,但真正有洞见的凤毛麟角,甚有道理。

书籍是承载前人智慧和知识的载体,但智慧和知识也是分深度的,我们应该读的是经典,所谓经典是跨越时间和空间,洞见本质的深度智识。

生命有限,必须读经典,或者只读经典,非经典的书,新颖观念有限,文字水平有限,粗读和快读即可。

岁月悠长,应不急不缓读书才对。

《乡土中国》读后感

我并不认为教师的任务是在传授已有的知识,这些学生们自己可以从书本上去学习,而主要是在引导学生敢于向未知的领域进军。作为教师的人就得带个头。至于攻关的结果是否获得了可靠的知识,那是另一个问题。

古人学问,分为小学和大学。古人八岁入小学,向“童子之师”学习 “洒扫应对进退、礼乐射御书数”等文化基础知识和礼节;十五岁入大学,学习伦理、政治、哲学等“穷理正心,修己治人”的学问。由此可知,所谓的“道”,当具体指“穷理正心,修己治人”,或是,“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中的“道”——也就是说,真正的老师,所传授的“道”应该是“明明德、亲民、止于至善”。

所谓师者传道、受业包括三方面的内容:传授道、教授学业、解除疑惑。其中,受业属于知识和技能,解惑属于过程和方法,传道属于情感态度价值观。

单单一个道字可能就是有些教师穷其一生都无法教清楚的,更何况还要解惑。疑惑来源于哪?学生对于书本知识的疑惑很少,因为他们对于课本知识的要求很低,仅仅是了解大概意思,从不去深究课本之后的深层含义。但是他们在学习过程中还是会有很多疑惑。这些疑惑的来源统统来自他们对万物的好奇,而这也是一般教师所不能解释的清楚的东西。

那么,童子之师,到底算不算老师呢?

答案是,不算。

作为青年教师的我,面对班上大部分学生时,总会有一种害怕的心态,怕他们课上会问到一些我不能回答的问题。于情理来讲,我应该帮他们解决任何疑惑,但我做不到。于自身来说,我确实各方面阅历经验不足,没有办法就解决这些问题。所以,我对于教师、课堂的敬畏感就会更重,这也是我无法做到创新课堂,完全以学生为课堂主体的原因。也正是这种敬畏感,是我能够不断从课本之内之外学到很多东西和道理,我相信这就是教师与众不同的地方吧。

从童子之师到真正的师者,是每个教师的追求。希望我每一阶段的成长,会有更多的学生见证。我们一同学习,一同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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